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Metal Co., Ltd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1903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明及本次发行概况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
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
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501,153,84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
发行股数
为 10.23%,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总股本 4,900,000,000 股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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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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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承诺事项、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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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
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
附件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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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中信
指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金属
本次发行/本次 A 股发行 指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公开发行 A 股的行为
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招股意向书,《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本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 指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金属公司 指 中信金属公司,为金属有限前身
金属有限 指 中信金属有限公司,为公司前身
金属开发公司 指 中信金属开发公司,为金属公司前身
康华金属 指 中国康华金属开发公司,为金属开发公司前身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
中信集团 指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系 2014 年 9 月
中信股份 指 1 日由港股上市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更名而来,股票代码
“0267.HK”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4 年 7 月 31 日前曾用名“中国中信股份
中信有限 指
有限公司”,目前为中信股份之全资子公司
中信金属集团 指 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为中信金属控股股东
中信裕联 指 中信裕联(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属宁波 指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金属香港 指 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宁波信金铂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名为中信(深圳)铂业科技
宁波铂业 指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实业 指 中信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金属秘鲁投资 指 中信金属秘鲁投资有限公司
金属香港投资 指 中信金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金属非洲投资 指 中信金属非洲投资有限公司
金属国际 指 中信金属国际有限公司
中国铌业 指 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艾芬豪 指 Ivanhoe Mines Ltd.
中博世金 指 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超导 指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西部新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西部新锆核材料科技
西部新锆 指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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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康华 指 深圳康华商业有限公司
北京吉信 指 北京吉信气弹簧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津信 指 天津津信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津贵所 指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
津贵易信 指 天津津贵易信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铁中心 指 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CBMM、巴西矿冶公司 指 Companhia Brasileira de Metalurgia e Minera??o
CBMM(新加坡)、巴西矿
指 CBMM Asia Pte. Ltd
冶公司(新加坡)
CBMM(欧洲)、巴西矿冶
指 CBMM Europe B.V.
公司(欧洲)
CBMM(北美)、巴西矿冶
指 CBMM North America, Inc.
公司(北美)
Las Bambas 指 Minera Las Bambas S.A.
Las Bambas 铜矿 指 秘鲁拉斯邦巴斯铜矿
MMG SAM 指 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KK 公司 指 Kamoa Copper S.A.
KK 项目 指 Kamoa-Kakula 铜矿项目
中信特钢 指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 指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财务 指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中信财务国际 指 中信财务(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 指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于百慕大注册成立的香港上市公司“南方锰业投资有限公司”,
系 2021 年 2 月 19 日由“中信大锰控股有限公司”变更控制权后
南方锰业 指
更名而来,南方锰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持有注册于广西崇
左市的南方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股票代码“1091.HK”
英美资源 指 Anglo American plc
必和必拓 指 BHP Billiton Ltd. - Broken Hill Proprietary Billiton Ltd.
力拓 指 Rio Tinto Group
嘉能可 指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托克、托克集团 指 Trafigura PTE. LTD.
淡水河谷 指 Companhia Vale do Rio Doce
维多 指 Vitol Group
嘉吉 指 Cargill, Incorporated
FMG 指 Fortescue Metals Group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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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拉塔 指 Xstrata plc
洛阳钼业 指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 指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瑞钢联 指 瑞钢联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材 指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五矿集团 指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五矿有色 指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资源 指 五矿资源有限公司
五矿发展 指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新集团 指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新国际 指 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 指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 指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集团 指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物产 指 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 指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宝武集团 指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宝钢集团 指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鞍钢集团 指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河钢集团 指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山钢集团 指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首钢集团 指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包钢集团 指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太钢集团 指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Fidelity 指 Fidelity Management & Research Co,LLC
安泰科 指 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三菱商事 指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住友商事 指 住友商事株式会社
保荐机构/保荐人/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 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嘉源律师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安永会计师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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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然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外管局 指 国家外汇管理局
质检总局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CIQ 指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USGS 指 美国地质调查局
WTO 指 世界贸易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起
十三五 指
止时间:2016-2020 年
股东大会 指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企
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 指
业会计准则
元、千元、万元、百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亿
指
亿元 元
二、专业释义
offtake 指 承购权、包销权、保障供应权
offtake 协议 指 承购协议、包销协议、保障供应协议
分销权 指 商品批发或零售的经营权,以及辅助分销和服务的经营权
贸易顺差 指 贸易出口金额大于贸易进口金额
贸易逆差 指 贸易出口金额小于贸易进口金额
对外依存度 指 一国的进出口总额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资源量 指 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和潜在矿产资源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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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量是矿产储量的简称,泛指矿产的蕴藏量,其表示方式有矿石
储量、金属储量或有用组分储量、有用矿物储量等,多数以质量
储量 指
(吨、千克、克拉)计,少数以体积(立方米)计。它不扣除未
来开采和加工时的贫化与损失。
一块矿石原材料中有价元素或所含矿物的相对含量,对铁矿石而
品位 指
言一般指铁矿石中铁元素的质量分数
金属吨 指 矿石质量与矿石品位(含矿量)的乘积
表观消费量 指 产量+进口量-出口量
固定价格 指 交易当日港口现货价格或确定作价期指数/期货价格
矿产商或贸易商(卖方)向冶炼厂商或贸易商(买方)支付的、
TC/RC(粗炼/精炼) 指
将铜精矿加工成精炼铜的费用
铁矿石价格指数,由普氏能源资讯(Platts)制定,其通过电话
普氏价格指数 指
问询等方式,向矿商、钢厂及钢铁交易商采集数据得到
国际贸易常用结算方式,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
即期信用证 指
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升贴水 指 升水即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贴水即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
敞口 指 在金融活动中存在金融风险的部位以及受金融风险影响的程度
保值工具与被保值商品之间价格波动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通常
包括风险暴露基差(保值工具与保值品种之间的差异带来的价格
基差风险 指 波动不同步风险)、期限基差(保值工具与保值品种期限不一致
带来的价格波动不同步风险)、收敛基差(期货市场价格与现货
市场价格变化不一致产生的风险)等
以某月份的期货价格为计价基础,以期货价格加上或减去双方协
点价 指
商同意的升贴水来确定双方买卖现货商品的价格的交易方式
铜期货合约 指 铜期货 date 合约和铜期货月均价合约
电解铜、阴极铜 指 通过电解精炼工艺得到的铜产品
电解镍 指 通过电解精炼工艺得到的镍产品
铝锭、电解铝 指 通过电解精炼工艺得到的铝产品
低品位的含铜原矿石经过选矿工艺处理达到一定质量指标的精
铜精矿 指
矿,可直接供冶炼厂炼铜
标准铌铁 指 CBMM 铌铁等级中杂质元素含量较低,粒度更优的铌铁品种
特殊铌铁 指 CBMM 铌铁等级中杂质相比标准铌铁较高的品种
港运煤 指 通过船运运输到港口的煤炭
LME 指 伦敦金属交易所
LBMA 指 伦敦金银市场协会
Commodity Trading and Risk Management,大宗商品交易及风
CTRM 指
险管理信息化系统
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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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
意向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投资者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提
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为了进一步稳固上游的矿产品供给,提高
全球范围内的资源获取能力,扩大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参股投资 CBMM、Las
Bambas 等矿山企业获得了相关矿产品的 offtake 权益,即通过参股投资约定承购条款
或最低供应量保障条款以稳固公司上游矿产品的供应。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及“第六节 财
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之“2、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内容。
通过参股矿山企业强化资源获取能力的经营模式在全球同行业龙头企业中较为常
见,嘉能可、托克等国际知名贸易集团均采用过类似模式。凭借该模式,公司已经成长
为相关品种领域内领先的贸易公司,同时也提请投资者关注如下相关经营风险:
(1)参股投资的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参股投资的 Las Bambas 矿山位于秘鲁,历史上秘鲁当地社区曾发生过针对政
府的堵路抗议事件从而影响铜精矿矿石通过公路运输的情况。虽然公司投资的 Las
Bambas 积极参与秘鲁当地社区建设,并与当地社区建立了紧密而友善的联系,而秘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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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社区发生的堵路事件主要针对当地政府,此前的堵路抗议事件均能在当地政府及等
多方出面下妥善解决,但是依然无法排除当地社区未来发生极端的长时间堵路抗议等事
件的可能性,进而可能对相关矿山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的经营也受
到不利影响。
公司参股投资的矿山主要位于秘鲁、刚果(金)和巴西,矿石的开采和销售受到当
地矿业、劳工、税务、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的监管,虽然相关矿山项目均遵守当地政策
法规,并建立了完整、有效的合规体系,但是仍不排除当地政策法规及其解释和执行发
生重大变化,进而对矿山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的投资收益产生
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艾芬豪因处于矿山生产初期或建设期,基础设施建设、开采、勘探等活
动均需要投入较大金额的资金,因此尚未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Las Bambas 和 CBMM
已进入稳定的生产阶段,其中 CBMM 报告期内累计向中国铌业分红超过 3 亿美元,但
是由于中国铌业尚有较大金额的并购贷款余额,根据中国铌业的股东协议,CBMM 向
中国铌业的分红优先用于偿还并购贷款,因此中国铌业尚未对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
Las Bambas 的并购贷款和项目贷款余额于近年迅速下降,但根据借款合同,Las
Bambas 需在进行任何现金分红之前优先偿还上述贷款。上述情况与相关矿山企业的建
设生产周期及发行人的并购融资结构有关,符合发行人投资决策时的预期,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①CBMM
通过各自子公司出资设立中国铌业收购 CBMM 的 15%股权。根据国际矿业收购惯例,
部分投资款为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的对中国铌业的长期借款,截至 2022 年 6 月
国进出口银行牵头组成的银团借款 11.11 亿美元,以置换前期并购贷款,2022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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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铌业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牵头组成的银团借款 7.10 亿美元,对并购贷款
进行二次置换,利率条款进一步优化。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贷款余额为 7.105
亿美元。发行人和四家钢铁企业的相关主体按照各自持有中国铌业的股权比例为前述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按股权比例担保的贷款余额为
口银行进行质押,为前述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中国铌业的现金收益主要来源于 CBMM 向中国铌业的分红,虽然 CBMM
作为全球铌产品市场领导者,长期以来经营业绩良好、分红比例高,且未来预计能够保
持较好的增长趋势,且自投资以来未发生过中国铌业无法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但是依
然无法排除极端情况下 CBMM 分红无法覆盖中国铌业贷款本息,从而导致发行人需履
行保证责任为中国铌业承担还款义务或执行发行人持有的中国铌业股权,进而可能对公
司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②Las Bambas
于资产整合、矿山建设、经营等活动。根据国际矿业收购惯例,发行人、五矿集团和国
新集团的相关主体共同将所持有的 MMG SAM 股权(MMG SAM 持有 Las Bambas 的
款余额为 29.42 亿美元,授信合同已期满终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 Las Bambas 的 ISDA 衍生交易主协议之《保证合
同》,约定各保证人按照各自子公司在 MMG SAM 的持股比例为 Las Bambas 与中国
银行就衍生产品交易签订的主协议项下 Las Bambas 对中国银行所负有的债务(最高金
额为 5,000 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上述约定,发行人为上述担保
债务(最高金额为 5,000 万美元)的 15%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主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起两年。
中国银行悉尼分行签署了 Las Bambas 项目循环贷款协议之《保证合同》,约定各保证
人按照各自在 MMG SAM 的持股比例为 Las Bambas 与中国银行悉尼分行签署的《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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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授信金额为 8.00 亿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约
定,中信金属为借款方在循环贷款融资文件项下对融资方的全部支付义务的 15%提供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循环贷款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虽然 Las Bambas 矿山具有显著的资源禀赋优势和生产成本优势,且基础设施建
设、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发展将进一步拉动铜的需求,铜价长期向好,但是依然无法排
除极端情况下 Las Bambas 无法支付贷款本息,导致发行人持有的 MMG SAM 股权存
在被执行用于偿还贷款及发行人需履行保证责任为 Las Bambas 在衍生产品交易合同
和循环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还款义务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
响。
虽然 Las Bambas 和 KK 公司生产的铜产品较为稀缺,且公司投资后从未发生无法
销售的情况,但是依然存在战争、疫情、动乱等极端情况下,市场交易量枯竭,而公司
须按承购份额采购铜产品但短时间内无法实现销售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此外,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还可能受到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政治环境、下游产业
景气度、经济政策、税务政策、当地劳动力情况、地质条件、诉讼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虽然矿石开采并非公司主营业务,但考虑到其生产经营状况对公司
业绩影响较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投资收益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3,351.31 万元、-1,833.65 万元、127,546.18 万
元和 76,738.33 万元,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4.71%、-1.61%、69.98%和 48.68%,其
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占比较
高。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分别为 32,193.06 万元、32,015.33 万元、
万元、46,495.23 万元、37,016.47 万元和 11,389.16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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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占比较高,系特定经营模式导致。公司该部分
投资收益目前主要来自对 CBMM、Las Bambas 和 KK 项目的投资,其主营业务为矿产
资源勘探和开发。通过参股投资,公司与其签订了矿产品 offtake 协议,保障了公司上
游矿产品的稳定供给。由于参股矿山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高度相关,公司对
其投资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处置
中博世金股权、西部超导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公司经营指标在扣除上述投资收益后仍
符合发行条件要求。关于参股投资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
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及“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
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2、长期股
权投资”的相关内容。
公司对参股矿山企业的投资收益取决于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虽然能够通过董
事会参与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但无法控制其经营决策,若参股公司业绩
下滑,则会给公司投资收益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3)贸易利润和投资收益同周期叠加波动的风险
公司贸易业务的利润以及对相关参股矿山的投资收益往往与该商品的价格密切相
关。以铜产品为例,金属铜价格的下跌一方面可能会导致铜精矿生产企业 Las Bambas
等的净利润下滑,减少公司相应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也可能由于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
公司铜产品贸易业务的盈利。当相关金属价格出现剧烈波动,不排除公司贸易利润和投
资收益同时受到较大影响的可能性,从而导致公司可能出现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大
幅下滑、下降幅度超过 50%甚至导致亏损的风险。
(4)对参股矿山企业采购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 司 铌产 品贸 易业 务的 采 购全 部来 自于 CBMM , 铜产 品 贸易 业务 的 采购 约
月,公司从 CBMM、Las Bambas 和 KK 公司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843,857.87 万元、
本的比例分别为 13.78%、10.73%、10.74%和 12.57%。由于 CBMM、Las Bambas
和 KK 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从三家公司的采购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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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程序,并依据《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确保了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但是由于该部分
关联交易由特定经营模式造成,报告期内关联采购交易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依然相对较
高,且预计未来将会持续,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offtake 等权益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通过投资 Las Bambas 获得其每年产量 26.25%的 offtake 权益,其中 15%的
offtake 权益系与持有的 Las Bambas 股权相对应,在公司持有的 Las Bambas 股权期
间,该权益长期有效,剩余 11.25%的 offtake 权益系国新国际将其 22.50%的 offtake
权益平均转让给五矿资源和中信金属而来。如果国新国际对外转让其持有的 Las
Bambas 股权,则 22.50%股权对应的 offtake 权益需要重新商定。虽然 MMG SAM(持
有 Las Bambas 的 100%股权)董事会中一名董事由公司提名,且公司与 Las Bambas
合作顺利、稳定,但是公司无法控制 Las Bambas 的商业决策,如果合作条款、产品供
应发生变化,或国新国际的股权对外转让,可能对公司的贸易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自 1998 年起成为 CBMM 在中国市场的独家分销商,双方的独家分销协议定
期续签。通过多年合作,公司已与 CBMM 建立了互相促进的良好合作关系。由于公司
是 CBMM 在中国的独家分销商,宝钢集团、鞍钢集团、首钢集团、太钢集团通过投资
CBMM 获得的最低供应量保证不影响公司的独家分销身份,依然需通过中信金属采购。
虽然 CBMM 董事会有一名董事由公司提名,公司与 CBMM 的合作超过 30 年,自 1998
年成为中国市场独家分销商以来不存在无法展期续签的情况,但是公司无法控制
CBMM 的商业决策,如果独家分销协议无法展期续签,或分销合作条款、产品供应发
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贸易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与 CBMM 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双方拥有超过 30 年的合作历史。
自 1998 年起,发行人成为了 CBMM 在中国市场的独家分销商,并签署了独家分销协
议。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铌产品进口国,CBMM 作为全球最大的铌产品供应商,借助
发行人在市场渠道、品牌价值、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强大优势,20 多年来我国每吨钢材
的铌产品消费量显著提升,带动 CBMM 生产的铌产品在中国的销售金额快速增长。正
是因为发行人在中国市场具有不可或缺的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发行人与 CBMM 的独家
分销协议每次均顺利续签。双方最新签署的《独家分销协议》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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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为五年,且协议约定可在该协议到期后继续续期。
此外,2011 年中信集团与宝钢集团、鞍钢集团、首钢集团、太钢集团组成投资联
合体,通过各自子公司出资设立中国铌业收购 CBMM 的 15%股权。发行人由此获得了
CBMM 5%股权及相应的 offtake,能够向 CBMM 董事会推荐 1 名董事人选,进一步强
化了发行人与 CBMM 的合作关系。
综上,发行人担任 CBMM 铌产品中国独家分销商具备协议保障,且考虑到双方的
合作历史、发行人对中国市场的开拓能力、持有的 CBMM 股权、推荐董事人选的资格
等事项,发行人能够长期稳定地从 CBMM 采购铌产品并担任中国独家分销商,但公司
无法控制 CBMM 的商业决策,如果独家分销协议无法展期续签,或分销合作条款、产
品供应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贸易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参股投资的艾芬豪穿透持有 KK 公司 39.60%股份,该项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
段分别于 2021 年 5 月和 2022 年 3 月投产,中信金属与紫金矿业各自获得了第一阶段
和第二阶段 50%产量(去除特定数量)的 offtake 权益,公司投资艾芬豪的战略目标已
初见成效。虽然公司通过投资艾芬豪获得了 offtake 权益的优先匹配权,且已获得第一
阶段和第二阶段 offtake 权益,向艾芬豪派驻董事且合作关系良好,与 KK 公司合作进
展顺利,但由于公司无法控制艾芬豪和 KK 公司的经营决策,如果公司无法匹配后续阶
段 offtake 协议条款的条件,可能对公司的贸易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经营的黑色金属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的价格具有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特征,
宏观经济环境、市场供需情况、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市场竞争、贸易摩擦等因素均可
能造成相关商品价格发生波动。
根据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公司对各贸易业务品种制订了科学、严谨的风险管理政
策和敞口管理方案,通过现货市场交易和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操作将价格风险控制在
规定范围之内。但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部分业务依然存在一定的价格风险敞口,
即商品价格的波动会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水平,在相关商品价格出现快速大幅波动的极端
情况下,依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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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等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受到其经营能力、资产规模、风险承
受能力以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流动性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虽然公司制订了系统审
慎的客户和供应商准入制度以及稳健谨慎的信用政策,但依然不排除极端情况下,公司
客户和供应商因自身经营原因无法按合同约定从公司采购或向公司销售商品,导致公司
风险敞口在短时间内快速上升。如果期间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参照行业惯例,公司部分贸易业务合同中采用延迟定价条款,即交易双方按照市场
惯例,约定以未来某个时间段/时间点的市场价格为合同的基础定价。此外,为规避商
品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风险,公司使用商品期货合约、掉期合约、
外汇期权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对业务中的价格风险和外汇风险进行套
期保值,且套期保值只以对冲商品价格变动和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投机交易。
根据会计准则核算要求,该等延迟定价条款及衍生金融工具在各期期末形成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损失,在合同结算或衍生金融工具平仓时转入投资收益/损失。该等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损失或投资收益/损失规模受相关商品数量、衍生品合约数量、外币数量以
及相应价格波动的影响。
公司针对延迟定价条款和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建立并执行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
但在上述会计处理下,商品或外汇价格的波动可能对公司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产生
重大的临时性影响。商品或外汇价格若短期内发生大幅波动,可能会导致公司未结算的
延迟定价条款或衍生金融工具出现较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从而导致公司出现上市当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大幅下降,甚至下降幅度超过 50%的风险。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
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2、衍生金融资产”的相关内容。
公司部分业务的交易价格系在作价期内相关商品的国际或国内指数价格的基础上
有所浮动后确定。部分情况下,公司会通过采购、销售订单匹配的方式对冲指数价格变
动风险;其他情况下,由于采购、销售的市场供需结构、周期、定价方式、计价期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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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匹配,会在一定期间内产生商品价格风险敞口。此外,由于公司存在较大金额的境
外采购及销售,会存在一定的外汇汇率风险敞口。
针对商品价格风险敞口和外汇汇率风险敞口,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
风险管理政策,通过使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有效地降低了商品价格和外汇汇
率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将风险敞口控制在管理层设定的目标范围以
内。虽然公司已选择了相对最优的衍生金融工具和套保方式,但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挂钩
的标的商品与公司交易的商品在价格走势上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无法完全对冲价格风险
敞口带来的波动风险(即存在基差风险),在相关价格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况下,可能对
公司短期利润水平造成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其价格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经济环境、政
策环境、供求结构、地缘政治形势等多种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公司的进口贸易和转口贸
易的主要采购地为资源富集的非洲、南美洲和澳洲,其中,非洲和南美洲与中国经贸往
来密切,合作良好,发生贸易摩擦的概率较低。澳大利亚与中国与有关铁矿石的贸易需
求相互高度依赖,在未来可预期的时间内导致中澳铁矿石贸易停止的可能性较低。但无
法排除出现极端情况或者其他非主要采购地发生宏观环境波动的可能。
当前国际形势出现较大变化,以中美及欧美贸易摩擦、英国脱欧为代表的“逆全球
化”行为进一步冲击世界各国经济。随着俄罗斯、乌克兰冲突加剧,局势骤然升级引起
全球市场较大波动。乌克兰作为发行人铁矿石采购来源地之一,受到俄乌地缘冲突影响,
部分铁矿石采购受到影响。
如果贸易摩擦等情形持续深入,甚至发生较大的国际政治冲突、经济危机或金融危
机等极端情况,将可能导致全球乃至公司当前主要经营区域经济发展出现长期性的衰
退,国际间贸易量严重下滑,对公司业务构成不利影响。
中国加入 WTO 以来,我国对外贸易量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一方面,由于信息化的
迅速发展和区域垄断性逐步打破,贸易领域的同行业企业不断进入,可能导致国内、国
际贸易市场竞争加剧。另一方面,在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上游矿山企业将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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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的产品定价权,同时部分上游矿山企业也将直接参与到贸易市场的竞争中。因此,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渠道和规模的竞争优势,则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的市场份
额下降、综合毛利率降低、竞争优势减弱等风险。
内部控制能力是保证业务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建立了符合公司
自身业务特点的经营管理模式、风险控制体系以及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培养了具
有先进理念、开阔视野和丰富的境内外经营管理经验的核心团队,搭建了较为完整的管
理制度。但是,随着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的规模扩张,采购、销售、风控、财
务、股权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度不断上升,对公司
境内外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能力、风险控制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无法持续完善相关管理模式,强化相关管理能力,未能充分发挥决策层和独立
董事、监事会的作用,无法使之与规模的迅速扩张和复杂度的持续提升相匹配,将导致
一定的管理失效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业绩的稳定性。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和未能履行
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承诺事项”。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 8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所有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
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
节 投资者保护”之“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8 年 1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439,884.615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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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号京城大厦 1903 室 京城大厦 1903 室
控股股东 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
行业分类 F51 批发业 不适用
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保荐人 主承销商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航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特殊普通合伙) 任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信集团通过其控股的中
信金属集团合计控制公司 100%的股份,为中信金属
的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通过其控制的子公司中信有
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中信证券 18.45%股份,为中
信证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中信证券董事长、
执行委员会委员张佑君同时兼任中信集团、中信股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
份、中信有限总经理助理。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信证券通过其资产管理业
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
务股票账户和重要子公司持有发行人重要关联方中
或其他利益关系
信股份约 0.25%股份,持股比例较低,中航证券不持
有发行人重要关联方中信股份的股份。
除以上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
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
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股票登记机构 收款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无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占发行后总股本
拟发行数量 501,153,847 股 10.23%
比例
占发行后总股本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501,153,847 股 10.23%
比例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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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 4,900,000,0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发行市盈率(标明计算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基础和口径)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除 发行前每股收益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算) 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 2022 年
【●】元(按 2021 年度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收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
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行后总股本计算)
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标明计算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基础和口径)
预测净利润(如有) 不适用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发行方式
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
发行对象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元
募集资金净额 【●】元
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70,536.1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21,498.2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1,498.27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 307,958.59 万元
(1)保荐及承销费:
的部分按超过部分的 2%额外收取;
的部分按超过部分的 1.8%额外收取;
发行费用概算 费;
(2)审计、评估及验资费:1,354.75 万元;
(3)律师费:1,070.40 万元;
(4)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554.72 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11.94 万元;
注:1、本次发行费用中除保荐及承销费外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
用可能根据发行结果进行调整。2、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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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将结合最
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 不适用
有)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
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
不适用
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
用的分摊原则(如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20 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2023 年 3 月 23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27 日
申购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缴款日期 2023 年 3 月 30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中信金属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业务,系国内领先的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商,
经营的贸易品种主要包括铁矿石、钢材等黑色金属产品,以及铌、铜、铝等有色金属产
品,主要业务模式包括进口贸易、转口贸易和国内贸易。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分别为 6,289,828.80 万元、7,653,862.37 万元、11,238,700.39 万元和 6,214,071.8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36%、99.48%、99.62%和 99.63%。
公司的铁矿石年贸易量超 5,000 万吨,常年位居国内贸易商前列。在资源获取方面
与力拓、必和必拓、英美资源、淡水河谷等世界知名矿山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在销售渠道建设方面,公司基本实现了对国内各大主要港口的覆盖,建立了以宝武
集团、河钢集团、山钢集团为代表的大中型钢铁企业客户群,形成了坚实的客户基础。
由于铌资源分布高度集中于巴西,目前中国铌铁的对外依存度已超过 95%。公司
作为全球最大的铌产品供应商 CBMM 在中国的独家分销商,在国内铌产品市场约占
股权。此外,中信金属通过参股 Las Bambas 15%的股权和加拿大上市公司艾芬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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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建立了竞争优势。
五、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
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对国家的生产建设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背
景下,国际贸易一直是资源再配置与资本流动的重要渠道。党的二十大工作报告指出“坚
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确保粮
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公司作为国内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行业的领先
者,为国家金属矿产资源的长期安全稳定供应作出积极贡献,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
发展战略。
得益于国际贸易行业长久的发展,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行业本身也形成了较为成熟的
交易模式。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以进口贸易、转口贸易和国内贸
易为主的贸易模式,并凭借专业能力科学制订采购销售计划,保障采购和交付,有效弥
合了矿山和下游客户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资源错配。同时,受周期变化、短期冲击扰
动事件、定价模式等因素影响,金属及矿产品的价格波动幅度较高,这对公司的风险控
制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管控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对制定了谨慎
的风险管控措施,并通过衍生品对冲合理控制风险,保障公司的经营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6,330,257.67 万元、7,694,205.01 万元、
长 21.55%、46.63%;分别实现净利润 71,193.80 万元、113,795.97 万元、182,255.82
万元和 157,631.16 万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59.8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保持高速增长,公司盈利能力较强,经营业绩较为
稳定。
从资产规模来看,公司注册资本 43.99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
额 449.39 亿元,整体规模较大。从业务规模来看,在黑色金属产品贸易行业,公司与
上下游客户形成了稳定互利的合作关系,业务规模稳步扩大;在有色金属产品贸易行业,
公司在铌产品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还拥有世界级优质铜矿 Las Bambas 铜矿和
持股比例可能因期权行权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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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项目的 offtake 权益,具有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的境内可比公司包括五矿发展、物产中大、厦门象屿、厦门国贸等国内贸易商,
均为同行业内资产和业务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主板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中信金属 6,237,113.74 157,631.16 4,493,859.23 11,281,643.83 182,255.82 3,856,964.83
五矿发展 3,880,187.40 38,138.54 2,872,662.75 8,750,734.05 48,799.85 2,308,174.37
物产中大 27,891,260.94 307,600.00 17,285,880.98 56,199,172.58 576,596.93 12,944,968.56
厦门象屿 25,415,065.63 201,014.55 12,195,107.68 46,251,623.01 272,012.61 9,583,422.06
厦门国贸 26,610,618.06 202,599.46 14,627,872.78 46,475,564.21 376,359.36 9,774,576.03
综上所述,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同行业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均较大,发行人经营业绩
稳定,盈利能力市场领先,符合主板定位要求。
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万元) 4,493,859.23 3,856,964.83 2,863,720.81 2,626,485.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万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9.54% 66.22% 53.12% 51.12%
资产负债率(合并) 71.09% 71.74% 65.33% 64.32%
营业收入(万元) 6,237,113.74 11,281,643.83 7,694,205.01 6,330,257.67
净利润(万元) 157,631.16 182,255.82 113,795.97 71,193.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836.72 159,556.09 73,071.00 55,028.83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6 0.41 0.26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6 0.41 0.26 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4% 17.21% 11.79% 7.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29,101.46 -322,035.50 34,866.51 45,5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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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23,516.46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
七、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
(一)2022 年度财务信息与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
经营状况”。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已经安永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
专字第61298865_A01号。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公司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主要
产品的采购、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
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896,628.96万元,负债总额2,499,489.7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97,139.26 万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其中,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凭借较高的市场敏锐度,积极应对市场波动,优
化细分品种布局,销售的黑色金属产品能够较好满足下游需求,盈利情况较上年有所提
升;同时艾芬豪下属KK项目第二阶段投产后产能爬升,相关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收益对净利润起到一定增厚作用。公司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盈
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2023 年 1-3 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预计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50.00~260.00 亿元,
同比变动-2.39%~1.51%;预计实现净利润 3.70~5.20 亿元,同比变动-28.72%~0.17%;
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18~2.50 亿元,同比变动-28.62%~-18.10%。公
司上述 2023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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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1.2 条款的第
一项上市标准,即“最近 3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
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 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55,028.83 万元、73,071.00 万元和 159,556.09 万元,最近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不存在特殊安排事项。
十、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到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399,993.00 399,993.00
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若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以上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存在的资金缺口,公
司将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
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募集资
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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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外,应特
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风险类别、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分类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为了进一步稳固上游的矿产品供给,提高
全球范围内的资源获取能力,扩大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参股投资 CBMM、Las
Bambas 等矿山企业获得了相关矿产品的 offtake 权益,即通过参股投资约定承购条款
或最低供应量保障条款以稳固公司上游矿产品的供应。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及“第六节 财
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之“2、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内容。
通过参股矿山企业强化资源获取能力的经营模式在全球同行业龙头企业中较为常
见,嘉能可、托克等国际知名贸易集团均采用过类似模式。凭借该模式,公司已经成长
为相关品种领域内领先的贸易公司,同时也提请投资者关注如下相关经营风险:
(1)参股投资的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参股投资的 Las Bambas 矿山位于秘鲁,历史上秘鲁当地社区曾发生过针对政
府的堵路抗议事件从而影响铜精矿矿石通过公路运输的情况。虽然公司投资的 Las
Bambas 积极参与秘鲁当地社区建设,并与当地社区建立了紧密而友善的联系,而秘鲁
当地社区发生的堵路事件主要针对当地政府,此前的堵路抗议事件均能在当地政府及等
多方出面下妥善解决,但是依然无法排除当地社区未来发生极端的长时间堵路抗议等事
件的可能性,进而可能对相关矿山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的经营也受
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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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参股投资的矿山主要位于秘鲁、刚果(金)和巴西,矿石的开采和销售受到当
地矿业、劳工、税务、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的监管,虽然相关矿山项目均遵守当地政策
法规,并建立了完整、有效的合规体系,但是仍不排除当地政策法规及其解释和执行发
生重大变化,进而对矿山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的投资收益产生
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艾芬豪因处于矿山生产初期或建设期,基础设施建设、开采、勘探等活
动均需要投入较大金额的资金,因此尚未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Las Bambas 和 CBMM
已进入稳定的生产阶段,其中 CBMM 报告期内累计向中国铌业分红超过 3 亿美元,但
是由于中国铌业尚有较大金额的并购贷款余额,根据中国铌业的股东协议,CBMM 向
中国铌业的分红优先用于偿还并购贷款,因此中国铌业尚未对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
Las Bambas 的并购贷款和项目贷款余额于近年迅速下降,但根据借款合同,Las
Bambas 需在进行任何现金分红之前优先偿还上述贷款。上述情况与相关矿山企业的建
设生产周期及发行人的并购融资结构有关,符合发行人投资决策时的预期,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①CBMM
通过各自子公司出资设立中国铌业收购 CBMM 的 15%股权。根据国际矿业收购惯例,
部分投资款为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的对中国铌业的长期借款,截至 2022 年 6 月
国进出口银行牵头组成的银团借款 11.11 亿美元,以置换前期并购贷款,2022 年 8 月,
中国铌业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牵头组成的银团借款 7.10 亿美元,对并购贷款
进行二次置换,利率条款进一步优化。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贷款余额为 7.105
亿美元。发行人和四家钢铁企业的相关主体按照各自持有中国铌业的股权比例为前述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按股权比例担保的贷款余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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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银行进行质押,为前述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中国铌业的现金收益主要来源于 CBMM 向中国铌业的分红,虽然 CBMM
作为全球铌产品市场领导者,长期以来经营业绩良好、分红比例高,且未来预计能够保
持较好的增长趋势,且自投资以来未发生过中国铌业无法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但是依
然无法排除极端情况下 CBMM 分红无法覆盖中国铌业贷款本息,从而导致发行人需履
行保证责任为中国铌业承担还款义务或执行发行人持有的中国铌业股权,进而可能对公
司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②Las Bambas
于资产整合、矿山建设、经营等活动。根据国际矿业收购惯例,发行人、五矿集团和国
新集团的相关主体共同将所持有的 MMG SAM 股权(MMG SAM 持有 Las Bambas 的
款余额为 29.42 亿美元,授信合同已期满终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 Las Bambas 的 ISDA 衍生交易主协议之《保证合
同》,约定各保证人按照各自子公司在 MMG SAM 的持股比例为 Las Bambas 与中国
银行就衍生产品交易签订的主协议项下 Las Bambas 对中国银行所负有的债务(最高金
额为 5,000 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上述约定,发行人为上述担保
债务(最高金额为 5,000 万美元)的 15%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主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起两年。
中国银行悉尼分行签署了 Las Bambas 项目循环贷款协议之《保证合同》,约定各保证
人按照各自在 MMG SAM 的持股比例为 Las Bambas 与中国银行悉尼分行签署的《循
环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授信金额为 8.00 亿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约
定,中信金属为借款方在循环贷款融资文件项下对融资方的全部支付义务的 15%提供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循环贷款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虽然 Las Bambas 矿山具有显著的资源禀赋优势和生产成本优势,且基础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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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发展将进一步拉动铜的需求,铜价长期向好,但是依然无法排
除极端情况下 Las Bambas 无法支付贷款本息,导致发行人持有的 MMG SAM 股权存
在被执行用于偿还贷款及发行人需履行保证责任为 Las Bambas 在衍生产品交易合同
和循环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还款义务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
响。
虽然 Las Bambas 和 KK 公司生产的铜产品较为稀缺,且公司投资后从未发生无法
销售的情况,但是依然存在战争、疫情、动乱等极端情况下,市场交易量枯竭,而公司
须按承购份额采购铜产品但短时间内无法实现销售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此外,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还可能受到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政治环境、下游产业
景气度、经济政策、税务政策、当地劳动力情况、地质条件、诉讼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虽然矿石开采并非公司主营业务,但考虑到其生产经营状况对公司
业绩影响较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投资收益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3,351.31 万元、-1,833.65 万元、127,546.18 万
元和 76,738.33 万元,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4.71%、-1.61%、69.98%和 48.68%,其
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占比较
高。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分别为 32,193.06 万元、32,015.33 万元、
万元、46,495.23 万元、37,016.47 万元和 11,389.16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占比较高,系特定经营模式导致。公司该部分
投资收益目前主要来自对 CBMM、Las Bambas 和 KK 项目的投资,其主营业务为矿产
资源勘探和开发。通过参股投资,公司与其签订了矿产品 offtake 协议,保障了公司上
游矿产品的稳定供给。由于参股矿山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高度相关,公司对
其投资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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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博世金股权、西部超导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公司经营指标在扣除上述投资收益后仍
符合发行条件要求。关于参股投资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
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及“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
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2、长期股
权投资”的相关内容。
公司对参股矿山企业的投资收益取决于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虽然能够通过董
事会参与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但无法控制其经营决策,若参股公司业绩
下滑,则会给公司投资收益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3)贸易利润和投资收益同周期叠加波动的风险
公司贸易业务的利润以及对相关参股矿山的投资收益往往与该商品的价格密切相
关。以铜产品为例,金属铜价格的下跌一方面可能会导致铜精矿生产企业 Las Bambas
等的净利润下滑,减少公司相应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也可能由于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
公司铜产品贸易业务的盈利。当相关金属价格出现剧烈波动,不排除公司贸易利润和投
资收益同时受到较大影响的可能性,从而导致公司可能出现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大
幅下滑、下降幅度超过 50%甚至导致亏损的风险。
(4)对参股矿山企业采购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 司 铌产 品贸 易业 务的 采 购全 部来 自于 CBMM , 铜产 品 贸易 业务 的 采购 约
月,公司从 CBMM、Las Bambas 和 KK 公司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843,857.87 万元、
本的比例分别为 13.78%、10.73%、10.74%和 12.57%。由于 CBMM、Las Bambas
和 KK 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从三家公司的采购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程序,并依据《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确保了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但是由于该部分
关联交易由特定经营模式造成,报告期内关联采购交易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依然相对较
高,且预计未来将会持续,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offtake 等权益稳定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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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投资 Las Bambas 获得其每年产量 26.25%的 offtake 权益,其中 15%的
offtake 权益系与持有的 Las Bambas 股权相对应,在公司持有的 Las Bambas 股权期
间,该权益长期有效,剩余 11.25%的 offtake 权益系国新国际将其 22.50%的 offtake
权益平均转让给五矿资源和中信金属而来。如果国新国际对外转让其持有的 Las
Bambas 股权,则 22.50%股权对应的 offtake 权益需要重新商定。虽然 MMG SAM(持
有 Las Bambas 的 100%股权)董事会中一名董事由公司提名,且公司与 Las Bambas
合作顺利、稳定,但是公司无法控制 Las Bambas 的商业决策,如果合作条款、产品供
应发生变化,或国新国际的股权对外转让,可能对公司的贸易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自 1998 年起成为 CBMM 在中国市场的独家分销商,双方的独家分销协议定
期续签。通过多年合作,公司已与 CBMM 建立了互相促进的良好合作关系。由于公司
是 CBMM 在中国的独家分销商,宝钢集团、鞍钢集团、首钢集团、太钢集团通过投资
CBMM 获得的最低供应量保证不影响公司的独家分销身份,依然需通过中信金属采购。
虽然 CBMM 董事会有一名董事由公司提名,公司与 CBMM 的合作超过 30 年,自 1998
年成为中国市场独家分销商以来不存在无法展期续签的情况,但是公司无法控制
CBMM 的商业决策,如果独家分销协议无法展期续签,或分销合作条款、产品供应发
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贸易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与 CBMM 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双方拥有超过 30 年的合作历史。
自 1998 年起,发行人成为了 CBMM 在中国市场的独家分销商,并签署了独家分销协
议。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铌产品进口国,CBMM 作为全球最大的铌产品供应商,借助
发行人在市场渠道、品牌价值、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强大优势,20 多年来我国每吨钢材
的铌产品消费量显著提升,带动 CBMM 生产的铌产品在中国的销售金额快速增长。正
是因为发行人在中国市场具有不可或缺的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发行人与 CBMM 的独家
分销协议每次均顺利续签。双方最新签署的《独家分销协议》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
有效期为五年,且协议约定可在该协议到期后继续续期。
此外,2011 年中信集团与宝钢集团、鞍钢集团、首钢集团、太钢集团组成投资联
合体,通过各自子公司出资设立中国铌业收购 CBMM 的 15%股权。发行人由此获得了
CBMM 5%股权及相应的 offtake,能够向 CBMM 董事会推荐 1 名董事人选,进一步强
化了发行人与 CBMM 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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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担任 CBMM 铌产品中国独家分销商具备协议保障,且考虑到双方的
合作历史、发行人对中国市场的开拓能力、持有的 CBMM 股权、推荐董事人选的资格
等事项,发行人能够长期稳定地从 CBMM 采购铌产品并担任中国独家分销商,但公司
无法控制 CBMM 的商业决策,如果独家分销协议无法展期续签,或分销合作条款、产
品供应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贸易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参股投资的艾芬豪穿透持有 KK 公司 39.60%股份,该项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
段分别于 2021 年 5 月和 2022 年 3 月投产,中信金属与紫金矿业各自获得了第一阶段
和第二阶段 50%产量(去除特定数量)的 offtake 权益,公司投资艾芬豪的战略目标已
初见成效。虽然公司通过投资艾芬豪获得了 offtake 权益的优先匹配权,且已获得第一
阶段和第二阶段 offtake 权益,向艾芬豪派驻董事且合作关系良好,与 KK 公司合作进
展顺利,但由于公司无法控制艾芬豪和 KK 公司的经营决策,如果公司无法匹配后续阶
段 offtake 协议条款的条件,可能对公司的贸易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经营的黑色金属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的价格具有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特征,
宏观经济环境、市场供需情况、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市场竞争、贸易摩擦等因素均可
能造成相关商品价格发生波动。
根据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公司对各贸易业务品种制订了科学、严谨的风险管理政
策和敞口管理方案,通过现货市场交易和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操作将价格风险控制在
规定范围之内。但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部分业务依然存在一定的价格风险敞口,
即商品价格的波动会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水平,在相关商品价格出现快速大幅波动的极端
情况下,依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等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受到其经营能力、资产规模、风险承
受能力以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流动性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虽然公司制订了系统审
慎的客户和供应商准入制度以及稳健谨慎的信用政策,但依然不排除极端情况下,公司
客户和供应商因自身经营原因无法按合同约定从公司采购或向公司销售商品,导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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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敞口在短时间内快速上升。如果期间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在贸易货物的运输、仓储环节,公司使用第三方船运服务和仓储服务。虽然公司已
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且相关货物购买了保险,但仍可能存在第三方
管理失效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从而导致货物受到损失,为公司带来一定经营风
险。
(1)海外市场扩张导致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将利用现有经验和技术,逐步扩大业务覆盖区域和
贸易品种。对于海外市场,公司将在巩固与 CBMM、Las Bambas、艾芬豪等公司业务
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积累海外市场资源,延伸服务完整性和市场销售能力,促进业务
结构优化和业务量稳步增长,构建更为完善的全球一体化网络。
尽管公司在铌产品、铁矿石、铜产品等市场积累了一定的海外业务经验,但由于跨
境和海外业务涉及境内外监管法规、境外市场专业管理人才、汇率变动损益、贸易国间
政治关系、新品种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公司存在无法顺利扩张海外市场业务的潜在风险。
(2)境外采购、销售的相关风险
国际政治经济环境、进出口国家的贸易管制政策、税收政策、国际供求关系等不可
控因素,均会对公司的境外采购、销售产生较大影响,该等因素的变化将会直接影响公
司的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
此外,公司船运服务贸易业务主要于境外开展,部分船只采取长期租入、分期租出
的经营模式。虽然目前下游市场需求较大,但依然不排除极端情况下,公司存在船运服
务贸易业务租出合同到期后剩余租入合同租期未能及时匹配到客户的风险。
公司与中信集团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信集团许可公司在许可商标登记
注册的范围内无偿使用“中信”、“CITIC”、“中信金属”等相关商标,合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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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中信集团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将长期、无偿许可发行
人使用前述商标,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期限
内为上述商标办理续展手续。但是,公司依然无法排除商标使用许可无法续期或被提前
终止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财务风险
参照行业惯例,公司部分贸易业务合同中采用延迟定价条款,即交易双方按照市场
惯例,约定以未来某个时间段/时间点的市场价格为合同的基础定价。此外,为规避商
品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风险,公司使用商品期货合约、掉期合约、
外汇期权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对业务中的价格风险和外汇风险进行套
期保值,且套期保值只以对冲商品价格变动和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投机交易。
根据会计准则核算要求,该等延迟定价条款及衍生金融工具在各期期末形成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损失,在合同结算或衍生金融工具平仓时转入投资收益/损失。该等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损失或投资收益/损失规模受相关商品数量、衍生品合约数量、外币数量以
及相应价格波动的影响。
公司针对延迟定价条款和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建立并执行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
但在上述会计处理下,商品或外汇价格的波动可能对公司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产生
重大的临时性影响。商品或外汇价格若短期内发生大幅波动,可能会导致公司未结算的
延迟定价条款或衍生金融工具出现较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从而导致公司出现上市当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大幅下降,甚至下降幅度超过 50%的风险。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
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2、衍生金融资产”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45,965.75 万元、190,522.24 万元、
和 5.63%。此外,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分布较为集中,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前五名合计占比分别为 28.45%、36.10%、42.67%和 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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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是因国际贸易结算信用证交单原因所形成的暂时性应
收账款,该等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大多在两周以内,且应收对象通常为大型国内、国际
银行,实力较强且信誉良好。扣除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应收账款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
别为 70,995.21 万元、68,651.35 万元、53,158.98 万元和 126,101.58 万元,占总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2.70%、2.40%、1.38%和 2.81%。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分别为 43.70、44.57、65.42 和 60.98,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53,191.83 146,407.04 190,522.24 145,965.75
其中: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应收
账款
占应收账款比例 50.20% 63.69% 63.97% 51.36%
除上述信用证形成的应收账款外,公司对下游客户已建立了严格谨慎的分级准入管
理制度,仅对符合公司信用风险控制标准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报告期内公司大
部分应收账款对象为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长期合作客户,前五大应收款对象主要为大
型钢厂、冶炼厂和知名矿业公司,历史合作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应收账款计提
了充分的坏账准备。
如未来公司下游行业出现不利变化,客户付款能力明显下降,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将
有可能受到影响,并可能需要计提更多的坏账准备,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
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5、应收账款”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5,567.21 万元、34,866.51
万元、-322,035.50 万元和-629,101.46 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 71,193.80 万元、
与当期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该等差异主要与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预付款项增加较快,
应收账款尚未达到回款期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金额相对较高等原因有关,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偿债
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二)现金流量分析”之“1、经营活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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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流分析”的相关内容。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出现大幅波动,则对公司短期
流动性的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可能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和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0,087.46 万元、8,009.10 万元、
常性损益,若未来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大幅减少,将会对公司的利润规模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进口业务的采购交易主要以美元结算、销售交易主要以人民币结算,另外还存
在外币借款的情况,因此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 7,090.54 万元、-25,351.90 万元、-12,504.27 万元和
巴西雷亚尔核算,转口贸易的采购和销售均以美元核算,因此存在人民币汇率报表折算
风险敞口。虽然公司已采用远期外汇合约和期权将美元结算交易的外汇风险敞口控制在
管理层设定的目标范围之内,但若未来相关货币汇率出现显著不利变动,依然可能对公
司的业绩和净资产金额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计划在未来几年继续投入资金以满足资本开支和其他资金需求,但在对外融资
方式上存在若干不确定因素,包括:未来的营运、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全球及国内
金融市场状况;国内资本市场状况和融资政策的变化;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等。因此,
若未能取得足够融资,公司业务发展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规模扩大,但公司净利润水平受国家宏观形
势、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短期内可能难以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
收益可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出现同比下降的趋势。
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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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二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
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之“(六)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
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98、1.04、1.07 和 1.06,速动比率分别为
公司流动负债中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预计将持续展期或置换,同时公司具备充
足的银行授信额度,预期能够满足短期资金需求。但是,如果受到相关商品价格波动、
市场环境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未能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
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公司部分业务的交易价格系在作价期内相关商品的国际或国内指数价格的基础上
有所浮动后确定。部分情况下,公司会通过采购、销售订单匹配的方式对冲指数价格变
动风险;其他情况下,由于采购、销售的市场供需结构、周期、定价方式、计价期等存
在不匹配,会在一定期间内产生商品价格风险敞口。此外,由于公司存在较大金额的境
外采购及销售,会存在一定的外汇汇率风险敞口。
针对商品价格风险敞口和外汇汇率风险敞口,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
风险管理政策,通过使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有效地降低了商品价格和外汇汇
率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将风险敞口控制在管理层设定的目标范围以
内。虽然公司已选择了相对最优的衍生金融工具和套保方式,但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挂钩
的标的商品与公司交易的商品在价格走势上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无法完全对冲价格风险
敞口带来的波动风险(即存在基差风险),在相关价格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况下,可能对
公司短期利润水平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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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业务人才资源是发行人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管理层人员与核
心业务人员的管理经验、行业经验、专业知识与贡献是公司持续成功的关键。如果公司
主要管理层或核心业务人员离职,而公司未能及时聘用具备同等资历的人员,公司的业
务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内部控制能力是保证业务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建立了符合公司
自身业务特点的经营管理模式、风险控制体系以及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培养了具
有先进理念、开阔视野和丰富的境内外经营管理经验的核心团队,搭建了较为完整的管
理制度。但是,随着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的规模扩张,采购、销售、风控、财
务、股权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度不断上升,对公司
境内外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能力、风险控制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无法持续完善相关管理模式,强化相关管理能力,未能充分发挥决策层和独立
董事、监事会的作用,无法使之与规模的迅速扩张和复杂度的持续提升相匹配,将导致
一定的管理失效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业绩的稳定性。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这些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盈利情况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较大的影响。
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
技术积累、市场基础和人才储备。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较大,对项目经济
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变化、市场因
素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工期延误、实际投资总额超
过投资概算、产业化研发效果未达预期等情形,进而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
与预期产生偏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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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
间方可产生经济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济效益也需逐步体现,因此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内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早期阶段,公司净资产
收益率将出现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环境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其价格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经济环境、政
策环境、供求结构、地缘政治形势等多种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公司的进口贸易和转口贸
易的主要采购地为资源富集的非洲、南美洲和澳洲,其中,非洲和南美洲与中国经贸往
来密切,合作良好,发生贸易摩擦的概率较低。澳大利亚与中国与有关铁矿石的贸易需
求相互高度依赖,在未来可预期的时间内导致中澳铁矿石贸易停止的可能性较低。但无
法排除出现极端情况或者其他非主要采购地发生宏观环境波动的可能。
当前国际形势出现较大变化,以中美及欧美贸易摩擦、英国脱欧为代表的“逆全球
化”行为进一步冲击世界各国经济。随着俄罗斯、乌克兰冲突加剧,局势骤然升级引起
全球市场较大波动。乌克兰作为发行人铁矿石采购来源地之一,受到俄乌地缘冲突影响,
部分铁矿石采购受到影响。
如果贸易摩擦等情形持续深入,甚至发生较大的国际政治冲突、经济危机或金融危
机等极端情况,将可能导致全球乃至公司当前主要经营区域经济发展出现长期性的衰
退,国际间贸易量严重下滑,对公司业务构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中国加入 WTO 以来,我国对外贸易量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一方面,由于信息化的
迅速发展和区域垄断性逐步打破,贸易领域的同行业企业不断进入,可能导致国内、国
际贸易市场竞争加剧。另一方面,在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上游矿山企业将拥有
较大的产品定价权,同时部分上游矿山企业也将直接参与到贸易市场的竞争中。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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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渠道和规模的竞争优势,则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的市场份
额下降、综合毛利率降低、竞争优势减弱等风险。
(三)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服务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大型铜冶炼厂、大型钢厂等铜精矿、铁矿石需
求行业。下游冶炼厂、钢厂等会根据上述资源的供需结构调整、价格波动以及生产能耗
政策变动等因素调整采购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因此,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将对
公司的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公司在行业下行周期可能出现经营业绩比上年下降超过
三、其他风险
(一)不可抗力产生的风险
新冠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暴雨、洪水、地震、台风、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事
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可能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地域政治风险
如果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海外市场所在国与中国或其他国家之间发生不可预测的
政治风险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在该市场的经营业绩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的盈收水
平。
(三)可能遭受诉讼、索赔而导致的风险
虽然公司目前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但货品瑕疵、货品交付和提供服务的延迟、违约及其他
原因可能使本公司遭受诉讼、索赔。如果公司遭到诉讼、索赔,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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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ITIC Metal Co., Ltd
注册资本 439,884.615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献文
成立日期 1988 年 1 月 23 日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1903 室
邮政编码 100004
联系电话 010-59662188
传真号码 010-84865089
互联网网址 www.metal.citic
电子信箱 citicmetal@citic.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董事会办公室
者关系的部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赖豪生
者关系的负责人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者关系的负责人联系 010-59662188
方式
二、公司的设立情况及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康华金属系由中国康华发展总公司于 1988 年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公司;1996 年 4 月,公司变更名称为中信金属公司。
属有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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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后为中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所有制企业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同意改制方案和员工安置方案。
批复》(财金函[2009]165 号),同意金属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
(中
信办字[2009]39 号),同意中信金属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并同意以公司全部净资产作为对改制后金属有限的出资,金属有限注册资本为
金属有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28,000.00 万元,股东为中
信集团。
谊财审字[2009]第 0182 号),截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金属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
资产为人民币 129,954.27 万元。
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09]第 380 号),以 2009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金
属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 129,954.27 万元,评估值为 130,784.12 万元。上述资产评估结
果于 2010 年 2 月 9 日经财政部备案(备案编号:B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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谊验字[2009]第 034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中信集
团以其拥有的公司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 128,000.00 万元,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与实
收资本一致,剩余净资产 2,784.1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更名为“中信金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28,000.00 万元。
本次改制完成后,金属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28,00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是由金属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情况如下:
请示>的批复》(中信有限[2018]108 号),同意金属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根据整体变更事项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等。
基准日,将金属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安永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安
永华明(2018)审字第 61298865_A01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为 人民币 4,708,191,694.27 元 , 按 1.217:1 的 比例 折 合 股 份 总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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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经 安永 华 明会 计师事 务 所( 特殊 普 通合伙 ) 出具 的安 永 华明( 2018 ) 审字 第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387,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口径)为人民币 4,708,191,694.27 元。
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3277 号),以
果已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经财政部《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编号:B18006)
备案。
华明(2018)验字第 61298865_A01 号),审验截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止,公司全体
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的规定,以其拥有的中信金属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4,708,191,694.27 元,作价人民币 4,708,191,694.27
元,其中人民币 3,870,000,000 元折合为公司股本,股本总额共计 3,870,000,0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人民币 838,191,694.27 元转为资本公
积。
业执照》,中信金属设立。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员会办理完
成本次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京朝
外资备 201802257)。
公司变更设立时,金属有限的全体股东即为发起人,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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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387,000.00 100.00%
中信金属集团和中信裕联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
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三)报告期内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及股东未发生变化。
自公司前身康华金属设立以来,历次股本及股东变化过程如下表所示:
阶段 时间 事项
公司前身康华金属设立,主办单位为中国康华发展总公司,企业性质
为全民所有制,注册资金为 500 万元。
康华金属主办单位变更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变更名称为金属开
全民所有 发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 338 万元。
制阶段 1992 年 6 月 变更注册资金至 986 万元,主办单位未变更。
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改制后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
资子公司,公司更名为金属有限,注册资本为 128,000.00 万元
股东变更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原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为“中国中信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金属有限 100%股权作
有限责任 为出资,联合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中信股
公司阶段 份有限公司,中信集团将所持金属有限 100%股权投入中国中信股份
有限公司)
股东变更为中信金属集团,企业性质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
企业),股本未变更。
公司。2016 年 10 月,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将所持金属有限 100%股权
转让给其香港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集团。)
股东变更为中信金属集团和中信裕联,企业性质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股本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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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时间 事项
(2017 年 12 月,中信金属集团将其所持金属有限 0.08%的股权转
让给中信金属集团全资子公司中信裕联)
整 体变更 为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 更名为 中信金属 ,注册 资本为
股份有限 387,000.00 万元,股东未变更。
公司阶段 增加注册资本至 439,884.615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原股东中
信金属集团认购,股东未变更。
公司设立和历次股权变动均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工商登记备案程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信金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439,884.6153 100.00%
(四)发行人历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之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参控股公司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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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MG SAM 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 Las Bambas 的全部股权权益;发行人参股西部超导的股权比例更新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根据西部超导
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该公告日,中信金属于西部超导的持股比例为 11.89%;发行人参股艾芬豪的股权比例更
新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数据来源:bloomberg、艾芬豪 2022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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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 111 号西楼 A1731-7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铌、铝产品的贸易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从事贸易业务,系发行人开展主营业务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ITIC Metal (HK)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港币
实收资本 30,000.00 万港币
Suites 2301-04,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Kong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铁矿石及有色金属的贸易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从事贸易业务,系发行人开展主营业务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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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国际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ITIC Commodities Pte. Ltd.
