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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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作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常铝股份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生产过程中对电解
铝和铝坯料等原材料需求较大。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
场的套期保值功能,管理生产经营中所需的原材料铝锭等的价格波动风险,减少
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上限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在授权使
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
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
的铝期货品种。
  (四)授权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公司审议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授权
期间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
述额度。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
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在极端行情下,期货价格若频繁的触及涨、跌
停板,期货交易或将失去连续性,而被交易所强制平仓,将导致公司部分期货头
寸提前了结,失去套期保值作用,重新面对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交易市场。
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
际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
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
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
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六)客户违约风险:铝价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
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从而可能会导致公司产生相关损失的风险。
  四、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按照制定
的套期保值方案执行,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期货现货匹配
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二)公司在制订具体交易方案时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
免流动性风险,并做好资金测算,设置好止损线,做好实时监控,避免发生保证
金不足的风险。
  (三)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
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四)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公司通过建立符合要求的计
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保证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当发生故障时,及时
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公司严格甄选合格的期货经纪公司,保证
交易渠道通畅。
  (五)密切关注国家及行业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合理的调整
套期保值方案与思路,最大限度降低市场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六)公司在针对客户锁价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时,对客户的材料锁定数
量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小批量且经评估违约风险小的,实行一次购入套期保值
合约;而对批量较大的客户将全面评估其履约付款能力,按一定的风险系数比例
分批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达到降低风险的效果;另外,如果客户违约,公司还
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
内部控制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
对公司控制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以有效管控价
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
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铝的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
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
的影响。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套期保值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建芳          蒋   敏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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