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5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
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达到的预期收益需逐步释放,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
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将受到股本摊薄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就填补回报拟采取的应
对措施进行了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
关于填补被难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 2023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
假设如下:
有发生重大变化。
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后的实际完成
时间为准。
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因素等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921.42 万元。以此数据为基
础,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 2023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 2022
年度存在盈利增长 10%、增长 15%、增长 20%三种情形,依此测算 2023 年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如下:
项目
/2022.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82,400,000 82,400,000 85,900,000
假设 1:2023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盈利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99,214,162.31 109,135,578.54 109,135,578.54
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1 1.77 1.56
项目
/2022.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1 1.77 1.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1 1.44 1.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1 1.44 1.27
假设 2:2023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盈利增长 1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99,214,162.31 114,096,286.66 114,096,286.66
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1 1.85 1.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1 1.85 1.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1 1.51 1.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1 1.51 1.32
假设 2:2023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盈利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99,214,162.31 119,056,994.77 119,056,994.77
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1 1.93 1.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1 1.93 1.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1 1.57 1.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1 1.57 1.38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的股本总额会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达到的预期收益需逐步释放,若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不能得到相应幅度的增加,
则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
务指标)将受到影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适应国家核电产业积极有序发展、核技术应用产业快速增长、核工业
装备智能化水平提升的需要
“碳中和”背景下,核电凭借高能效、污染小、单机容量大、发电量稳定等
优势,将成为基荷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下正积极有
序发展。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及《中国核能发展与展望(2022)》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5,699 万千瓦,相比 2013 年增长 284%,核能发
电量占比从 2013 年的 2.11%提高至 4.98%,预计到 2035 年的占比将达到 10%左
右。同时,作为近年来快速增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
有望保持快速增长。
随着核电装机容量的不断增加,我国乏燃料规模也将不断增长,乏燃料后处
理所需的核技术与核化工装备也需紧跟时代步伐。然而,国内现有核化工装备领
域智能化水平相对不高,核技术应用产业化程度也相对不深,与核大国地位不相
适应。在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背景下,核化工、核技术应用智
能装备的自主化及国产化成为必然趋势。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提高核化工、核技术应用智能装备的生产能力,
有助于推动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的自主化进程,带动我国乏燃料后处理产业及核
电产业的发展,提升核工业装备智能化水平。
(二)健全核化工装备生产制造体系,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未来,随着我国核电建设的提速及核燃料循环产业的不断发展,相关的核化
工装备也将面临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公司虽然在核化工板块掌握了核心
技术,并开发了多款成熟产品,但在核化工装备的生产制造能力方面仍比较有限,
且不具备压力容器、核安全设备相关的制造条件。同时,公司现有生产基地的安
全环保设施及核化工装备试验的公用工程配套不够完善,无法有效满足公司核化
工装备的模拟料试验验证工作。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在浙江海盐新建生产基地,完善核化工装备加工
资质,健全核化工装备生产制造体系,为客户设计制造可靠的设备产品,并在设
备试验验证方面提供更好的配套服务,从而进一步开拓相关业务,丰富产品类型,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核化工领域的技术优势和领先地位。
(三)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完善核工业全产业链,落实公司战略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深耕核工业领域,通过多年发展,已经建成完善的研发、
管理、制造、质量保障体系。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突出的研发实力和及时的交
付能力,公司已成为国内核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
力的专业供应商,产品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面对当前核工业的难点和痛点,公
司积极响应,凭借在核燃料循环产业领域积累的智能装备研发经验,进一步完善
适用于全产业链的智能装备产品谱系。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持续推进现有产品升级换代,拓展产品应用场景,
在乏燃料后处理领域的基础上,持续覆盖核燃料元件制造、核电站反应堆、放射
性废物处理处置等核燃料循环产业其他环节以及核技术应用领域,优化产品结构
和市场布局,完善核工业全产业链,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核工业智能制造解决方
案的战略。
(四)推动公司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增强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掌握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多项核心技术,取得
了丰富的科技成果,并将取得的科技成果应用于公司现有产品中。迭代推出的新
产品获得了客户认可,实现了科技成果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形成了契合市场需求、
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产品体系。公司的核工业产品通过长期迭代和大量性能测试
后,已在技术、质量、性能指标等方面获得客户和专家的认可,成功应用于国家
核工业重大专项中。同时,公司深度参与核工业智能装备从科研样机到工程应用
的产业化全过程,实现了多项技术的产业化落地。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产品将进一步扩大至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核技术
应用等领域,有助于推动现有技术产业化,提升核心技术及其转化能力,巩固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公司业务快速增长,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发展迅速,经营规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实现营业收入分别
为 20,639.52 万元、34,871.21 万元和 46,349.15 万元。在核工业智能装备等领域
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预计未来公司经营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因此,
公司需要保持较高水平的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产品生产以及日常的运营需
求。同时,公司为不断加强产品和技术优势,未来将持续增加行业高端生产设备、
测试设备投入、优秀人才引进及研发投入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未来的资
金压力,保障公司业务规模的拓展,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六)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20,857.73 万元、38,490.20 万元和
优化,营运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
需要,适时将营运资金投入日常经营和产品研发,增强业务灵活性,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和股东回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核
工业系列机器人、核工业智能装备、非核专用智能装备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核工
业、新能源电池及医药大健康等领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端核技术装备
制造基地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迎合市场需求、顺应
公司发展战略。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扩
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一支由博士领衔的专业技术团队和管理队伍,骨干人员毕业于浙江
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国内知名院校,从事机器人、机械自
动化、智能控制、核化工、软件开发等多个学科领域和专业方向。公司建有浙江
省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与浙江大学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合作,
引进多名博士后进站培养。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现已构建了具有复合专业背景
的技术研发团队、丰富项目及产品交付经验的运营团队,保证了公司技术研发和
产品交付的高效性。
适用于核工业环境下的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制,涉及机械、电气、电
子、光学及信息管理等技术,技术集成能力要求较高,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
技术,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核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系列产品及技术服务。
公司已掌握核工业系列机器人技术、核工业智能装备技术、数字化工厂技术
等关键设备和控制系统的核心技术。其中,核工业系列机器人技术通过开发特有
运动控制算法,实现无传感力反馈的遥操作;核工业智能装备技术通过自主研发
耐辐照、快速检维修模块化单元,确保智能装备安全可靠运行,大大提高核工业
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数字化工厂技术基于数字化设计与工业大数据处
理算法,集成各类控制管理系统、数字孪生、边缘计算和基于机器人集成应用的
智能装备硬件,引领下游行业数字化工厂发展。
公司的技术优势将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产
品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成立时正值我国核工业智能化进程开始启动的时间窗口,公司紧紧抓住
发展机遇,全力投入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在 2015-2018 年核工业智能装备发展
起步的重要窗口期,公司参与了核工业各类智能装备及机器人的预研项目,为后
期设备定型及工程供货打下基础,具备行业先入优势。
同时,经过多年专注经营,公司与中核集团下属各大研究院所及主要生产单
位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公司开发的适用于特殊环境的机器人、智能装备产品以
及自研能力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在多年的合作中,公司可靠的产品质量、可控的
交货进度、创新的设计理念,满足了客户需求,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好的品牌信誉
和口碑。公司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
保障。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
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己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
加以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
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二)加快主营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
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
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和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
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员工积
极性,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
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
定,公司己经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
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
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
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行之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来建良先生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人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
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
回报的相关措施。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
关监管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