注册资本 5,000 万新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新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29 日
注册地 79 Robinson Road, #16-03, Singapore 068897
主要生产经营地 新加坡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锰矿及其合金的贸易业务、船运业务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从事贸易等相关业务,系发行人开展主营业务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ITIC Metal 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
注册资本 5,00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9 日
Suites 2301-04,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Kong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管理,目前主要投资并管理中国铌业的股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系发行人主要的对外投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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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秘鲁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ITIC Metal Peru Investment Limited
注册资本 46,00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45,02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15 日
Suites 2301-04,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Kong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管理,目前主要投资并管理 MMG SAM 的股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系发行人主要的对外投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中信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2 日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03 号 3 层 D1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
主营业务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转口贸易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系发行人在上海地区的营运平台,较少开展贸易经营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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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非洲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ITIC Metal Africa Investments Limited
注册资本 68,40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68,40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10 日
Suites 2301-04,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Kong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管理,目前主要投资并管理艾芬豪的股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系发行人主要的对外投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宁波信金铂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 111 号西楼 A1731-8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管理,主要投资并管理中博世金的股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系发行人对外投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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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股公司
公司名称 艾芬豪矿业公司
英文名称 Ivanhoe Mines Ltd.
注册资本 231,629.3 万美元
实收资本 231,629.3 万美元
成立日期 1993 年 4 月 29 日
Suite 654-999 Canada Place, Vancouver, British Columbia,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Canada V6C 3E1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下属矿山 KK 项目采购铜产品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金属非洲投资 25.97%
Gold Mountains (H.K.)
International Mining Company 13.65%
Limited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Robert Friedland 13.42%
Fidelity 9.57%
其他公众股东 37.39%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1、艾芬豪为加拿大上市公司,上述股东构成情况系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情况。各股东持
股数的数据来源为 bloomberg。根据艾芬豪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艾
芬豪已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为 1,211,845,672 股。
外管局和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程序,中信金属通过金属非洲投资分别以 3.68 加元/
股和 3.98 加元/股的价格认购艾芬豪增发的 196,602,037 股普通股和 153,821,507 股普
通股股份,完成后持股比例分别达到约 19.50%和 29.40%。
金矿业(601899.SH)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按照 3.98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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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股与股权转让交易当日艾芬豪 股票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市场价格的孰高值出售
约 26.4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艾芬豪已发行 1,211,845,672 股普通股股票,金属非洲
投资持有艾芬豪 314,671,533 股普通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5.97%。
公司名称 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Niobium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注册资本 5,85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5,85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5 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Kong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管理,目前主要投资管理 CBMM 15%的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该主体参股的 CBMM 采购铌产品
股东名称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金属香港投资 33.33%
首钢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16.67%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16.67%
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 16.67%
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 16.67%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中国铌业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安永会计师审计,2022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名称 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 2,804,625.00 万港币
实收资本 2,804,625.00 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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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4 年 2 月 11 日
Unit 1208, 12/F, China Minmetals Tower, 79 Chatham Road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South, Tsim Sha Tsui, Kowloon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管理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下属 Las Bambas 铜矿采购铜产品
股东名称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MMG South America Co., Ltd. 62.50%
Elion Holdings Corporation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22.50%
Limited
金属秘鲁投资 15.00%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百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MMG SAM 2021 年、2022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已经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会计师审计。
(1)MMG SAM各股东签订的《股份认购及股东协议》主要内容
MMG SAM 各股东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条款 具体内容
MMG SAM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监督、管理及运营。经董事会决
议通过后,MMG SAM 需实施五矿资源有限公司各项政策、标
准及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行为准则、职业健康和安全制度、会
计和财务报告标准和政策以及风险管理政策等。
MMG SAM 董事会至多设置董事 6 名,五矿资源有权提名董事
名。MMG SAM 的重大事项需持有 85%以上投票权的董事通过,
一般事项需简单多数通过。
为保障 MMG SAM 现金流稳定,
MMG SAM 分红优先顺序如下:
(1)首先,MMG SAM 收入将优先用于在该年度的所有经营和
资本性支出;
(2)第二,用于偿还公司运营债务;
(3)第三,用于未来项目建设的准备金;
(4)最后,其余待分配利润将用于向股东分红,股东分红支付
优先级如下:
A、偿还股东贷款利息;
B、偿还股东贷款本金;
C、支付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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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 具体内容
各股东将单独与 Las Bambas 签订 offtake 协议,offtake 比例
参照各股东持股比例确定。
国新国际子公司伊莱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同
等的 offtake 权利平均转让给五矿资源及中信金属(即五矿资源
和中信金属将分别享有 Las Bambas 项目所生产产品 73.75%
和 26.25%的 offtake 权利)。
(2)offtake 期限
根据《股份认购及股东协议》,offtake 有效期将在 Las Bambas
项目可开采年限内持续有效;根据金属秘鲁投资与 Las Bambas
签署的 offtake 协议,offtake 自该股东不再持有 MMG SAM 股
份之日起 9 个月终止。
(3)offtake 条款
Las Bambas 与各股东签署的 offtake 协议中应明确列示矿石品
质、项目可开采年限、TC/RC 费用、货运安排、单价、报价期、
付款方式等条款。Las Bambas 与各方签订的 offtake 协议中,
上述 offtake 条款应保持一致。
(2)公司持有MMG SAM股权部分offtake长期有效
对于发行人等各股东与 Las Bambas 签署的 offtake 协议,其约定的 offtake 以股东
身份为前提,其中 15%的 offtake 系与发行人持有的 Las Bambas 股权相对应,在发行
人持有的 Las Bambas 股权期间该权益长期有效,不存在到期无法续期的风险,剩余
而来。如果国新国际对外转让其持有的 Las Bambas 股权,
则 22.50%股权对应的 offtake
需要重新商定。
(3)国新国际若对外转让其持有部分股权,offtake重新分配对发行人影响较小
国新国际若对外转让其持有的 MMG SAM 部分股权,其转让给发行人的 11.25%
offtake 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该部分 offtake 对应收入 58,029.75 218,804.07 145,346.87 150,074.18
占营业收入比例 0.93% 1.94% 1.89% 2.37%
该部分 offtake 对应的毛利 691.33 6,174.20 1,029.15 2,226.49
占发行人毛利比例 0.15% 5.85% 0.58% 1.31%
注 1:该部分 offtake 对应收入=发行人向 Las Bambas 采购数量/发行人铜精矿产品营业收入对应的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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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铜精矿产品营业收入/26.25%*11.25%
注 2:该部分 offtake 对应毛利=发行人向 Las Bambas 采购数量/发行人铜精矿产品销量*发行人铜精矿产
品营业成本对应的采购量/26.25%*11.25%
根据上表测算,报告期内各年度发行人通过国新国际转让给发行人的 11.25%
offtake 权益对应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50,074.18 万元、145,346.87 万元、218,804.07
万元及 58,029.7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37%、1.89%、1.94%和 0.93%,对
应的毛利分别为 2,226.49 万元,1,029.15 万元、6,174.20 万元和 691.33 万元,占发
行人毛利比例分别为 1.31%、0.58%、5.85%和 0.15%。
上述国新国际转让给发行人的 Las Bambas 铜矿 offtake 占发行人各期营业收入及
毛利比例较低,若因国新国际转让 MMG SAM 股权导致该部分分销权重新分配对发行
人影响较小。
公司名称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6,404.61 万元
实收资本 46,404.61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2 月 28 日
注册地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12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陕西省西安市
低温超导材料、高温超导材料、钛及钛合金材料、高温合金材料、
铪材料、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及部件的生产、开发、销售和技
主营业务
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
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报告期内其向发行人采购铌产品,用于其超导材料等主要产品的生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产
股东名称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21.56%
中信金属 12.41%
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17%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7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公众股东 52.05%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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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1、西部超导为国内 A 股上市公司,上述股东构成情况系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情况。根据
西部超导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该公告日,中信金属于西
部超导的持股比例为 11.89%。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名称 西安西部新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6,556.03 万元
实收资本 36,556.03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1 日
注册地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高北路东段 19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陕西省西安市
金属材料、复合材料、功能材料及其制品、普通机械设备、仪器、
主营业务
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检测、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报告期内未与发行人发生主营业务往来
股东名称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36.66%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25.44%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04%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48%
中信金属 3.90%
其他股东 12.48%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西部新锆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上半年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5 月 28 日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世纪金源大饭店写字楼 15F-A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铂金、金属材料、矿产品、贵金属;生产(制
造)贵金属(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贵金属租赁(不含行政许
主营业务 可的项目);项目投资管理;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报告期内未与发行人发生主营业务往来
股东名称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 54.00%
宁波铂业 20.00%
中国华轻实业有限公司 15.00%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国工艺美术集团有限公司 5.00%
北京泓金投资有限公司 3.00%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3.00%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中博世金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上半年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深圳康华已决定解散并停止营业,目前仍在清算过程中,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康华商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10 日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港莲路 4 号 1 楼、4 楼、5 楼、6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深圳市
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
主营业务 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7.00%
北京绿都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50%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6.50%
中信金属 20.00%
合计 100.00%
(三)报告期内已注销或转让的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持有北京吉信 32.67%股权,并于 2019 年将该部分股权对外
转让。北京吉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吉信气弹簧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5 年 7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3,519.9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89 号恒兴大厦 11C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河北省
开发、生产气弹簧、减震器、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机电一体化产品(生
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持有天津津信 30.00%股权,并于 2019 年末完成解散清算注
销工作。天津津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天津津信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3 年 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霞路 93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天津市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汽车塑料配件、研制开发其它塑料制品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中信金属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99.9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信集团通过中信金
属集团和中信裕联合计控制公司的 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发行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信金属集团和中信裕联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资产、挪用财产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
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
行为。
(一)中信金属集团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ITIC Metal Group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180,000.00 万港币
实收资本 999,447.43 万港币
Suites 2301-04,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注册地
Kong.
Suites 2301-04,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主要生产经营地
Kong.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等
股东构成 Metal And Mining Link Ltd 持有 100%股权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系投资控股平台,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港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中信金属集团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安永会计师审计,2022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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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信裕联
公司名称 中信裕联(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港币
实收资本 1,000.00 万港币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19 层 1910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19 层 1910 室
主营业务 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与信息技术服务
股权构成 CITIC United Asia Projects Management Ltd 持有 100.00%股权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系投资控股平台,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中信裕联 2021 年、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中信集团
公司名称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531,147.64 万元
实收资本 20,531,147.64 万元
成立日期 1982 年 9 月 15 日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89-102 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89-102 层
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
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
材料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
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
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
建设、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工程招标、勘测、
经营范围
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
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
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
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国务院持有 100%股权,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与发行人主营业 系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企业集团,自身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与发行人的
务的关系 主营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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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2.6.30
/2021.12.31
注:中信集团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上
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398,846,153 股。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01,153,847
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如实际发行按照本次发行上限 501,153,847 股计算,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及
股东变化如下表所示:
序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4,398,846,153 100.00 4,900,000,000 100.00
注:SS 是国有股东(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及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4,398,846,153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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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自然人股东。
(三)公司股东性质
权管理方案的函》
(财金函[2021]125 号),确认:中信金属股份总数为 4,398,846,153
股,其中: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 4,395,750,153 股,为国有法人股;中信裕联
(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的 3,096,000 股,为国有法人股。
根据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员会办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手续及《外商投
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京朝外资备 201802506),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信
金属集团作为外资股东持有发行人 4,395,750,153 股,占总股本 99.93%。
(四)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未发生变化,不存在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信集团间接控制中信金属集团 100%股份,中信金属
集团间接持有中信裕联 100%股份。中信金属集团和中信裕联受中信集团同一控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信金属集团和中信裕联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分别持有
发行人 99.93%、0.07%股份。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
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如下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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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序号 姓名 职位 选聘情况 提名人 本届任职期间
时股东大会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董事、 2021 年第三次临 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
总经理 时股东大会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时股东大会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时股东大会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董事、 2021 年第三次临 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
副总经理 时股东大会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董事、
时股东大会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经理
时股东大会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时股东大会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时股东大会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各董事简历如下:
吴献文先生,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至
兼矿产资源部经理;2009 年至 2012 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至 2014 年,任公
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4 年至 2016 年,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2016
年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宴龙先生,1964 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 年至
至 2012 年,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2012 年至 2014 年,
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2014 年至 2016 年,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2016 年至 2017 年,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 年至今,任公司党委副
书记、董事、总经理。
马满福先生,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
至 1995 年,历任内蒙古黄金管理局生产处、地矿办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5 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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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任内蒙古黄金管理局金特黄金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至 2001 年,任中
国黄金集团公司苏尼特金曦黄金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至 2007 年,任中国黄金集团
苏尼特金曦黄金公司总经理;2007 年至 2010 年,任公司总地质师;2010 年至 2013
年,任公司总地质师、实业投资部副总经理;2013 年至 2015 年,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总地质师;2015 年至 2016 年,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地质师;2016 年至 2017 年,任
中信金属集团副总经理;2017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中信金属集团副总经理。
李仪女士,196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香港永久居留权。1984 年至 1994 年,历
任福建省税务局外税分局科员、副科长、科长、局长助理;1994 年至 1999 年,任香
港新同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99 年至 2001 年,任香港瑞丰有限公司会计部
经理;2001 年至 2016 年,任中信裕联投资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兼会计部总经理;2016
年至今,任中信金属集团财务总监;2017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郭爱民先生,1965 年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并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至 1992 年,任原冶金部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
司钢铁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2 年至 2002 年,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技术
中心研究室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2002 年至 2012 年,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研究院主任助理兼科研处处长、副院长、党委委员;2012 年至 2013 年,任公司总工
程师;2013 年至 2016 年,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2016 年至 2017 年,任公
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2017 年至 2019 年,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总工程师;2019 年至 2020 年,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0 年至 2021 年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王猛先生,198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至
助理;2007 年至 2008 年,英国爱丁堡大学 MBA 学习;2008 年,任公司有色金属部
业务主管;2009 年至 2015 年,历任公司铌产品业务部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铌产品业务部总经理;2017 年,任公司党委委员、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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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总经理助理兼铌产品业务部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任公司党委委员、
董事、副总经理兼铌产品业务部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兼铌产品业务部总经理。
毛景文先生,1956 年出生,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82 年至 2020 年,历任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原地质矿产部矿床地
质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其中 1995 年至 2015 年,任中国地质科
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副所长);2017 年 7 月至今,任自然资源部成矿作用与资源评价
重点实验室主任;2019 年 4 月至今,任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广亮先生,196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至 1996 年,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律师;1996 年至 1998 年,任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运森先生,1985 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至 2018
年,任中央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2018 年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2019 年至今
任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2017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华
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第三届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在发行人处实际负责的业务职责情况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之“(四)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
的情况”。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
职工通过民主方式推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成员具体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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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位 选聘情况 提名人 本届任职期间
监事会主 2021 年第三次临 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
席 时股东大会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中信金属第二届职
职工代表 中信金属职工代表 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
监事 大会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会议
时股东大会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各监事简历如下:
李屹东先生,1967 年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综合业务部职员、投资部经理助理、部门经理;2005 年至 2007
年,历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处长助理、副处长、实业投资部副经理;2007 年至 2015 年,
任西部超导财务总监;2016 年至 2017 年,任公司实业投资部副总经理;2017 年至 2018
年,任中信金属集团审计部总经理;2018 年至 2019 年,任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
务负责人;2019 年 12 月至今,任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20 年
席。
马建生先生,1963 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至
司科员;1988 年至 1993 年,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主任科员;1993 年至 1994
年,任中信金属开发公司部门经理;1995 年至 2003 年,历任中信证券有限公司综合
管理部副总经理、天津管理总部副总经理、重庆管理总部总经理兼重庆营业部总经理;
信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信重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至 2010
年,任泛华建设集团部门经理;2010 年至今,历任公司钢铁部主管、钢铁部副总经理,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兼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
委组织处处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部长;2018 年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李士媛女士,198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
至 2010 年,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部审计师;2010 年至今,主要历
任公司铌产品业务部业务助理、钢铁部业务助理、风险管理部风控助理、风控主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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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管理处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8
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上述人员在发行人处实际负责的业务职责情况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之“(四)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
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
书 1 名,总经理助理 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选聘情况 本届任职期间
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董事、常务副总经 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
理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财务总监、 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
董事会秘书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刘宴龙先生,简历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一)董事会”。
郭爱民先生,简历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一)董事会”。
王猛先生,简历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一)董事会”。
赖豪生先生,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至
理等;2008 年至 2010 年,任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2010 年至 2013 年,任公司计
划财务部总经理;2013 年至 2015 年,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至 2017 年,
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7 年至 2020 年,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姜山先生,198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至
源部副经理;2012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钢铁部副总经理;2014 年至 2016 年,任公
司矿产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 年至 2018 年,任公司矿产资源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在发行人处实际负责的业务职责情况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之“(四)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
的情况”。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无核心技术人员。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
单位的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
姓名 职务 对外兼职单位
职务 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信金属集团 董事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参股的其他
吴献文 董事长 北铁中心 董事
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Metal and Mining Link Limited 董事
他企业、间接控股股东
董事、总
刘宴龙 中信金属集团 董事 控股股东
经理
中信金属集团 副总经理 控股股东
中信裕联 董事长 公司股东
中信裕联(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伟顺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他企业
中信裕联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马满福 董事
津贵所 董事
津贵易信 董事长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中信裕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企业
顶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中信裕联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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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
姓名 职务 对外兼职单位
职务 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信翰星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中信有色金属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MMG SAM 董事 参股公司
艾芬豪 董事 参股公司
项目委员会
Kamoa Holding Limited -
委员
深圳康华 监事 参股公司
中信金属集团 财务总监 控股股东
中信裕联(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股东
中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信翰星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肖特吉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
李仪 董事 企业
Sino United Group Limited 董事
Strong 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 董事
中信裕联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伟顺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中信裕联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他企业
中信有色金属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副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郭爱民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总经理 他企业
董事、常
王猛 务副总 中国铌业 董事 参股公司
经理
自然资源部成矿作用与资源评价重
主任 -
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研究员 -
独立董 中国地质学会矿床专业委员会 主任 -
毛景文
事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独立董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
孙广亮
事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教授、研究生
独立董 工作部副部
陈运森 中央财经大学 -
事 长、研究生院
副院长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
姓名 职务 对外兼职单位
职务 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第三届持股
行权专家委
员会委员;证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
券诉讼案件
评估专家委
员会委员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副总监
监事会 他企业
李屹东
主席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他企业
中信裕联 董事 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财务总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他企业
赖豪生 监、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会秘书 中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企业
中博世金 监事 参股公司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定的协议及其履行情
况
公司已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聘用协议》或《劳动
合同》或《员工保密协议》。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未与本公司签订其他任何协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人员与本公司
签订的协议履行情况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合法合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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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均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程序。
(一)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时间 人员构成 变动依据
吴献文、刘宴龙、马满福、李仪、郭爱
民、王猛、毛景文、孙广亮、陈运森
担任独立董事
吴献文、刘宴龙、马满福、李仪、郭爱
民、王猛、毛景文、孙广亮、陈运森
(二)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时间 人员构成 变动依据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三)高管变动情况及原因
时间 人员构成 变动依据
刘宴龙、郭爱民、王猛、赖豪生、姜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决议同意赖豪
山 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刘宴
龙担任总经理,赖豪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刘宴龙、郭爱民、王猛、赖豪生、姜
山
总经理;赖豪生担任财务总监;姜山担
任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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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人员构成 变动依据
刘宴龙、郭爱民、王猛、赖豪生、姜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隋
山、隋琛、边磊 琛、边磊担任总经理助理
刘宴龙、郭爱民、王猛、赖豪生、姜 隋琛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
山、边磊 助理职务
刘宴龙、郭爱民、王猛、赖豪生、姜 边磊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
山 助理职务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及影响
公司上述人员变动,均系公司为满足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或因相关
人员正常的工作变动而进行的调整。该等变更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管理层成员稳定,
上述变动未对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重大变化。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具体构成及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薪酬的具体构成和确定依据如下:
董事、监事外,未在公司处担任其他职务,未从公司处领薪;
其从公司处所领取的薪酬为其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含税),除前述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未从公司处领取其他报酬;
(1)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薪酬根据《中信集团子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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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薪酬计算公式确定;
(2)公司主管贸易业务部门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中信金属有限
公司贸易业务绩效薪酬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贸易部门薪酬计算公式确认,包括承
担个人工作任务获得的奖金及承担部门整体经营管理工作(或承担单元整体经营管理工
作)获得的奖金;
(3)公司主管职能部门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中信金属有限公司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职能部门薪酬计算公式确认,在基本薪酬
结构的基础上,根据本人业绩、在岗时间、部门考核及个人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
(二)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内部制度文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确定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为: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根据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制定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规则》设定);
(2)公司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3)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及 2022
年薪酬方案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为隶属于财政部的国有企业,为中央金融企业中信集团的下属子公司。中信集
团作为公司的国资主管单位,依据《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财金
[2015]58 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 号)
等相关政策规定制定了《中信集团子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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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管理办法》”),对其并表范围内或者有实际控制权的一级子公司以及比照一级子
公司管理的下属公司实施薪酬管理。
公司目前不属于中信集团的一级子公司或比照一级子公司管理的公司,但因公司历
史上曾作为中信集团一级子公司实施薪酬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薪酬审批制度仍
然延续此前管理方式报中信集团审批。因此,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需履行的外部审批程序包括:
团审批;
员薪酬报中信集团备案;
行国资监管方面的外部审批程序;
的报酬,无需履行国资监管方面的外部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9 年薪酬已于 2020 年 12 月取得中信集团批复,其他董事
(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的薪酬已于 2020 年 9 月由公司
报中信集团备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0 年薪酬已于 2021 年 12 月取得中信集团批
复,其他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的薪酬已于 2021
年 7 月由公司报中信集团备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1 年薪酬已于 2022 年 12 月
取得中信集团批复,其他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的
薪酬已于 2022 年 8 月由公司报中信集团备案。
综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内外部
审批程序。
(三)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 2021 年从公司领取收入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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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公司职务 工作职责
(万元) 领薪
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党建工
作第一负责人,分管人力资
吴献文 董事长 448.16 否
源、钢铁、有色金属、实业
投资、贸易发展工作
负责风险和法律合规、审计
刘宴龙 董事、总经理 工作、信息化、综合行政工 415.65 否
作
马满福 董事 外部董事 - 是
李仪 董事 外部董事 - 是
负责铌产品业务技术推广
郭爱民 董事、副总经理 435.51 否
工作
分管铌产品业务商务工作、
王猛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上海实业、金属国际,协助 499.20 否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李屹东 监事会主席 外部监事 - 是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负责人
马建生 职工监事 213.24 否
事管理、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负责风
李士媛 监事 168.01 否
险管理相关工作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负责财务工作、董事会工
赖豪生 324.01 否
书 作、协同、品牌建设工作
负责铁矿石工作,协助钢铁
姜山 总经理助理 307.39 否
贸易工作
毛景文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12.00 否
孙广亮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12.00 否
陈运森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12.00 否
注:董事长、总经理 2021 年度领取薪酬为 2021 年 1-12 月实发薪酬,包括其 2021 年基本工资和
历史递延奖金、专项奖励;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其 2021 年总薪酬(含基本年薪
和当年绩效)。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除领取上述情况外未在发
行人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公司目前未安排退休金计划。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及其占发行人
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薪酬总额 1,879.74 3,422.55 2,652.88 2,2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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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润总额 173,405.06 197,755.83 152,738.53 88,175.50
占比 1.08% 1.73% 1.74% 2.60%
注:上述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薪酬总额中,董事长、总经理薪酬为当年实发薪酬,包括其
当年基本工资和历史递延奖金、专项奖励,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其当年总薪酬(含
基本年薪和当年绩效)。2022 年 1-6 月薪酬总额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及按照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 36 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三、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 182 人、191 人、195 人和 213 人,
该等员工均与中信金属或其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人数 比例
管理人员 12 5.63%
业务人员 114 53.52%
专业构成
财务人员 23 10.80%
综合人员 64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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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人数 比例
合计 213 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各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障体系,实
行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定期向
社会保险统筹部门缴纳上述各项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报告期各期末,中信金属及其子公司(不含金属国际)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 缴纳 未缴 缴纳 缴纳 未缴 缴纳 缴纳 未缴 缴纳 缴纳 未缴 缴纳
人数 人数 率(%) 人数 人数 率(%) 人数 人数 率(%) 人数 人数 率(%)
养老保险 185 3 98.40 172 0 100 165 1 99.40 157 0 100
医疗保险 185 3 98.40 172 0 100 165 1 99.40 157 0 100
工伤保险 185 3 98.40 172 0 100 165 1 99.40 157 0 100
失业保险 185 3 98.40 172 0 100 165 1 99.40 157 0 100
生育保险 185 3 98.40 172 0 100 165 1 99.40 157 0 100
住房公积金 185 3 98.40 172 0 100 165 1 99.40 157 0 100
注:金属国际注册地在新加坡,新加坡企业无需缴纳国内五险一金。根据境外法律意见,金属国际
遵照 Central Provident Fund(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相关制度每月向中央公积金局缴纳相关款项。
司人数不存在差异。2022 年 6 月末、2020 年末中信金属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缴纳人数与公司人数存在差异及未缴纳原因主要为:
(1)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和《北
京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自 2019 年 12 月起,北京市实现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合并”。
(2)2020 年末公司存在 1 人未缴纳,主要原因系 1 名员工于 12 月末新入职,并
已于 2021 年 1 月起缴纳社保。2022 年 6 月末公司存在 3 人未缴纳,主要原因系 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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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于 6 月末新入职,已于 2022 年 7 月起缴纳社保。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发行
人原因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欠缴的情形,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的缴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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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中信金属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业务,系全国领先的金属及矿产品贸
易商,经营的贸易品种主要包括铁矿石、钢材等黑色金属产品,铌、铜、铝等有
色金属产品以及其他贸易产品。
公司的铁矿石年贸易量超 5,000 万吨,常年位居国内贸易商前列。在资源获
取方面与力拓、必和必拓、英美资源、淡水河谷等世界知名矿山企业建立了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销售渠道建设方面,公司基本实现了对国内各大主要港口的
业务布局,建立了以宝武集团、河钢集团、山钢集团为代表的大中型钢铁企业客
户群,形成了坚实的客户基础。
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铌产品供应商 CBMM 在中国的独家分销商,并通过与国
内大型钢铁企业组成的投资联合体,收购了 CBMM 的 15%股权。此外,中信金
属还投资获得了 Las Bambas 15%的股权和加拿大上市公司艾芬豪 25.97%的股
权,获得了秘鲁 Las Bambas 铜矿项目和 KK 项目的 offtake 权益,极大地巩固
了资源供给渠道,在有色金属贸易行业建立了显著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1)黑色金属产品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铁矿石进口商之一,主要经营粉矿、块矿、球团等铁矿石
产品。多年来,公司在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渠道资源,在资源获取方面与力拓、
必和必拓、英美资源、淡水河谷等世界知名矿山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销售渠道建设方面,公司基本实现了对国内各大主要港口的业务布局,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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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宝武集团、河钢集团、山钢集团为代表的大中型钢铁企业客户群。
公司经营的钢材产品包括中厚板、热轧卷板、酸洗卷板、冷轧卷板、镀锌卷
板、彩涂卷板等产品。公司供应商主要为国内优质钢铁企业,包括宝武集团、首
钢集团、河钢集团等,客户主要集中在家电、汽车、钢结构、焊管等行业。
(2)有色金属产品
公司经营的铌产品主要包括标准铌铁、特殊铌铁、真空铌铁、铌金属以及氧
化铌等。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铌产品供应商 CBMM 在中国的独家分销商,与其已
有三十多年的合作历史。1998 年,中信金属与 CBMM 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签署
铌产品中国独家分销协议。根据独家分销协议,发行人是 CBMM 中国大陆境内
唯一分销商,由发行人负责中国市场铌产品技术的推广应用和销售。
权。根据 offtake 协议,公司至少能够获得与股权相对应的产量比例,公司的铌
产品资源来源稳定。
公司在铌产品业务上采用“以技术推动销售”的市场策略,即通过与国内外
高校、国内钢铁企业进行联合技术研究推动铌产品在中国钢铁材料中的应用。公
司常年专注于向国内冶金企业及铌最终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并通过技术
访问、技术培训、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发、推广铌产品应用技术,扩大
铌微合金化技术在中国的市场应用。
在“以技术推动销售”的市场策略下,进一步促进了铌产品在钢材行业中的
应用,促进了中国钢铁行业的升级。由于中信金属是全球最大的铌产品供应商
CBMM 在中国的独家分销商,公司的铌产品销售业务覆盖了全国绝大部分大中
型钢铁企业,铌产品业务实现跨越式增长,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
公司在铜精矿业务上主要采取参股境外优质矿山,获取稳定的铜精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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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断发掘其他优质的铜精矿供应资源,扩展自身在铜精矿上下游影响力的策
略。公司在电解铜业务上利用跟上游冶炼厂的紧密合作关系,稳步拓展下游优质
客户资源。
SAM,其中中信金属持有 15%的权益。2014 年 4 月,MMG SAM 收购 Las Bambas
一。
协议》,约定公司获得 Las Bambas 的年分销比例为矿山年产量的 26.25%。
年 6 月 30 日,中信金属通过金属非洲投资持有艾芬豪约 25.97%的股权,艾芬
豪目前运营的核心矿山项目分别为 KK 项目、Kipushi 锌铜矿项目和 Platreef 铂
族金属矿项目。待第三阶段全面投产后,KK 项目将成为全球第二大在产铜矿。
KK 项目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正式启动第一阶段铜精矿生产,2021 年生产精矿
含铜金属 105,884 吨,远高于最初预期的生产指导目标的 80,000 至 95,000 吨,
第一阶段投产后预计每年将生产约 20 万吨铜。KK 项目第二阶段年处理矿石 380
万吨的选厂提前 4 个月投产,并于 2022 年 4 月达产。由于第二阶段选厂比原计
划提前投产,2022 年 KK 项目预计年产精矿含铜金属 290,000 至 340,000 吨。
电解铜是标准化产品,公司的电解铜业务供应商主要为贸易商和冶炼厂,客
户主要为贸易商和铜加工企业。
公司经营的铝产品主要为电解铝(铝锭),公司电解铝的供应商主要为电解
铝冶炼厂和贸易企业,客户主要为国内的贸易企业和铝加工企业。
除铌产品、铜产品、铝产品外,公司在有色金属产品业务上主要开展电解镍
等产品的贸易。
(3)其他贸易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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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贸易产品主要为液化天然气和煤炭等。
公司主要经营的贸易品种包括铁矿石、钢材等黑色金属产品,铌、铜、铝等
有色金属产品以及其他贸易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黑色金属产品 3,442,739.49 55.40% 7,560,904.86 67.28%
有色金属产品 2,771,288.13 44.60% 3,595,972.11 32.00%
其他贸易产品 44.22 0.00% 81,823.42 0.72%
合计 6,214,071.84 100.00% 11,238,700.39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黑色金属产品 4,576,380.38 59.79% 3,938,246.02 62.62%
有色金属产品 2,885,855.09 37.71% 2,168,402.77 34.47%
其他贸易产品 191,626.90 2.50% 183,180.01 2.91%
合计 7,653,862.37 100.00% 6,289,828.80 100.00%
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的分析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
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相应产品的采购工作,并根据销售及市场情况制定采购
计划。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交易对手管理制度》、《供应
商、客户信用评级及授信额度管理细则》,对合格供应商的选择进行了严格管理。
(1)供应商选择
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选择设立了严格的甄选标准。公司根据交易对手管理制
度及细则的要求,搜集供应商资料并进行评级,通过供应商商业信誉、供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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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管理。
公司将根据供应商商业资格、生产能力、财务状况和上年实际业务发生情况
择,向合格供应商进行产品采购,公司从源头上保障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质量。经
过多年的业务合作,公司与知名海外矿山,大型钢铁企业,国际知名贸易商,铜
冶炼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采购合同签订模式
公司的采购合同签订模式主要分为长协采购和一单一议采购。对于长协采
购,公司根据产品供需情况、对未来市场行情研判、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国家政策
等,与上游供应商谈判签署年度框架协议,约定年度采购量和定价方式,并于每
季度或月度采购相应数量的产品。一单一议采购下,公司在部门设立的敞口范围
内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需求直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长协采购能够确保公司
获得稳定的货物供给,一单一议采购则是在长协采购的基础上,根据当下市场行
情和公司需求进行的采购,丰富公司的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供应商及采购合同签订模式如下:
主要产品 主要供应商 采购合同签订模式
淡水河谷、必和必拓、力拓、FMG 等国际知名矿山企业,
黑色金属
大型国际贸易商,宝武集团、河钢集团、山钢集团等钢 长协采购、一单一议
产品
铁企业等
Las Bambas、CBMM 等矿山企业,智利国家铜业、日本
有色金属 泛太平洋铜业等冶炼企业,嘉能可、杰拉德等知名贸易
长协采购、一单一议
产品 商,陕西榆林有色、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
供应商
(3)offtake 采购情况
目前,公司通过投资 CBMM、MMG SAM 和艾芬豪获得了 offtake,其具体
情况如下:
Offtake 权利或义务 数量
从 CBMM 获得的 offtake 为最低保障
从 CBMM 获得的 offtake 权益,即 CBMM 需保障中国铌业约 无数量采购义务
定比例的产能,该权益为发行人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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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take 权利或义务 数量
利,可以选择放弃
从 Las Bambas 获得的 offtake 为承
购权,即发行人需采购 Las Bambas
从 Las Bambas 获得的 Las Bambas 26.25%
offtake 产量对应的铜精矿
铜精矿的稀缺性,该 offtake 既是发
行人的权利也是义务
从 KK 公司获得的 offtake 为承购权,
即发行人可以且需采购 KK 公司第一
KK 公司第一阶段和
阶段和第二阶段的 50%产量(去除
第二阶段(去除特定
从 KK 公司获得的 offtake 特定数量)对应的铜产品,该 offtake
数量)的 50%产量对
既是发行人的权利也是义务,但是根
应的铜产品
据协议约定,若存在下游需求不足的
情况,发行人可以暂停采购
发行人从 CBMM 获得的 offtake 为最低供应量保障权,为发行人的权利。发
行人作为 CBMM 在中国市场的唯一分销商,报告期各期从 CBMM 采购的铌产品
数量均远大于 offtake 对应的份额。根据发行人与 Las Bambas 和 KK 公司签署
的 offtake 条款,发行人拥有采购 Las Bambas 所产铜精矿的 26.25%产量以及
KK 项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 50%产量(去除特定数量)的权利,但除不可抗
力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外发行人也需要承担采购前述铜产品的义务。报告期
内,发行人均遵守协议约定进行采购,不存在违约情形。
(1)客户管理及结算方式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中型钢铁企业、铜冶炼厂、贸易商等。境外销售,公司
主要采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境内销售主要采用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
式,大部分客户均采用先款后货,回款风险有限。对于少量的赊销,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部门和财务部严格按照公司信用评级及授信额度管理相关制度,根据公
司建立的信用评级模型针对客户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等方
面进行评审并确定授信额度。
(2)合同签订模式
公司的销售合同签订模式主要分为长协销售和一单一议销售。对于长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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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公司根据对未来市场行情研判和产品供需情况等,与下游客户谈判签署年度
框架协议,约定年度数量和定价方式。一单一议销售下,业务部门根据客户需求、
市场情况、采购情况和库存情况等跟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公司主要产品客户及销售合同签订模式如下:
销售合同主要签订
主要产品 主要客户
模式
黑色金属产品 钢铁企业、贸易商和具有一定加工能力的中间厂商 一单一议
大中型钢铁企业、纳米晶、磁性材料、电池等领域客
有色金属产品 一单一议、长协销售
户、冶炼厂商、贸易商和加工厂商
公司的采购和销售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因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行业特
性,现货毛利空间相对较低。由于采购、销售的市场在供需结构、周期、定价方
式、计价期等方面存在不匹配,而金属及矿产品市场价格短时间内可能波动较大,
会在一定期间内面临商品价格风险,因此有效管控价格风险对金属及矿产品贸易
公司的业务开展至关重要。公司除了通过采购、销售订单匹配的方式对冲价格变
动风险外,还会根据现货采销及敞口情况,使用商品期货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进
行套期保值,并严格禁止衍生品投机交易,显著降低了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市场价
格波动风险,该等操作也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主要产品的定价模式和风险管理模
式情况如下:
(1)黑色金属产品
①定价模式
公司铁矿石采购、销售的定价分为指数价格定价模式和固定价格定价模式。
其中,指数价格定价模式主要基于普氏价格指数定价,并根据铁矿石产品中铁品
位的含量进行调整,采用美元结算,是国际铁矿石贸易主流的定价方式;固定价
格定价模式为采购、销售双方通过协商直接确定价格,为国内铁矿石贸易主流的
定价方式。
指数定价模式的定价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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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销 指数作价期普氏 普氏价格指数 普氏价格指数每
( 实际含铁量 ) 升贴水
售价格 价格指数均值 约定的含铁量 1%铁含量的价格
“作价期”为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商定的定价期。
“指数作价期普氏价格指数均值”为作价期内普氏能源资讯网公布的铁矿石
价格的平均值,即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只商定作价期,而具体价格则直接参考公
开发布的普氏指数均值。
“普氏价格指数约定的含铁量”指公司与供应商、客户约定参考的普氏价格
指数中指定的铁品位,主要为 62%铁品位,也存在 65%铁品位和 58%铁品位。
“62%铁品位”指的是铁矿石中铁元素的含量为 62%,也称“含铁量为 62%”。
铁矿石的含铁量一般依据矿山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 CIQ 的商检报告。若实际含
铁量高于或者低于 62%,则依据实际含铁量与 62%的差值乘以普氏能源资讯网
公布的 1%铁含量的价格计算。
“升贴水”为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商定的价格调整部分,主要受运费、即期
市场情况和铁矿石品种影响。
固定价格定价主要基于即期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协商确定,主
要以人民币或美元进行结算。
②风险管理模式
铁矿石产品价格受主要矿山供应量、下游市场需求、港口库存量、宏观经济
形势、经济贸易政策等多种复杂因素共同影响,价格波动较大。基于此,公司制
定了严格审慎的风险控制政策,对于铁矿石的价格风险敞口进行严格把控,并使
用铁矿衍生品合约进行风险对冲,确保敞口头寸及其浮动亏损金额始终控制在公
司制定的风险控制目标范围之内。
铁矿石产品价格风险指铁矿石价格的波动会导致公司该笔交易的盈亏存在
不确定性,主要原因包括采购和销售均采用指数价格定价但作价期不同、采购和
销售的定价方式不同、采购和销售均采用固定价格定价但其中之一的具体价格尚
未确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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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情况包括:
A、采购、销售均为指数定价,但作价期不同
对于采购、销售合同均为指数定价,且指数定价作价期相同的铁矿石贸易,
由于采购、销售价格中的指数定价部分变动方向和幅度一致,不存在价格风险敞
口,无需使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
对于采购、销售合同均为指数定价,且指数作价期不同的铁矿石贸易,公司
签订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后,分别买入和卖出铁矿石衍生品合约。买入衍生品合
约的到期月为采购合同的指数作价期到期月,卖出衍生品合约到期月和销售合同
的指数作价期到期月相同。衍生品合约数量由公司在符合风控政策的条件下,根
据市场行情研判确定,但不得高于现货采购、销售数量。报告期内上述衍生品合
约均持有到期,并进行现金结算。
如果出现指数定价采购合同已过作价期但仍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此时采购价
格已经确定,公司将承担销售价格变动风险,需要进行套期保值,该种情况参见
情况“B、采购和销售的定价方式不同”。因此公司卖出铁矿石衍生品合约,合
约的到期月为公司预计销售的月份,衍生品合约数量由公司在符合风控政策的条
件下,根据市场行情研判确定,但不得高于现货采购数量。后续公司签订指数定
价的销售合同后,对上述衍生品合约进行平仓或结算。
B、采购和销售的定价方式不同
针对指数价格采购、固定价格销售或固定价格采购、指数价格销售的铁矿石
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后,分别买入或卖出铁矿石衍生品合约。买
入或卖出铁矿石衍生品合约的到期日与指数价格的作价月一致,衍生品合约数量
由公司在符合风控要求的条件下,根据市场行情研判确定,但不得高于现货采购
数量。报告期内上述衍生品合约均持有到期,并进行现金结算。
C、固定价格采购、固定价格销售
针对固定价格采购、固定价格销售的铁矿石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后、签
订销售合同前,卖出铁矿石衍生品合约,合约到期月为公司预计销售的月份,衍
生品合约数量由公司在符合风控政策的条件下,根据市场行情研判确定,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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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现货采购数量。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对衍生品合约进行平仓或结算。
①定价模式
公司钢材产品的采购和销售定价分为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模式和指数价格定
价模式。
销售价格主要采用固定价格销售,由公司与客户依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固定价格定价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在跟供应商确
定采购价格后,在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合理利润与客户协商确定销售价
格。
指数价格定价模式下,具体的定价公式为:
价格=作价期指数均值+升贴水
“作价期指数均值”指公司与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的作价期内相关钢材的指
数价格的均值。公司的指数价格一般采用“我的钢铁网”公布的相关钢材价格指
数。
“升贴水”指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商定的价格调整部分,主要受即期市场情
况影响。
②风险管理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指数价格采购的钢材贸易业务,主要采用以固定价格销
售为主的方式,该方式存在一定的价格风险敞口。公司制定了严格审慎的风险控
制政策,对于钢材的价格风险敞口进行严格把控,使用期货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
进行风险对冲,并通过市场分析,研判市场行情,结合公司《敞口头寸管理制度》、
敞口限额方案以及购销存策略,制定套保策略。
(2)有色金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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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定价模式
采购价格由 CBMM 根据全球铌产品价格及中国铌产品市场需求情况确定,
销售价格由公司与 CBMM 根据中国铌产品市场及客户情况协商后,再根据运输
费、港杂费等费用和客户付款条件等的基础上确定。
②风险管理模式
由于铌产品具有明显的资源稀缺性,加之公司在中国市场的技术应用的深入
理解、较强的技术推广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成熟的销售渠道以及与 CBMM 稳
固的合作关系构筑了竞争优势,使得铌产品业务盈利空间相对稳定,且无相关衍
生金融工具对冲。
①定价模式
铜精矿为非标准化产品,其中含有铜、金、银计价元素,以及其它非计价元
素 , 因 此 铜 精 矿 采 购、 销 售 价 格 主 要 采用基 于 伦 敦 金 属 / 上 海期 货 交 易 所
(LME/SHFE)的铜期货合约价格以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 /上海期货交易所
(LBMA/SHFE)的金、银期货合约价格定价,并扣除一定的粗炼/精炼费用
(TC/RC),具体定价公式如下:
铜精矿价格= 作价月计价元素金属期货合约价格×计价元素金属含量 -TC/RC 费用
“作价月计价元素金属期货合约价格”指作价月 LME/SHFE 铜期货合约价
格,LBMA/SHFE 金期货合约价格和 LBMA/SHFE 银期货合约价格。
“作价月”由拥有作价月选择权的一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选择。
“TC/RC 费用”一般由公司和供应商、客户协商确定,其中长期采购协议
中的 TC/RC 费用一般根据铜冶炼企业跟铜矿生产商每年谈判的价格作为谈判基
础,根据市场情况一单一议确定。
电解铜为标准化产品,主要采用基于伦敦金属/上海期货交易所
(LME/SHFE)铜期货价格并考虑一定的升贴水计算得到,其采购、销售定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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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相同,具体定价公式为:
电解铜采购销售价格=点价日确定的作价月 LME/SHFE 铜期货合约价格+升贴水
其中点价日由拥有点价权的一方在合同规定的点价期内确定,升贴水由公司
和客户、供应商协商确定,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于采购和销售合同中升贴水的不
同。
②风险管理模式
A、铜精矿
公司为保证铜精矿采购与销售订单良好的匹配性,采购合同在货物到港前基
本匹配相同数量的销售合同,但可能存在采购和销售合同作价月不一致的情况。
公司针对采购和销售合同中存在作价期差异的情况进行套期保值,对冲价格风险
敞口。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具体流程如下:
在采购合同的作价月开始前,公司卖出与采购数量对应数量的作价月期货合
约。在销售合同的作价月开始前,公司买入与销售数量对应的作价月期货合约。
当采购销售的计价月为不同月份时,由于公司买入和卖出的期货合约到期日
不一致,公司将两个不同到期日的时间中的某一方向调整至另一方向相同的到期
日,从而实现平仓。
B、电解铜
电解铜的定价方式主要为点价日确认的作价月 LME/SHFE 铜期货合约价格
加升贴水,如采购销售的点价日不一致,在采购合同点价后,公司卖出与采购数
量对应数量的作价月期货合约。在销售合同点价后,公司买入与销售数量对应的
作价月期货合约,销售数量与采购数量往往相同。上述期货合约到期日均会调整
至同一日,予以平仓。
①定价模式
公司铝产品的采购价格主要采用指数定价模式,基于长江有色网或南储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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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公布的铝锭价格,并根据升贴水进行调整,具体定价公式为:
采购价格 = 作价期内铝锭指数价格均价 + 升贴水
其中作价期具体由公司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升贴水由公司与供应商协商确
定。
公司铝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协议签订日长江有色网或南储商务网的铝
锭现货价格或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沪铝价格与升贴水决定,升贴水由公司与客
户协商确定。
②风险管理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指数定价采购,固定价格销售的模式,存在价格风险敞口,因
此公司在严格审慎的风险控制政策对铝产品产生的价格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保值。
