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 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奥普特”、“公司”)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 号),公司 2020 年 12 月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20,000.00 股,
发行价为 78.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463,800.00 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69,975,479.60 元,余额为人民币 1,548,488,320.40 元,
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19,316.6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535,969,003.72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天
职业字[2020]42265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27,525,161.67 元,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649,191,983.66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5,299,062.19 元,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850,000,000.00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
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奥普特”)、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769905291310668 活期存款 39,560,260.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769909382310666 活期存款 33,042,993.5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市分行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市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769905291310888 活期存款 3,959,708.53
合计 — — 105,299,062.19
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户(账号:944002010002240170)已
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支付发行费用 3,443,844.93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天职业字[2021]17387-2 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
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苏州奥普特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苏州奥普特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公司及苏州奥普特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签署了现
金管理协议及相关文件,购买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
品。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
民币 850,000,000.00 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序 预期年化 存款期限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元) 到期日
号 收益率(%) (天数)
点金系列看
招商银行东莞 结构性存
长安支行 款
结构性存款
点金系列看
招商银行东莞 结构性存
长安支行 款
结构性存款
点金系列看
招商银行东莞 结构性存
长安支行 款
结构性存款
点金系列看
招商银行东莞 结构性存
长安支行 款
结构性存款
点金系列看
招商银行东莞 结构性存
长安支行 款
结构性存款
点金系列看
招商银行东莞 结构性存
长安支行 款
结构性存款
点金系列看
招商银行东莞 结构性存
长安支行 款
结构性存款
点金系列看
招商银行东莞 结构性存
长安支行 款
结构性存款
分行 型结构性存 款
款
东莞证券“月
民生银行广州 浮动收益
分行 型
看涨 41 号
东莞证券“月
民生银行广州 浮动收益
分行 型
看跌 41 号
定期可转让
民生银行广州
分行
单
点金系列看
招商银行东莞 结构性存
长安支行 款
结构性存款
建设银行东莞 保本固定
分行 收益型
建设银行东莞 保本固定
分行 收益型
建设银行东莞 保本固定
分行 收益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
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1,315.81 万元增加“总
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
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
点由广东省东莞市新星工业园变更至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西路以南沿涌路
旁,投资金额由 19,115.21 万元增加至 30,940.99 万元。
具体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奥普特《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奥普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奥普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
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奥普特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无异议。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35,969,003.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7,525,161.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3,158,103.7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9,191,983.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37%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 本年度 是否 项目
更项 资总额 入金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到预定 实现的 达到 可行
目,含 (2) 与承诺投入 进度(%) 可使用 效益 预计 性是
部分 金额的差额 (4)= 状态日 效益 否发
变更 (3)= (2)/(1) 期 生重
(如 (2)-(1) 大变
有) 化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 2024 年 不适
否 595,731,200.00 595,731,200.00 595,731,200.00 151,499,529.37 266,756,066.19 -328,975,133.81 44.78 不适用 否
中心项目 12 月 用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 2023 年 不适
否 306,597,800.00 306,597,800.00 306,597,800.00 49,109,353.03 77,347,973.16 -229,249,826.84 25.23 不适用 否
园建设项目 7月 用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 2025 年 不适
是 304,310,203.72 309,409,906.20 309,409,906.20 50,254,119.38 62,975,786.10 -246,434,120.10 20.35 不适用 否
项目 12 月 用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2023 年 不适
否 124,830,800.00 124,830,800.00 124,830,800.00 37,232,264.70 37,272,603.68 -87,558,196.32 29.86 不适用 否
务中心建设项目 7月 用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否 54,499,000.00 54,499,000.00 54,499,000.00 39,429,108.47 53,843,381.65 -655,618.35 98.80 不适用 否
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786.72 150,996,172.88 996,172.88 100.6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
合计 — 1,535,969,003.72 1,541,068,706.20 1,541,068,706.20 327,525,161.67 649,191,983.66 -891,876,722.54 42.13 - - - -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
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营销网络中心项目”、“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及“总部研发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0 月分别调整至 2023 年 3 月、2024 年 12 月及 2025 年 12 月。具体原因为变更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导致募投项目建筑主体变化、新增建筑面积等导致土建工程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附表 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项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项目 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入金额 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 的效益 计效益 可行性是否发
总额 (1) 期 生重大变化
总部研发 总部研发中
中心建设 心建设项目、 304,310,203.72 309,409,906.20 50,254,119.38 62,975,786.10 20.35 2025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超募资金
合计 — 304,310,203.72 309,409,906.20 50,254,119.38 62,975,786.10 - - - - -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及变更前,“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均位于东莞市长
安镇新星工业园。受制于土地面积大小,上述募投项目主体建筑一致,位于同一建筑物上。公司拟将“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至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西路以南沿涌路旁,“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由 19,115.21 万元增加至 30,940.99 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元,其中公司拟将超募资金 11,315.81 万元用于该项目。
(分具体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上述议案同
时经 2022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