由于铝锭不存在月均价期货合约,所以公司针对日均采购量和销售量的差额进行
套保,若日均采购量大于或小于日均销售量,则卖出或买入与差额数量相等的相
应期货合约。
(3)其他贸易产品
公司经营的贸易品种还包括黑色金属产品中的锰产品、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镍
产品和其他贸易产品等,报告期内业务规模较小。
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发行人结合自身的发展阶段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
状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符合自身发展及行业特点。
报告期内,上游资源渠道和下游客户资源是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的关键因
素,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围绕满足客户的需求展开。报告期内,上述因素未发生
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短期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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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及客户演变情况如下:
在黑色金属业务方面,铁矿石业务是发行人的传统重要业务,自上世纪 90
年代开展以来已近 30 年之久。近年来,贸易模式以进口分销与转口业务为主,
业务规模一直处于国内铁矿石主流贸易商前列。在资源获取方面,不仅与力拓、
必和必拓、英美资源、淡水河谷等世界知名矿山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还
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其他优质资源。在销售渠道建设方面,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和区
域布局,多维度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基本实现了对国内各大主要港口的覆盖,建
立了以宝武集团、河钢集团、山钢集团为代表的大中型钢厂客户群,形成了坚实
的客户基础。经过多年高速增长,发行人确立了一线铁矿石贸易商的市场地位,
行业影响力显著提升。发行人从 2008 年起开展钢材业务,经营的钢材产品包括
中厚板、热轧卷板、酸洗卷板、冷轧卷板、镀锌卷板、彩涂卷板等产品,至今发
行人已与国内主要钢厂和用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供应商主要为
国内优质钢铁企业,包括宝武集团、首钢集团、河钢集团等,客户主要集中在家
电、汽车、钢结构、焊管等行业。
在有色金属业务方面,1989 年中信金属和 CBMM 签订了第一份进口合同,
开启了与 CBMM 的商务合作,1998 年公司与世界最大的铌产品供应商 CBMM
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成为了 CBMM 在中国市场的独家分销商,一致延续
至今。2011 年,公司通过与国内大型钢铁企业组成的投资联合体收购了 CBMM
的 15%股权。近年来,发行人积极开拓了纳米晶、磁性材料、电池等新的应用
领域,不断拓展了铌产品应用及销售市场。2014 年,公司联合五矿资源、国新
国际共同成立境外合资子公司 MMG SAM,收购 Las Bambas 100%的股权,其
拥有的 Las Bambas 铜矿是世界前十大铜矿之一。2016 年,发行人以 Las
Bambas 铜矿 offtake 为契机,积极开拓上下游渠道,开展铜精矿贸易业务,同
时大力推进其他资源的铜精矿采销业务。2017 年发行人开始进入铝产品贸易领
域,不断提升在有色金属贸易领域的市场地位。2018 年,中信金属完成了对艾
芬豪进行投资,并于 2021 年获得了 KK 项目的 offtake 权益,极大地巩固了资源
供给渠道,在有色金属贸易行业建立了显著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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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业务模式
中信金属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业务,其业务模式主要包括进口贸
易、转口贸易和国内贸易,各贸易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进口贸易指公司向境外供应商采购货物并向境内客户销售。该模式下公司负
责货物的进口报关,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铁矿石产品、铌产品等。
公司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或采用承兑交单的模式获得
海运提单;在货物到达卸货港后由公司负责报关进口及港口仓储。公司销售货物
时,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或收取客户的货款后向港口仓库及客户发送相应数量的放
货通知书,客户凭放货通知书提货或公司负责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
公司进口贸易的流程示意图如下:
信用证、承兑交单 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签订采购合同 签订销售合同
境外供应商 中信金属 境内客户
凭放货通 公司运输
发货 至客户指
知书提货
定地点
海运期间 CIQ 检验、入库
装运港 卸货港 港口仓库
海关
信用证和提单流转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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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船运公司 买方
支 交 交 支
通 请
付 付 付 付
知 信
货 提 提 货
用
款 单 单 款
证
开具信用证
收证银行 开证银行
转口贸易指公司境外采购货物并境外销售。与进口贸易不同的是,该模式下
公司不负责货物的进口报关,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铁矿石产品、铜产品等。公司
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完成海运提单的转移。公司在签订销
售合同后,客户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完成海运提单的转移。公司转口贸易的
流程示意图如下:
信用证、银行转账 信用证、银行转账
签订采购合同 签订销售合同
境外供应商 中信金属 客户
凭海运提单提货
发货
并自行报关
海运期间
装运港 卸货港
国内贸易指公司采购及销售均在境内,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铁矿石产品、钢
材产品和铝产品。签订采购合同后,公司主要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供
应商支付采购款,供应商向中信金属出具相应数量的放货通知单或货物运达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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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指定仓库后,确认货权转移。签订销售合同后,下游客户主要通过银行转账
或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中信金属支付货款,凭中信金属出具相应数量的放货通知单
提货。公司国内贸易的流程示意图如下:
签订采购合同后付货款 签订销售合同后付货款
签订采购合同 签订销售合同
国内供应商 中信金属 国内客户
出具放货通知单,确认货权转移 凭放货通知单提货
仓库
中信金属发放放货通知书,供应商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
(五)公司主要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战略的情况
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对国家的生产建设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特别是在经济全
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一直是资源再配置与资本流动的重要渠道。发行人作为国
内大宗商品贸易的领先者,积极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贸易强国”和“一
带一路”等战略要求,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聚焦铌、铁、铜产品、铝等国家战
略资源和特种原材料品种,大力发展金属矿产类大宗商品贸易,坚持走绿色低碳
发展之路。未来,发行人将依托上游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铌矿、铜矿投资对大宗
商品贸易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资本运作能力和资源获取能力,打造矿产资源国
家队,为国家金属矿产资源的长期安全稳定供应作出积极贡献。
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具体的产业政策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
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一)行业主管部门及监
管体制”的相关内容。
(六)公司业务模式成熟度、经营稳定性和行业地位
公司定位于金属及矿产资源领域的大宗商品贸易,构建全球化的供应链服务
网络,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家“贸易强国”战略,把握“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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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国家金属矿产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供应。经过多年市场开拓和发展,
公司已形成了独特的经营理念,建立了稳固的资源供给,培育了优秀的市场渠道
开发与客户服务能力,搭建了高素质人才团队和管理体系,形成了稳定的竞争优
势和成熟的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6,237,113.74 11,281,643.83 7,694,205.01 6,330,257.67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157,631.16 182,255.82 113,795.97 71,193.80
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330,257.67 万元、7,694,205.01 万元、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5,028.83 元、73,071.00 万元、159,556.09 万元和
结合公司目前多种渠道获得的渠道资源及稳定的客户群,发行人主营业务具
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行业地位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
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的相关内容。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业务,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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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批发与贸易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商务部,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国家有关国内
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的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牵头协
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推动贸易行业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
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承担组织实施各类贸易产品市场调
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并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贸易商品供求状
况、价格信息等;拟定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
其他主要相关管理部门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
自律性行业组织包括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中国五矿化工
进出口商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及各地方协会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
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协助各会员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以及代表会员企业
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与意见等。该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金属学会是冶金材料领域的学术性科技组织,主要负责开展各种形式的
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生产技术交流活动,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
学科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推进行业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冶金、材料科技的繁荣
和发展。该学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主管单位是中国共产党中央书
记处。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及各地方协会主要负责对行业单位的进出口经营
活动进行协调指导;根据主管部门授权,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工作;进
行国内外市场调研,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等。该商会的主管单位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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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是铁矿石行业主要的行业协会,协会坚持市场导向,积极
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运作,建立和完善行业协调和自律机制,努力发挥在
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该协会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
自律性的行业组织,是由中国钢铁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个人作为
会员自愿组成的。该协会的主管单位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管
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要负责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和
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咨询、调研、培训等工作,提升地区物流业的档次和
水平。该协会在有色金属贸易等方面均为指导性或信息共享性的组织,在管理上
没有强制性约束政策或管理制度。该协会的主管单位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目前,贸易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仅对本行
业实行宏观管理,企业的业务管理和生产经营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市场对于金属及矿产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发展完善。目前,我国金属及矿产
品贸易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情况如下:
序 颁布/
发布时间 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
号 编制单位
《关于调整进口铁 由海关对进口铁矿逐批实施抽样品
矿检验监管方式》 质检验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
中国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铜矿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关税 及其精矿、镍矿砂及其精矿、铝矿
税则委员会 砂及其精矿、铌矿砂及其精矿关税
(2020)》
为零。
《公布自动进口许
铁矿石、铜精矿列为受商务部委托
商务部、海关 的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或地方、
总署 部门机电办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的货
公 告 〔 2019 〕 63
物
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 财政部、税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
增值税改革有关政 署 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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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颁布/
发布时间 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
号 编制单位
策的公告》 整为 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
率调整为 9%
进口铜精矿中有限量要求的有毒有
《质检总局、环境 害元素包括铅、砷、氟、镉、汞。
保护部、商务部关 质检总局、环 具体要求是:铅(Pb)不得大于
中有毒有害元素限 务部 氟(F)不得大于 0.10%,镉(Cd)
量的公告》 不得大于 0.05%,汞(Hg)不得大
于 0.01%。
《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出口货物 与铜精矿相关的进料加工贸易政策
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
税政策的通知》 (财 铜出口的税费得到大幅降低。
税〔2012〕39 号)
此外,近年来为了促进国内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贸易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了本行业及相关的行业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主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对外贸易发展指导思想、
《“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 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积极扩
量发展规划) 大进口、优化出口,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服
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主要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 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建议,其中明确协同推进强大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资源要素,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的建议》 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
外投资协调发展,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
主要就推动有色金属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
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
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
下游合作,完善相关产品标准,健全储备体系等。
办发〔2016〕42 号)
《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贸
主要阐述了第十三个五年计划中外贸行业发展的主
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知>》
主要就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
《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
建设改革方案》
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 主要就内贸流通领域提出了若干发展意见,包括推
见》(国办发〔2014〕51 号) 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着力改善营商环境等。
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鼓励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行业的经营发展,为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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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发行人主营业务面临广阔的市场机遇,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
(三)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业务,主要经营的贸易品种有铁矿石、钢
材等黑色金属产品,铌、铜、铝等有色金属产品以及其他贸易产品。
(1)全球贸易行业
经济全球化决定了资源配置的全球化,资源配置全球化带动资本流动的全球
化。国际贸易一直是资源再配置与资本流动的重要渠道,持续推动地区经济文化
的交流。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外贸易的产品结构逐步从单一转向多元,同时
跨国公司的地位和重要性也不断加强,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日益凸显,在针对产
业链上下游以及不同地域的布局过程中,其市场话语权不断提升,能够根据不同
市场的需求变化,灵活应对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对于资金密集型的贸易行业而
言更是如此,为平滑行业的周期性波动以及防范不同市场的风险,资本运作与产
贸融结合成为行业内公司的重大战略手段。
另外,随着国际贸易市场经济竞争力的日益增强,政府会进一步保护本国企
业,贸易保护主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各国的贸易壁垒,甚至使得国家之间的
贸易战日益激烈。同时,贸易保护主义环境造成的不确定性导致大宗商品价格波
动,尤其是农产品、金属和石油的价格。在该形势下,众多跨国企业需充分考虑
新形势下的贸易保护趋势,并且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从而更好地应对贸易保
护主义。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知名矿业贸易集团的发展模式及战略趋同,即
以多元化经营和一体化整合为方向,以资本运作为战略执行手段,通过上下游整
合和产业链布局助力资源变现。
当前环境下,国际贸易公司大多注重多元化经营,在贸易品种、客户覆盖、
地区业务等方面横向拓宽业务的广度,同时加强对上下游产业链的纵向整合,进
行全产业链布局来构筑竞争壁垒。另外,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又是资金密集型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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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在行业内公司壮大过程中,资本运作具备重要意义。以国际贸易巨头嘉能可为
例,其金属及矿产业务主要涵盖锌、铜、铅、铝、铁、镍钴,同时包括金、银、
锡及其他副产品,2011 年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联动上市后,便捷的
资本运作为其大规模并表收购铺平了道路。2012 年至 2014 年嘉能可大规模进
行并表收购,其中 2013 年收购动力煤和有色金属生产商巨头斯特拉塔,帮助嘉
能可完成了从大宗商品贸易商到实体矿产生产商的转变,并成为当时全球最大动
力煤炭贸易商、最大锌生产商、第三大铜矿开采商和第四大镍矿开采商,从专业
化贸易公司转化为生产、加工、贸易、金融一体公司。其他行业内矿业龙头的发
展路径也都印证了经济全球化与贸易保护主义并行的新形势下的突围方式与战
略布局。
显示受疫情的影响,2020 年全球商品出口总额同比下降 8%。中短期内疫情仍
是冲击全球贸易行业的重要因素,疫情对于全球贸易行业的影响或持续至 2022
年,但是随着疫情被逐步控制,未来全球贸易行业仍会持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2)我国贸易行业
受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影响,我国 2009 年的进口与出口总额均较
我国外贸快速复苏,全年出口总额及进口总额分别较 2009 年大幅增长 31.30%
及 38.80%;随着实体经济的持续复苏,人均收入稳步增长以及相关消费刺激政
策的延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缓中趋稳。2011 年至 2014 年,国际金融危
机深层次影响逐渐显现,世界经济复苏明显减速,国际市场需求较为低迷,中国
进出口贸易增速持续放缓;2014-2016 年,受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际市场需求
持续疲弱、汇率波动频繁、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及国内综合成本上升等多方面
因素影响,我国进出口总额走低,继金融危机后再次出现负增长。2019 年,世
界经济温和复苏,国内经济稳中向好,推动全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持续增长。2020
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国成为全球唯一
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外贸进出口明显好于预期,外贸规模再创历史新
高。随着我国经济从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中恢复发展,2021 年货物贸易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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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值 39.10 万亿元,比 2020 年增长 21.35%。其中,出口 21.73 万亿元,增长
盘,外贸进出口实现稳步增长。2022 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 19.8 万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9.4%。其中,出口 11.14 万亿元,增长 13.2%;进口 8.66
万亿元,增长 4.8%。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黑色金属主要指铁、铬、锰及其合金,包括含铁 90%以上的工业纯铁,含
碳 2%~4%的铸铁,含碳小于 2%的碳钢,以及各种用途的结构钢、不锈钢、耐
热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
黑色金属是工业上应用最广泛的金属材料,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
位。黑色金属行业以钢铁工业为核心,主要包括上游的矿产开采和炉料加工行业、
中游的粗钢生产和钢材加工行业、下游的终端消费行业以及中间环节的贸易行
业,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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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矿石贸易行业
铁矿石是钢铁冶炼最主要的原料之一。铁矿石的种类很多,其中用于钢铁冶
炼的主要有磁铁矿(Fe3O4)、赤铁矿(Fe2O3)、菱铁矿(FeCO3)以及褐铁
矿(Fe2O3)等。在生产、流通以及应用中,铁矿石一般分为块矿、粉矿、精矿
以及球团矿四大类。
类别 图片 特性
粒度 10-40 毫米的铁矿石原生矿,可直
块矿
接入炉冶炼
粒度 10 毫米以下的铁矿石原生矿,需
粉矿
加工后方可入炉冶炼
在粒度 3-10 毫米的粉矿的基础上继续
精矿 破碎、筛分、提纯等加工而成,粒度在
微米级别,需加工后方可入炉冶炼
粉矿及一些粘结剂通过混匀、造球、干
球团矿 糙、焙烧固化而成,粒度一般在 9-16
毫米,可直接入炉冶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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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球铁矿石储量情况
单位:亿吨
国家 可用铁矿石储量 占全球可用铁矿石储量的比例
澳大利亚 510 28.33%
巴西 340 18.89%
俄罗斯 250 13.89%
中国 200 11.11%
乌克兰 65 3.61%
加拿大 60 3.33%
印度 55 3.06%
美国 30 1.67%
伊朗 27 1.50%
哈萨克斯坦 25 1.39%
瑞典 13 0.72%
南非 10 0.56%
其他国家 215 11.94%
合计 1,800 100.00%
数据来源:Wind、USGS
铁矿石在全球的分布较为集中,其中大洋洲、美洲以及亚洲是全球铁矿石的
主要分布区域。根据 USGS 统计,全球可用铁矿石储量约 1,800 亿吨,其中澳
大利亚为可用铁矿石储量第一大国,储量约为 510 亿吨,约占全球总储量的
量共占全球储量的 70%以上。中国的铁矿石资源普遍属于贫矿,经济开采价值
远低于其他国家。
②全球铁矿石产量情况
单位:亿吨
国家 可用铁矿石产量 占全球可用铁矿石产量的比例
澳大利亚 9.00 3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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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可用铁矿石产量 占全球可用铁矿石产量的比例
巴西 3.80 14.62%
中国 3.60 13.85%
印度 2.40 9.23%
俄罗斯 1.00 3.85%
乌克兰 0.81 3.12%
加拿大 0.68 2.62%
哈萨克斯坦 0.64 2.46%
南非 0.61 2.35%
伊朗 0.50 1.92%
美国 0.46 1.77%
瑞典 0.40 1.54%
智利 0.19 0.73%
土耳其 0.16 0.62%
秘鲁 0.16 0.62%
其他国家 1.59 6.12%
合计 26.00 100.00%
数据来源:Wind、USGS
占可用全球铁矿石总产量的 49.23%。中国也是铁矿石生产大国,2021 年共生产
③全球铁矿石消费量情况
勃发展,铁矿石消费量稳步提升。
截至 2019 年,全球表观铁矿石消费量已达 23.16
亿吨。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全球表观铁矿石消费量小幅回落,仍处于 22.99
亿吨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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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吨
数据来源:国际钢铁协会
①全球铁矿石贸易行业的发展现状
由于铁矿石主要用于钢铁冶炼,而全球钢铁行业与铁矿石资源长期处于错位
分布的状态,因此铁矿石国际贸易频繁。据国际钢铁协会统计,自 1990 年开始,
全球铁矿石进出口量以 5%左右的年复合增长率持续增长。至 2020 年,全球铁
矿石年出口量已达 16.56 亿吨,年进口量已达 16.17 亿吨,贸易体量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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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吨
数据来源:Wind、国际钢铁协会
单位:亿吨
占全球出口 占全球进口
出口大国 2020 年出口量 进口大国 2020 年进口量
量比重 量比重
澳大利亚 8.73 52.71% 中国 11.70 72.39%
巴西 3.43 20.69% 日本 0.99 6.15%
南非 0.66 3.96% 韩国 0.70 4.35%
加拿大 0.55 3.33% 德国 0.33 2.07%
瑞典 0.52 3.14% 荷兰 0.24 1.51%
全球 16.56 100.00% 全球 16.17 100.00%
数据来源:国际钢铁协会
铁矿石国际贸易主要发生于亚洲、美洲及大洋洲之间。据国际钢铁协会统计,
总量的 73.40%,其中澳大利亚占比为 52.71%;进口国则主要为中国、日本及
韩国等亚洲国家,三国合计进口量占全球进口总量的 82.89%,其中中国占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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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铁矿石供应方面,世界四大铁矿石生产公司淡水河谷、力拓、必和必拓以
及 FMG 拥有大量优质铁矿资源,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2021 年,全球铁矿
石产量约为 26 亿吨,其中四大铁矿石生产公司铁矿石产量合计约为 10.85 亿吨,
占全球产量的 41.73%;全球铁矿石海运贸易量约为 16.00 亿吨,其中四大铁矿
石生产公司发货量合计约为 11.06 亿吨,占全球海运贸易量的 69.13%,行业集
中度高。
最近三年,四大铁矿石生产公司的铁矿石产量及其合计产量在全球产量中的
占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吨
年份 淡水河谷 力拓 必和必拓 FMG 全球产量 合计占比
数据来源:Wind、国际钢铁协会、USGS
最近三年,四大铁矿石开采商的铁矿石海运发货量及其合计发货量在全球海
运贸易量中的占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吨
全球海运
年份 淡水河谷 力拓 必和必拓 FMG 合计占比
贸易量
数据来源:Wind,国际钢铁协会
由于供应的高度集中,铁矿石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发展出各类主流产品。其中,
麦克粉、PB 粉(块)以及纽曼粉(块)为铁矿石国际贸易中最主流的产品,被
全球钢铁企业广泛采用;其他主流产品还包括罗布河粉(块)、杨迪粉、金布巴
粉、巴西精粉以及超特粉等。各主流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品种 特性 品位 产地 主要供应商
麦克粉 部分褐铁矿,烧结性能较好 61.5% 澳大利亚 必和必拓
PB 粉 部分褐铁矿,烧结性能较好;最主流矿 61.5%
澳大利亚 力拓
(块) 种,是普氏指数的模板矿 (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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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特性 品位 产地 主要供应商
赤铁矿,烧结性能较好,但铝和磷含量
纽曼粉 62.5%
较高,一般需要搭配 PB 粉等低铝品种 澳大利亚 必和必拓
(块) (65%)
使用
罗布河粉 褐铁矿,铁品位低、铝和硫的含量高、
(块) 烧损高,但价格相对便宜
杨迪粉 褐铁矿,铝含量低,烧结性能好 58% 澳大利亚 必和必拓
金布巴粉 褐铁矿,铝和硫的含量较高 61% 澳大利亚 必和必拓
品位较高,有害元素极低,适合搭配有
巴西精粉 65% 巴西 淡水河谷
害元素相对较高的低品质非主流货
超特粉 褐铁矿,品位较低,铝、锰含量较高 56.5% 澳大利亚 FMG
②全球铁矿石定价体系演变
由于铁矿石资源的集中分布,铁矿石国际贸易的主动权被必和必拓、力拓等
国际矿山企业所掌握。在铁矿石需求方与必和必拓、力拓等国际矿山企业长期博
弈下,铁矿石国际贸易行业逐渐发展出独特的定价机制。
需双方通过长期协议约定长期(一般为 5~10 年)采购量或销售量,采购价格
则采用一年一谈的方式,从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由国际矿山企业与其主要客户进
行谈判后确定。
国际矿山企业在原先的定价机制下难以享受市场上行所带来的利润,开始积极谋
求对自身有利的定价方式,全球各大铁矿石矿山企业改变原有的销售定价政策,
延续了 30 多年的铁矿石长协价格谈判机制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铁矿石定价周
期短期化逐渐成为趋势。
目前,国际铁矿石贸易仍以约定年度采购量的长期协议为主,定价则基本采
用基于普氏(Platts)指数的季度指数定价方式。该指数由普氏能源资讯(Platts)
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向矿山企业、钢铁企业及钢铁贸易商采集数据,并依据当
天最高的买方询价和最低的卖方报价估算后确定。由于该指数为市场公开数据,
因此在指数定价的方式下,国际铁矿石贸易的价格透明程度高,定价较原先的年
度谈判机制也更加灵活和公平,行业整体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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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响出现了明显的缺口,导致铁矿石价格在上半年迅速攀升至 120 美元上方,而
下半年随着下游成材消费转入淡季,钢厂利润被严重压缩,加之环保限产的影响
使得短期下游对铁矿的需求出现萎缩,铁矿价格从高位迅速回落。
荡下降走势,但随着中国疫情迅速得到控制,经济逐步复苏,铁矿石需求恢复较
快。然而上游矿山受到疫情影响,铁矿石产量有所下降,加之游资炒作等因素,
导致铁矿石价格从 5 月份起快速上涨,该趋势一直延续到 2021 年上半年。2021
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复苏以及货币宽松的宏观背景下,整个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整
体上行,多数品种价格纷纷创下历史新高点,其中上半年铁矿石受到自身的基本
面供需差以及品种结构性矛盾多重作用下,铁矿石价格突破历史高位。
双碳目标,加之 7 月份中国零售和工业产出的增速均低于预测值,进一步推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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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中国南方钢铁企业铁矿石需求下滑,使得铁矿石价格出现了历史性的下跌。
部分贸易商受到价格下跌的影响出现了违约的情形。
③全球铁矿石贸易行业发展前景
目前,铁矿石已是国际贸易量最大的大宗商品之一。铁矿石贸易行业也已经
发展成熟,市场规模达万亿水平,形成了一批铁矿石年贸易量在千万吨以上的境
内外企业,行业整体较为规范,呈现巨头林立、竞争充分的局面。
铁矿石主要供应国主要为巴西、澳大利亚等,主要需求国系以中国、韩国、
日本为主的亚洲国家,资源地和需求地不匹配的情况将持续存在,铁矿石的贸易
需求长期存在,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①我国铁矿石贸易行业的市场基础
尽管我国有较高的铁矿石储量以及产量,但由于我国粗钢产量巨大,国内铁
矿石供给难以满足需求。此外,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以及环保工作的加紧,
落后的铁矿产能开始逐步退出市场,国内铁矿产能还存在下行趋势。自 2015 年
开始,我国铁矿石产量不断下降。据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报道,仅 2016 年前
三季度有 780 多家中国铁矿石生产企业退出市场,占铁矿石企业总数的三分之
一。受此影响,国内铁矿石产量近年来逐年减少。2018 年,全年铁矿石原矿量
产量约 7.63 亿吨,较 2017 年锐减 37.91%,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全
年铁矿石原矿量产量小幅回升分别至 8.44 亿吨、8.67 亿吨和 9.81 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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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我国铁矿石还存在品位低的问题。我国铁矿石贫矿占多,平均品位仅为
力拓、必和必拓以及 FMG 的铁矿石平均品位更是分别高达 53.60%、63.00%、
选到合格品位,且品位越低的矿石,需要破碎和研磨到的粒度越小,消耗的成本
越高,因此我国的铁矿石相对于国外的铁矿石而言,工业利用的价值较低。
由于国内铁矿石存在供给不足、品位较低等问题,我国铁矿石的对外依存度
居高不下。根据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统计,2015 年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
首次超过 80%。我国铁矿石进口贸易需求量长期处于高水平,铁矿石进口贸易
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2021 年,我国铁矿石进口量约 11.24 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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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吨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②我国铁矿石贸易行业的市场结构
我国铁矿石贸易行业的市场结构主要由下游钢铁行业的行业特性所决定。
尽管我国钢铁行业的行业集中度相比于其下游终端应用行业较高,但与国际
钢铁大国相比,我国钢铁行业的行业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根据中国钢铁工业
协会,2021 年 11 月我国钢铁行业的 CR10 仅为 40.39%,远低于日本、美国、
韩国、俄罗斯、印度等其他主要产钢国。目前,我国钢铁行业整体呈现中小型钢
铁企业数量较多,大型钢铁企业与中小型钢铁企业并存的格局。
不同规模的钢铁企业在进口铁矿石采购方式上有所不同,在我国钢铁行业特
定的行业格局下,我国铁矿石贸易市场逐渐分化出长协货市场及现货市场。
长协货市场的参与者主要为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包括宝武集团、沙钢集团以
及首钢集团等。大型钢铁企业凭借自身生产规模所带来的大额且稳定的采购量以
及在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具备与国际铁矿石生产商直接进行谈判和交易的
能力,这部分钢企一般与国际矿产商在年初签订长期协议。在协议中,双方根据
当年各自的生产计划约定采购量(该采购量必须履行)。采购价格则以季度、半
年度或年度进行谈判确定。通过长期协议的方式,大型钢铁企业铁矿石的供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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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能够满足自身生产需求。
现货市场的参与者主要为国内中小型钢铁企业及铁矿石贸易商。受限于自身
生产规模,国内绝大多数中小型钢铁企业的铁矿石采购量和采购稳定性难以达到
国际铁矿石生产商的门槛,不具备与其进行直接交易的条件,需通过贸易商进行
采购。贸易商以市场需求为基础,与国际矿产商签订长期协议,进口后在国内港
口以人民币结算的方式将现货销售给中小型钢铁企业,从而弥补中小型钢铁企业
在采购规模、采购稳定性、人才队伍以及外汇等方面的劣势,间接地满足中小型
钢铁企业的采购需求。此外,由于钢铁市场的波动,大型钢铁企业可能对年初制
定的生产计划进行调整,从而导致年初在长期协议中约定的铁矿石采购量出现盈
余或不足。贸易商的存在,使得大型钢铁企业能将盈余的铁矿石对外流通,同时
贸易商也能向大型钢铁企业提供其库存不足的细分产品,从而协助大型钢铁企业
进行库存优化,降低大型钢铁企业的原料库存压力,并使得优质资源在行业内得
到再分配,提高行业的整体效益。
③我国铁矿石贸易行业的发展前景
目前,国内铁矿石贸易市场已逐渐发展成熟,不同性质的境内企业都积极地
参与其中,包括五矿发展、中信金属等央企贸易商,厦门国贸、厦门象屿等地方
国企贸易商以及瑞钢联等民营贸易商。其中,瑞钢联、中信金属、厦门国贸等大
型企业的铁矿石年贸易量已达千万吨级别,与国际大宗商品贸易巨头相当。
随着中国“钢铁强国”战略的推进以及环保等方面的要求,钢铁行业将面临
结构性调整,高品位的铁矿石也将成为行业的主流。未来我国铁矿石的对外依存
度仍将保持高水平,铁矿石进口贸易行业的市场体量也将稳定提高,境内铁矿石
贸易企业的贸易量仍有一定的上升空间,行业竞争力有望进一步提高,整体前景
较好。
(2)钢材贸易行业
钢材指铁矿石等炉料通过冶炼后形成的粗钢在经过压力加工后所制成的各
种形状、尺寸和性能的材料,是国家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资,广泛应用于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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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家电以及交通等行业。钢材的品种繁多,一般可分为型材、板材和管材三
大类,各类钢材的示意图及细分种类如下表所示:
类别 示意图 包含种类
工角槽、H 型钢、方钢、扁钢、球扁
型材
钢
带钢、冷轧板/卷、热轧板/卷、中厚
板材 板、镀锌板、彩涂板、镀锡板、镀铝
锌钢板
管材 无缝管、焊管
①全球钢材产量情况
主要国家 2021 年度粗钢产量(亿吨) 占全球粗钢总产量的比例
中国 10.33 52.93%
印度 1.18 6.06%
日本 0.96 4.94%
美国 0.86 4.40%
俄罗斯 0.76 3.87%
韩国 0.70 3.61%
土耳其 0.40 2.07%
德国 0.40 2.06%
巴西 0.36 1.86%
伊朗 0.29 1.46%
意大利 0.24 1.25%
中国台湾 0.23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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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国家 2021 年度粗钢产量(亿吨) 占全球粗钢总产量的比例
其他国家/地区 2.80 14.33%
合计 19.51 100.00%
数据来源:国际钢铁协会
年产量为 10.33 亿吨,占全球总产量的 52.93%,超过世界其余国家总和。印度
与日本 2021 年粗钢产量排名分列全球第二、第三位,分别生产粗钢 1.18 亿吨
与 0.96 亿吨。
②全球钢材消费情况
球表观成品钢消费量为 17.75 亿吨。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表观成
品钢消费量为 17.72 亿吨,较上年产生小幅回落。2021 年,全球表观成品钢消
费量为 18.34 亿吨。
中国钢材消费总量高居世界第一,2021 年表观成品钢消费量为 9.52 亿吨,
占世界总消费量的 51.92%,超出第二名印度 46.13 个百分点。
主要国家 2021 年成品钢材表观消费量(亿吨) 占全球总消费量的比例
中国 9.52 51.92%
印度 1.06 5.79%
美国 0.97 5.30%
日本 0.58 3.14%
韩国 0.56 3.03%
俄罗斯 0.44 2.39%
德国 0.35 1.92%
土耳其 0.33 1.82%
巴西 0.26 1.44%
意大利 0.26 1.41%
墨西哥 0.25 1.38%
其他国家/地区 3.7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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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国家 2021 年成品钢材表观消费量(亿吨) 占全球总消费量的比例
合计 18.34 100.00%
数据来源:国际钢铁协会
单位:亿吨
数据来源:国际钢铁协会
①全球钢材贸易行业的发展现状
钢材作为全球工业制造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基础材料之一,国际贸易量庞大。
随着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世界钢材出口总量自
年,因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世界钢材出口总量有所下降。
增长至 4.59 亿吨,同比增长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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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吨
数据来源:国际钢铁协会
国家和地区钢材进出口方面中国占据前列,2021 年出口总量为 0.66 亿吨,
位列第一,日本和俄罗斯分列第二及第三位,总体而言亚洲与欧洲国家出口量占
据了全球出口总量的绝大部分份额。2021 年中国进口总量为 0.28 亿吨,位列第
二,仅比第一的美国少 0.02 亿吨,排名前列的均为制造业大国或国内钢铁资源
较为缺乏的国家和地区。
单位:百万吨
排名 国家 出口总量 排名 国家 进口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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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国家 出口总量 排名 国家 进口总量
数据来源:国际钢铁协会
②全球钢材贸易行业的市场格局
世界各国的钢材贸易流通主要采用以钢铁企业主导的直销模式或以贸易商
主导的分销模式,不同贸易流通模式主要由各国的钢铁产业上下游结构所决定。
欧美国家主要采用以钢铁企业主导的直销模式。由于完成工业化的时间较
早,欧美国家的钢铁行业及其下游制造业的行业集中度普遍较高,加之欧美国家
的钢材以自用为主,因此钢铁企业有条件在直销的条件下保持较高的经营效率。
日韩则主要采用以贸易商为主导的分销模式。尽管日韩的钢铁行业集中度同
样很高,但与欧美国家不同,日韩的钢材主要出口海外,下游客户分布较广,因
此钢材流通主要由专业的进出口贸易商负责。
目前国际钢材贸易行业竞争仍然激烈。从 2021 年全球企业粗钢产量来看,
排名前 10 的企业中有 1 家为欧洲企业,其余 9 家为亚洲企业,而亚洲企业中有
单位:亿吨
排名 企业 粗钢产量 占世界总产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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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际钢铁协会
近年来,各国家和地区钢铁企业生产集中度(CR3)逐步提升,日本与韩国
维持在 80%水平,美国、欧盟、俄罗斯均达到 50%以上,中国约为 17%。行业
集中度的提升有助于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提升抗冲击能力,稳固自身地位。
目前中国钢铁企业积极拓展海外投资,产业版图已经遍布全球,未来随着中
国钢铁企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国内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将不断提升在国际市
场上的话语权。
③全球钢材贸易行业发展前景
钢铁工业既是全球经济发展的核心,也是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尽管
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但由于各地区的影响程度不同,到 2020 年底钢铁需求仅
出现小幅收缩。中国的钢铁消费量正在不断扩大,反观世界其它地区的消费量正
在不断收缩。得益于新冠疫苗接种在各个国家的稳步推进以及全社会社交行为的
改变,预期钢铁需求将伴随着疫情后全球经济复苏逐步恢复正常。
轮繁荣期,全球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景气度的提升预示着全球钢材贸易活动将
持续推进。中长期内随着全球大宗商品供应链恢复,国际运输、航运能力不断提
升,全球钢材贸易行业仍然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①我国钢材贸易行业的市场基础
我国是全球钢铁生产第一大国。据世界钢铁协会统计,2021 年全球粗钢总
产量达 19.51 亿吨,其中我国全年粗钢产量为 10.33 亿吨,占全球粗钢产量的
约 9.52 亿吨,占全球总消费量的 51.92%。由于国内钢材供需量巨大,我国钢材
流通需求长期较旺盛,钢材贸易行业具有稳固的市场基础。
②我国钢材贸易行业的市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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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钢铁流通主要采用以贸易商为主导的分销模式。由于生产成本以及风
控要求较高等原因,我国钢铁企业的生产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强调规模效应,
对订单的订货量和稳定性的要求较高,通常不接受零单。而我国钢铁产业下游所
涉及的行业较广,且各行业的行业集中度普遍较低,整体呈现出参与者众多、分
布零散的局面。同时,下游终端用户更倾向于采用小批量、高频率的订货方式,
以降低库存成本、提高生产灵活性。需求的零散分布以及供需两端对钢材流通的
批量及频率要求的巨大差异,使得我国钢铁企业与下游终端用户难以直接对接,
需借助贸易商来满足各自的诉求。通过钢材贸易商,钢铁企业可以将下游客户“化
零为整”,获得更加集中且稳定的订单,方便生产组织;而下游客户也能获得灵
活、稳定的钢材供应,提高自身经营效率。因此,在我国钢铁产业特定的上下游
结构下,钢材贸易商是我国钢铁流通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产业链中不可或缺
的一环。
③我国钢材贸易行业的定价模式
我国钢材贸易行业起步于上世纪 70 年代末,钢材贸易行业的定价模式经历
了按照国家计划制定价格——钢材价格“双轨制”——钢材价格市场化机制定价
的过程。
时间换差价空间的盈利模式难以为继。随着行业系统性风险爆发,大批不具备业
务实质的钢材贸易商破产,行业进入洗牌期;而具备上下游渠道的贸易商开始转
变盈利模式,注重“流通服务商”的角色,依靠为供需端提供流通服务获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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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钢材贸易行业已逐步规范化,开始进入成熟阶段。目
前,主流钢材贸易商采用为供需端提供钢材物流、仓储、粗加工等综合服务,提
高自身产品附加值的方式提高利润水平。贸易商的集中度也开始提高,逐渐形成
了拥有供给端渠道的一级钢材贸易商以及拥有需求端渠道的二级钢材贸易商两
大群体,贸易层次得到大幅简化。
④我国钢材贸易行业发展前景
钢铁行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是国家重点关
注和发展的对象。进入 21 世纪,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我国钢铁行
业快速扩张。2000 年至 2014 年期间,我国钢材产量以及成品钢材表观消费量
分别以 16.58%以及 13.26%的年复合增长率持续、快速地增长。2014 年后,随
着我国经济从“高增长”向“稳增长”转变,钢铁行业的增长开始放缓,行业进
入稳定发展阶段。在我国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能优化的背景下,预计未来
我国钢材供需量增长有限,但仍将稳定在目前的高位水平,钢材贸易行业依旧有
较强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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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际钢铁协会
有色金属是指铁、铬、锰三种金属以外的其他金属,包括铜、铅、锌等重金
属,铝、镁等轻金属,金、银、铂等贵金属,铌、钨、钼、锗、锂、镧、铀等稀
有金属。有色金属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材料,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
机械制造、电力、通讯、建筑、家电等行业。
有色金属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2000 年,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
金属价格稳步上升;2008 年,由于全球金融风暴,各类金属价格出现断崖式下
跌,其后随着经济复苏开始回升;2011 年,由于行业的扩张,各类金属的库存
过高,行业整体供过于求,加之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各类金属价格再次下跌;2011
年至 2016 年,全球范围内很多有色金属矿山和冶炼企业减产、停产、退出市场,
主要金属库存降至较低水平,行业供需关系得到改善。2016 至 2020 年,有色
金属市场面临着新兴市场国家需求放缓以及发达经济体增速放缓的压力,需求端
整体压力上升。2021 年,伴随着全球经济复苏以及疫情冲击导致供给端生产受
挫,叠加宽松货币政策下的通胀预期等因素,部分品种价格呈现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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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数据来源:Wind
单位: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1)铌产品贸易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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铌(元素符号:Nb)是一种稀有金属,银白色,熔点高,具有良好的韧性、
塑性、力学性能和物理性能,良好的高温力学性能,优良的铸造性能,良好的热
传导率,热中子俘获截面小,抗腐蚀,超导电性良好等特点。在自然状态中,铌
元素一般存在于烧绿石矿、钽铌矿和黑稀金矿中。
世界上约 85%-90%的铌以铌铁的形式用于钢铁生产。钢材中加入少量的铌
不仅可以提高钢的强度,还可以提高钢的韧性、抗高温氧化性和耐蚀性,降低钢
脆性转变温度,使钢具有良好的焊接性能和成型性能。除应用于钢铁行业外,铌
还广泛应用于超导材料工业、航空航天工业、核能工业等关系国家重大安全和经
济命脉的行业,具有重要的安全战略地位。
铌产品在各行业的应用如下:
由于能够显著改善钢材的微观组织、耐蚀性和强化效果,铌产品而广泛用于
汽车、能源、交通、建筑、工程机械等领域用钢。
铌的热强合金具有良好热强性能、抗热性能和加工性能,在航空航天工业中,
铌广泛用于制造航空发动机的零部件、燃气轮机的叶片等耐热部件;
铌的热导率好,熔点高,耐腐蚀性好,并且中子俘获截面低,是一种非常适
用于原子能反应堆的材料。在原子能工业中,铌主要用于核燃料的包套材料、核
燃料的合金及核反应堆中热交换器的结构材料;
铌的某些化合物和合金具有较高的超导转变温度,在超导材料工业中,铌主
要用于制造超导发电机、核磁共振成像仪等工业超导体。
铌产品包括铌铁、铌钛、铌镍等铌合金、氧化铌、碳化铌和氮化铌等铌化合
物以及铌金属如铌材等,其中铌铁是最主要的铌产品。各类铌产品的应用领域和
主要作用如下表所示:
铌产品 应用领域 性质及主要作用
石油和天然气管道、汽车、船舶、桥梁、
铌铁 增加钢的强度和韧性,减轻钢的重量
工程机械、重载钢轨、建筑材料
铌钛合金、 超导磁线圈、磁悬浮运输系统、粒子物 电阻合金线的下降率几乎为零或低于
铌镍合金 理实验 液氮温度(-196 摄氏度)
真空铌铁、 耐高温、耐腐蚀,抗氧化,提高抗蠕
涡轮叶片喷气发动机、陆基涡轮机
铌镍合金、铌 变性能,降低高温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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铌产品 应用领域 性质及主要作用
金属
铌锆合金 钠蒸汽灯、化学反应设备 耐腐蚀、抗脆化
电池、电容器、光学玻璃、光调制器、
氧化铌 高折光率、高介电常数、增加透光率
声表面波器件
碳化铌 切削工具、陶瓷材料 在高温下易成型,避免产生纹理
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高,抗中子辐
氮化铌 红外探测器、超导量子仪器器件
照,优良的超导薄膜材料
溅射靶材,阴极保护系统,化学反应设 耐腐蚀,形成氧化物氮化薄膜,抗氧
铌材
备 化,抗蠕变性能高,降低高温腐蚀
铌产业链主要分为矿产开采、铌矿冶炼及处理、含铌产品加工及下游应用等
环节。由于我国铌产品材料主要依赖进口,铌产品贸易主要集中在铌铁、真空镍
铌、铌金属等产品的进口环节。
①全球铌产品贸易行业的发展现状
全球铌资源的分布高度集中,主要分布于巴西及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
埃塞俄比亚、尼日利亚、俄罗斯、美国、刚果(金)、肯尼亚等国也有少量分布。
根据 2021 年 USGS 调查数据显示,全球铌储量预计超过 1,700 万金属吨,其中
巴西的铌资源最为丰富,储量高达 1,600 万金属吨。2021 年全球铌资源生产量
约 7.5 万金属吨,其中巴西的产量约为 6.6 万金属吨,约占全球总产量的 88%。
单位:金属吨
国家 2020 年度铌产量 2021 年度铌产量 预计储量
巴西 59,800 66,000 16,000,000
加拿大 6,500 7,400 1,600,000
美国 - - 170,000
全球(大约) 67,700 75,000 >17,000,000
数据来源:USGS
注:该产量为美国地质调查局估计数,并未对其他国家的铌储量做具体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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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USGS
②全球铌产品贸易行业的市场格局
铌产品主要应用于钢铁生产,需求主要来自于中国、日本、韩国、欧洲以及
美国等钢铁大国,与供应存在明显空间差异。随着铌产品的应用逐步推广,铌产
品的国际贸易量稳步提升,逐渐形成了以巴西为主要出口国,亚洲、欧洲和美洲
国家为主要进口国的贸易格局。
全球铌产品主要产自 CBMM、洛阳钼业、Magris Resources 三家企业,其
中 CBMM 是全球最大的铌产品生产商,是铌相关应用技术的开发先驱和行业领
导者,2021 年该公司的铌供应量约占世界铌总供应量的 75%,是行业中的头部
企业,对铌价格走势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且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管理着自身铌产品
扩产计划的进度,因此铌价格在历史上一直保持较为稳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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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铌市场供应格局
数据来源:洛阳钼业 2019 年度报告,中信证券研究部
③全球铌产品贸易行业的发展前景
铌的主要产品为铌铁,铌铁最主要的用途是生产低合金高强度钢。近年来,
随着国内钢铁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铌铁在国内的消费量逐步攀升。据 Roskill
统计,2010 年至 2019 年,全球铌消费的复合增长率达到 5%,2020 年因疫情
影响铌消费数量有所下降。2021 年需求端随着国内钢铁行业结构升级调整,铌
铁需求量实现增长。
随着全球各主要国家控制碳排放进程的推进以及工程技术对材料要求的提
高,含有铌的钢材将获得更加广泛的应用场景,促使铌铁需求进一步上升。作为
铌铁全球第一大消费国,中国大基建的持续推进以及对特种钢需求提振也将推动
铌产品贸易行业继续发展。
①我国铌产品贸易行业的市场基础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铌资源消费国,2018 年我国铌消费量约占世界的 40%,
但我国具有可开采价值的铌矿资源稀缺,平均品位较低,目前我国的铌资源主要
集中在内蒙古和湖北,两地合计占全国铌资源量的 95.5%。但是,我国的铌资源
多存在于多组分共伴生矿,平均品位与巴西及加拿大等国家的矿区差距较大,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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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粒度细、选冶难度高、回收率低。因此,我国有经济利用价值的铌矿资源少,
铌产品的国内供给不足,据中国市场调查网的数据,我国国内每年仅能生产 300
吨钽铌精矿,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需求,进口贸易需求量大。
矿山/矿区 Nb2O5 储量(万吨) Nb2O5 平均品位
内蒙古扎鲁特旗 801 矿 30.93 0.048%-0.258%
江西横峰钽铌矿 2.27 0.045%
四川安康呷基卡 8.69 0.0139%-0.0273%
内蒙白云鄂博都拉哈拉 67.00 0.097%-0.202%
湖北竹山县庙娅铌稀土矿 92.95 0.118%
内蒙白云鄂博铁矿 90.90 0.108%-0.141%
江西宜春钽铌矿 1.43 0.0187%
内蒙包头矿 5.01 0.1%-0.2%
数据来源:互联网整理
②我国铌产品贸易行业的市场格局
中国是铌产品的主要进口国之一,钢铁行业的应用占铌产品总需求的 90%
以上。2004 年至 2008 年,随着国内钢铁行业的快速发展和铌合金技术的推广,
我国铌铁的进口数量从 3,603.50 吨增长至 23,585.35 吨,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铌铁的进口量有所回落,但仍长期稳定在每年 18,000-20,000 吨的水平。2017
年,我国铌铁的进口量再次出现爆发性增长,进口量达 26,972.78 吨的历史新高
度,主要由于下游钢铁行业的复苏和铌铁应用领域的拓宽。高度集中的市场格局
和稳定的需求,使得我国进口铌铁价格波动较小。2018 年由于钢厂需求量的增
加和螺纹钢新规的利好因素支撑下,铌铁进口量持续大幅增加,2019 年铌铁进
口数量达到了 46,686.89 吨,较 2016 年的 19,406.88 吨增长了 140.57%。2020
年受疫情影响铌铁进口数量滑落至 30,799.19 吨。2021 年起随疫情得到控制而
逐步恢复,铌铁进口数量回升至 40,507.09 吨2。
中信金属是 CBMM 在中国的独家分销商,双方已合作超过 30 年。中信金
属公司在中国积极推广铌微合金化技术及其应用,是我国铌产品行业的市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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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目前中信金属铌产品销售业务涉及钢铁、铸造、纳米晶、电池等领域,与国
内各大钢厂等用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除中信金属外,其余的铌铁市场
份额则主要由洛阳钼业、加拿大铌铁等分享。
截至 2020 年,经过三十多年的铌技术推广和应用,我国每年铌铁消费量达
到 4 万吨、含铌钢产量达到 8,500 万吨,极大地满足了我国汽车、建筑、交通、
能源、工程机械等各工业领域高速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含铌钢的广泛使用,极
大地促进了我国钢材生产和使用减量化,推动二氧化碳排放累计减少约 1.8 亿
吨,为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生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Wind
价格方面,自 2016 年至 2019 年我国铌铁价格指数经历小幅下降及上涨,
并从 2019 年起开始呈现下降趋势,2021 年以来保持稳定。较为稳定的价格有
利于下游需求行业开展生产活动。
③我国铌产品贸易行业的发展前景
根据世界钢铁协会发布的最新版短期(2021-2022 年)钢铁需求预测报告,
全球钢铁需求量在 2020 年下降 0.2%之后,将在 2021 年增长 5.8%,达到 18.74
亿吨。2022 年,全球钢铁需求将继续增长 2.7%,达到 19.25 亿吨。随着疫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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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以及油气市场回暖带动建筑用钢材和油气管线钢材需求的提升,铌产品
贸易需求将逐步攀升。由于我国政府行之有效的强力应对,国内疫情快速恢复至
可控范围内,加之多项经济刺激计划下的新 5G 和新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使
得国内经济快速复苏并领跑全球,中国的钢铁需求预计将在 2021 年增长 3.0%,
将最大限度的激发国内市场的铌产品需求。
我国铌铁进口贸易行业市场规模稳定,但与发达国家 80-120 克铌铁/吨粗钢
和世界平均水平的 80 克铌铁/吨粗钢的铌消费强度相比,我国的铌消费强度量仅
为 40 克铌铁/吨粗钢左右,仍处于较低水平,铌铁进口贸易行业的市场规模仍有
巨大的上涨空间。随着下游钢铁行业及其他制造业终端用户高质量发展、结构调
整、产品升级进程的推进,国内对铌铁的需求将持续增大,预计我国铌铁进口贸
易市场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2)铜矿贸易行业
铜是最主要的有色金属之一。铜矿通过选矿、冶炼以及挤压、轧制、拉伸、
冲压、锻造等加工程序,可加工成板材、箔材、管材、棒材、线材及各种形状的
铜材,广泛用于电力、电子、家电、交通、建筑及其他领域。
①全球铜矿储量分布
铜矿在全球的分布集中度较高。根据 USGS 调查数据显示,2021 年全球铜
矿储量约 88,000 万金属吨,主要分布于美洲地区。其中,智利的铜矿储量最大,
约为 20,000 万金属吨,占全球铜矿储量的 22.73%;澳大利亚、秘鲁分别位列
第二位、第三位,占全球铜矿储量的 10.57%和 8.75%。我国也有一定的铜矿储
量,2021 年我国铜矿储量约 2,600 万金属吨,占全球铜矿储量的 2.95%。2021
年,全球各国家的铜矿储量及占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金属吨
主要国家 2021 年度铜矿储量 占全球铜矿储量(含金属量)的比例
智利 20,000 22.73%
澳大利亚 9,300 10.57%
秘鲁 7,700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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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国家 2021 年度铜矿储量 占全球铜矿储量(含金属量)的比例
俄罗斯 6,200 7.05%
墨西哥 5,300 6.02%
美国 4,800 5.45%
波兰 3,100 3.52%
刚果(金) 3,100 3.52%
中国 2,600 2.95%
印度尼西亚 2,400 2.73%
赞比亚 2,100 2.39%
哈萨克斯坦 2,000 2.27%
加拿大 980 1.11%
其他国家 18,420 20.93%
合计 88,000 100.00%
数据来源:USGS
注:金属吨为以矿产中的金属含量为计量标准的重量单位
②全球铜矿产量分布
国,2020 年铜矿产量约为 560 万金属吨,占全球铜矿产量的 26.67%,与其储
量占比相当。2012 年以来,秘鲁不断加大对铜矿的投资,其境内优质矿山 Las
Bambas 铜矿在 2016 年成功投产。2021 年,秘鲁的铜矿产量已达到 220 万金
属吨,占全球铜矿产量的 10.48%,超过中国成为世界第二。中国 2021 年铜矿
产量约 180 万金属吨,占全球铜矿总产量的 8.57%。
单位:万金属吨
注
主要国家 2021 年度铜矿产量 占全球铜矿产量(含金属量) 的比例
智利 560 26.67%
秘鲁 220 10.48%
中国 180 8.57%
刚果 180 8.57%
美国 120 5.71%
澳大利亚 90 4.29%
赞比亚 83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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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主要国家 2021 年度铜矿产量 占全球铜矿产量(含金属量) 的比例
俄罗斯 82 3.90%
墨西哥 72 3.43%
哈萨克斯坦 52 2.48%
其他国家 461 21.95%
合计 2,100 100.00%
数据来源:USGS
注:铜矿产量(含金属量)指以铜金属含量折算的铜矿产量
③全球铜矿消费分布
由于铜精矿主要用于生产精炼铜,因此精炼铜的生产分布能较好地反映铜矿
的消费分布。2018 年至 2020 年,全球五大洲的精炼铜生产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
年份 亚洲 美洲 欧洲 非洲 大洋洲
数据来源:ICSG
较之生产分布,铜精矿的消费主要集中在亚洲,与其主要生产地区并不一致。
美洲及欧洲次之,分别生产精炼铜 441.22 万吨和 392.14 万吨,占全球产量的
铜产品产业链主要由矿山开采等上游环节,铜矿冶炼、加工成材等中游环节,
终端消费等下游环节以及原料、产品贸易等中间流通环节组成。上游主要为矿产
商对矿山原矿进行开采和洗选,产出主要原料铜精矿。中游主要包括冶炼环节和
加工环节。在冶炼环节中,铜冶炼厂对铜精矿以及废铜等原料进行粗炼,产出粗
铜(含铜量约 98.5%);再将粗铜进行精炼,产出可直接用于加工的精炼铜(含
铜量约 99%)。其中,由铜精矿冶炼得到的精炼铜为原生精炼铜;由回收的废
铜冶炼得到的精炼铜为再生精炼铜。在加工环节中,铜加工企业通过不同的工艺
对精炼铜进行加工,产出各种形状的铜材产品,如铜棒、铜管、铜板带、铜箔等。
下游各终端客户根据自身需要,采购及消费不同的铜材产品。中间环节则主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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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商提供流通服务,涉及的原料及产品主要为铜精矿、精炼铜以及各类铜材。
其中,铜精矿为国际及国内市场最主要的贸易品类。
①全球铜产品贸易行业的发展现状
矿产商通过对矿山原矿进行开采和筛选,产出用于冶炼加工的铜精矿。由于
铜的主要生产地区和主要消费地区不一致,铜精矿也是国际贸易市场中贸易量较
大的商品之一。2019 年,全球铜精矿出口量共计 919.08 万金属吨,铜精矿进口
量共计 895.83 万金属吨。其中,出口国主要为智利和秘鲁,两国的合计出口量
占全球的 62.04%;进口国主要为中国和日本,两国的合计进口量占全球的
单位:万金属吨
占全球出 占全球进
出口大国 2019年出口量 进口大国 2019年进口量
口量比重 口量比重
智利 351.55 38.25% 中国 550.58 61.46%
秘鲁 218.62 23.79% 日本 117.94 13.17%
澳大利亚 47.98 5.22% 西班牙 37.333 4.17%
加南大 43.12 4.69% 韩国 43.29 4.83%
美国 35.16 3.83% 德国 25.5 2.85%
印度尼西亚 16.92 1.84% 印度 19.3 2.15%
合计 713.35 77.62% 合计 793.943 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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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全球出 占全球进
出口大国 2019年出口量 进口大国 2019年进口量
口量比重 口量比重
全球 919.08 100.00% 全球 895.83 100.00%
数据来源:智利国家铜业委员会
②全球铜产品贸易行业的市场格局
全球铜矿供应不仅集中程度高,而且铜矿资源被少数矿产商所掌握。2020
年,全球二十大主要矿企铜资源权益产量 880.18 万金属吨,占全球总产量的
量分别约为 145.33 万金属吨、115.02 万金属吨和 110.65 万金属吨,占全球总
产量的 18.55%。
单位:万金属吨
企业名称 2020 年铜资源权益产量 占全球总产量比重
美国自由港 145.33 7.27%
嘉能可 115.02 5.75%
必和必拓 110.65 5.53%
第一量子 77.89 3.89%
力拓 52.80 2.64%
英美资源 51.65 2.58%
安托法加斯塔 46.82 2.34%
诺镍 45.84 2.29%
紫金矿业 45.34 2.27%
五矿资源 26.64 1.33%
泰克资源 26.47 1.32%
加拿大伦丁矿业 23.08 1.15%
江西铜业 20.86 1.04%
巴里克黄金 20.57 1.03%
洛阳钼业 17.31 0.87%
瑞士矿业 14.07 0.70%
纽克雷斯特矿业 13.76 0.69%
绿松石山资源 9.87 0.49%
中国黄金国际 8.21 0.41%
中国有色矿业 8.00 0.40%
合计 880.18 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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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2020 年铜资源权益产量 占全球总产量比重
全球 2,000.00 100.00%
数据来源:各企业生产报告
由于铜矿生产的高度集中,铜矿贸易市场上供方往往占据了较大优势。为了
获得稳定的铜矿供应、减小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的劣势,国际贸易巨头积极布局国
际优质矿山,通过投资矿山获得铜精矿承销份额。
截至 2020 年末,从矿山权益来看,全球十大铜矿主要被智利国家铜业公司、
嘉能可、必和必拓、自由港、日本财团垄断。智利国家铜业公司拥有 1 座十大铜
矿;嘉能可拥有 2 座十大铜矿;必和必拓拥有 2 座十大铜矿;自由港拥有 2 座
十大铜矿;日本财阀参股 5 座。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金属吨
矿山 国家 主要股东
产能 产能排名
Escondida 140 1 智利 必和必拓、力拓、三菱商事
Collahuasi 61 2 智利 英美资源集团、嘉能可、三井物产
Buenavista 52.5 3 墨西哥 墨西哥集团、南方铜业
Morenci 52 4 美国 自由港、三井住友 1
Cerro Verde
II
嘉能可、必和必拓、泰克资源、三
Antamina 45 6 秘鲁
菱商事
Polar
Division
Las Bambas 43 8 秘鲁 五矿资源、国新国际、中信金属
Grasberg 40 9 印度尼西亚 印尼官方、自由港
El Teniente 39.9 10 智利 智利国家铜业
数据来源:国际铜研究小组 The World Copper Factbook 2020
注 1:该公司由日本大型贸易商三井物产及住友商事共同持有。
我国的优质铜矿资源相对匮乏,使得铜矿资源的充足、稳定供应对我国具有
战略意义。在国家“走出去”政策的指导下,我国矿产商及贸易商也在海外铜矿
投资方面做了积极尝试。中国企业不断收购如 Toromocho Copper Mine、Las
Bambas 和 Tenke Fungurume 等世界级铜矿,为我国提高铜矿国际贸易话语权、
稳定铜矿供给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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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艾芬豪和紫金矿业投资的 KK 项目于 2021 年投产,待该矿山第三阶
段完工投产,该项目有望成为世界第二大铜矿。
③全球铜产品贸易行业的发展前景
自 1995 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国际贸易快速发展。铜精矿的进出口贸
易量也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化持续提高。截至 2017 年,铜精矿进、出口量均
在 800 万金属吨左右,较 1995 年增长近 3 倍。目前,全球进出口贸易量依旧保
持约 5%左右的同比增长率。在市场体量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国际铜精矿贸易市
场的参与者逐渐建立了稳定、高效的规范化市场操作方式,风险防范能力较强,
市场成熟度较高。
单位:万金属吨
数据来源:Wind
铜因其优秀的导电性、延展性和耐腐蚀性,将在人类文明向清洁绿色转型过
程中起到日益重要的中坚作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一辆新能源汽车的铜消费量
超过 100 公斤,是传统燃油汽车的 5 倍左右,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的持
续攀升,到 2027 年该领域的铜消费量预计将增长 900%;在新能源发电领域,
风光发电的铜消费是传统发电方式的 37 倍左右,预计新能源发电将在 2028 年
达到 550 万吨的铜消费量,推动全球铜贸易行业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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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国铜产品贸易行业的市场基础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1 年我国共生产精炼铜 1,048.70 万吨,较 2020 年
同比增长 4.61%,约占世界总产量的 42.28%。
中国精炼铜年产量及其同比增长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
我国精炼铜行业庞大的产能体量带来了巨大的铜精矿需求,但由于我国仅拥
有全球 3.14%的铜矿储量且平均品位较低,铜精矿的对外依存程度正逐年提高。
受疫情影响我国 2020 年共进口铜矿砂及其精矿 2,177 万吨,较 2019 年同比减
少 1%,但受精炼铜产量持续增长、铜精矿供应结构稳定及替代原料供应受限等
因素的影响,未来我国铜精矿的对外依赖程度有进一步提升的趋势,铜精矿进口
贸易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②我国铜产品贸易行业的市场格局
我国是全球精炼铜生产第一大国,大型冶炼厂数量相较其他国家更多。据国
际铜研究小组统计,2020 年全球产能前 20 的冶炼厂中,中国共占有 8 席。其
中,江西铜业所属贵溪冶炼厂以 60 万吨年产能位居全球首位。
全球产能前 20 的铜冶炼厂产能如下表所示:
冶炼厂名称 排名 国家 所属公司 产能 (万吨)
贵溪冶炼厂 1 中国 江西铜业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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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炼厂名称 排名 国家 所属公司 产能 (万吨)
Birla Copper 2 印度 Birla Corporation 50
Chuquicamata 3 智利 嘉能可 45
金川防城港冶炼厂 3 中国 金川集团 45
Hamburg 3 德国 Aurubis 45
Besshi/Ehime 3 日本 住友商事 45
Saganoseki/Oita 3 日本 泛太平洋铜业 45
El Teniente 8 智利 嘉能可 40
赤峰冶炼厂 8 中国 赤峰金峰 40
金冠冶炼厂 8 中国 铜陵有色 40
东南铜业冶炼厂 8 中国 中铝集团 40
祥光冶炼厂 8 中国 祥光铜业 40
Sterlite Smelter 8 印度 Vedanta 40
Norilsk 8 俄罗斯 Norilsk Nickel 40
Pirdop 15 保加利亚 Aurubis 36
Llo Smelter 15 秘鲁 南方铜业 36
三菱商事
Onahama/Fukushima 17 日本 35.4
/Dowa/Furukawa
和鼎铜矿冶炼厂 18 中国 江西铜业、富春江 35
金龙冶炼厂 18 中国 铜陵有色 35
Sarchesmeh Copper
Complex
数据来源:国际铜研究小组 The World Copper Factbook 2020
由于大型铜冶炼厂产能大,其原料采购具有数额大、稳定性强等优势,因此
在国际市场中有一定的条件与国际铜矿进行谈判和交易。目前,我国大型铜冶炼
厂主要采用与国际大型铜矿签订长期协议的方式进行铜精矿采购,进口铜精矿的
供应稳定性较好。
然而,在我国整体铜冶炼行业中,具备与国际铜矿直接交易条件的大型铜冶
炼企业依然较少,所以产生了铜精矿贸易需求,我国在铜精矿贸易方面一批具有
影响力的铜矿贸易商已成长起来,如厦门国贸、中信金属等。
由于自身的进口铜精矿需求无法通过直接向国际矿山签订采购长协货满足,
我国中小型铜冶炼企业的采购基本依赖于进口铜精矿现货市场。该市场主要由具
备国际矿厂商货源的大型铜矿贸易商主导。由于我国庞大的中小型铜冶炼企业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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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所汇集的旺盛需求,现货市场的铜精矿供应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使得近年来我
国进口铜精矿现货 TC/RC(粗炼费/精炼费)指标整体呈下跌趋势。
中国进口铜精矿现货精炼费(RC)
数据来源:Wind
注:一般习惯用(××美元/干吨)/(××美分/磅)来表述铜的粗炼/精炼费用(TC/RC),
TC/RC 的单位不同,但是数值上总是 10:1 的关系,1 干吨=2204.62 磅。
尽管大型铜冶炼企业一般与国际矿产商签订年度长期协议,铜精矿供应较为
稳定,但同样具有现货贸易的需求。在年度长期协议中,铜冶炼企业一般需要根
据年初的生产计划与矿产商约定年度采购量,且采购量经约定后买卖双方必须执
行,无法根据当年的实际生产需求进行调整。因此,签订长期协议的合作方式存
在年初约定的采购量不能满足当年实际生产需求的风险,通过在现货市场向贸易
商采购,铜冶炼厂可将该风险带来的影响尽量降低,保证生产的稳定性。此外,
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程度不同,长协货 TC/RC 与现货 TC/RC 存在差距。通过
贸易商,大型铜冶炼企业还可以依据长协货 TC/RC 与现货 TC/RC 的差异进行库
存管理,调整原料长协货与现货比例,最大程度地降低库存成本。因此,贸易商
的存在,对大型铜冶炼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具有重要意义。
③我国铜产品贸易行业的发展前景
由于我国铜精矿的供给与需求错配,加之大型及中小型铜冶炼企业的贸易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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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并随着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我国铜企对高品位的铜精矿需求也将有所提高,
对外依赖程度也将维持在较高水平,铜精矿贸易行业将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
我国碳中和的背景下,全球用电侧和发电侧的新能源化都有利于消费强度更大的
铜需求的增长,再加之新能源汽车、储能、光伏风电及配套设施的未来持续性增
长,预计铜消费将持续增长,进一步有利于铜产品贸易行业的发展。
(3)铝产品贸易行业
铝具有轻便性,高导电性、高导热性、可塑性、耐腐蚀性等特征,是世界总
产量和使用量仅次于钢铁的金属。铝的最主要的生产工艺流程是:铝土矿——氧
化铝——电解铝(原铝)——铝材,或者再生铝——铝材。
①全球铝土矿储量情况
铝土矿的分布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非洲、亚洲和南美洲。根据 USGS 统
计,2021 年全球铝土矿储量约为 320 亿吨,已查明铝土矿储量可以满足全球市
场的需求近 100 年,其中几内亚铝土矿储量约为 74 亿吨,约占世界储量 23.13%;
澳大利亚铝土矿储量约为 53 亿吨,约占世界储量 16.56%。各国家铝土矿储量
统计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金属吨
国家 2021 年度铝土矿储量 占全球铝土矿储量(含金属量)的比例
几内亚 74.00 23.13%
澳大利亚 53.00 16.56%
越南 58.00 18.13%
巴西 27.00 8.44%
牙买加 20.00 6.25%
印度尼西亚 12.00 3.75%
中国 10.00 3.13%
印度 6.60 2.06%
俄罗斯 5.00 1.56%
沙特阿拉伯 1.80 0.56%
哈萨克斯坦 1.6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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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2021 年度铝土矿储量 占全球铝土矿储量(含金属量)的比例
美国 0.20 0.06%
其他国家 50.80 15.88%
合计 320.00 100.00%
数据来源:USGS
②全球铝土矿产量情况
铝土矿产量方面,澳大利亚、几内亚、中国排名全球前三,分别占比 28.21%、
单位:亿金属吨
主要国家 2021 年度铝土矿产量 占全球铝土矿矿产量(含金属量)的比例
澳大利亚 1.10 28.21%
中国 0.86 22.05%
几内亚 0.85 21.79%
巴西 0.32 8.21%
印度 0.22 5.64%
印度尼西亚 0.18 4.62%
牙买加 0.06 1.54%
俄罗斯 0.06 1.54%
哈萨克斯坦 0.05 1.28%
沙特阿拉伯 0.04 1.03%
越南 0.04 1.03%
其他 0.12 3.08%
合计 3.90 100.00%
数据来源:USGS
③全球铝消费量情况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年鉴的数据,从 2009 年到 2019 年全球铝消费量从
速的 2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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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年鉴
④铝产品产业链简介
铝产品产业链的上游为铝土矿,铝土矿通过化学反应制作成氢氧化铝。中游
为电解铝,由氢氧化铝通过化学反应制成,是铝产品的主要贸易品种,铝产业链
的下游为铝合金锭、铝材等,上述材料被广泛应用汽车工业和建筑行业中,铝产
业链的具体情况如下:
铝产业链介绍
数据来源:卓创咨询、CIB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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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球铝产品贸易行业的发展现状
铝土矿开采与铝工业生产长期处于错位分布的状态,是当前铝矿石国际贸易
频繁的主要原因。根据 USGS 统计,目前铝土矿供应主要来自于澳大利亚、几
内亚和中国,2021 年三者产量分别占比 28.21%、22.05%和 21.79%,而原铝
产能主要集中在中国,2021 年中国铝冶炼厂产量占全球也铝冶炼厂产量的
家,因此,铝土矿开采与铝工业生产的错位将进一步扩大,进而导致铝矿石国际
贸易量将保持增长态势。
据世界金属统计局(WBMS)统计,近 15 年来全球铝土矿贸易量呈现波动
上升趋势。2005 年全球铝土矿进口量为 3,742.73 万吨,2020 年全球铝土矿进
口量为 1.38 亿吨,2005-2020 年年复合增长率达 9.09%;2005 年全球铝土矿出
口量为 2,404.57 万吨,2020 年全球铝土矿出口量为 6,587.20 万吨,2005-2020
年年复合增长率达 6.95%。
数据来源:WBMS,Statista
铝土矿国际贸易主要发生在中国和非洲、南美洲、澳洲之间,中国是全球唯
一超过千万吨铝土矿进口的国家。2018 年,中国铝土矿进口量 8,271.62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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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土矿进口量分别为 508.89 万吨、459.64 万吨、445.72 万吨和 263.61 万吨,
与中国进口量存在量级差距。
出口方面,据 2020 年美国地质勘查局统计,2015-2018 年全球铝土矿出口
国主要为牙买加、巴西、几内亚和圭亚那,四国合计出口量约占全球出口总量的
球氧化铝的出口国则主要为巴西、澳大利亚、牙买加和加拿大,四国合计出口量
占全球出口总量的 84%,其中巴西和澳大利亚分别占比 39%和 31%,与其他国
家出口量存在量级差距。
在铝土矿开采企业方面,全球铝土矿前十企业占据铝土矿供应的半壁江山。
产量占全球铝土矿产量的 13.37%,美国铝业、南方 32、澳洲氧化铝公司和中国
铝业分列二至五位,产量占比分别为 8.81%、5.17%、5.17%和 4.26%。中国铝
业产量虽高居第五,但其可供价格远高于其他铝土矿供应巨头,中国铝工业仍高
度依赖国际进口。
铝土矿 可供产量(亿吨) 占全球比重 可供价格(美元/吨)
力拓 0.44 13.37% 15
美国铝业 0.29 8.81% 12
南方 32 0.17 5.17% 10
澳洲氧化铝公司 0.17 5.17% 12
中国铝业 0.14 4.26% 22
俄铝 0.12 3.65% 18
海德鲁 0.12 3.65% 16
几内亚政府公司 0.078 2.37% 14
印度国家铝业 0.073 2.22% 6
淡水河谷 0.066 2.01% 13
资料来源:岳俊鹏 2019 年《典型国家和矿山的铝土矿供应能力分析》
②全球铝产品贸易行业的定价体系
铝作为主流大宗商品,其定价采用市场化的定价机制。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
随着铝在生产生活领域的广泛应用,铝贸易量整体呈上升趋势。1987 年伦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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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交易所(LME)率先推出铝期货合约,以满足铝贸易商、生产和加工企业的避
险需要。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目前铝期货交易已较为成熟,成为 LME 期货交易
量最大的合约之一;铝期货价格深入贯穿于铝行业的加工、贸易及终端产品销售
中,成为现货定价的标的。LME 每天都会公布铝的官方成交价,被视作全球铝
贸易现货合同定价的基准价。
当前,国际原铝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主要包括两种,其一为三个月期货价格,
主要参照 LME 三个月期铝均价;其二为当月现货价格,主要根据不同地区在 LME
现货价格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升水或贴水。
氧化铝价格分长期供货合同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其中长期供货合同价格有
与铝价挂钩等定价机制。与铝价挂钩的定价机制是指氧化铝价格与铝价挂钩,即
以铝价的一定比例确定氧化铝的价格,通常是根据伦敦金属交易所铝价为定价依
据。
③全球铝产品贸易行业的发展前景
目前,铝产品已是国际贸易量最大的大宗商品之一,铝产品贸易行业发展也
比较成熟,行业整体较为规范,呈现巨头林立、竞争充分的局面。
全球的铝资源主要供应国主要为牙买加、巴西、澳大利亚和几内亚等,主要
需求国为中国,供给和需求错配的情况将持续存在,铝产品的贸易需求长期存在,
具有较好的行业发展前景。
①我国铝产品贸易行业的市场基础
中国铝消费增长强劲。数据显示,2016 年我国铝消费总量达到 3,250 万吨,
同比增长 8%,2017 年铝消费达到 3,470 吨,同比增长 6.77%。根据“十三五”
有色金属工业规划,到 2020 年我国铝消费总量将达到 4,300 万吨,2016-2020
年期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将达到 7.24%。
产量方面,2000-2015 年,我国氧化铝产量年化增长率达 19.03%,电解铝
产量年化增长率达 16.98%,铝材产量年化增长率达 21.69%。2015 年以来,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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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铝业产量增速明显下滑,2015-2020 年氧化铝、原铝、
铝材年化增速分别为 4.73%、3.37%、1.99%。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我国铝土矿资源储量少,国内铝土矿供给长期难以满足旺盛的需求。根据美
国地质调查局公布的 2021 年全球铝土矿资源储备分布,中国铝土矿储备仅占世
界的 3.13%。产量方面,根据国际铝业协会数据,2021 年中国原铝产量 3,883.70
万吨,占世界总产量的 57.76%。
单位:万吨
国家 2021 年原铝产量 占比
中国 3,883.70 57.76%
海湾 588.90 8.76%
除中国以外亚洲地区 449.90 6.69%
北美洲 388.00 5.77%
大洋洲 188.80 2.81%
非洲 159.00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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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2021 年原铝产量 占比
南美洲 116.30 1.73%
全球 6,724.30 100.00%
数据来源:国际铝业协会
国家及地区 铝土矿储量占比 铝土矿产量占比 原铝产能占比
中国 3.13% 21.79% 57.76%
数据来源:美国地质调查局,国际铝业协会
我国铝土矿还存在冶炼难度大的问题。世界三类铝土矿按照冶炼难度由低到
高排序分别为:三水铝石型、一水铝石型和一水硬铝石型,而中国的铝土矿以第
三种为主,需要在高温高压的条件下才能溶出,最难冶炼。根据光大证券《铝行
业深度研究:步入钢的后尘,酝酿轻的精彩》,2017 年,全球铝土矿前十大企
业中,成本最高的是中国铝业,每吨成本 22.07 美元,远远高于最低成本每吨
矿资源供给与产能需求失衡奠定了我国铝矿石贸易的基础。2000 年以来,
我国进口铝土矿的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受环保政策等因素影响,我国进口铝
土矿增速明显。2021 年,我国进口铝土矿 11,155.82 万吨,较 2019 年增长
到海运费大幅上涨,进口成本上升对进口量形成抑制导致 2021 年我国铝土矿进
口数量较 2020 年下降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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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与进口铝土矿的规模持续上升相对应的,是我国铝土矿对外依存度的持续提
高。从 2014 年到 2019 年,我国铝土矿的对外依存度已从 31.82%上升至 2019
年的 65.76%。进口的集中度也得到显著提升:2014 年,我国从几内亚、澳大利
亚、印尼进口的铝土矿占总进口量的比重为 43%,2019 年,该比例提高至 93%,
上涨约 50 个百分点。
全国铝土矿产量以及进口量分国别情况
单位:万吨
铝土矿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几内亚 - - 1,194 2,762 3,825 5,516
澳大利亚 1,565 1,958 2,130 2,548 2,977 3,422
印尼 - - - 129 755 1,401
进口
其他 2,063 3,631 1,880 1,421 716 661
进口合计 3,628 5,589 5,204 6,860 8,273 11,000
前三合计 43.14% 35.03% 63.87% 79.29% 91.35% 93.14%
国产 国产矿 7,772 7,866 8,466 9,173 8,215 5,779
进口依赖度 32% 42% 38% 43% 50% 66%
全球矿产量 26,020 28,707 28,033 30,863 32,858 34,830
数据来源:杭州锦江集团、安泰科
铝材贸易方面,中国铝材(含未锻造的铝)的出口量近五年来占中国全铝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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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比重稳定在 10%左右,占国外全铝产量的比重稳定在 5%-6%。据安泰科统
计,2018 年我国净出口铝材占全球铝材出口贸易总量的 23%。而进口方面,2007
年以来我国铝材进口量总体呈现持续下降的态势。
全国未锻造的铝及铝材出口数量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②我国铝产品贸易行业的市场格局
铝产品贸易方面,铝土矿占据我国铝业进出口贸易规模大头。由于不同企业
在采购方式上有所不同,铝贸易市场逐渐分化出长协货市场及现货市场。长协货
市场的参与者主要为大型企业,与矿产商签订长期协议。在协议中,双方根据当
年各自的生产计划约定采购量。现货市场的参与者主要为中小型企业及贸易商。
单位:万吨
年份 铝土矿进口 原铝进口 氧化铝进口 铝材进口 铝材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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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铝土矿进口 原铝进口 氧化铝进口 铝材进口 铝材出口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③我国铝产品贸易行业的发展前景
目前,我国人均铝消费量尚未见顶。根据光大证券《铝行业深度研究:步入
钢的后尘,酝酿轻的精彩》,2016 年,我国人均铝消费量为 25.5kg,与同期美
国 29.9kg、日本 30.5kg、德国 38.9kg 仍有增长空间。2019 年,中国人均消费
量达到 27.9kg,预计 2027 年将达到 35kg。
国内氧化铝生产企业仍在新增产能。根据安泰科统计,2020 年国内预计新
增氧化铝产能 570 万吨,相当于 2019 年国内氧化铝产能的 7.9%。2022 国内预
计氧化铝新增投产 700 万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企业 在建产能
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二期) 100
山东鲁渝创铝业有限公司(二期) 80
孝义市田园化工有限公司 0(扩建 40 万吨已投产)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二期) 0
北海东方希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60
广西田东锦鑫化工有限公司 120
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
河北文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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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在建产能
合计 700
数据来源:中信期货研究所
未来我国铝土矿的对外依存度仍将处于高位,铝土矿进口贸易行业的市场体
量将稳健提高,境内铝土矿贸易企业的贸易量仍有上升空间,行业竞争力有望进
一步增强,整体前景较好。
(四)进入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壁垒
大宗商品贸易公司在开展贸易活动和拓展贸易品种时需要较大规模的流动
周转资金。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是大宗商品贸易公司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周
转、做大做强贸易品种和贸易规模的必要保障。此外,大宗商品贸易公司在拓展
贸易品种的同时需要不断开拓上游渠道,参与上游矿山企业的兼并收购,该类活
动的资金需求依旧较大。因此,贸易公司发展具备一定资金壁垒。
大宗商品贸易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拓展业务品种,通过掌控上游矿山资源供
给,提升对上下游渠道范围和稳定性的掌控力。国际大型贸易公司对战略贸易品
种普遍拥有在生产、供应和贸易市场方面的控制力,业务涵盖产业链各环节以赚
取最大收益。同时,把控采购渠道对大宗商品贸易公司抵御市场风险十分重要。
因此,大宗商品贸易行业对缺乏足够渠道资源的新进入者构成了较大的渠道壁
垒。
完善的营销网络和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是贸易公司的核心竞争要素之一。新
进入贸易行业的企业通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才能逐渐形成较为
完善的销售网络。同时,大宗商品公司的下游客户通常为终端客户或掌握着重要
终端客户的销售渠道,企业通常需要长时间的投入和沉淀才能与经销商和代理商
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先进入的企业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对新进入企
业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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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交易对员工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特别是采购、销售、风险控制及管理
人员需具备较高的市场敏锐度和对复杂市场环境的适应能力。同时,开拓国际贸
易市场也需要国际化的采购、销售及管理人才,而具有丰富从业经验和国际化背
景的人才是行业中的稀缺资源。因此,贸易行业对新进入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人
才壁垒。
随着贸易市场对大宗商品公司品牌认知度和忠诚度的提高,品牌已经日益成
为大宗商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品牌价值是产品质量、服务和企业实力的综
合体现。对于大宗商品公司来说,良好的品牌意味着更加稳定和优质的供应商和
客户,是企业运营和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品牌的树立需要企业在产品质量、客户
服务以及市场拓展方面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是行业壁垒的集中体现。品牌是在
企业发展过程中逐步积累形成的,需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积累,新进入企业很难
在短时间内树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因此品牌知名度成为制约新企业进入这一领域
的一大障碍。
受周期变化、短期冲击扰动事件、定价模式等因素影响,金属及矿产品的价
格波动幅度较高,同时在贸易过程中,还涉及使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操
作,业务的复杂性对公司的风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是进入
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行业的壁垒。
(五)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在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国际分工日益向精细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产生
了对国际分工(划分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中的各个参与者、各项
分工进行整合和协调的需求。大型企业通过采取聚焦战略来强化自身核心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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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而将供应链环节的服务外包,极大的拓展了贸易行业的市场空间。国际分工
细化和供应链管理服务外包的发展趋势,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
用。
包括铜精矿、铁矿石在内的多种矿产在全球范围内探明储量稳定增加,同时
矿产资源储量分布集中,资源稀缺性正逐步显现,全球矿产贸易日益活跃。根据
《国外非能源矿产》数据显示,不同矿种储量排名前三的国家的储量之和占到全
球储量的 41.25%~94.3%。世界矿产资源分布不均,决定了矿业国际化发展的
必然,矿产生产国与消费国建立起更多的贸易联系。
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对能源及金属矿产的需求量和品质不断提升。国
内诸多品种的重要战略矿产资源的人均拥有量大幅低于世界人均水平,加之国内
一些重要矿产资源品质不佳,国内资源供应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我国
对传统重要矿产资源和战略新兴资源的进口需求量将持续增大。
随着改革的全面推进,红利不断释放,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措施促进对外
贸易稳增长,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实施“三互大通关”政策、加快特殊监管区
域的整合优化改革、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等政策的落实将不断优化外
贸发展的环境,提升外贸发展的稳定性。
随着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可能利用安全标准、质量标准、环境
标准等关税壁垒,打压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相关产业,导致贸易摩擦日
益增多。此外,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形势恶化,
或者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重大贸易争端,公司贸易商品的供给将受到
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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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各个国家对上游重要战略矿产的重视程度逐渐加强,从各知名企业
购买优质矿山的难度有所加大,尤其在个别矿产资源垄断的情况下,获取上游资
源储备的难度愈发增大。另一方面,部分矿山地理位置偏僻,所处国家发展状况
较为落后,各项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矿山与当地居民容
易发生矛盾,制约资源储备及正常运营因素较多。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从周期性特征上看,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行业受全球经济形势周期性波动和上
下游供需情况的影响,产品价格呈现周期性的震荡。
从区域性特征上看,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行业受港口分布和下游主要客户分布
的影响,存在一定区域性特征。
从季节性特征上看,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行业不存在明显季节性特性。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公司自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开展铁矿石业务。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发展,
公司已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思路,与上下游客户形成了稳定互利的
合作关系,业务规模稳步扩大。公司铁矿石产品贸易量超 5,000 万吨,稳居行业
前列。
公司铁矿石产品贸易整合不同品位、品种、质地等矿产品,并根据下游需求
进行供给。在资源获取方面,不仅与力拓、必和必拓、英美资源、淡水河谷等世
界知名矿山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还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其他优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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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在不断提升业务规模的基础上,实现了在若干细分市场的引领地位。在销售
渠道建设方面,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和区域布局,多维度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实现
了对国内各大主要港口的覆盖,建立了以宝武集团、河钢集团、山钢集团为代表
的大中型钢铁企业客户群,形成了坚实的客户基础。
公司钢材产品贸易与上下游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凭借强大的产品供给能力
和服务优势,已成为家电、汽车、钢结构、焊管等行业综合服务商。
公司在铌产品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由于铌资源分布高度集中于巴西,
目前中国铌铁的对外依存度已超过 95%。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铌产品供应商
CBMM 在中国的独家分销商,在国内铌产品市场约占 80%的市场份额。
公司在铌产品业务上采用“以技术推动销售”的市场策略,聚焦与国际先进
水平差距较大的领域,与钢铁行业及涉及国民经济发展重要领域(能源、管线、
汽车、建筑、机械、船舶等)合作伙伴建立“产-学-研-用”的合作项目,推动含
铌钢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助推钢铁产品及下游产品的品质提升和升级换代,通过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发、推广铌产品应用技术,
提高铌产品的销售额和客户的稳定性。
公司响应国家供给侧改革发展需要,组织产业合作平台,在汽车、结构钢、
不锈钢、管线和铸造等领域的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
中国钢铁产品的质量提升。在管线钢领域,推进含铌管线钢应用于西气东输主干
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保障了国家能源战略的实施;在结构钢领域,
形成了含铌桥梁钢和成套应用技术,含铌高强钢得到广泛应用并实现了桥梁用钢
的全部国产化。目前,我国高速铁路桥梁的材料、设计和建设技术现已处于国际
领先水平;在汽车领域,结合汽车安全、轻量化发展趋势和国家限超限载政策要
求,积极开发轻量化车身、零部件以及所需要的含铌高强材料和选材体系,成果
获得了中国汽车工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同时,公司积极推动铌在电池中相关研
究和应用,为安全、高效电池技术发展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此外,公司目前拥有世界级优质铜矿 Las Bambas 铜矿 26.25%的铜精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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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take,该铜矿铜资源量约 850 万吨,且伴生有经济价值的钼、银、金成分;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加拿大上市公司艾芬豪 25.97%的股权,该公
司参与投资和开发多个世界级优质矿山,其核心矿山项目包括 KK 项目、Kipushi
锌铜矿和 Platreef 铂族金属矿等项目,其中 KK 项目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铜精
矿投产,2021 年生产精矿含铜金属 105,884 吨,远高于最初预期的生产指导目
标的 80,000 至 95,000 吨,2022 年 4 月 KK 项目第二阶段实现达产,第一阶段
和第二阶段合计年产量预计约为 40 万吨铜。根据独立研究机构排名,一旦 KK
项目扩大产能至年处理 1,900 万吨矿石,有望成为全球第二大铜矿山,最高年产
超过 80 万吨铜。
目前公司处于中国铜精矿贸易企业的前列,未来公司凭借 Las Bambas 和艾
芬豪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应的铜精矿 offtake 为基础,不断提高铜精矿的市场份
额以及国际影响力,上述投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
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结构
分析”之“2、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内容。
(二)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
公司所在的贸易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嘉能可、托克等国际贸易企业,以及
五矿发展、厦门象屿、紫金矿业、洛阳钼业等国内企业,根据相关网站及其它公
开披露信息,该等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嘉能可
嘉能可(GLEN.L)成立于 1974 年,是全球最大的多元化及垂直综合商品
的生产商、加工商及贸易商,生产和贸易超过 90 种商品。嘉能可生产和销售包
括铜、钴、锌、镍和铁合金在内的多种金属和矿产品,同时进行铝、氧化铝和铁
矿石的贸易活动。
嘉能可是全球最大的铜生产商和销售商之一,2021 年度生产了 120 万吨铜、
贸易业务销售了 310 万吨铜产品、270 万吨锌产品、110 万吨铅产品、180 万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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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金、6,550 万盎司银等。
(2)托克集团
托克集团成立于 1993 年,是目前全球第三大独立石油贸易公司和全球第二
大独立有色金属精矿贸易公司,从事原油、石油产品、可再生能源、金属、煤炭、
金属矿石及精矿的各类采购和贸易活动。在石油领域,托克集团通过 PUMA 网
络下的自有码头,并与全球超过 65 个地区的第三方油港签订长期租赁协议,拥
有超过 4,500 万桶的石油储存设施,同时在全球各地拥有 80 多艘定期租船。在
金属矿产领域,托克集团现在拥有和经营位于南美、非洲和中国的多个精矿储存
设施以及位于秘鲁的一座矿山。
此外,托克集团的矿业投资活动已经扩展到南美、非洲和欧洲的多个项目,
并已成为多家上市矿山企业的重要股东。托克煤炭(Trafigura Coal)是托克集
团的新业务成员,已迅速发展成为热煤、焦煤和焦炭产品的世界级供应商,产品
销往全球各地市场。凭借在资源贸易和投资方面的专业知识,托克集团也发展了
海外对冲基金,将业务进一步扩展至资产管理领域。
(3)五矿发展
五矿发展(股票代码:600058.SH)成立于 1997 年,主营业务是冶金原材
料和钢材的国内外贸易,业务涵盖黑色金属产品产业链的各个关键环节。五矿发
展是国内黑色金属产品流通领域的综合服务商,围绕国内外钢铁企业及终端用户
提供原材料供应和产品分销、配送、加工等一系列增值服务。
(4)厦门象屿
厦门象屿(股票代码:600057.SH)成立于 1997 年,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
采购分销服务及物流服务,主要品种包括金属矿产、农产品、能源化工等。
(5)紫金矿业
紫金矿业(股票代码:601899.SH)是大型跨国矿业集团,主要在全球范围
内从事金、铜、锌等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适度延伸冶炼加工和贸易业务等,拥
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公司在 14 个省(区)和海外 11 个国家拥有重要矿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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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项目,主要项目包括紫金山金铜矿、黑龙江多宝山铜矿等国内 14 个主力在产
矿山,巴布亚新几内亚波格拉金矿、刚果(金)科卢韦齐铜钴矿等海外 8 个大型
在产矿山。
(6)洛阳钼业
洛阳钼业(股票代码:603993.SH)主要从事基本金属、稀有金属的采、选、
冶等矿山生产业务和矿产贸易业务。目前主要业务分布于亚洲、非洲、南美洲、
大洋洲和欧洲五大洲,是全球最大的白钨生产商和第二大的钴、铌生产商,亦是
全球前五大钼生产商和领先的铜生产商,磷肥产量位居巴西第二位,基本金属贸
易业务位居全球前三。
单位:亿元
发行人 1,128 18 109
嘉能可 2,038 50 369
托克集团 2,313 31 106
五矿发展 875 5 73
厦门象屿 4,625 27 313
紫金矿业 2,251 196 929
洛阳钼业 1,739 54 483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均来自于对应的年度报告。
注 2:嘉能可、托克集团的数据单位为美元,其他的可比公司与发行人数据单位为人民币。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凭借专业能力科学制订采购销售计划,保障采购和交付,有效弥合了矿
山和下游客户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资源错配。此外,公司具备严谨的风控能力,
主流国际贸易品种均采用指数定价方式,并通过衍生品对冲合理控制风险,国内
贸易品种多采用“以销定采”的销售方式,库存敞口较小。
公司作为国内大宗商品贸易的领先者,在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已经在行
业上下游开拓了良好的渠道,具有较大的渠道优势。在上游供应商方面,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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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M、Las Bambas 和 KK 公司分别签订独家分销权和 offtake 协议,同时与
必和必拓、力拓、淡水河谷、英美资源等国际知名铁矿石供应商均建立了良好的
合作关系,掌握了稳定、高质量的货源。在下游客户方面,公司覆盖了宝武集团、
鞍钢集团以及杭州热联等大型国企以及其他中小贸易商,销售网络覆盖全国,港
口布局从我国东北延伸至西南,客户基础雄厚。依托现有渠道资源,公司将继续
推动在行业上下游的布局,渠道优势有望得到进一步增强。
在全球范围内,参股投资获取 offtake 模式是国际贸易行业的先进成熟模式,
全球的大宗商品贸易龙头嘉能可以及托克集团通过参股/控股矿山、生产商获得
强有力的资源保障能力,控制大量商品供给,形成竞争优势。
中信金属是国内少数通过参股投资国际大型矿山从而获取 offtake 模式的金
属及矿产品贸易公司。公司通过参股投资 CBMM、Las Bambas、艾芬豪等世界
级矿山企业,以获得矿产品分销权或 offtake,有力保障了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重
点战略品种的资源保有量,帮助公司迅速成为相关领域的贸易巨头,而日益增长
的贸易量显著提高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影响力,进而更容易获得高品质矿山
的投资机会。
中信金属投资的矿山资产市场稀缺性特征显著,在全球范围内极具竞争力,
具有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已经投产的 Las Bambas 铜矿和 KK 项目均为世界级铜
矿,开采成本较低。CBMM 是全球最大的铌产品生产商,是铌相关应用技术的
开发先驱和行业领导者,该公司控制着全球超过 70%的铌资源储量,其铌产量
约占世界总产量的 80%-85%,在市场中处于领导者地位。
公司以国家战略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助力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实
现,并在铌产品业务上采用“以技术推动销售”的市场策略,组织行业资源,以
缩短与国际先进材料的差距为导向,以产学研用产业链合作平台为纽带,以解决
我国主要工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材料和为产业链创造价值为目标,形成了完整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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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推广体系。公司通过技术推广推进钢铁产品及其他下游产品的品质提升和升级
换代,通过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发、推广铌产品
应用技术,提高铌产品的销售额和客户的稳定性,保障了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并
不断扩大铌产品市场规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通过多年的业务实践,积累了
经验,形成了优势,已经培养了一支稳定专业的高素质团队。公司本科以上学历
的员工占全体员工 80%以上,其中近一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人才储备方面具
有明显的优势。
(四)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公司在行业中的主要竞争对手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且大多为上市公司,资
本实力雄厚、融资渠道多样。公司尚未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仍较为单一,开
展业务所需资金仍然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供给,融资渠道的单一和资金
的相对短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进一步的发展。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业务的拓展,公司急需提高现有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和引进优秀人才。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有效解决公司发展的资金
短缺问题,有利于公司引进贸易领域的高端人才,稳定现有队伍,推动企业的快
速发展与规模经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上述竞争劣势。
产品和服务的不断丰富、业务规模的扩张对本公司运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先进的 IT 一体化管理系统能够统一管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业务流
和信息流,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效率。公司在目前 IT 系统的基础
上,需要继续加大对 IT 系统建设的投入来满足业务的多样性和差异性需求,将
供应链管理与互联网融合,从而向客户提供更高效、快捷、完善的供应链增值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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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
(一)主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为进口贸易、转口贸易和国内贸易,具体销
售收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进口贸易 1,372,383.39 22.00% 2,929,135.17 25.96%
转口贸易 2,560,104.20 41.05% 4,854,908.12 43.03%
国内贸易 2,281,584.24 36.58% 3,454,955.63 30.62%
合计 6,214,071.84 99.63% 11,238,998.92 99.62%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进口贸易 2,067,409.55 26.87% 2,068,289.20 32.67%
转口贸易 3,473,690.22 45.15% 2,992,944.78 47.28%
国内贸易 2,113,656.89 27.47% 1,230,572.55 19.44%
合计 7,654,756.66 99.49% 6,291,806.53 99.39%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销售量、营业收入、平均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种类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黑色金属产品(万元) 3,442,739.49 - 7,560,904.86 65.22%
单价(元/吨) 1,234.00 - 1,310.40 56.59%
销量(万吨) 2,789.89 - 5,769.92 5.51%
有色金属产品(万元) 2,771,288.13 - 3,595,972.11 24.61%
单价(元/吨) 19,891.64 - 12,911.62 -30.74%
销量(万吨) 139.32 - 278.51 79.92%
产品种类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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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黑色金属产品(万元) 4,576,380.38 16.20% 3,938,246.02 -
单价(元/吨) 836.83 15.17% 726.59 -
销量(万吨) 5,468.68 0.90% 5,420.15 -
有色金属产品(万元) 2,885,855.09 33.09% 2,168,402.77 -
单价(元/吨) 18,642.59 0.93% 18,471.71 -
销量(万吨) 154.80 31.87% 117.39 -
注:单价=该类产品营业收入/该类产品销售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单价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受各大类产品结构及
产品指数价格波动影响,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走势基本一致,产品毛利率等分析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
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外 1,149,763.81 100.00% 2,373,352.71 100.00%
其中:亚洲 1,052,146.86 91.51% 2,225,672.86 93.78%
欧洲 62,036.38 5.40% 142,171.23 5.99%
其他 35,580.58 3.09% 5,508.63 0.23%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外 2,261,219.47 100.00% 2,073,994.60 100.00%
其中:亚洲 2,025,119.47 89.56% 1,789,277.65 86.27%
欧洲 229,422.28 10.15% 260,201.04 12.55%
其他 6,677.72 0.30% 24,515.91 1.18%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涉及的亚洲、欧洲和其他地区均销售黑色金属产品、
有色金属产品和其他贸易产品。发行人转口贸易业务不涉及增值税,且最后落地
产生的关税均由报关方承担,因此贸易摩擦所产生的关税增长不会对发行人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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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业务产生影响,且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以转口贸易为主,报告期内占比均超
过 95%,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因为贸易摩擦导致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受到较大影
响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占主营业务 是否为
年份 客户名称 主要交易产品 金额
收入的比例 关联方
黑色金属产品、
厦门国贸集团下属公司 260,098.43 4.19% 否
有色金属产品
黑色金属产品、
中信集团下属公司 216,993.97 3.49% 是
有色金属产品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下属公司
年 1-6 月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
有色金属产品 161,123.56 2.59% 否
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黑色金属产品、
托克集团 153,395.43 2.47% 否
有色金属产品
合计 989,967.28 15.93%
中国铝业下属公司 有色金属产品 515,939.92 4.59% 否
黑色金属产品、
厦门国贸集团下属公司 435,530.31 3.88% 否
有色金属产品
黑色金属产品、
中信集团下属公司 331,421.11 2.95% 是
有色金属产品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
年度
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 黑色金属产品 274,809.84 2.45% 否
公司
山东凡川供应链管理有
黑色金属产品 230,825.33 2.05% 否
限公司
合计 1,788,526.51 15.91%
黑色金属产品、
厦门国贸集团下属公司 438,670.65 5.73% 否
有色金属产品
年度 黑色金属产品、
中信集团下属公司 214,584.35 2.80% 是
有色金属产品
宝武集团下属公司 黑色金属产品、 198,734.54 2.6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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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主营业务 是否为
年份 客户名称 主要交易产品 金额
收入的比例 关联方
有色金属产品
黑色金属产品、
柳州钢铁集团下属公司 166,791.46 2.18% 否
有色金属产品
合计 1,294,401.58 16.91%
黑色金属产品、
托克集团 有色金属产品、 231,611.00 3.68% 否
其他贸易产品
黑色金属产品、
厦门国贸集团下属公司 206,755.38 3.29% 否
有色金属产品
黑色金属产品、
有色金属产品
年度
黑色金属产品、
中建材集团下属公司 151,661.24 2.41% 否
有色金属产品
黑色金属产品、
中信集团下属公司 有色金属产品、 136,902.30 2.18% 是
其他贸易产品
合计 900,534.46 14.32%
注:以上交易数据均为各客户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数。
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客户群体主要为钢铁企业、冶炼厂、加工
厂和贸易商。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
比例为 14.32%、16.91%、15.91%和 15.93%,公司销售的集中度相对较低,未
出现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 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中信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中信集团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之“(3)销售商
品的关联交易”,除中信集团下属企业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占有任何
权益。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全球经济影响,2021 年铁矿石产品价格出现短期内大幅
波动的极端情况,公司个别铁矿石产品客户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导致自身经营出
现困难,唐山凯荣出现了合同违约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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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凯荣主要从事铁矿石产品贸易、磁选和钢材粗加工业务,拥有选矿厂和
钢材加工生产线,自 2016 年与发行人开始合作。2021 年 4 月至 8 月,唐山凯
荣陆续向公司采购铁矿石产品并销售给下游钢厂,采用的模式为唐山凯荣预付保
证金,后续分批付款提货,保证金在末次付款提货时冲抵货款。由于 2021 年 7
月后铁矿石产品价格快速下降,加之下游钢厂对唐山凯荣提货节奏和结算节奏大
幅放缓,导致唐山凯荣出现流动性问题,无法全额按约从中信金属采购前述产品。
分铁矿石产品采购合同,唐山凯荣暂时无法按合同规定增加保证金和/或在合同
约定期限内付款提货,构成违约。唐山凯荣同意按照和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的
违约条款,承担公司损失。
根据唐山凯荣与公司采购合同约定的作价月,违约采购合同相关的铁矿石产
品原定货款(不含利息)合计约 12.52 亿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唐山凯
荣已提货 19.28 万吨,未提货 76.81 万吨均已被公司对外销售处置。
根据货物处置情况,扣除唐山凯荣已预付公司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公司合
计损失金额不超过 3 亿元。相关损失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预计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22 年 2 月经调解,唐山凯荣已同意赔偿中信
金属因处置合同项下货物受到的前述损失、逾期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并提供了
担保。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唐山凯荣已按期支付赔偿款项 24,500 万元,
尚余 5,835.91 万元待到期支付。
在公司已设立的客户筛选评价机制以及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基础上,针对市
场极端情况下出现该类违约情形的风险,公司进一步完善风控政策,新增对于下
游客户同一时间在手订单总交易额的限制,即对在某一时点,与同一交易对手未
执行完的合同数量设置上限,从 2021 年 9 月末开始执行。同时,为进一步加强
相关风险管理,公司各业务部门在日常业务开展中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并设置了
更加严格的内部汇报及审批机制。
报告期内,除唐山凯荣外,未发生其他铁矿石产品客户因市场波动导致的大
规模不能如期履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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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业务,自身不从事具体生产活动,因此基
本不存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公司的主要各贸易品种整体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黑色金属产品 3,638,695.94 56.17% 7,772,756.22 66.85%
有色金属产品 2,838,718.38 43.82% 3,774,164.34 32.46%
其他贸易产品 42.09 0.00% 79,534.15 0.68%
合计 6,477,456.41 100.00% 11,626,454.70 100.00%
产品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黑色金属产品 4,665,390.62 60.93% 3,823,047.86 62.59%
有色金属产品 2,800,131.43 36.57% 2,120,790.04 34.72%
其他贸易产品 191,140.97 2.50% 164,139.41 2.69%
合计 7,656,663.02 100.00% 6,107,977.3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平均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种类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黑色金属产品(万元) 3,638,695.94 - 7,772,756.22 66.60%
单价(元/吨) 1,217.66 - 1,304.77 58.56%
采购量(万吨) 2,988.28 - 5,957.17 5.07%
有色金属产品(万元) 2,838,718.38 - 3,774,164.34 34.79%
单价(元/吨) 19,544.10 - 13,445.39 -26.28%
采购量(万吨) 145.25 - 280.70 82.82%
产品种类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黑色金属产品(万元) 4,665,390.62 22.03% 3,823,047.86 -
单价(元/吨) 822.87 16.47% 70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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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量(万吨) 5,669.63 4.78% 5,411.10 -
有色金属产品(万元) 2,800,131.43 32.03% 2,120,790.04 -
单价(元/吨) 18,237.25 3.38% 17,641.11 -
采购量(万吨) 153.54 27.72% 120.22 -
注:单价=该类产品采购金额/该类产品采购数量
公司采购产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购价格主要受各产品指数价格波动影
响,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走势基本一致。
(二)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占主营业务 是否为
年份 供应商名称 主要交易产品 金额
成本的比例 关联方
河钢集团 黑色金属产品 626,859.22 10.34% 否
黑色金属产品、
必和必拓 411,168.31 6.78% 否
有色金属产品
年 1-6 月 KK 公司 有色金属产品 334,303.78 5.52% 是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
有色金属产品 309,043.22 5.10% 否
公司
合计 2,058,663.89 33.96%
河钢集团 黑色金属产品 1,218,516.75 10.94% 否
黑色金属产品、
必和必拓 604,680.16 5.43% 否
有色金属产品
年度
山钢集团下属公司 黑色金属产品 529,075.08 4.75% 否
力拓 黑色金属产品 526,399.09 4.73% 否
合计 3,473,858.81 31.19%
黑色金属产品、
必和必拓 622,719.72 8.33% 否
有色金属产品
河钢集团 黑色金属产品 528,141.90 7.06% 否
年度 黑色金属产品、 注2
五矿集团下属公司 411,074.06 5.50% 是
有色金属产品
力拓 黑色金属产品 399,467.04 5.34% 否
合计 2,383,438.25 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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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主营业务 是否为
年份 供应商名称 主要交易产品 金额
成本的比例 关联方
CBMM 有色金属产品 498,625.36 8.15% 是
河钢集团 黑色金属产品 430,170.96 7.03% 否
黑色金属产品、
必和必拓 424,745.57 6.94% 否
年度 黑色金属产品、 注2
五矿集团下属公司 350,816.52 5.73% 是
有色金属产品
力拓 黑色金属产品 338,261.57 5.53% 否
合计 2,042,619.99 33.37%
注 1:以上交易数据均为各供应商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数及经延迟定价等审计调整的金额。
注 2: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中的 Las Bambas 为公司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基本稳定,未出现向单个供货商的采购额超过
公司当期采购总额的 50%或者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从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3.37%、
公司通过持有中国铌业 33.33%的股份间接持有 CBMM 5%的股份,通过持
有 MMG SAM 15%的股份,间接持有 Las Bambas 15%的股份,同时,CBMM
和 MMG SAM 各有 1 名董事由公司任命,因此 CBMM 和 Las Bambas 构成公司
关联方。公司通过持有艾芬豪 25.97%的股份间接持有 KK 公司 10.28%的股份,
同时公司董事在 KK 公司的控股股东 Kamoa 控股担任项目委员会委员,对 KK
公司施加影响,因此 KK 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上述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之“(1)采购商品的关联交
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无占有权益的情况。
六、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相关情况
贸易行业作为流通行业,出于不同的经营目的,普遍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
的情况。同时,由于下游生产企业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的生产需求对库存原材料进
行调节,使其既向贸易商采购原材料,又向贸易商销售原材料的情形。发行人存
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主要系发行人经营多品类业务,存在向同一公司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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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或销售不同细分品种的情形。此外,也存在同一企业因自身业务需求向公司采
购和销售同一细分品种的情形。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额(万元) 1,816,561.21 3,540,158.72 2,647,463.27 2,012,590.96
占营业收入比例 29.13% 31.38% 34.41% 31.79%
采购额(万元) 2,150,274.86 4,529,515.62 3,055,501.59 2,464,565.50
占采购总额比例 32.96% 39.16% 39.27% 40.08%
注:采购额为经延迟定价等审计调整的单体金额,下同。
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中,采购或销售金额占比超过 2%的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占采购/销售
期间 名称 采购/销售 具体内容 金额
比例
铜精矿、铁矿石
采购 产品、电解铜、 256,091.55 3.92%
托克集团 粗铜
铜精矿、铁矿石
销售 153,395.43 2.46%
产品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 采购 铝锭 219,819.98 3.37%
钢材产品、铁矿
采购 168,865.73 2.59%
河钢集团 石产品
销售 铌产品 2,636.00 0.04%
宝钢资源(国际)有限 采购 铁矿石产品 136,283.73 2.09%
公司 销售 铁矿石产品 22,967.63 0.37%
采购 铁矿石产品 507,720.70 4.39%
必和必拓
销售 铜精矿 63,502.51 0.56%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 采购 铝锭、铝棒 337,482.27 2.92%
采购 铁矿石产品 332,714.98 2.88%
河钢香港有限公司
销售 铁矿石产品 41,726.38 0.37%
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 采购 电解铜 2,593.16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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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采购/销售
期间 名称 采购/销售 具体内容 金额
比例
公司 销售 铝锭 342,816.63 3.04%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 采购 铝锭、氧化铝 282,107.65 3.63%
公司 销售 铝锭 30,062.67 0.39%
采购 铁矿石产品 211,623.06 2.72%
河钢香港有限公司
销售 铁矿石产品 5,040.77 0.07%
采购 铜精矿 182,229.95 2.34%
销售 铜精矿 141,035.95 1.83%
金川迈科金属资源有限 采购 铝锭 180,576.16 2.32%
公司 销售 电解铜 11,064.56 0.14%
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 采购 电解铜、电解镍 25,269.39 0.32%
公司 销售 铝锭 175,624.59 2.28%
采购 铁矿石产品 263,280.80 4.28%
河钢香港有限公司
销售 铁矿石产品 25,321.80 0.40%
铁矿石产品、锰
Glencore International 采购 矿、电解镍、铜 237,241.26 3.86%
AG 精矿、煤炭
铜精矿、铁矿石
采购 67,533.50 1.10%
产品、电解铜
托克集团 铜精矿、铁矿石
销售 产品、煤炭、液 217,464.32 3.44%
化天然气
上述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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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 同客户供应商重叠的原因 采购定价机制 销售定价机制
关联关系
必和必拓为铁矿石产品主要
综合性矿业集团公司,主要 供应商,报告期内为发行人主
均为海运期货,依据 依据 LME 或者其他交
产品有铁矿石、煤、铜、铝、 要供应商。2021 年随着发行
必和必拓 否 普氏指数,采用指数 易所的铜期货合约价格
镍、石油,液化天然气、镁、 人铜产品业务扩张,向必和必
价格定价 定价
钻石等产品 拓销售铜产品,导致其既为发
行人客户又为发行人供应商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冶炼厂,公司与其签订采
购长协,为公司铝产品主要供
应商。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在部分地区存在铝锭销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售需求而不具备相应存货,需
杭州 正才控股 集团有限公 有色金属板块主要从事铝产 参考市场现货价格的固
否 要对外采购的情形。发行人作 主要采用月均价
司 品业务,已形成煤-电-铝-铝 定价格
为业内优质的贸易商,杭州正
材一体化产业链
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意愿
向发行人采购,因此存在发行
人向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既采购铝锭,又销售铝锭
的情形。
为河钢集团的境外子公司, 公司主要向河钢香港采购南 均为海运期货,依据 均为海运期货,依据普
河钢香港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铁矿石产品的采购 否 非矿,向其销售其需要的其他 普氏指数,采用指数 氏指数,采用指数价格
和销售 品种铁矿石产品 价格定价 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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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 同客户供应商重叠的原因 采购定价机制 销售定价机制
关联关系
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为发行人铝产品业务主要客
是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依据 LME 或者其他
中铝 国际贸易 集团有限公 户,2020 年随着发行人其他 主要采用月均价或参考
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中国 否 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
司 有色金属产品的扩张,导致中 市场的现货价格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铝产品 价格定价
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成
采购和销售
为发行人供应商
向其销售自 Las Bambas 采购 依据 LME 或者其他 依据 LME 或者其他交
主要从事黑色金属、矿产、
Cliveden Trading AG 否 的铜精矿,向其采购不来自于 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 易所的铜期货合约价格
煤炭和有色金属贸易
Las Bambas 的铜精矿 价格定价 定价
金川迈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依据 LME 或者其他交
金川 迈科金属 资源有限公 为公司铝产品主要供应商,随
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的贸易 否 主要采用月均价 易所的铜期货合约价格
司 着发行人电解铜业务的扩张,
定价
其成为公司客户
嘉 能可为全 球大宗商 品龙 嘉能可为公司黑色金属产品
均为海运期货,依据 依据 LME 或者其他交
头,主要从事黑色金属、有 主要供应商,2019 年由于发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否 普氏指数,采用指数 易所的铜期货合约价格
色金属、矿物、原油及石油 行人向其销售少量的铜产品
价格定价 定价
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导致其成为公司客户
铜产品依据 LME 或 铜产品依据 LME 或者
主要向其销售自 Las Bambas
者其他交易所的铜期 其他交易所的铜期货合
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的生产和 和 KK 项目采购的铜精矿,主
托克集团 否 货合约价格定价; 约价格定价;
销售,并从事石油贸易 要向其采购不来自于 Las
铁矿石产品均为海运 铁矿石产品均为海运期
Bambas 和 KK 项目的铜精矿
期货,依据普氏指数, 货,依据普氏指数,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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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 同客户供应商重叠的原因 采购定价机制 销售定价机制
关联关系
采用指数价格定价 用指数价格定价
由公司与 CBMM 根据
钢材产品采用双方依
河钢集团为公司黑色金属产 中国铌产品市场及客户
世界最大的钢铁材料制造和 据市场价格协商确认
品主要供应商,由于发行人向 情况协商后,再根据运
河钢集团 综合服务商之一,主要从事 否 的方式;铁矿石产品
其销售铌产品导致其成为发 输费、港杂费等费用和
钢铁材料的生产 均为港口现货,依据
行人客户 客户付款条件等的基础
市场价格定价
上确定
为宝钢集团的境外子公司, 由于铁矿石品种或时间错配 均为海运期货,依据 均为海运期货,依据普
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铁矿石产品的采购 否 的原因,双方各有采购和销售 普氏指数,采用指数 氏指数,采用指数价格
和销售 铁矿石的需求 价格定价 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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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企业拥有 3 项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m2) 用途
京(2019)朝不动产权 朝阳区慧忠北里 312 号楼
第 0003692 号 15 至 16 层 1504
京(2019)朝不动产权 朝阳区慧忠北里 312 号楼
第 0003688 号 15 至 16 层 1503
津(2018)津南区不动 津南区八里台镇枫情阳光
产权第 1044500 号 城 109 号楼-1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房产均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或其
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承租并正在使用的主要租赁
房产共 16 处,均用作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共计 3,904.56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面积(m2) 租赁期限 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信京城大厦 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20 层 2022.09.01- 京房权证朝国字
有限责任公司 2005、2006 室 2023.03.31 第 00437 号
中信京城大厦 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20 层 2022.12.01- 京房权证朝国字
有限责任公司 2007、2008 室、2 号楼 A101 室 2023.03.31 第 00437 号
中信京城大厦 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18 层 2022.04.01- 京房权证朝国字
有限责任公司 1803 室 2023.03.31 第 00437 号
中信京城大厦 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34 层 2022.04.01- 京房权证朝国字
有限责任公司 3401 室 2023.03.31 第 00437 号
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18 层
中信京城大厦 2022.04.01- 京房权证朝国字
有限责任公司 2023.03.31 第 004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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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面积(m2) 租赁期限 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信京城大厦 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19 层 2022.05.01- 京房权证朝国字
有限责任公司 1906、1916 室 2023.03.31 第 00437 号
中信京城大厦 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19 层 2022.04.01- 京房权证朝国字
有限责任公司 1909A 室 2023.03.31 第 00437 号
中信京城大厦 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21 层 2022.04.01- 京房权证朝国字
有限责任公司 2110 室 2023.03.31 第 00437 号
中信京城大厦 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36 层 2022.04.01- 京房权证朝国字
有限责任公司 3605 室 2023.03.31 第 00437 号
中信京城大厦 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36 层 2022.04.01- 京房权证朝国字
有限责任公司 3604 室 2023.03.31 第 00437 号
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19 层北
中信京城大厦 2022.05.01- 京房权证朝国字
有限责任公司 2023.04.30 第 00437 号
宁波大榭开发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 111 号西 2020.05.31- 甬房权证榭字第
区投资合作局 楼 A1731-7 室 2023.12.31 0130068506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 沪(2019)浦字
上海新陆一房 2022.02.01-
地产有限公司 2024.01.31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 沪(2019)浦字
上海新陆一房 2022.02.01-
地产有限公司 2024.01.31
宁波大榭开发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 111 号西 2021.07.28- 甬房权证榭字第
区投资合作局 楼 A1731-8 室 2023.12.31 0130068506 号
捷岩投资咨询 沪房地浦字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 2021.05.20-
路 203 号 3 层 D12 室 2023.05.19
司 069926 号
注:上海新陆一房地产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宏益(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企业租赁房屋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租赁
使用该等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出租方依法有权将该等房屋出租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
使用。该等房屋涉及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对合同双方
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租赁的境外房屋共计 1 项,建筑面
积为 595 平方米,用作办公场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面积(m2) 租赁期限
#16-03, #16-04, #16-05,
金属
国际
Road, Singapore 06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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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贸易企业,无生产设备,拥有的设备主要为办公设备。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设备原值总计 1,138.40 万元,账面价值 324.88 万元。公司主要设备原值普遍
较小,其中账面原值在 20 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无自有商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授
权使用的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序号 商标图样 注册人 授权人 商标注册号 国际类别 许可范围 有效期限
与商标注册 证 2016.05.21-
核定范围相同 2026.05.20
与商标注册 证 2011.02.07-
核定范围相同 2031.02.06
与商标注册 证 2015.02.07-
核定范围相同 2025.02.06
与商标注册 证 2011.01.28-
核定范围相同 2031.01.27
与商标注册 证 2014.10.07-
核定范围相同 2024.10.06
与商标注册 证 2016.06.14-
核定范围相同 202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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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图样 注册人 授权人 商标注册号 国际类别 许可范围 有效期限
与商标注册 证 2011.03.07-
核定范围相同 2031.03.06
与商标注册 证 2014.10.07-
核定范围相同 2024.10.06
与商标注册 证 2011.04.07-
核定范围相同 2031.04.06
与商标注册 证 2015.03.07-
核定范围相同 2025.03.06
与商标注册 证 2016.07.07-
核定范围相同 2026.07.06
与商标注册 证 2020.12.28-
核定范围相同 2030.12.27
与商标注册 证 2014.08.14-
核定范围相同 2024.08.13
与商标注册 证 2018.12.14-
核定范围相同 2028.12.13
与商标注册 证 2020.09.14-
核定范围相同 2030.09.13
与商标注册 证 2020.04.07-
核定范围相同 2030.04.06
报告期内,中信集团与中信金属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
无偿许可中信金属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所有的“中信”、“CITIC”、“ ”等相关
商标。
为保证公司资产完整性,中信集团就该等商标许可使用事宜出具了如下承诺:
属及其控股子公司依据《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约定使用“中信”、“CITIC”、“ ”
商标。
中信金属及其控股子公司依据《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约定使用“中信金属”(商标注
册号:6638310、6638296)商标,除经中信金属事先同意外,中信集团自身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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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不再许可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该商标。
为上述商标办理续展手续,以维护上述商标的有效性。
本承诺在中信集团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专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信金属及其下属企业共有 5 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类别
辽宁科技大学、鞍山紫 含 Nb 微合金化高强
中信金属 钢板桩的生产方法
辽宁科技大学,中信金
一种热轧 U 型钢板桩
的轧制工艺
有限公司
中信金属,辽宁科技大 一种含 Nb 高强度高
有限公司 产工艺
中信金属、上海大学、 一种低温环境下耐腐
限公司 用钢及其制备方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 一种铌掺杂锂离子电
研究所、中信金属 方法
(2)域名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信金属及其境内下属企业共有 2 项域名,已办理相关
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主办单位名称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网站首页网址 网站名称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门户网站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铌钢评奖系统
(3)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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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信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拥有 2 项经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时间 权利取得方式 登记号
中信金属、武汉
上善仿真科技
汽车车身正向选材辅 有限责任公司、
助决策系统 V1.0 湖北省冶金材
料分析测试中
心有限公司
中信金属、翌能
套期保值方案审批系
(北京)咨询有 2022.01.26 原始取得 2022SR0169057
统 1.0
限公司
中信金属 ERP 系统凭
中信金属 2021.10.08 原始取得 2021SR1470760
证生成自动化 1.0
(三)发行人业务经营资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所拥有的主要国内外业务资质情况
如下: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证书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 2018 年 8 月
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1 日至长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 2017 年 6 月 6
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日至长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 上海外高桥保 2017 年 5 月
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税区海关 18 日至长期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2018 年 8 月
企业备案表 31 日至长期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宁波出入境检 2017 年 12 月
企业备案表 验检疫局 13 日至长期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上海出入境检 2017 年 5 月
企业备案表 验检疫局 26 日至长期
(四)发行人所拥有的资源要素与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内在联系,以及对公司持续经
营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资产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密切联系,上述资产不存
在瑕疵、纠纷和潜在纠纷,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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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九、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
公司通过与国内外高校、钢铁及钢铁下游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促进和推广铌产
品在中国钢铁行业中的应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披露日,公司研发人员共有 12 名成员,
包括 7 名博士、1 名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和 4 名硕士,重点研究铌产品在结构、管线、
建筑、汽车、机械、船舶、能源等领域材料中的应用。
(一)发行人技术情况
发行人的技术均为发行人委托高校、钢铁及下游生产企业进行的研发项目。发行人
作为委托方,与参研单位签订委托研发合同,并向参研单位支付费用,在项目结束后对
项目进行验收。
复旦大学等多所科研院校展开了 30 项铌科学技术研究,包括铌在汽车钢、不锈钢、耐
热钢、耐磨钢、管线钢、结构钢、纳米晶等产品中作用机理和性能研究、通过铌的细晶
效果和析出行为提升了材料的强度、成形性、耐蚀性等使用性能,同时展开了氧化铌在
电池中的应用研究,以提升电池的安全性和充电效率。研究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由
各项目合作方协商确定。各合作方对研究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等信息进行保密。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相关各方共同完成研究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发行人和项目参
研的所有承担方单位共同拥有,各单位未经其他单位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公开给非项目
参研单位。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 1,123.31 2,054.88 1,267.70 1,386.29
营业收入 6,237,113.74 1,1281,643.83 7,694,205.01 6,330,257.67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02% 0.02% 0.02% 0.02%
十、发行人的环保、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情况
(一)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从事的金属及矿产品贸易业务属于批发及零售业范畴,经营活动未涉及生产、
制造环节。公司的贸易业务过程不存在高危险,不涉及使用对环境有影响的设备和材料,
废物排放也仅为日常办公和生活类废物,不涉及国家规定的有害物质、噪声等环境污染
的排放,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质量控制措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执行国家及相关金属及矿产品行业等相关标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
检验体系,在供应商管理、产品采购、库存管理、运输、销售等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
制措施。质量控制相关内控文件包括:《质量目标管理制度》、《质量目标分解及监测
方法》、《质量计划管理办法》、《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手管理制度》、《中
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客户信用评级及授信额度管理细则》、《铌产品质量检验
和控制方法》、《铁矿石品质检验和控制方法》、《铁矿石业务询价、报价原则》、《电
解铜产品出入库管理办法》、《电解铜产品质量检验和控制方法》、《电解铜国内运输
及储存的防护办法》等。
公司在产品检验中认真贯彻 GB/T19001-2016/ ISO9001:2015 标准,全面加强质
量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各类技术标准要求采购产品,认真考核产品质量指标,加大对质
量指标经济责任考核的力度,促进产品质量合格稳定。公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在
金属及矿产品的质量控制和计量控制方面,严格遵守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并获得了
客户的高度认可。
(三)产品质量纠纷及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未违反有
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亦未有
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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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一)境外子公司在相关经营活动中的角色定位和作用
公司境外子公司包括金属香港、金属国际、金属香港投资、金属非洲投资和金属秘
鲁投资,该等公司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
金属香港主要从事冶金原材料及冶金产品的转口贸易,经营的产品包括铁矿石、铜
精矿、电解铜等;金属国际主要从事特种矿、船运服务等贸易业务。
金属香港投资、金属非洲投资、金属秘鲁投资为投资、项目管理型公司,均为中信
金属参股国际优质矿山的持股平台,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二)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设立及经营合规性
公司在香港、新加坡、巴西、加拿大和秘鲁进行投资事项已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审
核批准,并依法取得了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件,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或国
家从事经营活动真实、有效。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金属香港、金属国际、金属香港投
资、金属非洲投资和金属秘鲁投资依据当地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经营活动符合所
在地的法律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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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6 月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出具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 61298865_A0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和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审阅
报告全文的相关内容。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货币资金 2,631,141,098.36 4,521,852,733.79 3,644,591,378.26 1,751,688,227.56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
款项
衍生金融资产 1,207,052,163.98 47,824,216.04 39,322,171.58 42,691,183.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8,106,576.28 684,958,120.76
应收账款 2,531,918,349.55 1,464,070,411.27 1,905,222,350.53 1,459,657,456.46
应收款项融资 1,540,112,461.76 1,931,894,852.34 2,124,185,929.87 1,412,264,642.86
预付款项 4,299,428,694.68 3,411,788,709.89 1,571,044,839.25 946,372,017.17
其他应收款 1,022,464,037.30 388,409,812.57 391,737,102.64 556,313,694.74
存货 13,685,596,924.74 9,848,270,842.48 5,246,955,728.90 4,803,032,238.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03,660,344.99 210,016,027.53 18,679,932.89 18,174,409.79
流动资产合计 28,763,065,174.71 21,964,638,525.89 15,028,774,826.47 11,783,965,179.62
长期应收款 335,296,570.52 1,574,658,948.25 222,679,704.91 317,084,895.59
长期股权投资 15,600,471,455.05 14,080,111,363.17 13,176,860,053.11 13,929,498,899.2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7,484,632.00 24,715,134.68 19,522,510.00 17,100,866.88
投资性房地产 42,658,900.00 28,489,500.01 31,509,300.00 35,74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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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固定资产 3,614,257.18 4,169,906.76 4,036,337.31 5,411,689.92
在建工程 9,488,961.58 7,761,185.73 10,094,609.12 18,491,514.74
使用权资产 79,862,841.27 826,082,487.99 16,539,888.30 1,580,337.35
无形资产 11,404,423.22 12,007,026.04 9,335,241.83 33,923.28
长期待摊费用 2,737,510.51 3,598,628.74 2,357,542.01 4,276,377.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507,549.39 43,415,613.95 98,709,502.30 151,675,069.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6,788,567.7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175,527,100.72 16,605,009,795.32 13,608,433,256.59 14,480,894,674.71
资产总计 44,938,592,275.43 38,569,648,321.21 28,637,208,083.06 26,264,859,854.33
短期借款 12,330,851,790.63 7,483,876,260.34 3,644,249,325.42 2,875,785,182.24
衍生金融负债 29,482,554.85 241,002,221.55 340,526,108.68 140,268,878.59
应付票据 2,677,539,079.26 2,950,092,053.67 790,968,559.41 736,098,568.37
应付账款 5,389,984,135.90 5,732,620,873.87 6,119,570,700.07 4,416,388,850.77
预收款项 - - - 417,921,946.56
合同负债 2,136,956,367.28 1,622,237,046.75 673,881,913.86 -
应付职工薪酬 248,793,374.81 187,692,198.59 134,942,333.85 149,627,150.66
应交税费 359,129,320.60 345,301,931.02 459,428,978.56 236,383,573.71
其他应付款 598,155,204.84 497,666,828.77 63,779,676.93 816,270,494.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94,658,181.07 198,714,446.40 76,935,260.18 -
流动负债合计 27,258,952,067.65 20,484,623,903.80 14,397,634,152.36 12,016,244,412.80
长期借款 4,424,166,158.04 4,967,430,358.10 4,140,306,084.56 3,976,434,000.00
租赁负债 12,841,384.84 2,035,074,015.13 14,381,476.50 91,953,899.90
预计负债 4,248,269.06 4,410,299.59 6,158,550.81 5,177,381.0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88,654,549.96 101,944,266.04 81,314,914.98 71,907,455.31
递延收益 6,082.55 6,082.55 440,246.75 402,671.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743,902.44 77,091,030.88 68,559,922.95 34,881,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697,62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86,660,346.89 7,185,956,052.29 4,311,161,196.55 4,878,376,407.25
负债合计 31,945,612,414.54 27,670,579,956.09 18,708,795,348.91 16,894,620,820.05
股本 4,398,846,153.00 4,398,846,153.00 4,398,846,153.00 4,398,846,153.00
资本公积 1,326,262,769.35 1,314,302,526.82 1,211,375,355.08 1,226,364,8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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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综合收益 230,352,591.60 -375,287,062.64 -155,881,898.07 408,914,576.15
盈余公积 246,315,599.87 246,315,599.87 246,315,599.87 92,217,810.00
未分配利润 6,791,202,747.07 5,314,891,148.07 4,227,757,524.27 3,243,895,595.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
有者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12,992,979,860.89 10,899,068,365.12 9,928,412,734.15 9,370,239,034.2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4,938,592,275.43 38,569,648,321.21 28,637,208,083.06 26,264,859,854.3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 62,371,137,420.34 112,816,438,276.86 76,942,050,050.24 63,302,576,661.62
减:营业成本 60,852,932,205.44 111,761,727,954.54 75,160,756,859.20 61,601,769,662.46
税金及附加 19,879,896.14 46,795,580.18 42,655,566.95 17,642,616.75
销售费用 118,952,990.87 198,425,817.08 160,735,980.52 196,412,554.43
管理费用 108,171,090.58 220,263,360.31 167,137,383.76 140,390,875.32
研发费用 11,233,113.01 20,548,816.63 12,676,973.45 13,862,914.64
财务费用 415,118,531.79 29,749,208.75 -94,405,112.60 412,302,475.44
其中:利息费用 165,115,659.06 179,342,789.05 223,010,376.75 357,806,571.17
利息收入 13,211,131.75 50,576,740.79 87,761,821.49 32,273,147.54
加:其他收益 115,898,966.30 107,805,239.22 80,845,448.26 100,874,569.60
投资收益 767,383,261.57 1,275,461,790.78 -18,336,529.33 -33,513,121.48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66,220,160.15 -8,955,060.99 -23,049,718.73 -87,397,247.60
信用减值损失 15,319,502.74 -34,017,254.92 2,728,123.74 -13,644,911.65
资产减值损失 -857,101,434.54 -158,474,103.84 -8,322,212.09 -15,201,687.95
资产处置收益 -599,026.22 56,432,246.85 -1,427,775.57 5,803,850.39
二、营业利润 1,651,971,022.51 1,777,180,396.47 1,524,929,735.24 877,117,013.89
加:营业外收入 82,079,563.95 200,377,886.18 3,003,775.34 5,395,051.85
减:营业外支出 - - 548,204.56 757,067.77
三、利润总额 1,734,050,586.46 1,977,558,282.65 1,527,385,306.02 881,754,997.97
减:所得税费用 157,738,987.46 155,000,055.89 389,425,587.18 169,816,990.91
四、净利润 1,576,311,599.00 1,822,558,226.76 1,137,959,718.84 711,938,007.06
持续经营净利润 1,576,311,599.00 1,822,558,226.76 1,137,959,718.84 711,938,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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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所有者的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
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605,639,654.24 -219,405,164.57 -564,796,474.22 31,768,505.50
后净额
划变动额
其他综合收益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81,951,253.24 1,603,153,062.19 573,163,244.62 743,706,512.5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2,181,951,253.24 1,603,153,062.19 573,163,244.62 743,706,512.56
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 - - -
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1,690.53 1,973,193.81 1,405,127.37 482,660.76
收到其他与 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 活动现金 流入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70,563,210,576.83 -123,448,149,545.02 -78,885,056,970.69 -64,113,858,839.55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 以及为
-131,353,448.75 -264,299,515.55 -243,232,365.09 -228,540,848.17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3,309,490.85 -582,245,551.42 -461,748,841.97 -437,872,137.19
支付其他与 经营活
-657,428,082.24 -596,860,795.29 -513,027,195.70 -429,487,066.04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 活动现金 流出
-71,535,301,598.67 -124,891,555,407.28 -80,103,065,373.45 -65,209,758,890.95
小计
经营 活动产生 的现
-6,291,014,637.48 -3,220,355,024.11 348,665,062.96 455,672,138.98
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 到的现
金
取得投资收 益收到
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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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年1-6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 41,583.59 15,732,687.24 - 55,195.66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 活动现金 流入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 -973,204.60 -14,093,066.61 -23,219,842.93 -16,906,967.36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0 -550,000,000.00 -1,665,020,000.00 -3,737,289,503.82
投资 活动现金 流出
-500,973,204.60 -564,093,066.61 -1,688,239,842.93 -3,754,196,471.18
小计
投资 活动产生 的现
-272,850,202.77 2,191,861,389.11 -37,403,925.40 -2,836,125,851.02
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 到的现
金
收到其他与 筹资活
- - 595,000,000.00 600,000,000.00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 活动现金 流入
小计
偿还债务支 付的现
-32,468,165,508.15 -57,793,306,357.84 -42,432,235,629.71 -37,593,320,842.26
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136,183,536.90 -384,852,513.82 -216,026,867.08 -311,923,097.60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 筹资活
-146,418,510.53 -248,463,281.47 -666,028,687.19 -622,950,084.58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 活动现金 流出
-32,750,767,555.58 -58,426,622,153.13 -43,314,291,183.98 -38,528,194,024.44
小计
筹资 活动产生 的现
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 金等价物 的影 59,976,137.78 -23,257,278.27 -72,072,980.77 49,019,755.73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2,338,232,402.06 2,132,662,646.80 100,102,543.56 296,137,126.14
物净增加额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安永会计师接受中信金属委托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安永会计师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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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 61298865_A05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一)收入确认
中信金属主要从事大宗商品的国际、国内贸易。2019
安永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实施的主要工作如下:
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分别
实现营业收入6,330,257.67万元、7,694,205.01万元、
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国内贸易销售产生的收入。2019年度,大宗商品贸易的
收入于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
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对于2020年度、
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
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间,识别公司是否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再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公司从2020年开始适用新收
转让给客户,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与计量是
入准则,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大宗商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品贸易的收入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公司作为
主要责任人时,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
发票、销售合同及货权转移单据;
客户。同时,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的交易按照已收或应
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选取样本,核对货权转移单据及其他支持性文
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公司的销售量巨
件;
大,且各类产品的销售方式多样化,其收入确认产生错
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安永会计师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
策和收入相关披露的充分性。
关键审计事项。
(二)联营企业投资核算
安永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实施的主要工作如下:
公司为战略目的投资多家重大联营公司并采用权益法
了解公司在联营企业的董事会等治理层中委派
核算。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代表情况,以及对联营企业财务和经营活动的参
月末,重要的联营企业 MMG SAM、艾芬豪和中国铌业
与情况;获取联营企业的审计报告,检查公司对
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
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的计算方法及计算过程;
万元和 1,480,766.15 万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
成部分审计师的审计结论;
分及其环境的了解;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
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实施风险评估程
告影响较大,安永会计师将该三家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
序,识别和评估组成部分层面的重大错报风险;
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与联营企业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联营企业
审计中的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包括舞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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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等,重点关注长期资产减值的审计程序及结论,
并考虑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了解组成部分注
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专业胜任能力等;基
于专业判断,选取某些重大联营企业组成部分注
册会计师的重要工作底稿进行审阅;及
评估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联营企业投资的
会计政策以及对重大联营企业披露的充分性。
(三)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确认和计量
安永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实施的主要工作如下:
制设计和执行情况,评价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相关
公司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交易,较广泛运用了商品期货、
内部控制;
外汇远期等衍生金融工具作为管理商品价格与汇率风
险的重要工具。该等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采用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对公司财务业绩影响重大。报告期内,公司
资料,并与会计记录进行核对;就年/期末未结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分别为 2019 年度损失
清的交易合约之相关情况向交易经纪商或交易
对手实施函证;
年度损失 1,338.28 万元、2022 年 1-6 月收益 74,928.13
万元,该事项选用的会计政策与估计涉及管理层做出的
括获取相关金融工具在活跃市场上或交易对手
评估和判断,因此安永会计师将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确
的报价、引入内部估值专家协助复核管理层确定
认与计量作为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关注。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计政策和公允价值披露的充分性。
(三)重要性水平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考虑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财务信息需求,基于
业务的性质或金额大小,或两者兼有而确定重要性。在性质方面,公司会评估业务是否
属于经常性业务,是否会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
大影响等因素;在金额方面,公司主要考虑该业务金额占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税
前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基于对
公司业务性质及规模的考虑,公司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标准为
超过报告期各期税前利润总额的 5%,或金额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
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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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编制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列报。资产如
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金属宁波 宁波 中国大陆 铌产品、金属材料等 5,000.00 万元 100.00%
金属香港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金属材料、矿产品等 30,000.00 万港元 100.00%
金属香港投资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管理 5,000.00 万美元 100.00%
金属秘鲁投资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管理 46,000.00 万美元 100.00%
铂业科技产品的技术研
究与开发;企业管理咨
宁波铂业 宁波 中国大陆 1,000.00 万元 100.00%
询、投资管理咨询;国内
贸易
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
上海实业 上海 中国大陆 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 10,000.00 万元 100.00%
易代理
金属非洲投资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管理 68,400.00 万美元 100.00%
干散货船运租赁业务、锰
金属国际 新加坡 新加坡 5,000.00 万元新币 100.00%
矿、焦煤焦炭转口业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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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9 年 12 月
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
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
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除以下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事项外,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
致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本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
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用指南(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
为中国境内非上市公司,应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同时规定,母公司尚未执行本准则、而子公司已执行本准则的,母公司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合
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按照本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母公司将子公司按照本准则
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该事实,并且对母公司和子公
司的会计政策及其他相关信息分别进行披露。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金属国际、金属香港、金属香港投资、金属秘鲁投资及金属非
洲投资(简称“境外子公司”)和本公司之境外联营公司中国铌业、MMG SAM 及艾
芬豪(以下简称“境外联营公司”),已经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第 16 号—租赁》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租赁》,并采用新租赁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本公司其他子公司及联营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采用新租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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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选择将境外子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直接合并,将境外联营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权益法核算。境外子公
司和境外联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参见本小节之“(十
五)使用权资产”、“(二十)租赁负债”和“(二十七)租赁”,会计政策变更及影
响参见本节之“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
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
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公司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
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
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
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三)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
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
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作为境外
经营净投资套期组成部分的外币货币性项目,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
处置时,该累计差额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
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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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
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
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
采用全年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
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四)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的合同。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
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
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
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
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
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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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
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
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
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
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
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
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
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
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
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
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
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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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时,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
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
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如果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
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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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
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
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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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
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
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
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应收账款的信
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个别认定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
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关于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的假设如下: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
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价格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
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借款、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和套期保值。
本公司亦开展衍生交易,主要是远期外汇合同及期货合约,目的在于管理本公司的运营
及其融资渠道的汇率风险及价格风险。此外,本公司在购销合同中同时运用延迟定价安
排,降低价格风险。于整个年度内,本公司采取了不进行衍生工具投机交易的政策。与
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
述。
(1)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在接受新
客户及上次评审一年后评价信用风险,并对单个客户信用风险敞口设定限额。另外,本
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
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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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及某些衍生工具,这些
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根据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然后根据历史回收情况确定迁徙率
和历史损失率,另外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数值和考虑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两方面考
虑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损失率,坏账计提方法同时还考虑了历史时期各账龄组合的信
用风险特征及其信用期内回收情况。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
险集中按照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在本公司内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已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建立并持续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通过交易对
手方筛选、调研和信息收集,仅与经认可且信誉良好的对手方进行交易,并在整个交易
过程中进行持续评估监控。对于公司授信客户,采用公司授信管理方式,有效监控信用
风险对于占本公司收入来源 10%以上的客户,本公司运用银行信用,以信用证方式同
对方进行结算,有效的减少了本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由此,管理层认为不存在由于
对方违约带来的进一步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的目标是保持充足的资金和信用额度以满足流动性要求。本公司通过经营和
借款等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流动性风险。该工
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等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于
的债务在不足 1 年内到期。本公司已从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足以满足营运资金需
求。本公司董事基于过去的经验及良好的信誉确信该授信额度在期满时可以获得重新批
准。
(3)市场风险
大部分的银行存款存放在中国的活期和定期银行账户中。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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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司财务部资金处定期密切关注该等利率的波动。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持有的此
类资产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并未面临重大的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长短期借款。浮动利率的借款使本公司面临着现金流
量利率风险。本公司为支持一般性经营目的签订借款协定,以满足包括资本性支出及营
运资金需求。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利率并且维持浮动利率借款和固定利率借款之间的平
衡,以降低面临的上述利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是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
售或采购所致。
外汇管理主要是产生于较大金额的外币存款、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其他应收账款、
外币应付账款、外币其他应付账款、短期和长期外币借款。包括美元和港币。公司管理
层对国际外汇市场上不断变化的汇率保持密切关注,并在增加外币存款和筹借外币借款
时予以考虑。
于本财务报告年间,由于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于中国国内开展,绝大多数交易以
人民币结算,同时另有部分销售、采购和借款业务须以美元结算。这些外币对人民币汇
率的波动将会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公司汇率风险敞口在经管理层批准的政策内通过运用外汇远期合同及期权合约
进行管理。
本公司利用期货合约降低面临的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的价格波动风险。本公司的期货
业务只开展套期保值,不进行投机交易。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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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
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
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
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
量。
本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商品期货合约(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阴极铜期货标准
合约、新加坡交易所铁矿石合约等)、从采购合同中分拆的嵌入式工具-延迟定价安排、
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
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
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如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资
产,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与嵌入衍生工具
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的,且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应当从混合合同中拆分,作为单独的
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
计量,则将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发行人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延迟定价条款、商品期货合约及外汇衍生品合约。
(1)延迟定价条款核算的会计政策
发行人的部分贸易业务合同涉及延迟定价条款,即交易双方按照市场惯例,约定以
未来某个时间段/时间点的市场价格为合同的基础定价,其中涉及的主要产品包括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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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产品中的铁矿石产品以及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铜产品、铝产品、镍产品贸易业务。由
于上述商品从装船、运抵港口,一般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为规避运输过程中商品
价格波动风险,贸易商一般会在采购合同中签订延迟定价条款来进行对冲其未来销售时
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
条,延迟定价条款使发行人在采购及销售中所需支付和收到的金额随着未来商品价格的
变动而变动,因此属于嵌入衍生工具。
报告期内,对于发行人采购合同(包括主合同及延迟定价条款),在采购的商品装
船或存货入库(即取得货权)之前,采购合同中的延迟定价条款与主合同紧密相关,不
需分开进行单独核算。在商品装船或存货入库(即取得货权)之后,因发行人采购行为
已结束,此时采购合同中的延迟定价条款的经济特征和风险(即应付账款变动)与主合
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再紧密相关,因此需将两者进行拆分,并将延迟定价条款作为嵌
入衍生工具进行核算。
发行人从 2019 年开始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二十四条:“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本准则规范的资
产的,企业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
适用本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自 2019 年起,对于发行人销售合同(包括主合同及
延迟定价条款),将销售合同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会计处理,即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将销售合同对应的应收款项计入应收账款。
嵌入衍生工具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为零,通常采用公允价值对其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延迟定价条款的公允价值的主要确认方式
延迟定价条款的公允价值的主要确认方式为根据以下依据,确认其公允价值。
项目 公允价值确认依据
铁矿石产品 当月/未来某月 62 普氏指数均价或 TSI 均价-/+折价/溢价
钢材产品 我的钢铁网月均价
铜产品 以未来某月伦敦交易所(LME)的挂牌价,并扣除约定的冶炼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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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丁中营网,
安泰科中国金属网及百川资讯网的三网均价或长江有色金属网 A00
铝产品
铝月均价或南储商务网月均价-/+折价/溢价
镍产品 以未来某月伦敦交易所(LME)的挂牌价,并扣除约定的冶炼加工费
(1)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和外汇衍生品合约核算的会计政策
公司在日常贸易活动中面临价格风险。公司部分黑色金属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等贸
易品种的采购/销售合同涉及价格指数延迟定价条款,存在定价方式或作价期不匹配等
情况。另外,公司已采购的商品尚未签订销售合同前,也面临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
风险。为对冲相关贸易品种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会在期货市场卖出/买入相应商品期
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五、第十七、第十八、第
十九、第三十三、第三十五条。针对上述商品期货合约,公司的持仓浮盈计入衍生金融
资产,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司的持仓浮亏计入衍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商品期货合约平仓了结时,将实现的平仓损益计入投资收益。
针对商品期权合约,公司的期权费成本和持仓浮盈/不超过期权费成本的浮亏计入
衍生金融资产,同时对持仓浮盈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司超出期权成本的持仓浮亏
计入衍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商品期权合约交割时,将实现的平仓
损益扣除期权费后计入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会购入远期外汇合约或外汇期权合约
对需要远期支付的美元进行汇率锁定。
针对远期外汇品合约,公司的持仓浮盈计入衍生金融资产,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公司的持仓浮亏计入衍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远期外汇合约
交割时,将实现的平仓损益计入投资收益。
针对外汇期权品合约,公司的期权费成本和持仓浮盈/不超过期权费成本的浮亏计
入衍生金融资产,同时对持仓浮盈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司超出期权成本的持仓浮
亏计入衍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外汇衍生品合约交割时,将实现的
平仓损益扣除期权费后计入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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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和外汇衍生品合约的公允价值确认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公允价值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伦敦
金属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确认依
据。
报告期内,公司外汇衍生品合约的公允价值确认以银行提供的每月金融衍生工具市
值报告中市值作为公允价值确认依据。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
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
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
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五)存货
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和发出商品。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
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按存货类别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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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
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
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
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
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
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
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
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
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
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
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
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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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
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
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
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
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
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
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
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
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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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
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七)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和境外联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本公司、其他子
公司及联营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
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
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
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
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
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
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八)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除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
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
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
金流入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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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
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
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
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
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九)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
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
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
职工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部分职工还参加了企业
年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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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运作一项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该计划要求向独立管理的基金缴存费用。该
计划未注入资金,设定受益计划下提供该福利的成本采用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
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引起的重新计量,包括精算利得或损失,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
(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利息净额中的金额)和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利息净额中的金额),均在资产负债表中立即确认,并在其发生期间
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计入股东权益,后续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本公司
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利息净额由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乘以折现率计算而得。本公司在利润表的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中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义务的如下变动: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
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计划义
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
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适用离职后福利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但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
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
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
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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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
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
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
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
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
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
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
新计量租赁负债。
(十一)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
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
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
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以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后续计量的财务担保合同列示于预计负债。
(十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
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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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
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
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
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服务履约
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
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
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
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
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
定所交易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贸易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
此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
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
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十三)收入(适用于 2019 年度)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予以确认。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
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
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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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提
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
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
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
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
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合同负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
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十五)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
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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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
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
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
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
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
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十六)递延所得税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
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
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
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
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
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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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
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
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
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
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
产、清偿债务。
(十七)租赁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和境外联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本公司、其他子
公司及联营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
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
包含租赁。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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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参见本小节之“(十五)使用权资产”和“(二十)租赁负债”。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按照各部分单独的价格的相对比例分
摊合同对价。
短期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
定为短期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对自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房屋租赁的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
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
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按照各部分
单独价格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1)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
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
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包括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
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
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
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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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租赁(适用于本公司内主体尚未执行新租赁准则时)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
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
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套期会计
就套期会计方法而言,本公司的套期分类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
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
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公司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
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
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
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
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公司终止
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
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公司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本公司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方法,风险管理策略以及如何应用该策略来管理风险的
详细信息如下:本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受到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与子公司的记账本位
币之间折算差额的影响。本公司在有限的情况下对此类外汇敞口进行套期保值。本公司
以与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同币种的外币借款对部分境外经营进行净投资套期,利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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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估。
满足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
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而套期无效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
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
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
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
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二十一)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
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
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
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在应用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
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1)经营租赁——作为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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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就投资性房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本公司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本公
司保留了这些房地产所有权上的几乎全部重大风险和报酬,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2)持股比例为 20%以下但仍具有重大影响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西部超导 12.41%股权。本公司董事认为,虽然
本公司对西部超导持股比例不足 20%,但是由于按照西部超导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
为西部超导的第二大股东,在西部超导 9 名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1 名董事,6 名监事会成
员中任命一名监事,且西部超导的第一大股东仅持股 21.56%,其他股东持股比例极度
分散,9 名董事会成员中有 3 名为独立董事,其余 6 名为非独立董事,因此本公司认为
对西部超导可以实施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本公司对西部超导的股权投资。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 MMG SAM15%股权。本公司董事认为,虽然
本公司对 MMG SAM 持股比例不足 20%,但是由于按照 MMG SAM 公司章程规定,本
公司在 MMG SAM5 名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1 名董事,且 MMG SAM 董事会会议作出修
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 85%以上通过。此外,根据本公司与 MMG SAM 签订的
铜精矿采购合同,在 MMG SAM 经营期内每年主要产品铜精矿的 26.25%将被本公司采
购。因此本公司认为对 MMG SAM 可以实施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本公司对
MMG SAM 的股权投资。
(3)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
模式时,本公司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
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公司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
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4)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
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判断是否存在除
本金和利息之外的其他现金流量特征,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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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
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
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1)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
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
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
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
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
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
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
(3)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采用市场法确定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公司确定可比
上市公司、选择市场乘数、对流动性折价进行估计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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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
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将于每年资产负债表日对单个存货
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
(6)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公司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
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公司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
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
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
利率。
(7)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衍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必须以识别、测量或者披露为目的进行估计。
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根据以下规则确定:
允价值参考市场报价;
权估值的通用价格模型。
管理层必须选择恰当的参考市场报价或预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未来现金流及
折现率。在市场发生变化时将随之发生变动,因而具有不确定性。
(8)收购联营企业股权的合并对价分摊
对联营企业股权投资应分享可辨认净资产评估过程中,包括根据合理的评估方法分
别计算被投资公司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和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这要求管理层估计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未来大宗商品价格、矿山储量、开采成本、设备成新率及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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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率等财务数据和关键参数,在全球经济状况及市场发生变动时将产生变化,具有不确
定性。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 年,财政
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
按照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新
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整体按照新修订的新租赁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
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
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
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该等商品和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
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本公司仅对
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
或发生的合同变更,本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
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
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基于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执行完的销售合同所进行的检查,本公司认为采
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基于风险报酬转移
而确认的收入与销售合同履约义务的实现是同步的,并且本公司的销售合同通常与履约
义务也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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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月1日 按照新收入准则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合同负债 - 374,149,841.32 - 374,149,841.32
其他流动负债 - 43,772,105.24 - 43,772,105.24
预收款项 417,921,946.56 - 417,921,946.56 -417,921,946.56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月1日 按照新收入准则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合同负债 - 297,046,586.71 - 297,046,586.71
其他流动负债 - 38,616,056.27 - 38,616,056.27
预收款项 335,662,642.98 - 335,662,642.98 -335,662,642.98
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整体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如本节之“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五)合并财务报表”所述,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和境
外联营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租赁》或《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租赁》及新租赁准则编制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本
公司于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选择将境外子公司和境外联营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编制
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和进行权益法核算。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
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
则的差异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日的留存收益:
(1)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
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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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采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的账面价值确定租
赁负债,并计量使用权资产;
(3)本公司按照本节之“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二十一)预计负
债”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 12 个月内完
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此外,本公司对于首次
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1)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
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2)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
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3)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通过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
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
权资产;
(4)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本公司除境外子公司和境外联营公司外的主体,本公司将 2020 年财务报表中
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按 2021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作为承租
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 2021 年 1 月 1 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异
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元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付款额 2,178,340.34
其中:短期租赁 2,178,340.34
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利率 4.35%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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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境外子公司已适用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
项目 报表数 影响
新租赁准则 司假设按原准则
使用权资产 22,876,064.43 16,539,888.30 - 6,336,176.13
租赁负债 20,977,655.59 14,381,476.50 - 6,596,179.09
年初未分配利润 4,227,497,521.31 1,691,198,385.02 2,536,559,139.25 -260,002.96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境外子公司已适用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
项目 报表数 影响
新租赁准则 司假设按原准则
使用权资产 826,082,487.99 825,563,343.80 - 519,144.19
租赁负债 2,035,074,015.13 2,035,074,015.13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境外子公司已适用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
项目 报表数 影响
新租赁准则 司假设按原准则
主营业务成本-使
用权资产折旧
管理费用-使用权
资产折旧
管理费用-租赁费 8,641,611.60 - 14,882,972.86 -6,241,361.26
财务费用-利息支
出
所得税费用 155,000,055.89 8,632,312.48 146,200,443.31 167,300.10
此外,首次执行日开始本公司将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在现金流量
表中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仍然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无影响。
境外子公司及境外联营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后主要会计判断及影响:
(1)主要会计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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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 2018 年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本公司
之境外子公司按 2019 年 1 月 1 日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 2019 年
单位:元
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利率 3.1%
(2)财务影响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报表数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使用权资产 2,398,048.87 - 2,398,048.87
租赁负债 2,398,048.87 - 2,398,048.87
长期股权投资 11,016,632,222.41 11,039,313,674.58 -22,681,452.17
年初未分配利润 2,553,932,115.90 2,576,613,568.07 -22,681,452.17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19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报表数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使用权资产 1,580,337.35 - 1,580,337.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8,813,188.26 - 108,813,188.26
长期应收款 317,084,895.59 222,648,795.28 94,436,100.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27,499,767.78 2,120,678,432.45 106,821,335.33
租赁负债 91,953,899.90 - 91,953,899.90
②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报表数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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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使用权资产
折旧
管理费用-租赁费 13,265,244.98 15,575,560.03 -2,310,315.05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357,806,571.17 357,586,239.68 220,331.49
此外,首次执行日开始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将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
金在现金流量表中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
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仍然计入经营活动现
金流出。
根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 61298865_A01
号)”之“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3.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报表重分类及抵消调整
本公司由于内部代垫职工六险二金未予抵消在本报告进行了重分类及抵消调整,财
务影响如下:
报表数 调整前金额 影响
其他应收款 391,737,102.64 395,114,162.10 -3,377,059.46
其他应付款 63,779,676.93 64,423,093.93 -643,417.00
应付职工薪酬 134,942,333.85 137,675,976.31 -2,733,642.46
报表数 调整前金额 影响
其他应收款 556,313,694.74 557,751,448.70 -1,437,753.96
其他应付款 816,270,494.12 816,205,445.30 65,048.82
应付职工薪酬 149,627,150.66 151,129,953.44 -1,502,802.78
上述重分类及抵消调整导致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负债和股
东权益总额同步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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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事项变更。
六、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外汇衍生品合约的签订系基于
因外币结算产生的外汇敞口头寸,依据公司外汇管理相关风控政策进行操作,与公司主
营业务金属及矿产品贸易不直接相关,公司经过审慎判断,将外汇衍生品产生的损益作
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5 845.95 -1.10 1.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1,507.73 10,733.25 8,009.10 10,087.46
理财产品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20.34 504.97 2,526.06 2,690.44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取得的
投资收益
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 186.12 654.67 88.00
备转回
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
资收益
处置持有待售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37.35
联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21,077.40 -24,898.64 4,835.82 2,498.51
外汇衍生品合约产生的损益 6,533.65 -8,866.83 -12,858.33 -1,157.0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 - 711.12 -
目(社保减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小计 61,254.09 37,958.24 51,985.71 19,679.20
所得税影响数 -10,459.65 -15,258.51 -11,260.75 -3,514.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数(税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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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0,794.44 22,699.73 40,724.97 16,164.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631.16 182,255.82 113,795.97 71,193.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外汇衍生品合约产生的损益、理财产品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联营公司非
经常性损益。2019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主要系当年收到经济转型发展财
政补贴较高所致。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主要系出售中
博世金、西部超导等股权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联营公
司非经常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
益、营业外收入、外汇衍生品合约产生的损益。其中,联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系艾芬豪
发行可转债后,因股价下降导致可转债中的可行权部分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外
收入系客户唐山凯荣因违约,按合同条款向公司支付的损失补偿。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5,028.83
万元、73,071.00 万元、159,556.09 万元和 106,836.72 万元。
七、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缴纳的主要税种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 年 4 月 1 日起应税收入按 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 7%计缴
子公司金属香港、金属香港投资、金属秘鲁投资和金属非洲投资在香港产生的应
税所得,适用 16.5%的所得税税率;子公司金属国际在新加坡产生的应税所得,
企业所得税 适用 17%的法定所得税税率,商品转口业务的应税所得适用 10%的所得税税率。
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计税基础均为应纳税所得额,按 2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 3%计缴
地方教育附加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 2%计缴
(二)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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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者计划(GTP)的大宗商品贸易税收优惠,目前该优惠的税收由 17%减低为 10%,
首次申请为 3 年期,金属国际于 2021 年 11 月重新申请,到期日为 2026 年 12 月;
资格,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为期 10 年航运业务收入免税优惠。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06 1.07 1.04 0.98
速动比率(倍) 0.55 0.59 0.68 0.5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9.54% 66.22% 53.12% 51.12%
资产负债率(合并) 71.09% 71.74% 65.33% 64.3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95 2.48 2.26 2.13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0.98 65.42 44.57 43.70
存货周转率(次/年) 9.91 14.65 14.93 12.7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96,101.31 222,332.22 175,648.71 124,384.37
利息保障倍数 11.50 12.03 7.85 3.4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57,631.16 182,255.82 113,795.97 71,193.8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万元)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02% 0.02% 0.02% 0.0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43 -0.73 0.08 0.1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3 0.48 0.02 0.07
其中: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母公司报表);
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期末股本总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当年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数+当年使用权资产折旧提取数+
当年无形资产摊销额+当年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数;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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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普通股股份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普通股股份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
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021 年度 17.21% 0.41 0.41
的净利润 2020 年度 11.79% 0.26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九、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6,214,071.84 99.63% 11,238,700.39 99.62%
其他业务收入 23,041.90 0.37% 42,943.44 0.38%
合计 6,237,113.74 100.00% 11,281,643.83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7,653,862.37 99.48% 6,289,828.80 99.36%
其他业务收入 40,342.64 0.52% 40,428.87 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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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694,205.01 100.00% 6,330,257.6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6,330,257.67 万元、7,694,205.01 万元、
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黑色金属产品、有色金属产品和其他贸易产品
的贸易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开展船运服务贸易业务的收入。报告期内,其他业务
收入金额较小,基本保持稳定,对公司经营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
(1)按产品结构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黑色金属产品 3,442,739.49 55.40% 7,560,904.86 67.28%
有色金属产品 2,771,288.13 44.60% 3,595,972.11 32.00%
其他贸易产品 44.22 0.00% 81,823.42 0.72%
合计 6,214,071.84 100.00% 11,238,700.39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黑色金属产品 4,576,380.38 59.79% 3,938,246.02 62.62%
有色金属产品 2,885,855.09 37.71% 2,168,402.77 34.47%
其他贸易产品 191,626.90 2.50% 183,180.01 2.91%
合计 7,653,862.37 100.00% 6,289,828.80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金属及矿产品贸易,报告期内的贸易品种包括黑色金属产品、有色
金属产品和其他贸易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黑色金属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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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铁矿石产品和钢材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有色金属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47%、
产品及镍产品等。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贸易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1%、
品和液化天然气产品等。
(2)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大陆 5,087,178.33 81.87% 8,905,764.72 79.24%
境外 1,126,893.51 18.13% 2,332,935.67 20.76%
合计 6,214,071.84 100.00% 11,238,700.39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大陆 5,431,967.10 70.97% 4,255,517.32 67.66%
境外 2,221,895.27 29.03% 2,034,311.48 32.34%
合计 7,653,862.37 100.00% 6,289,828.80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中国大陆,境外的营业收入相对占比较少。报告期
内,中国大陆销售额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7.66%、70.97%、79.24%
和 81.87%。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结构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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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黑色金属产品 3,442,739.49 - 7,560,904.86 65.22%
有色金属产品 2,771,288.13 - 3,595,972.11 24.61%
其他贸易产品 44.22 - 81,823.42 -57.30%
主营业务收入
合计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黑色金属产品 4,576,380.38 16.20% 3,938,246.02 -
有色金属产品 2,885,855.09 33.09% 2,168,402.77 -
其他贸易产品 191,626.90 4.61% 183,180.01 -
主营业务收入
合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分别同比增长 21.69%、46.84%,主要系黑色金属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的贸易收入上升
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21 年度的 55.29%,其中有色金属产
品的贸易收入上升较多,主要系铜产品贸易业务规模上升所致。
(1)黑色金属产品
报告期内,黑色金属产品收入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万元) 3,442,739.49 7,560,904.86 4,576,380.38 3,938,246.02
占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
增长率 - 65.22% 16.20% -
报告期内,公司黑色金属产品销售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黑色金属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同比上升 16.20%、65.22%,主要系公司原有
铁矿石产品和钢材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增长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黑色金属产品的
销售收入达到 2021 年的 45.53%,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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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收入增长率 销量因素 平均售价因素 收入增长率 销量因素 平均售价因素
铁矿石产品 45.73% 0.52% 45.21% 8.39% -1.48% 9.87%
公司铁矿石产品主要包括粉矿、块矿、球团矿产品等贸易品种。目前,公司铁矿石
产品贸易以约定年度采购量的长期协议为基础,在长协采购的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和
公司需求辅以一单一议的临时性采购。铁矿石产品定价基本采用基于普氏(Platts)指
数的指数定价方式,该指数为普氏能源资讯网公布的铁矿石产品价格平均值。由于该指
数为市场公开数据,因此在指数定价的方式下,铁矿石产品贸易的价格透明程度较高。
单位: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公司铁矿石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增长主要受普氏价格指数波动以及铁矿石
产品销量两方面因素影响,而铁矿石产品销量主要由下游钢铁行业决定。
量增长因素贡献为-1.48%,来自与普氏价格指数变动趋势一致的平均售价增长因素贡
献为 9.87%。2021 年度,公司铁矿石产品贸易业务收入较 2020 年度上升 45.73%,其
中来自销量增长因素贡献为 0.52%,来自与普氏价格指数变动趋势一致的平均售价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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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贡献为 45.21%。
年度上升约 16.55%。受普氏价格指数上涨的影响,2020 年度铁矿石产品贸易业务收
入小幅增长。
上升约 46.50%。受普氏价格指数上涨的影响,2021 年度铁矿石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增
长较多。
项目
收入增长率 销量因素 平均售价因素 收入增长率 销量因素 平均售价因素
钢材产品 142.53% 104.35% 38.19% 75.83% 77.49% -1.65%
公司钢材产品主要包括冷卷、热卷、酸洗卷、镀锌卷等贸易品种。对于钢材产品,
公司主要有两类采购销售模式。一类是定制化钢材产品,公司采用以销定采的模式进行,
每月以钢厂指导价为基础,并根据采购量等因素协商确定最终采购价格向供应商集中采
购;另一类为标准化产品,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每月向供应商集中采购,
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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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报告期内,公司钢材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增长主要受钢材产品销量因素影响。
增长因素贡献为 77.49%,来自与国内钢材综合价格指数变动趋势一致的平均售价增长
因素贡献为-1.65%。2021 年度,公司钢材产品贸易业务收入较 2020 年度上升 142.53%,
其中来自销量增长因素贡献为 104.35%,来自与国内钢材综合价格指数变动趋势一致
的平均售价增长因素贡献为 38.19%。
大拓展客户力度并进一步扩展销售区域,进而推动公司钢材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快速增
长。同时,国家推动供给侧改革等政策的逐步深入,钢铁行业下游行业对钢材产品需求
进一步增加。因此,2020 年度,公司钢材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一步扩展销售区域,推动公司钢材产品贸易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同时,为应对疫情,全
球主要经济体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市场流动性宽松,引起钢材
产品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随着国内“碳中和”、“碳达峰”政策的推行,国内钢材价
格进一步上涨。因此,2021 年度,公司钢材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2)有色金属产品
报告期内,有色金属产品收入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万元) 2,771,288.13 3,595,972.11 2,885,855.09 2,168,402.77
占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
增长率 - 24.61% 33.09% -
报告期内,公司有色金属产品销售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
公司有色金属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同比上升 33.09%及 24.61%,其中,有色金属产品
销售收入上升主要系铜期货市场价格上浮带动公司铜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LME 铜期货价格指数整体高于 2021 年,且公司铜产品业务人员数量增加,扩大业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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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铜产品销量上涨所致。
项目
收入增长率 销量因素 平均售价因素 收入增长率 销量因素 平均售价因素
铜产品 21.87% -1.55% 23.42% 42.38% 0.41% 41.98%
公司铜产品主要包括铜精矿、粗铜和电解铜等贸易品种。对于铜产品,公司主要采
用销售与采购匹配的模式进行。其中铜精矿、粗铜为非标准化产品,电解铜主要为标准
化产品,两种产品采购销售定价主要基于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铜期货价格确定。铜
精矿、粗铜定价主要基于伦敦金属/上海期货交易所(LME/SHFE)的铜期货合约价格
以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上海期货交易所(LBMA/SHFE)的金、银期货合约价格,并扣
除一定的粗炼/精炼费用(TC/RC);电解铜定价主要基于伦敦金属/上海期货交易所
(LME/SHFE)铜期货价格并考虑一定的升贴水计算得到。由于伦敦金属交易所(LME)
铜期货价格为市场公开数据,因此在期货定价的方式下,铜产品贸易的价格透明程度相
对较高。
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铜期货价格
单位:美元/吨
数据来源:伦敦金属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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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口铜精矿现货精炼费(RC)
单位:美分/磅
注:铜精矿现货粗炼费(TC)=铜精矿现货精炼费(RC)* 10 (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长因素贡献为 0.41%,来自与 LME 铜期货价格指数变动趋势一致的平均售价增长因素
贡献为 41.98%。2021 年度,公司铜产品贸易业务收入较 2020 年度上升 21.87%,其
中来自销量增长因素贡献为-1.55%,来自与 LME 铜期货价格指数变动趋势一致的平均
售价增长因素贡献为 23.42%。
年度,为应对疫情,全球主要经济体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刺激国
内经济、拉动需求,导致市场流动性宽松,引起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同时,受疫情及部
分矿山罢工扰动影响,全球铜矿产量有所下降,进一步推动 LME 铜期货价格指数上涨。
入逐年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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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半年,LME 铜期货价格指数先上升后下降,整体高于 2021 年,引起收入增长。一
季度受到俄乌战争的影响,全球能源供给紧俏的预期不断发酵,铜产品价格上升;二季
度美联储加息,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加之国内局部地区疫情反复且疫情防控措施较严
格,铜产品下游需求偏弱,铜产品价格下降。另一方面,公司铜产品业务人员数量增加,
扩大业务规模,电解铜、粗铜等产品销量上涨,进一步提升收入规模。
项目
收入增长率 销量因素 平均售价因素 收入增长率 销量因素 平均售价因素
铌产品 6.55% 7.33% -0.78% -14.79% 1.35% -16.14%
公司铌产品主要包括铌铁、镍铌、氧化铌等铌合金及铌化合物等贸易品种。铌产品
的全球供应市场高度集中,CBMM 是全球最大的铌产品供应商,公司作为 CBMM 中国
市场独家分销商与其签订了独家分销协议,根据分销协议,公司每月根据库存量与市场
需求情况与 CBMM 协商确定铌产品的采购量,集中向 CBMM 进行采购。
长因素贡献为 1.35%,来自平均售价增长因素贡献为-16.14%。2021 年度,公司铌产
品贸易业务收入较 2020 年度上升 6.55%,其中来自销量增长因素贡献为 7.33%,来自
平均售价增长因素贡献为-0.78%。
户需求,公司进行产品结构调整,部分铌产品贸易品种的销售占比发生变化,使得铌产
品贸易业务平均售价有所下降,进而导致 2020 年度公司铌产品贸易收入同比下降。
项目
收入增长率 销量因素 平均售价因素 收入增长率 销量因素 平均售价因素
铝产品 40.38% 90.30% -49.91% 94.85% 105.17% -10.33%
长因素贡献为 105.17%,来自平均售价增长因素贡献为-10.33%。2021 年度,公司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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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贸易业务收入较 2020 年度上升 40.38%,其中来自销量增长因素贡献为 90.30%,
来自平均售价增长因素贡献为-49.91%。
公司铝产品主要包括电解铝、氧化铝及铝土矿等贸易品种。由于铝产品属于较为成
熟的贸易产品,市场客户基数大,公司不断进行业务开拓,增加产品种类,因此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铝产品销量同比上升较快,收入亦大幅上升。2021 年度,公
司铝产品平均售价低于上年,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单价相对较低的氧化铝和铝土矿收
入占比上升所致。
(3)其他贸易产品
报告期内,其他贸易产品收入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万元) 44.22 81,823.42 191,626.90 183,180.01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0.00% 0.72% 2.50% 2.91%
增长率 - -57.30% 4.61% -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贸易品种主要包括煤炭产品和液化天然气产品等。
公司 2019 年度新增液化天然气贸易业务并于 2020 年度扩大液化天然气贸易业务
规模,因此 2020 年度其他贸易产品销售收入增长。2021 年度,公司其他贸易产品收
入增长率为-57.30%,主要系 2021 年公司缩减煤炭产品贸易业务,截至年末已停止开
展。2022 年 1-6 月,公司其他贸易产品收入金额较小,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小于
中信金属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业务,其业务模式主要包括进口贸易、转口
贸易和国内贸易,各贸易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进口贸易指公司向境外供应商采购货物并向境内客户销售。该模式下公司负责货物
的进口报关,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铁矿石产品、铌产品等。
公司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或采用承兑交单的模式获得海运提
单;在货物到达卸货港后由公司负责报关进口及港口仓储。公司销售货物时,往往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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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合同后或收取客户的货款后向港口仓库及客户发送相应数量的放货通知书,客户凭放
货通知书提货或公司负责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
公司进口贸易的流程示意图如下:
信用证、承兑交单 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签订采购合同 签订销售合同
境外供应商 中信金属 境内客户
凭放货通 公司
发货 运输至客
知书提货
户指定地
海运期间 CIQ 检验、入库
点
装运港 卸货港 港口仓库
海关
信用证和提单流转流程如下:
卖方 船运公司 买方
支 交
通 付 付 请
付 付
知 提 货 信
货 提
款 单 单 款 用
证
收证银行 开证银行
转口贸易指公司境外采购货物并境外销售。与进口贸易不同的是,该模式下公司不
负责货物的进口报关,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铁矿石产品、铜产品等。公司在签订采购合
同后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完成海运提单的转移。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后,客户向银
行申请开具信用证,完成海运提单的转移。公司转口贸易的流程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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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银行转账 信用证、银行转账
签订采购合同 签订销售合同
境外供应商 中信金属 客户
凭海运提单提货
发货
并自行报关
海运期间
装运港 卸货港
国内贸易指公司采购及销售均在境内,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铁矿石产品、钢材产品
和铝产品。签订采购合同后,公司主要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
款,供应商向中信金属出具相应数量的放货通知单或货物运达中信金属指定仓库后,确
认货权转移。签订销售合同后,下游客户主要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中信金
属支付货款,凭中信金属出具相应数量的放货通知单提货。公司国内贸易的流程示意图
如下:
签订采购合同后付货款 签订销售合同后付货款
签订采购合同 签订销售合同
国内供应商 中信金属 国内客户
出具放货通知单,确认货权转移 凭放货通知单提货
仓库
中信金属发放放货通知书,供应商发货至客户指定地
点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6,061,585.51 99.61% 11,137,037.10 99.65%
其他业务成本 23,707.71 0.39% 39,135.70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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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085,293.22 100.00% 11,176,172.80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7,478,123.61 99.50% 6,121,672.79 99.37%
其他业务成本 37,952.08 0.50% 38,504.18 0.63%
合计 7,516,075.69 100.00% 6,160,176.9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结构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黑色金属产品 3,331,529.54 54.96% 7,580,185.02 68.06%
有色金属产品 2,730,013.88 45.04% 3,478,002.17 31.23%
其他贸易产品 42.09 0.00% 78,849.91 0.71%
合计 6,061,585.51 100.00% 11,137,037.10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黑色金属产品 4,457,479.38 59.61% 3,874,479.76 63.29%
有色金属产品 2,830,211.74 37.85% 2,067,102.83 33.77%
其他贸易产品 190,432.49 2.55% 180,090.20 2.94%
合计 7,478,123.61 100.00% 6,121,672.7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分类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货成本 6,021,500.03 99.34% 11,066,774.43 99.37%
其他 40,085.48 0.66% 70,262.67 0.63%
合计 6,061,585.51 100.00% 11,137,037.10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货成本 7,422,336.77 99.25% 6,054,707.47 98.91%
其他 55,786.84 0.75% 66,965.32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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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478,123.61 100.00% 6,121,672.7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贸易产品的存货采购成本,平均占比超过
报告期内,公司黑色金属产品成本按性质分类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货成本 3,297,323.38 98.97% 7,517,633.39 99.17%
其他 34,206.16 1.03% 62,551.63 0.83%
合计 3,331,529.54 100.00% 7,580,185.02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货成本 4,405,561.88 98.84% 3,809,238.86 98.32%
其他 51,917.50 1.16% 65,240.90 1.68%
合计 4,457,479.38 100.00% 3,874,479.7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有色金属产品成本按性质分类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货成本 2,724,134.55 99.78% 3,470,292.79 99.78%
其他 5,879.33 0.22% 7,709.39 0.22%
合计 2,730,013.88 100.00% 3,478,002.17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货成本 2,826,590.11 99.87% 2,065,378.42 99.92%
其他 3,621.63 0.13% 1,724.41 0.08%
合计 2,830,211.74 100.00% 2,067,102.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贸易产品成本按性质分类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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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货成本 42.09 100.00% 78,848.26 100.00%
其他 - - 1.65 0.00%
合计 42.09 100.00% 78,849.91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货成本 190,184.79 99.87% 180,090.20 100.00%
其他 247.70 0.13% - -
合计 190,432.49 100.00% 180,090.2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黑色金属产品成本中其他主要包括港杂费、运输费等,基本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港杂费 25,558.38 74.72% 49,030.68 78.38%
运输费 5,972.16 17.46% 9,684.80 15.48%
报关费 527.24 1.54% 1,371.72 2.19%
筛分费 1,560.82 4.56% 898.24 1.44%
保险费 290.24 0.85% 866.00 1.38%
商检费 252.98 0.74% 565.56 0.90%
港使费 44.34 0.13% 134.63 0.22%
短驳费 - - - -
滞期费 - - - -
检验化验费 - - - -
合计 34,206.16 100.00% 62,551.63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港杂费 43,904.17 84.57% 58,936.78 90.34%
运输费 4,140.45 7.98% 2,578.15 3.95%
报关费 1,267.07 2.44% 1,506.44 2.31%
筛分费 1,483.53 2.86% 1,014.40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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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627.31 1.21% 526.61 0.81%
商检费 347.37 0.67% 389.22 0.60%
港使费 111.6 0.21% 144.67 0.22%
短驳费 - - 144.63 0.22%
滞期费 26.74 0.05% - -
检验化验费 9.26 0.02% - -
合计 51,917.50 100.00% 65,240.90 100.00%
港杂费主要系铁矿石进口贸易产生。报告期内,相关业务贸易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当年 3-6 月对国外进口货物免征港口建设费所致。
运输费主要系钢材产品国内贸易、铁矿石产品进口及国内贸易产生。报告期内,运
输费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对钢材产品进行市场开拓,新增位于上海市、天津市等地
区的客户数量较多,运输到部分客户所在地仓库的运输距离增加,导致每单位货物产生
的运输费用上升所致。
筛分费主要系铁矿石产品中的纽曼未筛分块产生。2021 年,公司筛分费相较 2020
年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纽曼未筛分块销售规模下降所致。2022 年 1-6 月,公
司筛分费相较 2021 年上升,主要系根据下游需求,公司的纽曼未筛分块销售规模增加
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有色金属产品成本中其他主要包括运输费、港杂费、报关费、保险
费等,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费 3,862.93 65.70% 4,858.44 63.02%
港杂费 273.12 4.65% 1,846.99 23.96%
报关费 167.43 2.85% 595.17 7.72%
保险费 156.70 2.67% 334.38 4.34%
速遣费 - - 56.87 0.74%
滞期费 - - 17.48 0.23%
商检费 1,419.16 24.14% 0.0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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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879.33 100.00% 7,709.39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费 1,956.26 54.02% 113.24 6.57%
港杂费 307.49 8.49% 302.15 17.52%
报关费 546.26 15.08% 570.58 33.09%
保险费 809.05 22.34% 563.72 32.69%
速遣费 - - - -
滞期费 2.57 0.07% 174.72 10.13%
商检费 - - - -
合计 3,621.63 100.00% 1,724.41 100.00%
作为买方需承担交货后的运输费用所致。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公司运输费金额
较高,主要系公司的电解铜贸易量增加所致。
价较低,但数量较大,港杂费主要以重量计算,引起采购环节港杂费上升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港杂费金额及较小,主要系当年铝土矿贸易量下降所致。
的海运保险费率从万分之八降低至万分之二,自 2020 年 9 月起开始执行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贸易产品成本中其他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商检费 - - 1.65 100.00%
运输费 - - - -
合计 - - 1.65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商检费 - - - -
运输费 247.70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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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247.70 100.00% - -
报告期内,公司港杂费主要系铁矿石产品进口贸易产生,运输费主要系钢材产品国
内贸易、铁矿石产品进口及国内贸易、铌产品进口贸易产生,报关费主要系铁矿石产品
进口贸易、铌产品进口贸易产生,保险费主要系铌产品进口、铁矿石产品转口贸易产生。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成本的港杂费、运输费、报关费及保险费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金额 25,831.49 50,877.67 44,211.65 59,238.93
港杂费 相关业务成本 921,694.79 2,495,735.69 1,374,333.77 1,491,124.98
费用占成本比 2.80% 2.04% 3.22% 3.97%
金额 9,835.09 14,543.24 6,344.42 2,691.40
运输费 相关业务成本 2,466,496.51 5,303,211.74 2,906,360.37 2,710,336.09
费用占成本比 0.40% 0.27% 0.22% 0.10%
金额 694.67 1,966.89 1,813.33 2,077.03
报关费 相关业务成本 1,170,510.49 2,986,734.92 1,800,491.06 1,984,050.36
费用占成本比 0.06% 0.07% 0.10% 0.10%
金额 446.94 1,200.38 1,436.37 1,090.32
保险费 相关业务成本 1,221,645.69 3,043,170.18 2,331,696.29 2,082,812.39
费用占成本比 0.04% 0.04% 0.06% 0.05%
取消港口建设费,且铁矿石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上升导致;2022 年 1-6 月,公司港杂费
占相关业务成本的比例上升,主要系铁矿石产品平均单价下降导致。运输费占相关业务
成本的比例上升,主要系钢材产品进行市场开拓,运输到客户所在地仓库的运输距离增
加,导致每单位货物产生的运输费用上升所致。公司报关费和保险费金额较小,占相关
业务成本的比例较低,在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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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利率分析
(1)毛利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毛利结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黑色金属产品 111,209.96 72.93% -19,280.16 -18.96%
有色金属产品 41,274.24 27.07% 117,969.94 116.04%
其他贸易产品 2.13 0.00% 2,973.51 2.92%
合计 152,486.33 100.00% 101,663.30 100.00%
项目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黑色金属产品 118,901.00 67.66% 63,766.26 37.92%
有色金属产品 55,643.35 31.66% 101,299.94 60.24%
其他贸易产品 1,194.41 0.68% 3,089.82 1.84%
合计 175,738.76 100.00% 168,156.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的毛利主要来自于黑色金属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上述
两者合计毛利占比分别为 98.16%、99.32%、97.08%和 100.00%。2019 年度,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较 2018 年度上升,主要系有色金属产品的毛利上升所致;2020 年度,公
司主营业务毛利较 2019 年度小幅上升,主要系黑色金属产品的毛利上升所致。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 2020 年下降,主要系黑色金属产品毛利下降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达到 2021 年度的 149.99%,主要系黑色金属产品毛利
上升所致。具体原因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
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情况”。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黑色金属产品 3.23% -0.25% 2.60%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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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有色金属产品 1.49% 3.28% 1.93% 4.67%
其他贸易产品 4.81% 3.63% 0.62% 1.69%
主营业务毛利率 2.45% 0.90% 2.30% 2.6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7%、2.30%、0.90%和 2.45%,呈一定
波动状态,主要系不同年度的同类贸易产品毛利率有所波动以及贸易产品销售收入结构
不同所致。
属产品收入占比较上年上升的同时,毛利率大幅下降所致。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1.40 个百分点,主要系黑色金属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1 年度上升 1.55 个百分点,主要系黑色金属产
品毛利率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模式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毛利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进口贸易 8.36% 0.17% 6.44% 5.63%
转口贸易 1.14% 1.12% 0.67% 1.14%
国内贸易 0.37% 1.22% 0.92% 1.46%
公司进口贸易主要包括铁矿石产品、铜产品和铌产品,转口贸易主要包括铁矿石产
品、铜产品,国内贸易主要包括钢材产品、铝产品、铜产品。
点所致;转口贸易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铜产品毛利率下降 2.34 个百分点
所致;国内贸易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毛利率相对较低的铝产品收入占比
从 31.80%上升至 35.78%,且毛利率下降 0.38 个百分点所致。
月下降 45.96%所致,同时客户唐山凯荣违约的赔偿记入营业外收入,导致相关货物毛
利率为负,引起铁矿石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公司转口贸易毛利率上升,主要系疫情
影响逐渐消退,公司铜产品毛利率相较 2020 年回升所致;公司国内贸易毛利率上升,
主要系公司铝产品业务逐渐成熟,且当年铝产品价格整体处于上涨趋势,引起毛利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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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所致。
需求,更多销售南非粉、南非块等特色品种的铁矿石产品,受到下游对成本较为敏感的
钢厂青睐,销售情况较好所致;公司转口贸易毛利率相较上年基本保持平稳;公司国内
贸易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下游需求减弱,美联储加息、流动性下降,引起
铝产品和铜产品毛利率下降。
(1)黑色金属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黑色金属产品毛利率 3.23% -0.25% 2.60% 1.62%
毛利率变动 3.48% -2.85% 0.98% -
报告期内,黑色金属产品 2020 年度毛利率较 2019 年度上升 0.98 个百分点,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下降 2.85 个百分点,
主要系铁矿石产品毛利率波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铁矿石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占黑色金属产品收入平均占比超过 75%,
因此黑色金属产品毛利率波动主要来自于铁矿石产品毛利率波动。
导致供货偏紧,同时国内疫情得到较快控制,生产恢复较好,配合加强“新基建”等政
策刺激,导致需求增加,进而推动公司铁矿石产品毛利率持续上升。
采购量的长期协议为主,而受钢铁产量限制和环保政策等影响,2021 年 7-9 月铁矿石
价格指数快速下降,下半年平均价格较上半年下跌较多,导致铁矿石产品毛利率下降。
求,更多销售南非粉、南非块等特色品种的铁矿石产品,受到下游对成本较为敏感的钢
厂青睐,销售情况较好,铁矿石产品毛利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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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2)有色金属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有色金属产品毛利率 1.49% 3.28% 1.93% 4.67%
毛利率变动 -1.79% 1.35% -2.74% -
报告期内,有色金属产品 2020 年度毛利率较 2019 年度下降 2.74 个百分点,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上升 1.35 个百分点,2022 年 1-6 月较 2021 年度下降 1.79 个百分点。
长协合同按照惯例基本在春节前完成了签订,但是有较多铜精矿销售长协合同因疫情影
响,在春节前未进行最终签署;春节后疫情导致冶炼厂减产,TC/RC 处于高位,客户
要求重新对合同的 TC/RC 进行谈判,导致相关销售长协价格偏低,拉低铜产品毛利率。
同时,2020 年公司铝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占有色金属产品收入占比已达到约 26%,收入
占比上升较多,相较其他有色金属产品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有色金属产品毛利率有所
下降。
影响减弱,铜产品毛利率大幅回升所致。同时,2021 年铝锭价格上涨较多,且公司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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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贸易业务逐渐成熟,促使铝产品毛利率有所增长,带动公司有色金属产品毛利率上
升。
疫情影响,下游需求减弱,美联储加息、流动性下降,引起铜产品和铝产品价格下跌,
毛利率下降。同时,由于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下降的影响,铌产品单位成本上升,而下
游钢厂等受国内疫情及欧洲经济衰退等影响,需求转弱,引起铌产品毛利率下降。
(3)其他贸易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他贸易产品毛利率 4.81% 3.63% 0.62% 1.69%
毛利率变动 1.18% 3.01% -1.07% -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贸易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1.69%、0.62%、3.63%和 4.81%。2020
年公司其他贸易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系煤炭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2021 年度,公司煤
炭业务毛利率上升,带动其他贸易产品毛利率上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金属及矿产品贸易,是国内领先的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商,经营的
贸易品种主要包括黑色金属产品,有色金属产品以及其他贸易产品。公司选取主营业务
产品或模式与公司相类似的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并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
及时效性。相关公司的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及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主营业务是冶金原材料和钢材的国内外贸易,业务涵
钢材、铁合金、铬矿砂、
五矿发展 盖黑色金属产品产业链的各个关键环节,是国内黑色
铁矿石、煤炭、锰矿砂
金属产品流通领域的综合服务商
是中国最大的供应链集成服务商,主营业务是“供应
物产中大 链集成服务”,涵盖了金属材料(铁矿砂)、汽车、 金属、汽车、化工、能源
化工、能源、橡胶、跨境电商
金属矿产、农产品、能源
厦门象屿 主营业务是大宗商品采购分销服务及物流服务
化工
钢铁、铁矿、纸业、石化
厦门国贸 主营业务是供应链管理、房地产经营及金融服务
-PTA、纺织品、橡胶轮胎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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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五矿发展 3.91% 3.07% 2.65% 2.98%
物产中大 2.64% 2.32% 2.81% 2.37%
厦门象屿 2.49% 2.12% 1.91% 3.04%
厦门国贸 1.86% 1.72% 1.91% 3.05%
平均值 2.73% 2.31% 2.32% 2.86%
中信金属 2.45% 0.90% 2.30% 2.67%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的五矿发展主营业务为资源贸易、金属贸易、供应链服务三
大类业务,主要资源和金属贸易产品包括钢材、铁矿石、铁合金、煤炭和焦炭等,与公
司黑色金属产品较为接近,但与公司有色金属产品差异较大;物产中大主营业务为供应
链集成服务、金融服务、高端实业三个板块,主要产品领域包括金属、化工、能源、汽
车等,与公司贸易产品结构存在较明显差异;厦门象屿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采购分销服
务及物流服务,其中金属及矿产类大宗商品产品主要为黑色金属产品、铝产品和煤炭产
品,与公司贸易产品相对接近,但与公司有色金属产品差异较大;厦门国贸主要业务为
供应链管理、房地产经营及金融服务,与公司贸易产品结构存在较明显差异。
矿石产品客户唐山凯荣出现违约情况,虽然公司后续已与唐山凯荣达成和解赔偿协议,
违约相关的铁矿石由发行人对外销售处置,由唐山凯荣赔偿公司所有因违约产生的损
失,但该赔偿记入营业外收入,引起铁矿石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2022 年 1-6 月,可
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与公司毛利率基本一致。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黑色金属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毛利率影响较大,而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中五矿发展、物产中大和厦门象屿存在部分黑色金属产品贸易业务,对于公
司所处的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行业,不同贸易公司定位差异较为明显,各自优势贸易产品
类别差异较大。
报告期内,就公司毛利率整体而言,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在一定范围
内相对较为接近,变动趋势亦相对较为相似,毛利率数值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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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其他业务收入 23,041.90 - 42,943.44 6.45%
占营业收入比例 0.37% 0.38%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其他业务收入 40,342.64 -0.21% 40,428.87 -
占营业收入比例 0.52% 0.64%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其他业务收入 40,428.87 万元、40,342.64 万元和
船运服务贸易业务的收入及 CBMM 向公司支付的铌产品业务技术推广奖励收入。
CBMM 技术推广奖励收入主要系 CBMM 对公司铌产品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带动中国市场
吨钢铌产品消费增加量所给予的相应奖励款收入。整体而言,其他业务收入对公司经营
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
自 2019 年起,公司开始通过设立在新加坡的全资子公司金属国际开展船运服务贸
易业务,采取长期租入,分期或长期租出的业务模式,租入和租出主要采用船运指数定
价方式。公司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但是租入并租出的业务模式在《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修订)》下被认定为转租赁,由于发行人长期租入并长期租出导致租赁期占
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因此对于前述长期租入并长期出去的业务模式需参照融资
性租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采用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主要资产为租赁应收款,具体情况
如下:
年份 租赁方 租赁资产租金 船舶名称 租期安排
日费率:根据波 Sinokor Sunrise 2019/11-2020/4
罗的海干散货 Marianne Stoeger 2019/10-2021/10
指数定价 Geneva Queen 2019/11-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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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租赁方 租赁资产租金 船舶名称 租期安排
Margreth Pissarek 2019/11-2021/11
Trust Qingdao 2021/2-2029/2
日费率:根据海
Sinokor Maritime Co., Trust shanghai 2021/4-2029/4
Ltd. Trust Singapore 2021/9-2029/9
定价
Trust Melbourne 2021/10-2029/10
Trust Qingdao 2021/2-2022/9
日费率:根据海
Sinokor Maritime Co., Trust shanghai 2021/4-2022/9
Ltd. Trust Singapore 2021/9-2022/11
定价
Trust Melbourne 2021/10-2022/11
注:中信金属的全资子公司金属国际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同时作为承租人,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不
可撤销地通知出租方,将于 2022 年 9 月至 11 月期间分别对租赁的四条船行使购买选择权,购买选
择权实际行使情况的变化导致租期安排的变化。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管理费用 10,817.11 0.17% 22,026.34 0.20%
销售费用 11,895.30 0.19% 19,842.58 0.18%
财务费用 41,511.85 0.67% 2,974.92 0.03%
研发费用 1,123.31 0.02% 2,054.88 0.01%
合计 65,347.57 1.05% 46,898.72 0.42%
项目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管理费用 16,713.74 0.22% 14,039.10 0.22%
销售费用 16,073.60 0.21% 19,641.25 0.31%
财务费用 -9,440.51 -0.12% 41,230.25 0.65%
研发费用 1,267.70 0.02% 1,386.29 0.02%
合计 24,614.53 0.33% 76,296.89 1.20%
注:费用率=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76,296.89 万元、24,614.53 万元、46,898.72 万
元和 65,347.57 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20%、0.33%、0.42%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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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费用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与福利 8,753.30 80.92% 17,261.39 78.37%
办公、租赁、通
讯等费用
折旧与摊销 697.57 6.45% 1,417.00 6.43%
中介费用 372.18 3.44% 1,233.80 5.60%
差旅费 4.69 0.05% 28.42 0.13%
其他 430.77 3.98% 520.49 2.36%
合计 10,817.11 100.00% 22,026.34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0.17% 0.2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与福利 13,100.62 78.38% 9,985.86 71.13%
办公、租赁、通
讯等费用
折旧与摊销 609.14 3.64% 428.21 3.05%
中介费用 916.00 5.49% 1,489.46 10.61%
差旅费 36.31 0.22% 136.73 0.97%
其他 481.27 2.89% 366.59 2.61%
合计 16,713.74 100.00% 14,039.10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0.22% 0.22%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4,039.10 万元、16,713.74 万元、22,026.34 万
元和 10,817.11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22%、0.22%、0.20%和 0.17%,主要
为职工薪酬与福利、折旧与摊销和中介费用等,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小。
①职工薪酬与福利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与福利呈现上升趋势,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分别同比上升 31.19%和 31.76%。公司职工薪酬与福利与公司经营业绩的变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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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上升主要系公司年度盈利情况较好,增加职工奖金所致。
大宗商品贸易行业属于国内外高度竞争的行业,业务模式复杂、业态变化快,对管
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具有丰富从业经验和国际化背景的人才是行业中的稀缺资
源。公司作为国内金属及矿产品贸易的领先者,参与全球金属及矿产品贸易竞争,优秀
的人员和团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管理人员人均薪酬相比当地平均及境内同
行业可比公司处于较高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管理体系较为精简扁平,主业集中,团队
管理效率较高。
②折旧与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与摊销呈现上升趋势,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分别同比上升 42.25%和 132.62%,主要系租赁的房屋增加,对应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所致。
③中介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中介费用主要为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所发生的咨询费、审计费、
法律顾问费、评估费等。报告期内,中介费用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2020 年度较
目聘请中介机构支付相关的咨询服务费所致。2021 年度中介费用上升,主要系当年公
司业务量增加,使用的云系统服务费上升所致。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五矿发展 1.39% 1.38% 1.55% 1.62%
物产中大 0.55% 3.74% 0.67% 0.64%
厦门象屿 0.23% 1.38% 0.24% 0.25%
厦门国贸 0.07% 0.35% 0.07% 0.11%
平均数 0.56% 1.71% 0.63% 0.66%
中信金属 0.17% 0.20% 0.22% 0.22%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与厦门象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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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较为接近。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高主要系五矿发展和物产中大业务
招待费较高,管理费用率较高所致。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控,提升管理效率,管
理费率逐年降低。
(1)销售费用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与福利 8,056.72 67.73% 14,772.85 74.45%
仓储费 2,726.28 22.92% 2,901.38 14.62%
检验及仲裁费 438.89 3.69% 1,130.64 5.70%
保险费 118.22 0.99% 159.86 0.81%
差旅费 28.56 0.24% 156.93 0.79%
港杂费 - - - 0.00%
运输费 - - - 0.00%
其他 526.63 4.43% 720.92 3.63%
合计 11,895.30 100.00% 19,842.58 100.00%
占营业
收入比例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与福利 10,640.47 66.20% 9,139.32 46.53%
仓储费 2,516.75 15.66% 2,153.55 10.96%
检验及仲裁费 1,201.21 7.47% 1,922.37 9.79%
保险费 217.42 1.35% 203.55 1.04%
差旅费 218.87 1.36% 541.00 2.75%
港杂费 227.74 1.42% 2,685.08 13.67%
运输费 - - 1,856.65 9.45%
其他 1,051.14 6.54% 1,139.73 5.81%
合计 16,073.60 100.00% 19,641.26 100.00%
占营业
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9,641.25 万元、16,073.60 万元、19,842.5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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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 11,895.3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31%、0.21%、0.18%和 0.19%,整体
相对较为平稳且占比较小,主要为职工薪酬与福利、运输费、仓储费和港杂费等。
①职工薪酬与福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与福利呈现上升趋势,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分别同比上升 16.43%和 38.84%。公司职工薪酬与福利增加主要系公司年度盈利
情况较好,职工奖金上升所致。
大宗商品贸易行业属于国内外高度竞争的行业,业务模式复杂、业态变化快,对营
销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因此具有丰富从业经验和国际化背景的人才是行业中的稀
缺资源。公司作为国内金属及矿产品贸易的领先者,参与全球金属及矿产品贸易竞争,
优秀的人员和团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营销人员人均薪酬相比当地平均及境
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处于较高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需要凭借营销团队的专业化能力,一
方面持续研判业态变化、优化业务模式,发挥贸易增值作用,同时持续把握下游客户业
务特点和采购需求,从而不断夯实和拓展优质客户渠道,另一方面担负在全球范围内发
现和获取优质稀缺矿产资源的职责,不断开拓和巩固上游货源渠道。
②仓储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仓储费主要为公司产品运输中转过程中产生的仓储费
用。报告期内,公司仓储费呈上升趋势,与收入规模整体匹配。
③港杂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港杂费呈现持续下降趋势,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
下降 91.52%,2021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中未产生港杂费。
报告期内,公司港杂费为在港口发生的与销售环节相关的作业包干费用,包括码头
费、订仓费、拖车费、堆存费等。报告期内,公司港杂费主要来自于煤炭产品贸易业务。
当年仅有小笔煤炭业务订单,故港杂费大幅下降。2021 年后,公司不再开展港运煤业
务,故 2021 年、2022 年 1-6 月未产生港杂费。
④运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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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主要为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在销售煤炭产品和铌产品过程中需
承担的运输费用。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将销售商品有关的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五矿发展 0.10% 0.09% 0.12% 0.50%
物产中大 0.42% 0.43% 0.55% 0.66%
厦门象屿 0.43% 0.45% 0.44% 1.56%
厦门国贸 0.40% 0.47% 0.49% 0.84%
平均数 0.34% 0.36% 0.40% 0.89%
中信金属 0.19% 0.18% 0.21% 0.31%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
与可比公司在具体产品结构、销售模式和销售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差异。
(1)财务费用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16,511.57 17,934.28 22,301.04 35,780.66
减:利息收入 1,321.11 5,057.67 8,776.18 3,227.31
汇兑损益 25,005.09 -12,504.27 -25,351.90 7,090.54
其他 1,316.30 2,602.58 2,386.53 1,586.37
合计 41,511.85 2,974.92 -9,440.51 41,230.26
占营业收入比例 0.67% 0.03% -0.12% 0.6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进口采购押汇和银行贷款形成的利息支出以及汇兑
损益构成,利息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其他主要为支付的保函费及银行
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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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下降所致。2020 年度公司汇兑损益下降,主要系公司贸易中美元为净流出,美元兑
人民币汇率由 2019 年末 6.9762 下降至 2020 年末 6.5249 所致。2020 年度公司利息支
出减少,主要系当年 LIBOR 下降,借款产生的利息减少所致。
汇率波动较小导致当期汇兑损益绝对金额下降所致。
出,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由 2021 年末 6.3757 上升至 2022 年 6 月末 6.7114,引起汇兑
损失增加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人员薪酬 1,111.52 1,972.09 1,189.18 1,272.54
其他 11.79 82.79 78.52 113.75
合计 1,123.31 2,054.88 1,267.70 1,386.29
占营业收入比例 0.02% 0.01% 0.02% 0.02%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386.29 万元、1,267.70 万元、2,054.88 万元和
品部技术研发人员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小。2021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中的研发人
员薪酬相较 2020 年度上升 65.84%,主要系当年公司收入和利润规模增加,且研发人
员人数有所增加,导致研发人员工资和奖金上升。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资产/收益相关
经济转型发展专
项基金
就业援助补贴 24.33 40.77 111.00 - 与收益相关
代扣个人所得税
手续费返还
港口奖励款 - - 206.37 78.30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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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资产/收益相关
代扣代缴手续费
- - 67.98 - 与收益相关
返还
稳岗补贴 - - 36.98 17.96 与收益相关
其他 91.40 130.48 31.77 1.2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1,589.90 10,780.52 8,084.54 10,087.46 -
占营业收入比例 0.19% 0.10% 0.11% 0.16% -
公司经济转型发展财政补贴系金属宁波和宁波铂业收到的政府专项补助,该补助由
当地政府根据其收入规模、GDP 贡献、纳税情况等因素,给予金属宁波和宁波铂业一
定的财政补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8,763.09 112,222.31 32,015.33 32,193.06
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
的投资收益
对非金融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821.72 1,529.32 1,548.61 1,570.12
持有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20.35 504.97 2,655.98 2,405.81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14,255.99 -23,726.89 -84,548.80 -42,727.44
其中:延迟定价条款投资收益 -25,490.28 31,471.57 -84,828.20 -48,621.50
外汇衍生品合约投资收益 552.94 -8,608.78 -12,794.45 13.84
商品期货合约投资收益 10,423.64 -46,589.68 13,073.85 5,880.22
商品期权合约投资收益 257.71 - - -
处置持有待售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 - - 37.35
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 - - - -
得的投资损失
合计 76,738.33 127,546.18 -1,833.65 -3,351.31
占营业收入比例 1.23% 1.13% -0.02% -0.0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3,351.31 万元、-1,833.65 万元、127,546.18 万
元和 76,738.3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5%、-0.02%、1.13%和 1.23%。报
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衍生金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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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投资收益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主要系公司结算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外汇
衍生品合约及含有延迟定价条款的合同产生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延迟定价条款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公司结算含有延迟定价条款的合同
产生的损益。延迟定价条款作价期到期时,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中商品期货合约和商品期权合约系公司贸易产品风险
对冲工具,相关衍生金融工具平仓时,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转入投资收益,该等
投资收益或损失与贸易产品毛利波动损失或收益存在负相关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外汇衍生品合约为远期外汇合约和外汇期权合约。远期外汇合约产
生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公司对持有的远期外汇合约进行结算产生的损益。外汇期权合约产
生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公司对外汇期权合约行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
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2、衍生金融资产”。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系对联营企业艾芬豪、MMG SAM、中国铌业、
西部超导和中博世金等公司权益法核算下确认的投资收益。
主要系 Las Bambas 铜产品价格上升,引起 MMG SAM 盈利增长所致。
KK 项目第二阶段投产后产能爬升,使艾芬豪盈利增长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2、长期股权投资”。
(3)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处置中博世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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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西部超导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
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2、
长期股权投资”。
(4)对非金融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对非金融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对中国铌业的长期借款所产生
的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
“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1、长期应收款”。
(5)持有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
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主营业务经营计划及战略规划,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对暂
时性闲置资金进行风险较低的金融工具投资。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投资收益下降
较多,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后不再购买所致。
(6)其他
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衍生金融工具 74,928.13 -1,338.28 -1,994.04 -9,253.93
其中:延迟定价条款公允价值变动 10,599.74 -18,511.37 9,421.04 -2,737.66
外汇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5,980.71 -258.05 -63.88 -1,170.85
-11,351.2
商品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58,954.02 17,431.14 -5,345.42
商品期权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606.34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76.95 519.26 242.16 275.57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1,416.94 350.57 -423.18 -45.9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投资性房地
- -427.06 - -
产
理财产品 - - -129.91 284.64
合计 76,622.02 -895.51 -2,304.97 -8,7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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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占营业收入比例 1.23% -0.01% -0.03% -0.14%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8,739.72 万元、-2,304.97 万元、-895.51
万元和 76,622.0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14%、-0.03%、-0.01%和 1.23%。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为衍生金融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衍生金融工具
延迟定价条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系公司期末时点未到合同约定作价期的产品
相关市场价格的变动。商品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系公司商品期货合约的持仓
损益。外汇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系未到期外汇期权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
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2、衍生金融资产”。
(2)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系公司持有的西部新锆股权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
动资产结构分析”之“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系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北京市朝阳区商铺和天津津南区房产。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
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4、
投资性房地产”。
(4)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主要系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浮动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计划
及战略规划,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对暂时性闲置的资金进行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
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3、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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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跌价计提 -85,710.14 -15,847.41 -832.22 -1,119.2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352.22 801.59 -51.14 -866.22
财务担保合同 29.01 167.38 -47.26 46.9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9.82 374.41 -541.99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4,405.95 -4,400.52 -3.19 -3.21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400.87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262.81 - - -
坏账
应收股利坏账损失 -287.98
合计 -84,178.19 -19,249.14 -559.40 -2,884.65
占营业收入比例 -1.35% -0.17% -0.01% -0.05%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
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5、应收账款”和“8、存货”及本招股
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
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1、长期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使用权资产转租赁损益 -62.15 5,646.00 -141.68 579.21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2.25 -2.78 -1.10 1.17
合计 -59.90 5,643.22 -142.78 580.39
占营业收入比例 0.00% 0.05% 0.00% 0.01%
报告期内,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金额较小,主要为固定资产
处置损益和使用权资产转租赁损益,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影响较
小。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使用权资产转租赁损益主要系将船运服务贸易业务
的船舶转租时产生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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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赔偿款 8,010.80 19,980.63 279.00 539.25
其他 197.16 57.15 21.38 0.26
合计 8,207.96 20,037.79 300.38 539.51
占营业收入比例 0.13% 0.18% 0.00% 0.0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收到客户违约赔偿款。报告期内,2019 年度及
较小。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赔偿款主要系客户唐山凯荣因违约,按合同条款
向公司支付的损失补偿。
(2)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捐赠支出 - - 54.77 -
赔偿款 - - - 44.99
违约金 - - - 30.10
税收滞纳金 - - 0.06 0.47
其他 - - - 0.15
合计 - - 54.82 75.71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0.00% 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捐赠支出、赔偿款等。
(七)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5 845.95 -1.10 1.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1,507.73 10,733.25 8,009.10 10,0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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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理财产品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20.34 504.97 2,526.06 2,690.44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取得的投
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
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损失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 186.12 654.67 88.00
转回
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
收益
处置持有待售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37.35
联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21,077.40 -24,898.64 4,835.82 2,498.51
外汇衍生品合约产生的损益 6,533.65 -8,866.83 -12,858.33 -1,157.0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711.12 -
(社保减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出
小计 61,254.09 37,958.24 51,985.71 19,679.20
所得税影响数 -10,459.65 -15,258.51 -11,260.75 -3,514.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数(税后) - - - -
合计 50,794.44 22,699.73 40,724.97 16,164.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631.16 182,255.82 113,795.97 71,193.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外汇衍生品合约产生的损益、理财产品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联营公司非
经常性损益。2019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主要系当年收到经济转型发展财
政补贴较高所致。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主要系出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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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金、西部超导等股权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联营公
司非经常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
益、营业外收入、外汇衍生品合约产生的损益。其中,联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系艾芬豪
发行可转债后,因股价下降导致可转债中的可行权部分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外
收入系客户唐山凯荣因违约,按合同条款向公司支付的损失补偿。
(八)纳税情况分析
易者计划(GTP)的大宗商品贸易税收优惠,目前该优惠的税收由 17%减低为 10%,
首次申请为 3 年期,金属国际于 2021 年 11 月重新申请,到期日为 2026 年 12 月;
资格,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为期 10 年航运业务收入免税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因税收政策重大变化而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的主要税种的
税额如下:
单位:万元
税种 应交 实缴 应交 实缴 应交 实缴 应交 实缴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值税 7,931.58 5.84 831.93 11,702.32 31,539.47 10,749.73 1,652.78 8,163.04
企业所得税 8,499.64 15,614.80 37,609.96 40,669.32 30,246.98 31,071.38 19,575.85 26,758.50
十、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876,306.52 64.01% 2,196,463.85 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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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 1,617,552.71 35.99% 1,660,500.98 43.05%
合计 4,493,859.23 100.00% 3,856,964.83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502,877.49 52.48% 1,178,396.52 44.87%
非流动资产 1,360,843.32 47.52% 1,448,089.47 55.13%
合计 2,863,720.81 100.00% 2,626,485.9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不断增长,资产规模也相应扩大。
(二)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63,114.11 9.15% 452,185.27 20.59%
衍生金融资产 120,705.22 4.20% 4,782.43 0.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账款 253,191.83 8.80% 146,407.04 6.67%
应收款项融资 154,011.25 5.35% 193,189.49 8.80%
预付款项 429,942.87 14.95% 341,178.87 15.53%
其他应收款 102,246.40 3.55% 38,840.98 1.76%
存货 1,368,559.69 47.59% 984,827.08 44.84%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0,366.03 1.40% 21,001.60 0.95%
合计 2,876,306.52 100.00% 2,196,463.85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64,459.14 24.25% 175,168.83 14.86%
衍生金融资产 3,932.22 0.26% 4,269.12 0.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10.66 0.12% 68,495.81 5.81%
应收账款 190,522.24 12.67% 145,965.75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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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212,418.59 14.13% 141,226.46 11.98%
预付款项 157,104.48 10.45% 94,637.20 8.03%
其他应收款 39,173.72 2.62% 55,631.37 4.72%
存货 524,695.57 34.91% 480,303.22 40.76%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867.99 0.13% 1,817.44 0.17%
合计 1,502,877.49 100.00% 1,178,396.5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构成,上述流动资产合计占比分别为 88.02%、96.41%、96.43%和 85.84%。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0.20 0.00% 0.19 0.00%
银行存款 199,713.87 75.90% 393,537.11 87.03%
其他货币资金 63,400.04 24.10% 58,647.97 12.97%
合计 263,114.11 100.00% 452,185.27 100.00%
占总资产比例 5.85% 11.72%
增长率 -41.81% 24.07%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0.20 0.00% 0.44 0.00%
银行存款 349,149.32 95.80% 170,255.33 97.19%
其他货币资金 15,309.62 4.20% 4,913.06 2.81%
合计 364,459.14 100.00% 175,168.83 100.00%
占总资产比例 12.73% 6.67%
增长率 108.0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75,168.83 万元、364,459.14 万元、
和 5.85%。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
金主要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需保证金。公司所处的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行业具有资金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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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型特征,日常贸易运转需要资金规模较大。
和 24.07%,主要系公司主要贸易品种收入规模增长所致。同时 2021 年末,公司其他
货币资金增长较多主要系当年黑色金属产品中的钢材产品下游需求增长,采购量上升,
支付货款时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所需保证金增加所致。
属产品、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铜产品下游需求较大,公司采购支出增长较多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商品期货合约 62,166.71 3,489.38 0.16 0.34
商品期权合约 1,029.40 - - -
延迟定价条款 53,718.06 1,291.90 2,673.14 512.95
外汇衍生品合约 3,791.05 1.15 1,258.92 3,755.83
合计 120,705.22 4,782.43 3,932.22 4,269.12
占总资产比例 2.69% 0.12% 0.14% 0.16%
增长率 2,423.94% 21.62% -7.8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4,269.12 万元、3,932.22 万元、
迟定价条款、外汇衍生品合约等。
①延迟定价条款
延迟定价条款系贸易行业中较为普遍使用的合同定价条款,在该条款中交易双方按
照市场惯例,约定以未来某个时间段/时间点的市场价格(包括指数价格均价或点价、
现货均价或点价)为合同的定价基础,并根据市场供求等因素有所浮动。公司部分黑色
金属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等贸易品种交易合同中涉及延迟定价条款。
对于采购涉及的延迟定价条款,公司在进行采购时,以采购日的合同约定作价期的
远期价格为定价基础确定商品采购成本并计入存货。对于期末时点未到合同约定作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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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商品,若期末时点该远期价格低于采购日远期价格,两者差额计入衍生金融资产,同
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反之,则计入衍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对于销售涉及的延迟定价条款,公司在进行销售时,以销售日的合同约定作价期的
远期价格为定价基础确定销售收入。对于期末时点未到合同约定作价期的商品,若期末
时点该远期价格高于或低于销售日远期价格,两者差额计入应收账款(2019 年 1 月 1
日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差额计入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采购/销售作价期到期时,将已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采购/销售结算价格和采购/
销售日远期价格的差额转入投资收益。
由于延迟定价条款形成的衍生金融资产/负债的变动主要受期末尚未结算的合同所
对应的商品数量和相关市场价格的波动影响,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延迟定价条款相关科目
余额波动较大。
②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
公司在日常贸易活动中面临价格风险。公司部分黑色金属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等贸
易品种的采购/销售合同涉及价格指数延迟定价条款,存在定价方式或作价期不匹配等
情况。另外,公司已采购的商品尚未签订销售合同前,也面临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
风险。为对冲相关贸易品种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会在期货市场卖出/买入相应商品期
货合约或签订相应商品期权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针对上述商品期货合约,公司的持仓浮盈计入衍生金融资产,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公司的持仓浮亏计入衍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商品期货合
约平仓了结时,将实现的平仓损益计入投资收益。
针对上述商品期权合约,公司将签订时的期权费成本及未到期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计入衍生金融资产。
由于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形成的衍生金融资产/负债的变动主要受期货合
约的数量和价格波动影响,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相关科目
余额波动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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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外汇衍生品合约
为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会购入外汇期权合约或远期外汇合约对需要远期
支付的美元进行汇率锁定。
外汇期权合约主要核算购买外汇期权的期权费成本及未到期外汇期权合约的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远期外汇合约主要核算未到期远期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由于外汇期权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形成的衍生金融资产/负债的变动主要受期末公
司进行锁汇的外币数量及外币汇率波动影响,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外汇衍生品合约余额
波动较大。
综上,公司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的变动主要与多个贸易品种的商品合同、
期货合约的数量及市场价格波动,锁汇外币数量及外币汇率波动等因素有关。
延迟定价条款系贸易行业中较为普遍使用的合同定价条款,在该条款中交易双方按
照市场惯例,约定以未来某个时间段/时间点的市场价格(包括指数价格均价或点价、
现货均价或点价)为合同的定价基础,并根据市场供求等因素有所浮动。公司部分黑色
金属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等贸易品种交易合同中涉及延迟定价条款。
报告期内,公司延迟定价条款的约定涉及的销售、采购规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项目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延迟定价销售 1,155.88 2,041,727.17 1,462.17 3,452,296.64
延迟定价销售占销
售总量/总额比例
延迟定价采购 2,235.51 3,347,260.71 4,239.02 7,022,886.25
延迟定价采购占采
购总量/总额比例
项目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延迟定价销售 2,539.90 3,410,493.47 1,873.14 2,309,837.90
延迟定价销售占销
售总量/总额比例
延迟定价采购 4,131.33 4,818,801.81 3,885.90 3,609,672.52
延迟定价采购占采 45.92% 63.21% 57.72% 5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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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总量/总额比例
报告期内,涉及延迟定价销售的主要系铁矿石产品和铜产品,其中铁矿石产品占延
迟定价销售金额的比例分比为 48.39%、50.46%、35.50%和 47.00%,铜产品占延迟定
价销售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46.05%、41.89%、53.42%和 51.87%。
涉及延迟定价采购的主要系铁矿石产品和铜产品,报告期内,其中铁矿石产品占延
迟定价采购金额的比例分比为 66.63%、60.13%、58.51%和 57.20%,铜产品占延迟定
价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28.95%、26.38%、29.27%和 31.64%。
A)延迟定价条款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延迟定价条款商品的期初期末未到作价期数量及期间变动情况
如下:
单位:吨
期初未到期 期间新增 期间到期 期末未到期
项目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1,402,844.09 32,885,440.83 32,926,222.92 1,362,062.00
铜产品 181,255.55 903,504.42 740,884.02 343,875.95
其他 - 124,985.93 124,985.93 -
合计 1,584,099.64 33,913,931.18 33,792,092.87 1,705,937.95
期初未到期 期间新增 期间到期 期末未到期
项目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1,395,737.85 53,757,453.34 53,750,347.10 1,402,844.09
铜产品 337,757.54 1,640,137.36 1,796,639.36 181,255.55
其他 8,675.66 1,614,271.08 1,622,946.74 -
合计 1,742,171.05 57,011,861.78 57,169,933.20 1,584,099.64
期初未到期 期间新增 期间到期 期末未到期
项目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1,922,334.10 64,395,618.74 64,922,214.99 1,395,737.85
铜产品 271,132.04 1,611,685.51 1,545,060.01 337,757.54
其他 298.09 704,968.87 696,591.30 8,675.66
合计 2,193,764.23 66,712,273.12 67,163,866.30 1,742,1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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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未到期 期间新增 期间到期 期末未到期
项目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2,006,077.00 55,913,975.57 55,997,718.47 1,922,334.10
铜产品 348,091.29 1,648,195.79 1,725,155.04 271,132.04
其他 378.87 28,251.44 28,332.23 298.09
合计 2,354,547.16 57,590,422.80 57,751,205.74 2,193,764.23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延迟定价条款商品的期初期末未到作价期金额及期间变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未到期 期间新增 期间到期 期末未到期
项目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变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变
投资收益
① 动 ② ③ ④=①+②-③ 动
铁矿石产品 92,140.64 -4,096.19 2,874,135.89 2,851,444.54 -6,094.91 114,832.00 -4,437.31
铜产品 438,923.65 -8,767.91 2,248,855.27 1,859,174.11 -18,105.49 828,604.82 1,895.44
其他 - - 265,996.71 265,996.71 -1,289.88 - -
合计 531,064.29 -12,864.10 5,388,987.87 4,976,615.36 -25,490.28 943,436.82 -2,541.87
期初未到期 期间新增 期间到期 期末未到期
项目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138,744.54 -9,665.04 5,334,528.13 5,381,132.03 20,951.78 92,140.64 -4,096.19
铜产品 430,420.45 15,827.93 3,900,048.57 3,891,545.37 10,052.45 438,923.65 -8,767.91
其他 6,918.22 -584.70 1,240,606.19 1,247,524.41 467.34 - -
合计 576,083.21 5,578.19 10,475,182.89 10,520,201.81 31,471.57 531,064.29 -12,864.10
期初未到期 期间新增 期间到期 期末未到期
项目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122,373.80 -1,441.97 4,618,645.53 4,602,274.79 -75,293.28 138,744.54 -9,665.04
铜产品 315,078.34 -1,798.93 2,699,481.77 2,584,139.66 -10,104.34 430,420.45 15,827.93
其他 3,462.09 -259.93 911,167.98 907,711.85 569.42 6,918.22 -584.70
合计 440,914.23 -3,500.83 8,229,295.28 8,094,126.30 -84,828.20 576,083.21 5,5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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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未到期 期间新增 期间到期 期末未到期
项目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99,945.83 -893.42 3,522,826.42 3,500,398.45 -32,868.28 122,373.80 -1,441.97
铜产品 410,997.13 280.40 2,108,960.93 2,204,879.73 -18,414.88 315,078.34 -1,798.93
其他 3,032.01 -149.69 287,723.07 287,293.00 2,661.66 3,462.09 -259.93
合计 513,974.97 -762.71 5,919,510.42 5,992,571.18 -48,621.50 440,914.23 -3,500.83
注:名义金额系该延迟定价条款对应的存货采购及销售初始入账时根据商品远期价格确定的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延迟定价条款名义金额与数量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变动率差异系相
关商品价格波动所致,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主要受相关商品价格波动情况以及持仓
数量影响,但与商品价格波动或持仓数量无直接的正/负相关性。期初/期末未到期延迟
定价条款包括当年报表年初/年末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及应收账款中的延迟定
价条款;期间到期投资收益金额与当年报表投资收益中的延迟定价条款投资收益金额一
致。
趋势,主要系当年相关产品市场价格上涨,引起存货采购及销售初始入账时的名义金额
增加所致。2022 年 6 月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中的延迟定价条款金额较高,主要系二
季度铜产品价格波动下降,期末尚未结算的采购合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B)商品期货合约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期货合约的持仓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吨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平仓 期末持仓
项目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1,585,700.00 33,143,600.00 32,811,500.00 1,917,800.00
铜产品 122,991.15 1,287,498.45 1,189,897.78 220,591.82
其他 18,085.00 413,971.00 404,826.00 27,230.00
合计 1,726,776.15 34,845,069.45 34,406,223.78 2,165,621.82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平仓 期末持仓
项目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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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产品 518,600.00 31,248,500.00 30,181,400.00 1,585,700.00
铜产品 148,776.41 1,612,011.05 1,637,796.31 122,991.15
其他 182,022.00 995,174.00 1,159,111.00 18,085.00
合计 849,398.41 33,855,685.05 32,978,307.31 1,726,776.15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平仓 期末持仓
项目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386,000.00 24,613,200.00 24,480,600.00 518,600.00
铜产品 203,003.26 1,407,982.01 1,462,208.86 148,776.41
其他 6,623.00 1,309,010.00 1,133,611.00 182,022.00
合计 595,626.26 27,330,192.01 27,076,419.86 849,398.41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平仓 期末持仓
项目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1,463,800.00 33,513,300.00 34,591,100.00 386,000.00
铜产品 224,879.40 1,685,350.10 1,707,226.24 203,003.26
其他 1,869.00 115,849.50 111,095.50 6,623.00
合计 1,690,548.40 35,314,499.60 36,409,421.74 595,626.26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期货合约的持仓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平仓 期末持仓
项目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103,493.99 -992.80 2,993,756.62 2,934,884.49 6,905.90 162,366.12 10,446.37
铜产品 744,094.86 3,353.50 8,152,367.48 7,621,977.49 889.03 1,274,484.85 47,681.48
其他 23,526.75 -725.46 889,327.50 843,116.73 3,347.61 69,737.52 4,038.85
合计 871,115.60 1,635.24 12,035,451.60 11,399,978.71 11,142.54 1,506,588.49 62,166.70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平仓 期末持仓
项目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50,532.44 2,269.25 2,964,055.92 2,911,094.36 -1,593.46 103,493.99 -992.80
铜产品 730,688.44 -16,963.93 9,674,331.19 9,660,924.77 -34,935.18 744,094.86 3,353.50
其他 13,112.67 -405.49 1,218,183.81 1,207,769.74 -9,206.14 23,526.75 -7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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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94,333.55 -15,100.17 13,856,570.92 13,779,788.87 -45,734.78 871,115.60 1,635.24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平仓 期末持仓
项目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23,655.24 -490.82 1,745,913.05 1,719,035.85 -1,919.78 50,532.44 2,269.25
铜产品 841,937.02 -4,146.13 5,994,580.39 6,105,828.96 15,042.30 730,688.44 -16,963.93
其他 62,894.78 -0.74 1,025,603.24 1,075,385.35 718.18 13,112.67 -405.48
合计 928,487.04 -4,637.69 8,766,096.68 8,900,250.16 13,840.70 794,333.55 -15,100.16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平仓 期末持仓
项目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65,272.17 -2,409.75 3,360,665.75 3,402,282.69 -5,113.29 23,655.24 -490.82
铜产品 948,305.05 3,080.57 7,066,250.22 7,172,618.25 10,182.19 841,937.02 -4,146.13
其他 9,286.64 80.98 566,695.85 513,087.72 -105.17 62,894.78 -0.72
合计 1,022,863.86 751.80 10,993,611.82 11,087,988.66 4,963.73 928,487.04 -4,637.67
注 1:名义金额系相关商品期货合约开仓价格与开仓数量的乘积;
注 2:期间平仓收益=当期投资收益-交易手续费。报告期内,手续费金额分别为 663.13 万元、766.86
万元、854.90 万元、732.3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期货合约名义金额与数量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变动率差异系相
关期货价格波动所致,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主要受相关期货价格波动情况以及持仓
数量影响,但与期货价格波动或持仓数量无直接的正/负相关性。期初/期末持仓商品期
货合约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与当年报表年初/年末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中的商
品期货合约合计金额一致。
C)商品期权合约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期权合约的持仓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吨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平仓 期末持仓
项目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铁矿石产品 - 930,000.00 150,000.00 780,000.00
注:公司从 2022 年开始签订商品期权合约,报告期内以前年度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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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期权合约的持仓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平仓 期末持仓
项目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
① 变动 ② ③ ④=①+②-③ 变动
铁矿石产品 - - 76,429.76 15,074.14 257.88 61,355.62 1,029.39
注:名义金额系相关商品期权合约行权价与开仓标的数量的乘积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期权合约名义金额与数量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变动率差异系相
关商品价格波动所致,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主要受相关商品价格波动情况以及持仓
数量影响,但与商品价格波动或持仓数量无直接的正/负相关性。期初/期末持仓商品期
权合约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与当年报表年初/年末衍生金融资产中的商品期权合约合计
金额一致。
D)外汇衍生品合约
报告期内,公司外汇衍生品合约的持仓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交割 期末持仓
项目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① 变动 ② ③ ④=①+②-③
远期外汇合约 202,479.46 -3,111.29 227,279.18 22,356.39 552.94 407,402.25 2,849.09
外汇期权合约 - - - - - - -
合计 202,479.46 -3,111.29 227,279.18 22,356.39 552.94 407,402.25 2,849.09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交割 期末持仓
项目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① 变动 ② ③ ④=①+②-③
远期外汇合约 48,641.92 -931.52 663,021.40 509,183.86 -5,537.49 202,479.46 -3,111.29
外汇期权合约 54,138.24 1,258.92 - 54,138.24 -3,071.29 - -
合计 102,780.16 327.40 663,021.40 563,322.10 -8,608.78 202,479.46 -3,111.29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交割 期末持仓
项目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投资收益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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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变动 ② ③ ④=①+②-③
远期外汇合约 19,102.67 -115.30 172,011.75 142,472.49 -265.75 48,641.92 -931.52
外汇期权合约 145,529.57 3,755.83 298,492.40 389,883.73 -12,528.70 54,138.24 1,258.92
合计 164,632.24 3,640.53 470,504.15 532,356.22 -12,794.45 102,780.16 327.40
期初持仓 期间新增 期间交割 期末持仓
项目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① 变动 ② ③ ④=①+②-③
远期外汇合约 45,177.98 -69.70 1,310,193.75 1,336,269.07 -1,381.56 19,102.67 -115.30
外汇期权合约 161,361.28 10,019.53 42,616.39 58,448.10 1,395.40 145,529.57 3,755.83
合计 206,539.26 9,949.83 1,352,810.14 1,394,717.17 13.84 164,632.24 3,640.53
注:名义金额系相关外汇衍生品合约签订时根据交割汇率计算出的人民币对价
报告期内,公司外汇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与名义金额、期间汇率波
动情况相关。期初/期末持仓外汇衍生品合约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与当年报表年初/年末
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中的外汇衍生品合约合计金额一致;期间交割投资收益金
额与当年报表投资收益中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投资收益金额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810.66 68,495.81
占总资产比例 - - 0.06% 2.61%
增长率 - -100.00% -97.36% -
产主要核算理财产品。公司根据业务开展计划及战略规划,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对暂
时性闲置的资金进行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相关理财产品到
期后资金继续投入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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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款项融资 154,011.25 193,189.49 212,418.59 141,226.46
占总资产比例 3.43% 5.01% 7.42% 5.38%
增长率 -20.28% -9.05% 50.4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 141,226.46 万元、212,418.59 万元、
为目标,故将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作为应收款项融资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低,主要
来自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铌产品及黑色金属产品中的钢材产品贸易业务。
的下游市场需求增加,相关贸易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应收票据金额随之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收到的 本期减少的汇票 减值准备 期末净值
时间 期初原值 期末原值余额
汇票 背书 贴现 托收 小计 金额 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终止确认 116,715.38 127,977.25 86,787.97 76,908.23
未终止确认 142,493.47 167,294.30 198,466.77 100,010.12
合计 259,208.85 295,271.55 285,254.74 176,9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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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各期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兑付情况列
表如下:
单位:万元
已背书或贴 期后承兑 期后未承兑
期间 期后承兑 期后未承兑
现且未到期 占比 占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期后未承兑汇票主要系票据尚未
到期所致,不存在票据到期未能兑现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票据背书或贴现的票据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第五条规定,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本准则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同时第七条规
定,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规定,企业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或将持有的
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确定
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如企业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由于国内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 9 家全国性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 6 家大型商业
银行及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
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9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良好,资金实力雄厚,
经营情况良好,上述银行主体评级均达到 AAA 级且未来展望稳定,公开信息未发现曾
出现票据违约到期无法兑付的负面新闻,因此公司将其划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当
公司将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进行背书或者转让时,该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被承兑银行拒绝付款,公司由此被追索的可能性极低,可以认为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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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公司在该等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
认。
综上,公司报告期各期已背书或贴现但在各期末尚未到期进行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不附追索权、不存在被追偿的风险,终止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名称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
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1)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所
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
五矿发展
生重大损失。
(2)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财务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或
企业单位,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应收商业承兑
汇票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及
物产中大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两种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为参考历史
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
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
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
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
组合的依据如下:
厦门象屿 应收票据组合 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
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
组合的依据如下:
厦门国贸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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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
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
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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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
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准备。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来源于 2021 年年度报告。
可比公司均将应收票据分类为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两类组合,按照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其中,五矿发展及物产中大在报告期内均未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厦门象屿仅有商业承兑汇票,厦门国贸对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未计提坏
账准备。公司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承兑期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54,011.25 100.00% 193,189.49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212,418.59 100.00% 141,226.4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承兑期限一般在 6 个月以内,主要承兑人/出票人
均国内知名且资金实力雄厚,承兑人/出票人在短期内履行支付义务的能力较强,信用
损失风险较低。
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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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期后回收情况正常。
综上,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基于承兑人信用风险特征,公司认为应收
票据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146,173.68 68,321.46 102,776.65 60,291.61
应收账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
收账款
账面余额 259,155.90 149,991.64 194,921.27 150,355.64
减:坏账准备 5,964.07 3,584.60 4,399.03 4,389.89
账面价值 253,191.83 146,407.04 190,522.24 145,965.75
占总资产比例 5.63% 3.80% 6.65% 5.56%
占营业收入比例 4.06% 1.30% 2.48% 2.31%
增长率 72.94% -23.15% 30.53%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45,965.75 万元、190,522.24 万元、
产品中的铌产品、铜产品贸易业务,其中铁矿石产品和铜产品贸易业务结算以信用证为
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53,191.83 146,407.04 190,522.24 145,965.75
其中:信用证方式结
算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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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占应收账款比例 50.20% 63.69% 63.97% 51.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对应的销售合同含延迟定价条款,根据新金融工具准
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该部分应收账款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应收账款。
和铁矿石产品贸易业务规模增长,且部分业务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下半年业务量相对增
加,收到的信用证尚未完成结算流程所致。
产品的下游钢厂客户效益较好,回款速度加快;且铜产品业务受疫情影响相对上年已较
小,业务稳定性得到恢复,年底未结算信用证相应减少所致。
矿石产品和铜产品下游需求增长,贸易量增加,尚未完成收款结算流程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手管理制度》、《中信金
属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客户信用评级及授信额度管理细则》对客户及供应商进行管理,
根据对客户经营规模、资信状况、向公司采购规模、历史交易资金回款情况等因素对客
户进行信用评估。由于公司信用政策管理较为严格,公司对大部分客户未给予授信额度
和信用账期,主要对部分信用状况较好的钢铁企业及大型贸易商给予了信用政策。针对
相关客户信用情况,公司一般给予 1 个月以内的信用账期;部分钢铁企业因行业特性,
信用账期相对较长,一般为 3 个月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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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合计 259,155.90 100.00% 149,991.64 100.00%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合计 194,921.27 100.00% 150,355.6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49,919.22 万元、
内,回款速度较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大型钢铁企业的授信和其他
下游客户支付的信用证,信用风险较低。
①坏账计提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证的承兑方主要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ING Bank N.V.、星展银行等知名银行,由于公司应收账款中信用证对
应的银行信用等级较高,预期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极低,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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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项目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795.69 0.30% 795.69 100.00% -
低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155,251.94 59.91% - 0.00% 155,251.9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合计 259,155.90 100.00% 5,964.07 2.30% 253,191.83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772.46 0.51% 772.46 100.00% -
低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93,248.06 62.17% - - 93,248.06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合计 149,991.64 100.00% 3,584.60 2.39% 146,407.04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782.79 0.40% 782.79 100% -
低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121,870.89 62.52% - - 121,870.89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合计 194,921.27 100.00% 4,399.03 2.26% 190,522.24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18.94 0.61% 661.48 71.98% 257.46
低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74,970.54 49.86% - - 74,970.5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合计 150,355.64 100.00% 4,389.89 2.92% 145,965.75
注:低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包含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应收账款和销售合同含延迟定
价条款的应收账款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坏账计提政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系个别客户未能按时偿还的款项,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基本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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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03,108.26 100.00% 5,168.38 5.01%
合计 55,971.12 100.00% 2,812.15 5.02%
合计 72,267.59 100.00% 3,616.24 5.00%
合计 74,466.16 100.00% 3,728.41 5.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为 6 个月
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平均超过 99%。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占比较低,并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2.92%、2.26%、
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的规定,在报告期内对存在坏账风险的应收账款足额计
提了坏账准备。
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的具体情况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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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象未发生变化,已对以下五家
客户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东营方圆有色金属
有限公司、中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Noble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Pte. Ltd.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较 2021 年增加,主要系上述交易采用美元结算,当期汇率上升
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交易背景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合理性
东营方圆有色 2019 年签署铜精矿销售 对方资金状况紧张,无法偿还
金属有限公司 合同,剩余货款未支付 剩余货款
天津市融图达
业钢材贸易有 231.25 231.25 诉讼已胜诉,但预计无法收回
同,剩余货款未支付
限公司
对方采用票据方式结算部分
首钢集团有限 2017 年签署铌铁销售合
公司 同,剩余货款未支付
对方拒绝承兑
中科科技投资 2013 年签署铁矿石买卖
有限公司 合同,剩余货款未支付
Noble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Pte. Ltd.
合计 795.69 795.69 - -
③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账龄 五矿发展 物产中大 厦门象屿 厦门国贸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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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其中,厦门象屿仅
选取了与发行人业务相对可比的组合 2(大宗商品采购与供应及其他行业)进行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为谨慎,计提
充分,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谨慎的应收款项管理和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并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 5 名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余额 是否信用
项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证结算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1,705.48 12.23% 6 个月以内 是
CARAVEL METALLURGICAL
非关联方 20,783.07 8.02% 6 个月以内 是
LIMITED
宝武原料供应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7,359.83 6.70% 6 个月以内 否
MINMETALS CHEERGLORY
LIMITED
POINTER INVESTMENT
非关联方 12,979.70 5.01% 6 个月以内 是
(HONG KONG) LTD
合计 - 97,599.70 37.66% - -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28,484.33 18.99% 6 个月以内 是
Wealthy Ease Limited 非关联方 11,873.36 7.92% 6 个月以内 是
贵州省物资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738.35 5.16% 6 个月以内 否
ITOCHU Corporation 非关联方 6,887.34 4.59% 6 个月以内 是
合计 - 63,991.71 42.67% -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979.11 10.76% 6 个月以内 是
中信泰富特钢经贸有限公司 关联方 13,711.29 7.03% 6 个月以内 否
Cliveden Trading AG 非关联方 9,849.20 5.05% 6 个月以内 是
合计 - 70,372.16 36.10% - -
托克集团 非关联方 13,189.44 8.77% 6 个月以内 否
CHINA NATIONAL BUILDING
MATERIALS (SINGAP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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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 是否信用
项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证结算
PTE. LTD.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711.29 4.46% 6 个月以内 否
WERCO TRADE AG 非关联方 6,500.36 4.32% 6 个月以内 是
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206.66 4.13% 6 个月以内 是
合计 - 42,783.81 28.45%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联方,大部分为信用证方式结算,账龄均为 6 个月以内。
公司根据对客户经营规模及资信状况、向公司的采购规模、历史交易资金回款率等
因素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对少数信用情况较好的客户给予 1-6 个月不等的信用账期。
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较为稳定,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账款的余额分别为 8,406.38 万元、27,953.06 万元、
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付货款 423,625.18 98.53% 319,332.45 93.60%
预缴税金 222.55 0.05% 16,674.42 4.89%
预付港杂及运输费 4,648.06 1.08% 3,870.21 1.13%
预付租船费 1,142.32 0.27% 967.58 0.28%
其他 304.76 0.07% 334.21 0.10%
合计 429,942.87 100.00% 341,178.87 100.00%
占总资产比例 9.57% 8.85%
增长率 26.02% 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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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付货款 142,987.41 91.01% 89,102.33 94.15%
预缴税金 8,622.01 5.49% 1,359.63 1.44%
预付港杂及运输费 3,012.70 1.92% 3,124.62 3.30%
预付租船费 2,233.41 1.42% 791.63 0.84%
其他 248.95 0.16% 258.99 0.27%
合计 157,104.48 100.00% 94,637.20 100.00%
占总资产比例 5.49% 3.60%
增长率 66.0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94,637.20 万元、157,104.48 万元、
①预付货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货款的主要对象为黑色金属产品中钢材产品的供应商及有色金
属产品中铝产品的供应商。公司采购钢材产品及铝产品的付款政策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
预付,在报告期内无变化。
长 60.48%、123.33%和 32.66%,主要系公司黑色金属产品中钢材贸易业务规模增长
较快,因此对上游钢厂采购需求量增大,提前预付货款所致。
②预缴税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预缴税金主要系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主要支付对象为海关。
年 1-6 月公司海外采购产品时,以提供关税保函的形式进口货物增加,减少了海关增值
税所致。
③预付港杂及运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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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港杂及运输费的主要支付对象为码头及港务公司,报告期内较
为稳定,随公司业务情况有小幅波动。
④预付租船费
报告期内,公司的预付租船费主要系开展船运服务贸易业务所预付的费用。2020
年度,预付租船费余额较大主要系为公司扩大船运业务规模,按约定提前支付租船费所
致。
⑤预付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中的其他主要系预付仓储费及预付房租费。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429,942.87 100.00% 341,178.87 100.00%
占总资产比例 9.57% 8.85%
增长率 26.02% 117.17%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57,104.48 100.00% 94,637.20 100.00%
占总资产比例 5.49% 3.60%
增长率 66.0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94,637.20 万元、157,104.4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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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和 2021 年末增长 66.01%、117.17%和 26.02%,主要系公司根据黑色金属产品中
的钢材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扩大业务范围,增加钢材产品贸易品种,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贸易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同时上游钢厂要求预付比例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信用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 5 名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账面余额 占比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4,751.82 8.08%
天津河钢华北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9,312.24 6.82%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8,477.55 6.62%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8,333.35 6.59%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341.16 5.20%
合计 - 143,216.12 33.31%
天津河钢华北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0,841.68 11.97%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2,643.68 9.57%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8,920.10 8.48%
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6,014.12 7.62%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1,471.00 6.29%
合计 - 149,890.58 43.93%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3,812.97 15.16%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984.35 12.72%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17,875.79 11.38%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539.68 9.89%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133.24 6.45%
合计 - 87,346.03 55.60%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7,209.26 18.18%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408.5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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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账面余额 占比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990.12 6.33%
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202.10 5.50%
合计 - 51,811.48 54.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大占预付款项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4.75%、
对河钢集团等其他非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使预付款更加分散所致。公司预付款项前五
大主要为公司非关联方,账龄均为 1 年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关联方款项的余额分别为 3,145.44 万元、1,099.64 万元、
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与 KK 公司签订的 offtake 协议,KK 公司每 3 个月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不超
过 1.5 亿美元的预付款,但需提前 30 天向公司提出支付要求。
报告期内,KK 公司第一阶段于 2021 年 5 月正式投产,2021 年公司向其采购
月公司向其采购 18,152.47 吨粗铜和 96,182.99 吨铜精矿,对应采购款 334,303.78 万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 KK 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
定性。
KK 项目为具有优质资源禀赋的世界级铜矿,2021 年 5 月投产后已成为全球品位
最高的大型铜矿之一。公司与 KK 公司签订含预付款条款的 offtake 协议,有利于锁定
其稀缺的铜资源供给,持续提升公司国际市场地位及核心竞争力,具备合理性。上述
offtake 协议的另一签署方紫金矿业亦有相同预付款项安排,故该预付款条款具备公平
性。此外,该等系矿产行业惯例,下游企业多与矿山企业签署类似协议,以锁定优质稳
定的货源,部分市场可比案例如下:
矿山 矿山基本情况 协议签订方 包销协议及预付款情况
巴尔德山(BaldHill)锂矿 巴尔德山锂矿项目位于西 采购方:宝威控股(前港股 2017 年 4 月 20 日 BCL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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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 矿山基本情况 协议签订方 包销协议及预付款情况
项目 澳大利亚州东部金田坎博 上市公司 0024.HK)的全 Lithco、AMAL 及 Tawana
尔达东南 50 公里处。经勘 资附属公司宝威物料有限 分别签订独家包销锂精矿
探和测试,在其原钽矿伴生 公司(简称 BCL) 合约,BCL 将获得西澳大
的富含锂辉石基础上可产 矿山方:Lithco No. 2 Pty 利亚州巴尔德山所出产的
出 6.70% Li2O,为澳大利 Ltd 、 Alliance Mineral锂精矿为期 5 年的独家包
亚近年新增开采运营中少 Assets Limited 及 Tawana
销及后续 5 年优先购买的
有的具规模的锂精矿石矿 Resources NL(分别简称 权利。BCL 需分期支付预
区。 Lithco、AMAL 及 Tawana) 付款共 2,500 万澳元。
采 购 方 : 盛 和 资 源 与 MPMO 签署含包销协议
(600392.SH)下属子公司 在 内 的 系 列 合 作 协 议 ,
芒廷帕斯稀土矿是中国境
盛和资源(新加坡)国际贸 2020 年修订了部分协议。
外在运营的最大轻稀土矿
芒廷帕斯稀土矿(Mountain 易 有 限 公 司 ( “ 新 加 坡 贸 按照包销协议约定,新加坡
山之一,稀土储量约 1,669
Pass) 易”) 贸易需支付 MPMP 稀土产
万吨,稀土氧化物约 130
矿山方:矿山项目公司 MP 品预付款,截至 2021 年 6
万吨。
MINE OPERATIONS 月 30 日,新加坡贸易已累
LLCMPMO(简称 MPMO) 计支付 11,545 万美元的预
付款。
鉴于 KK 项目优质具有资源禀赋,该 offtake 协议项下另一签署方有相同的预付款
安排,并参考矿产行业惯例及相关市场案例,报告期内公司对 KK 公司的预付款具有合
理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股利 8,939.66 - - -
期货公司款项 92,892.64 38,273.20 37,637.25 25,354.49
租房押金 373.02 288.10 360.58 373.10
转让股权款 231.06 231.06 851.45 851.45
出口退税 0.42 0.42 148.91 93.73
中信财务国际存款 - - 0.90 27,336.25
技术奖励款 - - - 883.36
其他 345.38 295.98 452.23 1,397.20
账面余额 102,782.18 39,088.76 39,451.32 56,289.58
减:坏账准备 535.78 247.78 277.60 658.21
账面价值 102,246.40 38,840.98 39,173.72 55,631.37
占总资产比例 2.28% 1.01% 1.37% 2.12%
增长率 163.24% -0.85% -29.5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5,631.37 万元、39,173.7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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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期货款项、应收股利、转让股权款、中信财务国
际存款和技术奖励款。
报告期内,公司期货款项主要系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以
及部分现货交割业务的交易款项。2020 年末,公司期货款项较 2019 年末上涨较多,
主要系公司 2020 年贸易业务对应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持仓商品期货合约较多,同时
较多,主要系当年黑色金属产品中的铁矿石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期货保证金上升,同时
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铜产品业务规模上升所致。
中信集团 2018 年在香港设立的财资中心,并拥有香港放债人牌照(Money Lenders
License),但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该款项作为其他应收款核算。自 2021 年起,
公司已不再与中信财务国际开展业务。截至 2021 年末,相关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0.00
元。
国市场吨钢铌产品消费增加量所给予的相应奖励款。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股权款主要系根据中信集团对下属子公司聚焦主业的政策要
求,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北京吉信股权的款项。2021 年公司收回部分相关款项,因此年
末其他应收款中的转让股权款金额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关联方款项的余额分别为 32,555.99 万元、4,340.40
万元、5,111.75 万元和 35,293.72 万元,占当期期末全部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方及对损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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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款项名称 转让时间 转让对象 转让对价 受让方 转让损益
北京吉信气弹簧 湖州吉信科技
其他应收款 2018/12/18 1,216.45 37.35
制品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的 32.67%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并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与湖州吉信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吉信”)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2019 年 6 月 19 日,发
行人同意湖州吉信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2020 年 5 月 30 日前分别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 1,216.45 万元的 30%、
权转让款人民币 365.00 万元和 620.39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
股权转让款的余额为人民币 231.06 万元。
由于受让方的资金问题,款项支付进度缓慢,存在减值风险。综合考虑受让人的付
款意愿,以及抵押物价值,发行人于 2019 年和 2020 年按照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别计
提坏账人民币 42.57 万元和 212.88 万元。
日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仍有尚未收到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31.06 万元,发行人已对
该款项申请仲裁并被受理,考虑到剩余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已全额计提坏账为人民
币 231.06 万元。
综上,各报告期对股权投资款的相关减值已进行充分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其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款项对象
应收住房基金 住房基金管理
中心款项 中心
个人六险二金 公司员工 130.60 118.21 141.21 133.07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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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性质 款项对象
上海盛亿仓储有
货损赔偿款 16.72 16.72 16.72 16.72 否
限公司
可收回消费税 新加坡税务局 14.56 10.77 30.20 14.55 否
备用金 公司员工 36.49 3.27 6.12 58.15 否
应收运输、仓 东营方圆有色金
- - - 550.72 否
储费用 属有限公司
中信金属宁波能
暂估销项税 - - - 282.84 是
源有限公司
太平洋保险股份
保险公司赔款 - - 108.89 - 否
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沙
保证金 钢冶金炉料有限 - - - 100.00 否
公司
中信保诚人寿保
补充保险 - - - 66.70 是
险有限公司
华电集团北京燃
保证金 料物流有限公司 - - - 20.00 否
秦皇岛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煤
保证金 焦化有限责任 - - - 5.00 否
公司
江苏建设控股集
保证金 - - 2.08 2.08 否
团有限公司
处置文印 北京立思辰新技
- - - 0.36 否
设备款 术有限公司
合计 345.38 295.98 452.23 1,397.20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其他”分别为 1,397.20 万元、452.23 万元、
和 0.34%。
属有限公司的运输、仓储等费用 550.72 万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收回;暂估销项税
公司之间的服务费收入,2019 年年末发行人根据确认的服务费收入金额暂估了销项税,
而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无需暂估进项税,因此存在差异;发行人对北京市住房基
金管理中心的应收款项为 147.01 万元,该笔款项是由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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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修缮、装修等费用报销的专用款项,需要发行人提供相应的装修费用的发票才予以拨
款,由于当期发行人没有进行装修,因此当期该笔款项未发生冲抵;其余主要为员工个
人六险二金费用、保证金、货损赔偿款等。
工个人六险二金费用、发行人对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的应收款项、保险公司赔款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其他应收款不存在减值风险。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账面余额比例 金额 占账面余额比例
库存商品 1,286,799.02 88.37% 896,986.10 89.64%
在途物资 168,414.38 11.57% 102,498.94 10.24%
发出商品 937.64 0.06% 1,185.96 0.12%
账面余额 1,456,151.04 100.00% 1,000,671.00 1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87,591.35 6.02% 15,843.92 1.58%
账面价值 1,368,559.69 93.98% 984,827.08 98.42%
占总资产比例 30.45% 25.54%
增长率 38.96% 87.69%
项目
金额 占账面余额比例 金额 占账面余额比例
库存商品 397,286.85 75.60% 397,805.81 82.63%
在途物资 127,660.77 24.29% 83,005.01 17.24%
发出商品 555.93 0.11% 613.1 0.13%
账面余额 525,503.55 100.00% 481,423.92 1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807.98 0.15% 1,120.70 0.23%
账面价值 524,695.57 99.85% 480,303.22 99.77%
占总资产比例 18.32% 18.29%
增长率 9.2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80,303.22 万元、524,695.57 万元、
和 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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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和在途物资组成,上述两类产品占存货余
额的比例分别为 99.87%、99.89%、99.88%和 99.94%。
重要铜矿项目 KK 项目第一阶段于当年投产,发行人按照与 KK 公司签订的 offtake 协
议规定的包销比例从 KK 公司采购铜精矿和粗铜。由于尚处于投产初期,受当地海关和
全球集装箱航运市场效率影响,截至 2021 年末尚有 26.03 亿元相关存货未完成装船销
售,导致公司存货金额有所增加。对于相关铜产品的价格风险,公司已通过衍生品合约
进行套期保值,衍生品合约损益与现货损益形成良好对冲。由于相关铜产品资源较为稀
缺,该等存货期后销售情况较好。截至 2022 年 5 月,上述从 KK 公司采购的铜产品已
全部实现对外销售。同时,黑色金属产品中的钢材产品下游需求较大,公司业务规模增
长较快,相应增加存货采购,且相关产品价格升高所致。
矿石产品、钢材产品下游需求较大,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相应增加存货采购所致;同时,
由于 KK 项目第二阶段在 2022 年上半年顺利投产,KK 公司的选厂处理量从 380 万吨/
年快速提升至 760 万吨/年,虽然海关清关速度和航运物流状况在逐步改善,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尚有 23.72 亿元相关存货尚未完成装船销售。对于相关铜产品的价格风险,公
司已通过衍生品合约进行套期保值,衍生品合约损益与现货损益形成良好对冲。截至
度较 2021 年末已有明显提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途物资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在途物资
其中:铁矿石产品 92,724.60 71,713.22 67,768.02 56,285.22
铌产品 75,689.78 30,785.72 59,892.75 26,719.79
合计 168,414.38 102,498.94 127,660.77 83,005.01
增长率 64.31% -19.71% 5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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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在途物资主要为从海外矿山采购,尚在运输途中的铁矿石产品和铌
产品。相关商品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是采用 CIF(成本费加保险费加运费)模式或 FOB
(船上交货价)模式,即从货物装船开始,货权转移给发行人,因此在货物到港前该货
物形成发行人的在途物资。2020 年末,公司在途物资金额相较 2019 年末上升,主要
系当年受疫情影响,公司上半年采购活动受到阻碍,下半年随着疫情的逐渐缓和,公司
采购交易量增加,导致期末在途物资金额较高。2021 年末,公司在途物资金额相较 2020
年末下降,主要系公司贸易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小,铌产品全年采购量较为平稳,年末铌
产品在途物资较 2020 年度减少所致。2022 年 6 月末,公司在途物资金额相较 2021 年
末上升,主要系下游需求波动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库存商品 1,286,799.02 78,621.37 6.11% 896,986.10 15,547.88 1.73%
在途物资 168,414.38 8,969.97 5.33% 102,498.94 296.04 0.29%
发出商品 937.64 - - 1,185.96 - -
合计 1,456,151.04 87,591.34 6.02% 1,000,671.00 15,843.92 1.58%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库存商品 397,286.85 770.67 0.19% 397,805.81 992.09 0.25%
在途物资 127,660.77 37.31 0.03% 83,005.01 128.6 0.15%
发出商品 555.93 - - 613.1 - -
合计 525,503.55 807.98 0.15% 481,423.92 1,120.70 0.2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1,120.70 万元、807.98 万元、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依据对其计提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的确定方法
销售价格已约定的存货
按照销售合同约定价格确定,若销售合同约定的
有合同的存货 价格基础为远期价格,则根据相关的远期指数、
期货合约价格等确定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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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价格尚未约定的存货
参考市场公开现货价格,结合品种、区域、供需
黑色金属产品
等情况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铜产品、镍产品:按照相关期货合约价格和
TC/RC 市价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铌产品:铌产品的销售价格为公司与 CBMM 协商
有色金属产品
制定,该价格一般高于采购成本,报告期内不存
在存货减值情况
铝产品:参考铝产品公开价格确定
化宽松政策影响,黑色金属产品中的铁矿石产品价格随普氏价格指数有上升趋势,存货
可变现净值有所回升所致。2021 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15,843.92 万元,较
石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出于谨慎考虑,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2022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87,591.34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452.84%,主
要系 2022 年上半年,公司铁矿石产品、铜产品存货余额增加较多,而第二季度铁矿石
产品、铜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上半年末公司相关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经谨慎判断,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跌价准备 8,758.03 6,209.86 7,098.18 10,022.98
五矿发展 账面余额 562,655.89 436,774.99 407,140.55 396,989.63
占比 1.56% 1.42% 1.74% 2.52%
跌价准备 145,158.53 128,095.47 64,447.44 54,830.59
物产中大 账面余额 4,991,320.48 3,028,702.54 2,399,073.58 2,023,629.31
占比 2.91% 4.23% 2.69% 2.71%
跌价准备 93,214.09 59,712.87 41,851.95 15,907.08
厦门象屿 账面余额 4,022,707.02 2,279,244.20 2,179,696.92 1,963,011.82
占比 2.32% 2.62% 1.92% 0.83%
跌价准备 90,384.97 42,623.55 39,808.63 27,373.81
厦门国贸 账面余额 5,456,026.31 3,177,783.00 5,035,137.44 3,997,927.69
占比 1.66% 1.34% 0.79% 0.68%
占比平均值 2.11% 2.40% 2.40%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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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价准备 87,591.34 15,843.92 807.98 1,120.70
中信金属 账面余额 1,456,151.04 1,000,671.00 525,503.55 481,423.92
占比 6.02% 1.58% 0.15% 0.23%
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低,主要系各家公司产品结构差异以及生产经营状况不同所致。其中,
五矿发展主要从事资源贸易、金属贸易、供应链服务三大类业务,主要贸易产品包括铁
矿砂、煤炭和钢材等,其贸易产品及相应存货与公司黑色金属产品较为接近,但与公司
有色金属产品差异较大,因此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存在差异;物产中大主要业
务为供应链集成服务、金融服务、高端实业三个板块,主要产品领域包括金属、化工、
能源、汽车等,与公司主要贸易产品存在差异;厦门象屿主要业务为大宗商品采购分销
服务及物流服务,存货中造船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厦
门国贸主要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房地产经营及金融服务,存货中房地产经营相关的开发
产品和开发成本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
系公司存货中铁矿石产品、铜产品占比较高,存货主要产品构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同
所致。
综上,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制订了谨慎的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公
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融资租赁款 144,169.11 14,051.09 6,892.88 10,881.32
占总资产比例 3.21% 0.36% 0.24% 0.41%
增长率 926.04% 103.85% -36.65% -
资产余额分别为 10,881.32 万元、6,892.88 万元、14,051.09 万元和 144,169.11 万元,
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41%、0.24%、0.36%和 3.21%。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为船运服务贸易业务产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2021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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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余额相较 2020 年末上升较多主要系公司船运租赁业务规模扩大,新增投入运营的船
只导致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
要系船运服务贸易业务客户 Sinokor Maritime Co.,Ltd.表示将于下半年行使购买租赁船
只的选择权,预计将向其收取船只的购买价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预缴税金 16,349.46 17,396.13 - 515.67
待认证进项税额 22,442.61 1,191.56 666.53 798.58
上市中介费用 1,485.23 1,102.50 760.16 -
留抵税额 3.98 935.82 252.70 503.19
预付房租 - 222.35 188.60 -
诉讼费 84.75 153.24 - -
合计 40,366.03 21,001.60 1,867.99 1,817.44
占总资产比例 0.90% 0.54% 0.07% 0.07%
增长率 92.20% 1,024.29% 2.7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817.44 万元、1,867.99 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0 年末上涨 1,024.29%,主要系预计可退还的已缴纳所得税增加所
致。2022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1 年末上涨 92.20%,主要系年度中期公
司采购规模较大,待进行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33,529.66 2.07% 157,465.89 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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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1,560,047.15 96.44% 1,408,011.14 84.7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748.46 0.17% 2,471.51 0.15%
投资性房地产 4,265.89 0.26% 2,848.95 0.17%
固定资产 361.43 0.02% 416.99 0.03%
在建工程 948.90 0.06% 776.12 0.05%
使用权资产 7,986.28 0.49% 82,608.25 4.97%
无形资产 1,140.44 0.07% 1,200.70 0.07%
长期待摊费用 273.75 0.02% 359.87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50.75 0.39% 4,341.56 0.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合计 1,617,552.71 100.00% 1,660,500.98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22,267.97 1.64% 31,708.49 2.19%
长期股权投资 1,317,686.01 96.83% 1,392,949.89 96.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952.25 0.14% 1,710.09 0.12%
投资性房地产 3,150.93 0.23% 3,574.11 0.25%
固定资产 403.63 0.03% 541.17 0.04%
在建工程 1,009.46 0.07% 1,849.15 0.13%
使用权资产 1,653.99 0.12% 158.03 0.01%
无形资产 933.52 0.07% 3.39 -
长期待摊费用 235.75 0.02% 427.64 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70.95 0.73% 15,167.51 1.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78.86 0.12% - -
合计 1,360,843.32 100.00% 1,448,089.4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构成,上述非流
动资产合计占比分别为 98.38%、98.46%、94.27%和 98.5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融资租赁款 8,200.65 138,544.57 - 9,443.61
中国铌业借款 25,393.88 23,315.64 22,314.55 22,3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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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余额 33,594.53 161,860.21 22,314.55 31,754.30
减:坏账准备 64.87 4,394.32 46.58 45.82
账面价值 33,529.66 157,465.89 22,267.97 31,708.49
占总资产比例 0.75% 4.08% 0.78% 1.21%
增长率 -78.71% 607.14% -29.77%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1,708.49 万元、22,267.97 万元、
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是应收融资租赁款和中国铌业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服务贸易业务合约将于一年内到期,将应收融资租赁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船运服务贸易业务导致。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为 8,200.65 万元,
主要系船运服务贸易业务客户 Sinokor Maritime Co.,Ltd.表示将于下半年行使购买租赁
船只的选择权,相关应收融资租赁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通过各自子公司出资设立中国铌业收购 CBMM 的 15%股权。根据国际矿业收购惯例,
上述收购款项来自于股东出资款及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的长期借款,由此形成公
司对中国铌业的长期应收款。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
公司按照 12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及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了坏账准备。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CBMM 经营情况良好,因此中国铌业不存在回款风险。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长期应收款的减值进行评估
并计提坏账准备。2021 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主要系应收融资租赁款按照预
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并计提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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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艾芬豪 684,579.87 590,870.20 599,727.45 646,000.93
MMG SAM 545,809.67 509,410.91 452,364.61 464,802.75
中国铌业 250,376.60 226,737.69 212,935.71 223,389.82
西部超导 67,710.47 68,142.77 40,953.83 40,021.01
中博世金 11,570.53 12,849.57 11,704.41 18,735.38
深圳康华 400.88 400.87 400.87 400.87
账面余额 1,560,448.02 1,408,412.01 1,318,086.88 1,393,350.76
减: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
其中:深圳康华 400.87 400.87 400.87 400.87
账面价值 1,560,047.15 1,408,011.14 1,317,686.01 1,392,949.89
占总资产比例 34.72% 36.51% 46.01% 53.03%
增长率 10.80% 6.85% -5.40%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392,949.89 万 元 、
豪、MMG SAM、中国铌业、西部超导和中博世金的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动主要系 2019 年公司增加对艾芬豪的投资以及
按权益法核算公司对艾芬豪、MMG SAM 和中国铌业等项目的投资损益所致。具体情
况如下:
① 基本情况
艾芬豪系加拿大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是中信金属主营业务金
属及矿产品贸易的上游产业。艾芬豪参与投资和运营多个世界级优质矿山,核心资产包
括 KK 项目、Platreef 铂族多金属矿、Kipushi 锌铜矿和 Western Foreland 探矿权等项
目。KK 项目第一阶段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投产,其余项目尚未投产。
KK 项目位于刚果(金)卢阿拉巴省,在世界著名的铜矿带内。根据第三方矿业咨
询公司出具的项目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KK 项目铜资源量达到 4,369 万吨,平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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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为 2.53%,是一世界级规模的高品位层状铜矿床。KK 项目采取分步投产的方案。KK
项目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正式启动铜精矿生产,2021 年生产精矿含铜金属 105,884 吨,
远高于最初预期的生产指导目标的 80,000 至 95,000 吨,一期投产后预计每年将生产
约 20 万吨铜。KK 项目第二阶段年处理矿石 380 万吨的选厂提前 4 个月投产。由于第
二阶段选厂比原计划提前投产,2022 年 KK 项目预计年产精矿含铜金属 290,000 至
KK 公司持有位于刚果(金)Lualaba 省 Kolwezi 地区 Mutshatsha 区域的 3 个采矿
权,编号分别为 13025、13026 和 12873,上述矿业权年限至 2042 年 8 月 19 日。KK
公司无现行有效的探矿权。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KK 公司合法有效持有
上述矿权且不存在即将到期的风险;自 2019 年以来,KK 公司未在经营、税收、环保、
用工等方面受到过可能实质性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行政处罚。
Platreef 铂金矿项目位于南非共和国,是一个以铂族金属为主,伴生金、铜、镍的
超大型矿床。Kipushi 锌铜矿项目位于刚果(金),是世界著名的中非铜矿带上的一个
高品位、地下开采锌铜多金属矿。Western Foreland 探矿权位于现有 KK 项目采矿区西
部,包括 17 个探矿证,总面积约 2,550 平方公里,具有较大的增储潜力。
艾芬豪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二)参股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艾芬豪及 KK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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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通过其子公司金属非洲投资持有艾芬豪公司
矿业和 Crystal River Global 合计持有 Kamoa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Kamoa 控
股”)100%股权。Kamoa 控股持有 KK 公司 80%股权,KK 公司其余 20%股权为刚果
金政府持有。
② 投资过程
外管局和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程序,中信金属通过金属非洲投资分别向艾芬豪增资
金矿业(601899.SH)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按照 3.98 加
元 / 股与股权转让交易当日艾芬豪股票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市场价格的孰高值出售
约 26.4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艾芬豪已发行 1,211,845,672 股普通股股票,金属非洲
投资持有艾芬豪 314,671,533 股普通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5.97%。
③ 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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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对艾芬豪的主要影响条款如下:
A. 艾芬豪董事会共 11 人,其中 6 名为独立董事。中信金属提名 3 名董事,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
B. 中信金属有权否决艾芬豪发行任何优先股及通过任何股东权利计划;
C. 在中信金属持有艾芬豪股份比例不低于 10%的情况下,艾芬豪在通过下列重大
事项之前需与中信金属协商:收购任何重大资产、批准和修订年度预算和业务计划、发
行超过 10%的任何普通股或可转换成普通股的证券、任免首席执行官、处置 KK 项目任
何权益、让渡 Kipushi 项目或 Platreef 项目的控制权、对前述三个项目的开发计划进行
任何重大变更等,此外,艾芬豪在矿产项目融资的谈判过程中需要与中信金属协商;
D. 中信金属在艾芬豪发行新股或者可转股证券时享有标准的反稀释权;中信金属
享有的反稀释权可以全部或部分行使。
根据艾芬豪的公司章程,艾芬豪董事会作出决定均需经多数票表决通过。考虑到中
信金属有权提名的董事比例远低于 50%,因此中信金属无法控制艾芬豪的生产经营。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发行人及/或其子公司在艾芬豪管理层架构、表决机制、经
营管理中不存在其他特殊安排。
中信金属对 KK 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在 Kamoa 控股层面,Kamoa 控股的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中信金属无提名
Kamoa 控股董事会成员的权利。Kamoa 控股成立了项目委员会,用以商定 KK 公司的
项目开发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议案,但不具有批准权。项目委员会共 10 名成员,由紫
金矿业委派 5 人,由艾芬豪委派 5 人。中信金属董事马满福为 Kamoa 控股现任项目委
员会成员,系由艾芬豪委派。
在 KK 公司层面,KK 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发行人不直接持有
KK 公司任何股份,且无权直接任命、推荐任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综上,中信金属及/或其子公司在 KK 公司不存在股权结构、管理层架构、表决机
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④ 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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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公司向境内的层层分红涉及到:KK 公司向 Kamoa 控股分红、Kamoa 控股向
Ivanhoe Mines LLC 分红、Ivanhoe Mines LLC 向艾芬豪公司分红、艾芬豪公司向金属
非洲投资分红、金属非洲投资向发行人分红。各层分红的情况如下:
A)KK 公司向 Kamoa 控股分红
KK 公司不存在强制分红的制度安排,但在分红制度和外汇汇回上存在如下章程协
议和法规限制:a.根据 KK 公司的公司章程,KK 公司在偿还股东借款及所有第三方借
款前不得分配股息;b.根据刚果金矿业法(DRC Mining Code)第 269 条,矿业公司出
口收入的 60%需汇回刚果金当地银行账户,该汇回部分无法用于向外国股东分红。
B)Kamoa 控股向 Ivanhoe Mines LLC 分红
Kamoa 控股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强制分红条款,且巴巴多斯岛当地政策法规不存在
股息支付方面的外汇限制。
C)Ivanhoe Mines LLC 向艾芬豪公司分红
Ivanhoe Mines LLC 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强制分红条款,且其所在地美国特拉华州的
政策法规不存在股息支付方面的外汇限制。
D)艾芬豪公司向金属非洲投资分红
根据艾芬豪公司的章程约定,艾芬豪每年的分红金额及股利支付日期由董事会决
定,每股收到的分红金额相等,未约定强制分红条款。同时,加拿大法律的政策法规不
存在股息支付方面的外汇限制。
E)金属非洲投资向中信金属分红
金属非洲投资的公司章程及协议不存在强制分红条款或外汇汇回限制,且香港法律
对香港企业向境内股东分红不存在外汇限制。
除上述已说明的情况外,KK 公司向境内层层分红不存在强制分红的制度安排,因
分红而发生的外汇汇回不存在境外当地政策法规或合同的其他限制。
报告期内,因艾芬豪旗下矿山处于矿山生产初期或建设期,基础设施建设、开采、
勘探等活动均需要投入较大金额的资金,因此未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由于报告期内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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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豪未向股东分红,且近期无明确的分红计划或安排,因此不涉及分红纳税义务。金属
非洲投资属于非居民纳税人,无需缴纳所得税,故未计提相关税负,不存在税务合规风
险。
发行人对艾芬豪的投资主要系考虑其旗下矿山资源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较高的
协同效应,且可通过投资获取 offtake 等权益。同时,艾芬豪作为加拿大上市公司,兼
备较高的投资价值。上述分红及外汇政策情况均符合公司做出相关投资决策时的预期。
⑤ 被投资企业旗下矿山建设运营过程的资金来源、偿债安排、担保情况
矿山 建设运营的资金来源 偿债安排 担保情况
主要来自股东艾芬豪和紫金矿
Kamoa-Kakula 项目 业的资本投入和股东借款、项目 除 Platreef 项目的金属流
根据相关合同
对外融资、投产后的经营所得 协议融资以艾芬豪间接
约定,依靠经
主要来自股东资本投入、项目对 持 有 的 Platreef 项 目
Platreef 项目 营所得按期进
外融资、金属流协议 64%股权为担保外,均不
行债务偿还
主要来自股东借款及/或项目对 存在股权质押担保情况
Kipushi 项目
外融资
注:金属流协议系矿业公司及其投资者之间的一种集预售和融资为一体的协议,广泛应用于矿产行
业。在该类协议下,投资者以低于市场价值的固定价格购买矿业公司部分未来产量,矿业公司可获
得项目所需资金,以加快矿山项目建设和提高产能。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前述投资艾芬豪事项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情况如
下:
序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本金余额 债务期限
报告期内,发行人均按期偿还上述借款利息。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
总资产为 449.39 亿元,货币资金为 26.31 亿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净利润合计为 52.49
亿元。前述债务本金余额为 5.7 亿美元,约占发行人总资产的 8.51%,且未超过发行人
货币资金总额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利润总额(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同时,该等贷款期限均为长期且可续期,不涉及任
何质押等权利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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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芬豪为加拿大上市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艾芬豪股价约 7.41 加元/股,
较公司首次收购、后续增资的入股价格 3.68 加元/股、3.98 加元/股有显著上涨。同时,
艾芬豪旗下三个矿山均有世界级的矿产资源禀赋,商业化进展顺利。其中:
KK 项目为世界上品位最高的大型铜矿之一,第一阶段已于 2021 年 5 月正式投产,
并与金属香港及紫金矿业子公司签署了 offtake 协议,由两方分别承购其第一阶段和第
二阶段 50%的产量(去除特定数量)。2022 年 3 月底,第二阶段的选厂已顺利生产首
批铜精矿,比原计划提前约 4 个月。KK 项目全面开发后将成为全球第二大铜矿。KK
项目 2021 年第四季度、2022 年第一季度精矿含铜金属产量分别为 5.4 万吨、5.6 万吨,
Platreef 项目是位于南非共和国的世界级铂族金属矿项目,预计于 2024 年实现首
产,当扩产至 1,200 万吨/年或更高时将成为世界最大和成本最低的铂族金属矿山之一。
Kipushi 项目是位于刚果(金)的锌铜矿项目。根据其 2022 年发布的可行性研究,
Kipushi 项目投产前 5 年的锌平均入选品位高达 36.4%,将成为全球品位最高的大型锌
矿。2022 年 1 月,艾芬豪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Kipushi Holding 与刚果(金)国有矿业公
司 Gécamines SA 签署新框架协议,推进 Kipushi 项目重启商业化生产。
进,预计未来该等矿山可为艾芬豪和中信金属带来可观的资源供给和投资回报。报告期
内,公司经营情况稳定,盈利能力较好,且收购艾芬豪股份的贷款均为长期且可续期,
不涉及任何质押等权利负担,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重大风险。
①基本情况
MMG SAM 系一家设立在香港的项目投资管理运营平台,其拥有并运营的核心矿
山资产为 Las Bambas 铜矿。
Las Bambas 铜矿是一项世界级的优质铜矿资产,是中信金属主营业务金属及矿产
品贸易行业的上游产业。根据五矿资源(1208.HK)2021 年年报,Las Bambas 铜矿
项目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合计数为 13.00 亿吨,其中含铜 0.65%、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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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钼 22.36 万吨。
年产量约为 30 万吨铜当量。2019 年,Las Bambas 铜矿项目产量居世界已开发铜矿前
十位。
MMG SAM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二)参股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MMG SAM 的股权结构如下:
五矿资源(1208.HK) 中信金属 国新国际
(1208.HK)
MMG South America Elion Holdings
金属秘鲁投资
Co., Ltd. Corporation Limited
MMG SAM
Las Bambas
注:MMG SAM 通过 MMG Netherlands BV 和 MMG Peru S.A.C.间接持有 Las Bambas 100.00%股权
②投资过程
塔的经营者集中申请,即嘉能可需出售当时由斯特拉塔开发的位于秘鲁的 Las Bambas
铜矿项目全部股权。
签署了《股份认购及股东协议》,组成 MMG SAM 并出资 58.50 亿美元共同收购秘鲁
Las Bambas 铜矿项目 100%股权,其中,中信金属自有资金出资 5.43 亿美元,通过
MMG SAM 间接持有 Las Bambas 铜矿项目 1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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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及被投资企业的分红政策
中信金属对 MMG SAM 的主要影响条款如下:
MMG SAM 董事会共 5 人,中信金属委派 1 名董事。MMG SAM 的重大事项(包
括修改章程、年度支出超过 5,000 万美元的重大合同、超过 1 亿美元的重大支出、1 亿
美元以上的资产处置、1.5 亿美元以上的负债、对外贷款和担保、上市等)需持有 85%
以上投票权的董事通过,一般事项简单多数通过。因此,公司对 MMG SAM 的重大决
策和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
根据 MMG SAM 的公司章程约定,MMG SAM 每年的分红金额由董事会提议,由
股东会普通决议决定,但不超过董事会提议的金额。
①基本情况
中国铌业系一家设立在香港的项目投资管理运营平台,其持有全球最大的铌产品生
产商 CBMM 的 15%股权。
CBMM 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铌产品生产商,与中信金属主营业务金属及矿产品贸易
行业属上游产业。根据 2020 年 USGS 调查数据显示,全球铌储量预计超过 1,777 万金
属吨,其中巴西的铌资源最为丰富,储量高达 1,600 万金属吨。2020 年全球铌资源生
产量约 7.8 万金属吨,其中巴西的产量约为 7.1 万金属吨,约占全球总产量的 91%。
CBMM 所拥有的阿拉夏(Araxa)矿区控制的铌资源储量占全球已探明铌储量的 70%
以上,铌产量约占全球总产量的 85%,在市场中处于领导者地位。
根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于 2011 年 6 月出具的《中信及钢厂联合体收购巴西
CBMM 公司少数股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阿拉夏(Araxa)矿区的铌资源储量可满
足全球 100 年以上的消费需求。
中国铌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二)参股公司”。
②投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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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与 CBMM 合作年限长达三十余年,1998 年,中信金属与 CBMM 签署铌
产品中国独家分销协议,负责中国市场铌产品技术推广应用和销售。
投资收购 CBMM 的 15%股份。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体成员”)签署《联合体框架协议》,拟
在香港成立合资公司以收购 CBMM 的 15%股份。联合体成员与 Fernado、Walther、
Pedro、Joao(股权卖方),CBMM、Brasil Warrant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 19.50
亿美元购入 CBMM15%的股权。
③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及被投资企业的分红政策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铌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中信金属
鞍钢集团香港 首钢国际(香港) 中信金属香港 宝钢资源(国际) 太钢进出口(香
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国铌业
CBMM
中国铌业董事会共 6 人,中信金属委派 2 名董事,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的方式参与决
策中国铌业的重大事项,且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会对作出的决定由全体董事人数半数以上
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因此,公司对中国铌业的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重
大影响。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中国铌业不存在股权结构、管理层架构、表决机制、经营管
理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铌业共持有 CBMM15.00%股权,实际投票权占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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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M 向境内分红涉及到 CBMM 分红到中国铌业,中国铌业分红到发行人全资子
公司金属香港投资。
就 CBMM 分红至中国铌业环节,报告期内,CBMM 累计向中国铌业分红超过 3 亿
美元。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CBMM 向外国股东分红需根据当地法律履
行审计、内部决策程序后,经与授权经营外汇业务的代理人签署外汇协议,并经巴西中
央银行系统(SISBACEN)的授权代理人登记后可汇出,在完成前述流程后,外汇汇回
不受其他限制。
就中国铌业分红至金属香港投资环节,根据中国铌业的公司章程约定,中国铌业每
年的分红金额由董事会提议,由股东会普通决议决定,但不超过董事会提议的金额。报
告期内,中国铌业尚有较大金额的并购贷款余额待偿还。根据中国铌业股东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牵头组成的银团签订的贷款协议,在其贷款的本金、利息及
其他费用(如有)未被清偿完毕之前,中国铌业不得向股东分派股利。因此,报告期内
中国铌业尚未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前述贷款协议已由中国铌业与中银香港牵头的银团
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签署的贷款置换协议进行置换。根据该贷款置换协议,在中国铌
业于中银香港开立的偿债准备金账户金额不低于最低利息准备金额,且中国铌业为分红
之目的从其在中银香港开立的收款账户中提款金额不超过贷方余额 50%的情况下,经
代理行中银香港同意,中国铌业可自收款账户中提款进行分红。
报告期内,上述境外投资主体未向母公司分红,近期无明确的分红计划或安排,不
涉及分红纳税义务。金属香港投资属于非居民纳税人,无需缴纳所得税,故未计提相关
税负,且不存在税务合规风险。
④被投资企业的矿业权及合规性
根据境外律师于 2022 年 9 月 12 日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书,CBMM 名下的探矿权
及采矿权不存在权属瑕疵或者即将到期的风险。
根据境外律师于 2022 年 9 月 12 日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书, CBMM 开展采矿相
关业务已经取得所需的业务资质或授权,CBMM 不存在经营、税收、环保、用工等方
面的重大行政处罚。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西部超导成立于 2003 年,主要从事高性能钛合金材料、低温超导材料以及高温合
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我国高性能钛合金、高温合金材料主要研发生产基地之
一和目前国内唯一实现低温超导线材商业化生产的企业。同时,西部超导也是目前全球
唯一的铌钛锭棒、超导线材、超导磁体的全流程生产企业。
日,中信金属持有西部超导 12.41%股份。根据西部超导于 2022 年 9 月 1 日披露的《股
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截至该公告日,中信金属于西部超导的持股比例为 12.17%。
中博世金成立于 2003 年,是国内最大的铂金进口业务贸易商。2006 年和 2016 年,
公司通过增资和收购的方式获得宁波铂业 100%股权,宁波铂业持有中博世金 52.00%
股权。报告期内,根据中信集团对下属子公司聚焦主业的政策要求,宁波铂业分别于
深圳康华成立于 2014 年,公司于 2016 年增资持有深圳康华 20.00%股权,深圳康
华成立后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经营,目前正在办理清算手续,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天津津信成立于 1993 年,主要从事生产夏利系列前后保险杠、仪表板、聚氨酯发
泡仪表板等塑料、发泡制品。公司于 2016 年投资持有天津津信 30.00%股权。根据中
信集团对下属子公司聚焦主业的政策要求,天津津信已于 2019 年 9 月清算注销。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西部新锆 2,748.46 2,471.51 1,952.25 1,710.09
合计 2,748.46 2,471.51 1,952.25 1,710.09
占总资产比例 0.06% 0.06% 0.07% 0.07%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增长率 11.21% 26.60% 14.1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10.09 万元、1,952.25
万元、2,471.51 万元和 2,748.46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07%、0.07%、0.06%
和 0.06%。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持有参股企业西部新锆、天津华联商厦
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国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少量股权,其中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和海国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历史经营问题已全额计提减值。
加 14.16%、26.60%和 11.21%,主要系公司持有的西部新锆股权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分别为 3,574.11 万元、3,150.93 万元、
金额和比例均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系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北京市朝阳
区商铺和天津津南区房产。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投资性房地产余额逐年下降,主
要系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降低,并于 2021 年 4 月处置部分房屋所致。2022 年 6 月
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较上期增加 49.74%,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北京市朝阳区房产评估
的公允价值上升。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工具 421.95 27.04% 445.83 28.47%
其他设备 1,138.40 72.96% 1,119.95 71.53%
原值合计 1,560.35 100.00% 1,565.78 100.00%
减:累计折旧 1,198.92 76.84% 1,148.79 73.37%
净值合计 361.43 23.16% 416.99 26.63%
减:减值准备 - - -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账面价值 361.43 - 416.99 -
占总资产比例 0.01% 0.01%
增长率 -13.33% 3.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工具 445.83 29.60% 449.83 30.73%
其他设备 1,060.57 70.40% 1,014.17 69.27%
原值合计 1,506.40 100.00% 1,464.00 100.00%
减:累计折旧 1,102.77 73.21% 922.83 63.03%
净值合计 403.63 26.79% 541.17 36.97%
减:减值准备 - - - -
账面价值 403.63 - 541.17 -
占总资产比例 0.01% 0.02%
增长率 -25.4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41.17 万元、403.63 万元、416.99
万元和 361.43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02%、0.01%、0.01%和 0.01%,主要为
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等。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
不存在被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大宗商品交易与风险管理系统 927.67 767.63 820.38 1,662.78
铌钢技术评奖系统 21.23 8.49 8.49 -
资金系统项目 - - 118.08 67.50
钢材系统项目 - - 42.45 42.45
虚拟化系统 - - 20.06 -
税务系统项目 - - - 76.42
合计 948.90 776.12 1,009.46 1,849.15
占总资产的比例 0.02% 0.02% 0.04% 0.07%
增长率 22.26% -23.12% -45.4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1,849.15 万元、1,009.46 万元、7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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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 948.90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07%、0.04%、0.02%和 0.02%,主要为
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办公所需的管理及财务等软件系统,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在
建工程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房屋及建筑物 2,957.58 3,415.56 1,986.04 284.46
运输设备 16,988.67 86,452.89 - -
原值合计 19,946.25 89,868.45 1,986.04 284.46
减:累计折旧 11,959.97 7,260.20 332.05 126.43
净值合计 7,986.28 82,608.25 1,653.99 158.03
减:减值准备 - - - -
账面价值 7,986.28 82,608.25 1,653.99 158.03
占总资产的比例 0.18% 2.14% 0.06% 0.01%
增长率 -90.33% 4,894.48% 946.63% -
分别为 158.03 万元、1,653.99 万元、82,608.25 万元和 7,986.28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
分别为 0.01%、0.06%、2.14%和 0.18%。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的使用权资产
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办公楼。2021 年末,公司的使用权资产主要为公司开展
船运服务贸易业务租赁的船只。公司的境外子公司和境外联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适用新租赁准则,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按照新
租赁准则的规定,选择将境外子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将境外
联营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权益法核算。公司、其他子公司及联营公
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
Maritime Co.,Ltd.表示将于下半年行使购买租赁船只的选择权,租赁将终止,公司因从
上游租入船只确认的使用权资产相应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使用权资产部分为向中信京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兴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租赁,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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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软件 1,333.53 1,326.64 942.70 4.07
原值合计 1,333.53 1,326.64 942.70 4.07
减:累计摊销 193.09 125.94 9.18 0.68
净值合计 1,140.44 1,200.70 933.52 3.39
减:减值准备 - - - -
账面价值 1,140.44 1,200.70 933.52 3.39
占总资产的比例 0.03% 0.03% 0.03% 0.00%
增长率 -5.02% 28.62% 27,437.46% -
别为 3.39 万元、933.52 万元、1,200.70 万元和 1,140.44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等软件系统。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上升较多,主要系公司大宗商品
交易与风险管理系统、资金系统、税务系统等项目投入使用,从在建工程转入无形资产
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15,167.51 万元、9,870.95 万元、
主要为公司可弥补亏损、工资及福利、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职工
薪酬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损和租赁负债变动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2021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时性差异导致。2022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21 年末上升 43.97%,主要
系当年资产减值准备变动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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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建设中的设备款项。
(四)负债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725,895.21 85.33% 2,048,462.39 74.03%
非流动负债 468,666.03 14.67% 718,595.61 25.97%
合计 3,194,561.24 100.00% 2,767,058.00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439,763.41 76.96% 1,201,624.44 71.12%
非流动负债 431,116.12 23.04% 487,837.64 28.88%
合计 1,870,879.53 100.00% 1,689,462.0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1.12%、76.96%、74.03%
及 85.33%,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较大。
(五)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233,085.18 45.24% 748,387.63 36.53%
衍生金融负债 2,948.26 0.11% 24,100.22 1.18%
应付票据 267,753.91 9.82% 295,009.21 14.40%
应付账款 538,998.41 19.77% 573,262.09 27.99%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213,695.64 7.84% 162,223.70 7.92%
应付职工薪酬 24,879.34 0.91% 18,769.23 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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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交税费 35,912.93 1.32% 34,530.19 1.69%
其他应付款 59,815.52 2.19% 49,766.68 2.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29,340.21 12.08% 122,542.00 5.98%
其他流动负债 19,465.82 0.71% 19,871.44 0.97%
合计 2,725,895.21 100.00% 2,048,462.39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64,424.93 25.31% 287,578.52 23.93%
衍生金融负债 34,052.61 2.36% 14,026.89 1.17%
应付票据 79,096.86 5.49% 73,609.86 6.13%
应付账款 611,957.07 42.49% 441,638.89 36.75%
预收款项 - - 41,792.19 3.48%
合同负债 67,388.19 4.68% - -
应付职工薪酬 13,494.23 0.96% 14,962.71 1.26%
应交税费 45,942.90 3.19% 23,638.36 1.95%
其他应付款 6,377.97 0.45% 81,627.04 6.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9,335.13 14.54% 222,749.98 18.54%
其他流动负债 7,693.53 0.53% - -
合计 1,439,763.42 100.00% 1,201,624.4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上述流动负债合计占比分别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贸易业务借款 1,230,594.83 99.80% 746,383.67 99.73%
应计利息 2,490.35 0.20% 2,003.96 0.27%
合计 1,233,085.18 100.00% 748,387.63 100.00%
占总负债比例 38.60% 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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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 64.77% 105.36%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贸易业务借款 363,008.95 99.61% 285,831.67 99.39%
应计利息 1,415.98 0.39% 1,746.85 0.61%
合计 364,424.93 100.00% 287,578.52 100.00%
占总负债比例 19.48% 17.02%
增长率 26.7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87,578.52 万元、364,424.93 万元、
和 38.60%。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系贸易业务押汇所致。根据国际贸易行业惯例,公司
在支付贸易货款时,一般由授予公司信用额度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公
司在进行押汇时,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交相关单据,由金融机构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借款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等。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持续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所致。2021 年
末,公司短期借款较 2020 年末增长 105.36%,主要系公司黑色金属产品中的铁矿石产
品和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铜产品等收入规模增长,押汇需求增加所致。2022 年 6 月末,
公司短期借款较 2021 年末增长 64.77%,主要系年度中期公司铁矿石产品和铜产品等
下游需求及采购规模增长,押汇需求增加所致。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到期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延迟定价条款 2,006.29 19,133.64 18,020.77 9,273.58
外汇衍生品合约 941.97 3,112.44 931.52 115.30
商品期货合约 - 1,854.14 15,100.32 4,638.01
合计 2,948.26 24,100.22 34,052.61 14,026.89
占总负债比例 0.09% 0.87% 1.82% 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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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增长率 -87.77% -29.23% 142.77% -
报告期内,公司衍生金融负债余额分别为 14,026.89 万元、34,052.6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衍生金融负债主要核算延迟定价条款、商品期货合约、外汇衍生品合约
形成的衍生金融负债,形成背景及原因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
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2、
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票据 267,753.91 295,009.21 79,096.86 73,609.86
占总负债比例 8.38% 10.66% 4.23% 4.36%
增长率 -9.24% 272.97% 7.4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73,609.86 万元、79,096.86 万元、
和 8.38%。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系公司黑色金属产品中的
钢材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铝产品贸易业务应付供应商票据。
钢材产品市场,下游客户需求增加,贸易规模上升,且综合考虑上游供应商收款要求及
银行承兑汇票贴息率等因素,更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付款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账款 538,998.41 573,262.09 611,957.07 441,638.89
占总负债比例 16.87% 20.72% 32.71% 26.14%
增长率 -5.98% -6.32% 38.57%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441,638.89 万元、611,957.0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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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16.87%。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 CBMM、Las Bambas 和 KK 公司等
供应商的货款。
铜期货价格指数上涨,且部分业务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下半年业务量相对增加,导致公
司当年对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铜产品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增加较多。
响相对上年已较小,业务稳定性得到恢复,年底对部分主要供应商的未结算应付账款相
应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 5 名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账面余额 占比
CBMM 关联方 260,270.07 48.29%
KK 公司 关联方 66,303.02 12.30%
Las Bambas 关联方 28,373.49 5.26%
非关联方 27,120.95 5.03%
(Singapore Branch)
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5,232.37 4.68%
合计 407,299.90 75.57%
CBMM 关联方 243,043.99 42.40%
KK 公司 关联方 41,402.23 7.22%
METAL CHALLENGE COMPANY
非关联方 37,763.04 6.59%
LIMITED
MITSUI & CO., LTD. 非关联方 19,093.69 3.33%
HOPE DOWNS MARKETING
非关联方 15,751.31 2.74%
COMPANY PTY LTD
合计 357,054.26 62.28%
CBMM 关联方 188,124.62 30.74%
Las Bambas 关联方 73,172.50 11.9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1,369.32 8.39%
Kumba Singapore PTE.LTD. 非关联方 33,595.17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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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406,599.55 66.44%
CBMM 关联方 215,175.07 48.72%
Las Bambas 关联方 35,155.96 7.96%
Kumba Singapore PTE.LTD. 非关联方 24,668.28 5.59%
非关联方 14,525.64 3.29%
LIMITED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843.70 2.68%
合计 301,368.65 68.24%
(1)应付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538,998.41 100.00% 573,262.10 100.00%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611,957.07 100.00% 441,638.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主要是应付 CBMM、Las Bambas
和 KK 公司等主要供应商的货款。
(2)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应付账款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司名称 采购金额 应付账款余额 采购品类 期后结算金额 结算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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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公司名称 采购金额 应付账款余额 采购品类 期后结算金额 结算比例
黑色金属产品、
必和必拓 411,168.31 27,120.95 25,702.78 94.77%
有色金属产品
宝武钢铁
集团
KK 公司 334,303.78 66,128.41 有色金属产品 66,128.41 100.00%
杭州锦江
集团有限 309,043.22 - 有色金属产品 - -
公司
合计 2,058,663.89 100,903.82 - 97,964.95 97.09%
河钢集团 1,218,516.75 483.65 黑色金属产品 483.65 100.00%
黑色金属产品、
必和必拓 604,680.16 6,282.25 6,282.25 100.00%
有色金属产品
宝武钢铁
山东钢铁
集团
力拓集团 526,399.09 29,514.82 黑色金属产品 29,514.82 100.00%
合计 3,473,858.81 38,941.95 - 38,941.95 100.00%
黑色金属产品
必和必拓 622,719.72 14,312.91 14,312.91 100.00%
有色金属产品
河钢集团 528,141.90 76,478.27 黑色金属产品 76,478.27 100.00%
CBMM 422,035.53 203,692.39 有色金属产品 203,692.39 100.00%
五矿集团 黑色金属产品
下属公司 有色金属产品
力拓集团 399,467.04 2,505.37 黑色金属产品 2,505.37 100.00%
合计 2,383,438.25 358,651.70 - 358,651.70 100.00%
CBMM 498,625.36 215,175.07 有色金属产品 215,175.07 100.00%
河钢集团 430,170.96 26,882.33 黑色金属产品 26,882.33 100.00%
黑色金属产品
必和必拓 424,745.57 - - -
有色金属产品
五矿集团 黑色金属产品
下属公司 有色金属产品
力拓集团 338,261.57 11,912.13 黑色金属产品 11,912.13 100.00%
合计 2,042,619.99 288,975.71 - 288,975.71 100.00%
注 1:上述主要供应商均为合并口径,包含与该客户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注 2:2019 年至 2022 年 6 月末期后结算金额为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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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日,期后结算金额合计为 38,941.95 万元,结算进度为 100.00%。
(3)是否存在 1 年以上应付账款长期未结算情形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账款余额分别为 255,269.25 万元、278,790.39 万
元、288,050.69 万元和 361,640.11 万元,占当期期末全部应付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同负债 213,695.64 162,223.70 67,388.19 -
预收款项 - - - 41,792.19
占总负债比例 6.69% 5.86% 3.60% 2.47%
增长率 31.73% 140.73% 61.2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和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41,792.19 万元、67,388.19
万元、162,223.70 万元和 213,695.64 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2.47%、3.60%、5.86%
和 6.69%。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负债和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客户货款。自 2020 年 1 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同负债 213,695.64 162,223.70 67,38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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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预收款项 - - - 41,792.19
增长率 31.73% 140.73% 61.25% -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增长较快主要系黑色金属产品中钢材产品贸易业务收入规
模逐年增长,以及 2022 年 1-6 月有色金属产品中铜产品业务规模有所扩大,由于钢材
产品及部分增加的铜产品贸易业务结算采用预收款模式,因此报告期内预收款项增长较
快。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负债和预收款项余额 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上升 61.25%,
司钢材业务收入 2020 年较 2019 年上升 75.83%,2021 年较 2020 年上升 142.53%,
公司铜产品贸易业务收入 2022 年 1-6 月达到 2021 年度的 94.24%,合同负债和预收款
项增长水平与钢材产品、铜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增长速度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和预收款项余额前 5 名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账面余额 占比
上海远怀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666.89 4.52%
JIANGTONG INTERNATIONAL
非关联方 7,170.52 3.36%
(SINGAPORE) PTE. LTD
托克集团 非关联方 7,127.95 3.34%
山东凡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280.37 2.94%
合计 - 37,386.08 17.50%
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383.95 7.63%
上海远怀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907.64 7.34%
尚枫(上海)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246.27 4.47%
青岛皓邦金属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724.91 3.53%
邯郸市现雷物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797.25 2.96%
合计 42,060.02 25.93%
山东凡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635.49 6.88%
上海曌曼实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044.11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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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账面余额 占比
上海远怀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666.89 4.52%
JIANGTONG INTERNATIONAL
非关联方 7,170.52 3.36%
(SINGAPORE) PTE. LTD
托克集团 非关联方 7,127.95 3.34%
山东凡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280.37 2.94%
合计 - 37,386.08 17.50%
邯郸市现雷物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926.14 4.34%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关联方 2,896.64 4.30%
合计 17,324.12 25.71%
曲靖云宝元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2,700.17 6.46%
山东凡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670.21 6.39%
青岛皓邦金属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620.86 6.27%
曲靖越钢再创实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384.53 5.71%
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02.40 4.55%
合计 12,278.17 29.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合同负债和预收款项合计余额分别为 2.85 万元、
的比例分别为 0.01%、4.61%、0.06%和 0.19%,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增值税 27,514.94 19,589.20 30,459.60 9,669.86
企业所得税 2,843.15 9,958.32 13,017.67 13,842.07
代扣代缴所得税 1,621.66 2,498.25 - -
个人所得税 2,997.90 1,703.49 1,427.47 126.43
城市维护建设税 0.01 - 358.99 -
教育费附加 - - 256.42 -
其他 935.27 780.93 422.75 -
合计 35,912.93 34,530.19 45,942.90 23,6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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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占总负债比例 1.12% 1.25% 2.46% 1.40%
增长率 4.00% -24.84% 94.3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23,638.36 万元、45,942.90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股利 57,002.10 47,501.75 - -
技术研发经费 1,243.82 1,194.81 1,905.55 1,617.22
中介费 556.31 443.31 511.70 268.77
信息系统建设费 282.08 190.58 228.67 725.00
党组织工作经费 407.69 159.93 31.23 31.23
期权费 - - 3,180.65 6,431.19
代收物业费及租金 - - - 446.67
中信财务国际借款 - - - 71,683.35
其他 323.52 276.30 520.17 423.61
合计 59,815.52 49,766.68 6,377.97 81,627.04
占总负债比例 1.87% 1.80% 0.34% 4.83%
增长率 20.19% 672.50% -92.1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81,627.04 万元、6,377.97 万元、
务国际借款和应付股利。
报告期内,公司期权费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外汇期权合约的期权费。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研发经费主要为公司用于开拓中国铌产品市场而开展技术推广
活动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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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借款。中信财务国际是中信集团 2018 年在香港设立的财资中心,主要业务为收取和
持有中信集团旗下成员的现金、集团内部贷款等,根据香港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该
等业务无须取得相关金融牌照。但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该款项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
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和中信裕联宣告分红的应付股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的余额分别为 76,803.90 万元、2,197.36
万元、48,696.56 万元和 58,245.91 万元,占当期期末全部其他应付款余额的比例分别
为 94.09%、34.45%、97.85%和 97.38%,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
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7,483.08 100,198.01 202,392.58 212,067.85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51,857.12 22,343.99 6,942.55 10,682.13
合计 329,340.21 122,542.00 209,335.13 222,749.98
占总负债比例 10.31% 4.43% 11.19% 13.18%
增长率 168.76% -41.46% -6.0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222,749.98 万元、
期的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
年公司部分长期借款展期或置换后到期时间延后,重分类至长期借款科目所致。2022
年 6 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21 年末上升 168.76%,主要系船运服务
贸易业务有部分船只提前结束运营,相关租赁负债将于一年内到期所致。
(六)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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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442,416.62 94.40% 496,743.04 69.13%
租赁负债 1,284.14 0.28% 203,507.40 28.32%
预计负债 424.83 0.09% 441.03 0.0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8,865.45 1.89% 10,194.43 1.42%
递延收益 0.60 0.00% 0.61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74.39 3.34% 7,709.10 1.0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合计 468,666.03 100.00% 718,595.61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414,030.61 96.04% 397,643.40 81.51%
租赁负债 1,438.15 0.33% 9,195.39 1.88%
预计负债 615.86 0.14% 517.74 0.1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8,131.49 1.89% 7,190.75 1.47%
递延收益 44.02 0.01% 40.26 0.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55.99 1.59% 3,488.10 0.7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69,762.00 14.30%
合计 431,116.12 100.00% 487,837.6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上
述非流动负债合计占比分别为 97.69%、96.37%、97.45%和 94.67%。
(1)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信用借款 505,805.90 488,554.15 505,499.89 490,872.56
保证借款 114,093.80 108,386.90 110,923.30 118,838.6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7,483.08 100,198.01 202,392.58 212,067.84
合计 442,416.62 496,743.04 414,030.61 397,643.40
占总负债比例 13.85% 17.95% 22.13% 23.54%
增长率 -10.94% 19.98% 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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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97,643.40 万元、414,030.61 万元、
和 13.85%。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主要为投资项目的借款,报告期内变动主要系借
款本金变动和汇率波动所致。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已到期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2)租赁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租赁款 153,141.26 225,851.39 8,380.69 19,877.52
减:一年内到期的
应付租赁款
合计 1,284.14 203,507.40 1,438.15 9,195.39
占总负债比例 0.04% 7.35% 0.08% 0.54%
增长率 -99.37% 14,050.64% -84.36% -
为 0.54%、0.08%、7.35%和 0.04%。公司租赁负债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办公楼
以及公司开展船运服务贸易业务产生的长期应付租赁款。公司的境外子公司和境外联营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选择将境外子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编制的财
务报表直接合并,将境外联营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权益法核算。公
司、其他子公司及联营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
合同期限相较 2019 年末减少,且有部分船只提前结束运营,导致 2020 年底的租赁负
债大幅下降。
务贸易业务增加,租入船只时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Maritime Co.,Ltd.表示将于下半年行使购买租赁船只的选择权,部分船只提前结束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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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致。
(3)预计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财务担保合同 350.89 370.80 543.98 517.74
其他 73.94 70.23 71.88 -
合计 424.83 441.03 615.86 517.74
占总负债比例 0.01% 0.02% 0.03% 0.03%
增长率 -3.67% -28.39% 18.95% -
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财务担保合同确认了相应的预计负债。财
务担保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承诺
事项、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之“(二)或有事
项”。
(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长期应付薪酬 4,273.60 5,815.75 3,616.31 2,880.00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4,390.65 4,075.74 4,365.63 4,104.78
长期内退福利 201.20 302.94 149.55 205.97
合计 8,865.45 10,194.43 8,131.49 7,190.75
占总负债比例 0.28% 0.37% 0.43% 0.43%
增长率 -13.04% 25.37% 13.0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 7,190.75 万元、8,131.49 万元、
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总体规模较小,其中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主要为公司员工离职前
薪水退休金计划,长期应付薪酬主要为公司应付员工递延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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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递延所得税负债
分别为 3,488.10 万元、6,855.99 万元、7,709.10 万元和 15,674.39 万元,占总负债比
例分别为 0.21%、0.37%、0.28%和 0.49%,主要为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预期境外子公
司分红等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6)其他非流动负债
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为公司投资项目向中信财务国际的长期借款,根据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该款项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核算。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中信财务国
际借款已全部偿还。
(七)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0.98 65.42 44.57 43.70
存货周转率(次/年) 9.91 14.65 14.93 12.72
其中: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营业收入上升,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存货
周转率较 2021 年度下降,主要系存货季节性波动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五矿发展 8.96 13.34 11.8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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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物产中大 37.67 48.41 44.51 51.12
厦门象屿 29.17 34.36 40.02 52.61
厦门国贸 63.72 99.42 99.26 62.13
平均值 34.88 48.88 48.90 44.27
中信金属 60.98 65.42 44.57 43.7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五矿发展 15.14 20.42 16.65 16.67
物产中大 14.02 20.93 18.20 18.32
厦门象屿 16.12 20.77 17.29 15.11
厦门国贸 12.28 11.24 7.68 6.01
平均值 14.39 18.34 14.96 14.03
中信金属 9.91 14.65 14.93 12.72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各项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
原因系可比公司经营的贸易品种与公司存在差异,而不同贸易品种的账期、存货采购模
式存在显著差异,此外,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除贸易业务外,还存在物流服务、金融服
务、房地产开发等业务。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债项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
借款。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情
况见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
之“(五)流动负债结构分析”之“1、短期借款”、“4、应付账款”、“8、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公司长期借款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信息与
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六)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之“1、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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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关联方借款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
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之“(三)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之“3、
关联方贷款余额”。
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项,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形。
公司主要短期偿债能力及资本结构指标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06 1.07 1.04 0.98
速动比率(倍) 0.55 0.59 0.68 0.58
资产负债率(合并) 71.09% 71.74% 65.33% 64.32%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1.50 12.03 7.85 3.46
其中: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合计/资产合计(合并报表)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
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呈上升趋势,速动比率呈波动趋势,主要系公司贸易规模
逐年增加,合同负债等往来款项和存货余额波动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主要系
公司黑色金属产品中的铁矿石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铜产品等业务收入规模增长,为
开展贸易业务借入的短期借款和应付供应商货款规模上升较多所致。2021 年末,公司
资产负债率上升主要系公司黑色金属产品中的铁矿石产品、钢材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中
的铜产品等业务收入规模增长,为开展贸易业务借入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合同负债
规模上升较多所致。2022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 2021 年末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呈上升趋势。2020 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润上升较多主要系当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引起汇兑损益下降,衍生金融工具中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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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作价期的延迟定价条款产生收益引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升所致。2021 年公
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上升较多主要系持有的 MMG SAM 等股权价值上升引起权益法
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衍生金融工具中已到作价期的延迟定价条款产生收益引
起投资收益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增加所致。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五矿发展 1.26 1.34 1.31 1.28
物产中大 1.11 1.08 1.11 1.14
厦门象屿 1.22 1.38 1.37 1.35
厦门国贸 1.23 1.36 1.48 1.33
平均值 1.21 1.29 1.32 1.27
中信金属 1.06 1.07 1.04 0.98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五矿发展 0.77 1.04 1.03 1.00
物产中大 0.42 0.52 0.74 0.77
厦门象屿 0.48 0.63 0.95 0.81
厦门国贸 0.40 0.48 0.70 0.60
平均值 0.52 0.67 0.85 0.79
中信金属 0.55 0.59 0.68 0.58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与可比
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未进行资本市场融资以及产品结构有所区别所致。如厦门国贸存在较
大比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在营运过程中较多地利用了长期债务工具,流动负债占负债
比重相对较低。2022 年 6 月末,公司速动比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2)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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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五矿发展 73.56% 68.46% 68.48% 67.33%
物产中大 75.14% 69.64% 68.21% 67.16%
厦门象屿 74.50% 67.31% 69.66% 66.84%
厦门国贸 72.88% 63.64% 69.26% 69.27%
平均值 74.02% 67.26% 68.90% 67.65%
中信金属 71.09% 71.74% 65.33% 64.32%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偿债能力较好。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派发现金股利 60,000.00 万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29,101.46 -322,035.50 34,866.51 45,567.21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7,285.02 219,186.14 -3,740.39 -283,612.59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3,823.24 213,266.26 10,010.25 29,613.71
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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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17 197.32 140.51 48.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24,428.70 12,167,120.04 8,045,173.04 6,566,543.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7,056,321.06 -12,344,814.95 -7,888,505.70 -6,411,385.88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13,135.34 -26,429.95 -24,323.24 -22,854.08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330.95 -58,224.56 -46,174.88 -43,787.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 65,742.81 -59,686.08 -51,302.72 -42,948.71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53,530.16 -12,489,155.54 -8,010,306.54 -6,520,975.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29,101.46 -322,035.50 34,866.51 45,567.21
量净额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5,567.21 万元、34,866.51
万元、-322,035.50 万元和-629,101.46 万元。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下降,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要黑色金属产品存货采购支出增加所致。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一方面系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铜产品当年新增
的重要供应商 KK 公司投产,公司向 KK 公司采购铜产品 271,924.99 万元,但因疫情
原因,从其采购的货物受当地海关和全球集装箱航运市场效率影响,尚未完成销售;另
一方面系公司根据黑色金属产品中的钢材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扩大业务范围,增加钢材
产品贸易品种,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贸易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同时上游钢厂要求预付比
例较高,公司预付采购货款支出增长较多。2022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为负,主要系 2022 年中期下游客户需求增加,公司采购支出增长较多所致。
(2)间接法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及其与净利润匹配关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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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157,631.16 182,255.82 113,795.97 71,193.80
加:资产减值准备 84,178.19 19,249.14 559.41 2,884.66
固定资产折旧 68.87 141.94 182.74 182.12
无形资产摊销 67.15 116.76 8.50 0.6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0.20 218.68 191.88 120.39
使用权资产折旧 5,948.46 6,164.73 226.02 125.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收益)/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76,622.02 895.51 2,304.97 8,739.72
财务费用 28,142.24 7,618.81 3,113.69 27,964.90
投资收益 -90,994.31 -151,273.06 -82,715.15 -39,376.13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减少 -1,729.52 -5,518.45 5,296.56 -5,545.90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 7,965.29 853.11 3,367.89 3,488.10
递延收益的(减少)/增加 - -43.42 3.76 40.27
存货的增加 -469,442.75 -472,933.97 -48,269.52 -3,795.4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286,348.84 -133,485.30 -183,095.87 -38,864.3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1,874.51 230,623.21 219,752.87 18,989.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9,101.46 -322,035.50 34,866.51 45,567.2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5,567.21 万元、34,866.51
万元、-322,035.50 万元和-629,101.46 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 71,193.80 万元、
主要系公司黑色金属产品中的钢材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铝产品贸易业务规模增长
较快,预付上游钢厂和铝冶炼厂账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存货较上年增加 48,269.52 万元,同时处置西部超导、中博
世金等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使得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进一步低于同期净利
润所致。
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进行存货储备,存货较上年增加 472,933.97 万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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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主要系 2022 年中期公司客户需求增加,公司进行存货储备,存货较上年增加
未完成收款结算流程所致。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参股投资艾芬豪、MMG SAM、中国铌业等国际知名矿山
企业,相应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对净利润起到一定增厚作用,进一步导致公
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
综上,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具有合理性,与行业惯例
不存在重大差异,与发行人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671.77 263,070.09 152,666.05 78,294.1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6.37 10,952.09 12,417.54 13,507.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4.16 1,573.27 - 5.52
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812.30 275,595.45 165,083.59 91,807.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97.32 -1,409.31 -2,321.98 -1,690.70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 -55,000.00 -166,502.00 -373,728.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097.32 -56,409.31 -168,823.98 -375,419.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285.02 219,186.14 -3,740.39 -283,612.59
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3,612.59 万元、-3,740.39
万元、219,186.14 万元和-27,285.02 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
收回投资及取得投资收益获得的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系处置
艾芬豪、西部超导、北京吉信、中博世金、天津津信等投资及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款项。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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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691,642.39 6,161,103.57 4,258,020.56 4,055,576.5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59,500.00 60,000.00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91,642.39 6,161,103.57 4,317,520.56 4,115,576.5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46,816.55 -5,779,330.64 -4,243,223.56 -3,759,332.0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14,641.85 -24,846.33 -66,602.87 -62,295.01
关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13,618.35 -38,485.25 -21,602.69 -31,192.31
利息支付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75,076.76 -5,842,662.22 -4,331,429.12 -3,852,819.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62,757.11 万元、-13,908.56
万元、318,441.36 万元和 416,565.63 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
为满足投资以及日常经营活动通过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方式获得的资金。公司筹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资金需求量
合计 92,034.41
(五)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大幅增长,利息保障倍数呈上升趋势,但流动比率和速动比
率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具备充足的银行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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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额度,并将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关注负债增长规模及结构、加强现金流管理等方式降
低财务杠杆、优化债务结构,控制流动性风险。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中信金属作为国内大宗商品贸易的领先者,在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已经在行业
上下游开拓了良好的渠道,具有较大的渠道优势。在上游供应商方面,公司与 CBMM、
Las Bambas 和 KK 公司分别签订独家分销权和 offtake 协议,同时与必和必拓、力拓、
淡水河谷等国际知名铁矿石供应商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掌握了稳定、高质量的货
源。在下游客户方面,公司覆盖了宝武集团、鞍钢集团以及杭州热联等大型国企以及其
他中小贸易商,销售网络覆盖全国,港口布局从我国东北延伸至西南,客户基础雄厚。
依托现有渠道资源,公司将继续推动在行业上下游的布局,渠道优势有望得到进一步增
强。
同时,中信金属是国内少数通过参股投资国际大型矿山从而获取 offtake 模式的金
属及矿产品贸易公司。公司投资的矿山资产市场稀缺性特征显著,在全球范围内极具竞
争力,具有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已经投产的 Las Bambas 铜矿和 KK 项目(第二阶段已
于 2022 年 4 月实现达产)均为世界级铜矿,开采成本较低。CBMM 是全球最大的铌产
品生产商,是铌相关应用技术的开发先驱和行业领导者,该公司控制着全球超过 70%
的铌资源储量,其铌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 80%-85%,在市场中处于领导者地位。通
过参股投资矿山企业,一方面保证了发行人能够持续、稳定获得高品位的金属矿产品,
另一方面由于参股投资的矿山现金生产成本均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在金属矿产品价格周
期波动的条件下依然保有丰厚的利润空间,产生的投资收益对促进、提升发行人的持续
盈利能力具有积极作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十二、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等事项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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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 55,000.00 166,502.00 373,728.95
合计 50,097.32 56,409.31 168,823.98 375,419.65
年度、2022 年 1-6 月,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购买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及结构性
存款支付的款项。公司根据业务开展计划及战略规划,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对暂时性
闲置的资金进行风险较低的定期存款投资,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相关定期存款到期后
资金继续投入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投资促进了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和
经营的扩展。
十三、承诺事项、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
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资本性支出承诺系中信金属之子公司金属国际的船运设施建设以及本公司软件系
统建设有关的并未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已签约合同。
单位: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已签约但未拨备
资本性支出承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
事项。
(二)或有事项
铌业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的《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总额的 1/3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起两年。前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借
款金额为 111,100 万美元,其中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37,033.33 万美元;2015 年 11 月 2
日,中信金属、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首钢国际(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押记人与担保代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借款人中国铌业共同签署股
权质押协议,约定将各自所持中国铌业的股权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质押,为中国铌业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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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贷款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义务至所有担保债务已不可撤销地得到全部清偿时方
可解除。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前述担保项下担保的剩余贷款本金金额为
公司 MMG SAM,公司持股 15%。MMG SAM 的全资子公司 Las Bambas 从国家开发
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行的银团借入 598,800.00 万美元项目贷
款、96,900.00 万美元并购贷款和 38,000.00 万美元的银行保函授信共计 733,700.00
万美元贷款上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笔借款余额为
America Co., Ltd.、伊莱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押记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悉
尼分行作为受益人和共同离岸担保代理人签署了股份质押协议,约定中信金属、MMG
South America Co., Ltd.、伊莱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 MMG SAM 的股权向中国银行悉尼
分行质押,为 Las Bambas 在上述 3 笔贷款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义务至所有担
保债务已不可撤销地得到全部清偿时方可解除,质押结束日为 2032 年 7 月 30 日。上
述 96,900.00 万美元并购贷款已于 2021 年 7 月终止,38,000.00 万美元的银行保函授
信已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公司联营公司 MMG SAM 的全资子公司 Las Bambas 收到秘鲁国家税务管理监察
局就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纳税事项出具的补缴评税通知,其中:要
求 Las Bambas 2014 年补缴金额秘鲁索尔 211.1 百万(55.7 百万美元)、2015 年补
缴金额秘鲁索尔 565.3 百万(149.2 百万美元),2016 年补缴金额秘鲁索尔 702.7 百
万(185.5 百万美元)、2017 年补缴金额秘鲁索尔 516.0 百万(137.0 百万美元),如
果 MMG SAM 无法反驳有关质疑,则可能引致额外税项负债。针对此税务事项,Las
Bambas 已就 2014 年和 2015 年的补缴评税通知提起上诉,并拟就 2016 年的补缴评税
通知提起上诉,同时 Las Bambas 咨询了法律意见并聘请当地的税务专家评估其潜在影
响,管理层预计不会引致额外税项负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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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以下简称“唐钢高强”)采购数批钢材,并签署采购协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因唐钢高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转移部分货物所有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向唐山
市开平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判决唐钢高强返还其中一份合同项下的货款 925.03
万元、货款资金占用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 28 万元,并请求唐山联昌众金属制品销售有
限公司对唐钢高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尚在立案中,
尚待取得立案受理通知。针对公司与唐钢高强其余协议涉及的履约纠纷,公司将根据后
续进展确定解决方案。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对外担保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
独立性”之“五、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重大诉讼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承诺事项、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
期后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没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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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整体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公司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主要
产品的采购、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
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经审阅的 2022 年度的财务信息
安永会计师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出具了《审阅报告》
(安
永华明(2023)专字第 61298865_A01 号)。经审阅,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资产总计 3,896,628.96 3,856,964.83
负债合计 2,499,489.70 2,767,058.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397,139.26 1,089,906.84
股东权益合计 1,397,139.26 1,089,906.8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1,917,472.40 11,281,643.83
营业利润 226,801.33 177,718.04
利润总额 246,683.50 197,755.83
净利润 221,535.73 182,255.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1,535.73 182,255.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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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64.77 -322,035.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30.13 219,186.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298.71 318,441.3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3,896,628.96 万元,负债总额 2,499,489.7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97,139.26 万元。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其中,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凭借较高的市场敏锐度,积极应对市场波动,优
化细分品种布局,销售的黑色金属产品能够较好满足下游需求,盈利情况较上年有所提
升;同时艾芬豪下属 KK 项目第二阶段投产后产能爬升,相关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收益对净利润起到一定增厚作用。
(三)2023 年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50.00~260.00 亿元,
同比变动-2.39%~1.51%;预计实现净利润 3.70~5.20 亿元,同比变动-28.72%~0.17%;
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18~2.50 亿元,同比变动-28.62%~-18.10%。公
司上述 2023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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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及投资项目
经公司 2020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不超过 50,115.3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10%。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
额将根据实际市场情况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的新股股数确定。经公司 2021 年
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采购销
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计 399,993.00 399,993.00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为 399,993.00 万元,其中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 399,993.00 万元。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以上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存在的资
金缺口,公司将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
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批复及环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批复 环评批复 土地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
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均已取得了发展改革部门关于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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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的批复文件及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项目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0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金属及矿业贸易企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指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随着市场化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公司机遇和威胁并存,
必须利用公司自身现有优势,由内而外增强公司的实力,保持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从公司的长远发展来看,通过建设采购销售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源归集能力、
客户响应能力。项目选址优先考虑靠近资源地、交通便利、优质客户集中地以及主要消
费资源地;同时通过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将会给公司
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为促进公司长
期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其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
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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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中信金属,拟通过购置或租赁办公用房、配备智能仓储设施及
运输车辆、租赁或者购置普通仓库用房的方式,在境内城市(区)设立或者升级采购销
售网点或仓储网点共计 16 个,包括北京(总部)、上海、湛江、宁波、大连、深圳、
天津、广州、武汉、重庆、成都、沈阳、西安、郑州、乌鲁木齐、昆明等,购置或租赁
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合计为 7,400m2,新增购置仓库(含智能仓库、普通仓库)建筑面
积合计为 24,000m2,新增租赁仓库面积合计为 1,500m2。
本项目积极构建境内采购销售服务网络,有利于推动国内能源、资源贸易的高效配
置,促进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向多元化发展,有利于我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带来的市场波
动,保持国内经济稳定向好发展。
本项目拟建设境内营销网点,有利于优化贸易平台布局,打造全国领先的贸易网络,
覆盖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市场,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与增长,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公司积极构建营销网络建设,有利于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做大做强贸易业务,
提高贸易服务能力。采购销售网络的建设,能有效地完成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
的对接,提高了公司的行业市场信息监控能力,利用境内融资便利、税收和信息优势,
拓展公司业务品种,提升公司业务规模。本项目建设境内采购销售网络,能够在一定程
度上转化境内竞争对手的威胁为有利因素,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是实现公司
发展规划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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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在国内外建立了部分网点,但是业务范围覆盖不够全面。而本项目是秉着优
化网点布局结构的原则进行网点建设,是公司拓展业务的必然产物。网点,是公司各项
贸易业务销售、流通的主要场所,本项目选址优先考虑靠近资源地、交通便利、优质客
户集中地以及主要消费资源地等因素,拟建设覆盖境内采销一体化的营销网络体系,积
极打造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业务完成的效率,巩固行业
品牌知名度。与此同时,发挥公司自身的优势,迎接外部机遇挑战,不断的拓展公司各
项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本项目总投资 70,536.14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55,401.7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序号 总投资构成 投资额(万元) 比例
合计 70,536.14 100%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 55,401.76 万元,其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建设投资合计 55,401.76 100.00%
本项目拟在境内 16 个城市设立 16 个网点,城市具体为北京(总部)、上海、湛
江、宁波、大连、深圳、天津、广州、武汉、重庆、成都、沈阳、西安、郑州、乌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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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昆明。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相对较少,主要包括废水、固废、噪声等,公司将
采用雨污分流、定期对垃圾进行分类、集中收集、设置隔音屏障等方式最大程度地降低
废水、固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为境内网点建设,暂定建设期 3 年。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建设期第 1、
序 进度(月)
内容
号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经测算,本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8.47 年(含建设期 3 年),财务内部收益率(税
后)为 17.78%。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与投资回收期均处于正常水平,各项经济效益
指标合理,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具有经济上的可行性。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实施方为中信金属。中信金属将在现有信息化的基础上建设一个覆盖全公
司,并涵盖上游货源地、下游客户的高性能网络信息化系统,尤其是 ERP 系统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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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以及 CTRM 系统的建设,项目拟利用中信金属原有的信息化机房和会议室进行适
用性的装修改造,购置硬件包括机房配套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网络系统设备、网
络安全系统设备以及会议室设备等,总计约 167 套(台),系统软件及工具 611 套,
应用系统开发软件 20 套。
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可以利用它得到行业信息、竞争对手信息、产品信息、技术
信息以及销售信息等,同时也可以及时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做出积极的市场反应,达
到了企业迅速发展的效果。目前国外一些同行业大型公司实施信息化建设后均取得了较
好的效果。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大宗商品贸易商之一,迫切需要实现完备的信息化管理
来保障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通过实施一套符合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特点,与公司特点相
结合的信息化技术、ERP 系统以及 CTRM 系统,使公司能够站在一个更高水平上参与
国际业务。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业务结构的不断优化提升,目前
公司的信息化系统无法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无论信息化系统的架构,还是硬件设
施,与企业的信息化管理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建设企业信息化系统,提高企业管理
水平和管理效率,已成为企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的传
递与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有利于促进传统经营
模式的转变。
本项目总投资 21,498.2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21,498.27 万元,无流动资金,建
设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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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比例
建设投资合计 21,498.27 100.00%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拟在中信金属现有办公区域内进
行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该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配套条件良好。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中信金属总部的信息化机房、会议室的装饰装修以及软硬件设备
的采购及安装,建设期间对周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污染的环节主要是机电设备产生的噪声及电磁辐射。
针对源于机电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较大的设备基座及管道
设减震装置,建筑内空调风道采用吸声超级风管、室外机组安装通风隔声板,增强设备
用房密闭性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针对电磁辐射,公司通过在设备选型时选取低辐射设备,尽可能减少电磁辐射的产
生。
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3 年,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进度
序号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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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进度
序号 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管理成本,具
有经济上的可行性。
(三)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07,958.59 万元用于补
充一般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并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1)货币资金、银行授信和未分配利润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授信额度及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6.30
货币资金 26.31
其中:可使用货币资金 15.97
授信额度 598.00
其中:可使用授信额度 434.00
未分配利润 67.91
注:可使用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受限的货币资金-定期存款
(2)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不断扩张的业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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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为 67.91 亿元,可使用货币资金余额为 15.97
亿元,但公司的贸易类业务如黑色金属产品贸易、有色金属产品贸易等,皆需要一定规
模的预付资金,目前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根据贸易行业特性,维持现有的业务周转
效率,需要更多的资金作为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6,330,257.67 万元、7,694,205.01 万元、
万元、2,863,720.81 万元、3,856,964.83 万元及 4,493,859.23 万元,收入及资产规模
较大。公司各期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5,567.21 万元、34,866.51 万元、
-322,035.50 万元及-629,101.46 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采购规模增加,经
营性资金存在一定缺口。因此公司需要补充部分流动资金,以进一步提升营运资金规模
及抗风险能力。
(3)营运资金缺口测算
基于安永会计师已出具 2022 年度《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发行人 2023 年至 2025 年营运资金缺口的测算依据如下:
①公司行业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业务,主要经营的贸易品种有铁矿石、钢材等黑
色金属产品,铌、铜、铝等有色金属产品以及其他贸易产品,公司所处的金属及矿产品
贸易行业进行日常贸易运转时需要的资金规模较大。
②现有规模及成长性
③资金周转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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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23.45,2021 年度有所降低主要系公司投资的 KK 项目于 2021 年投产,由于当地海
关和全球集装箱航运市场效率的影响,运输时间较长,资金占用时间较长,导致资金周
转速度降低。总体上,公司资金周转速度较为稳定,为维持现有资金周转速度,需要进
一步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以 2019-2022 年为预测的基期,2023-2025 年为预测期,2019 年至 2022 年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3.48%,公司营业收入虽然呈快速增长态势,但基于测算的
谨慎性,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有规模及资金周转速度,假设公司未来 3 年营业收
入保持在 15.00%的复合增长率。
根据上述测算和假设,2023 年-2025 年预计收入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E) 2024年度(E) 2025年度(E)
营业收入 13,705,093.26 15,760,857.25 18,124,985.84
营业收入增长率 15.00% 15.00% 15.00%
注:表格中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基于 2019-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谨慎性原则假设,不构
成公司对未来的业务规划、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公司参考 2022 年实际经营财务数据,将 2022 年各指标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作为本
次测算的比重,使用销售百分比法估算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三年各项财务指标。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日/2023年度 日/2024年度
占营业收 /2025年度(E)
金额 (E) (E)
入的比例
营业收入 11,917,472.40 100.00% 13,705,093.26 15,760,857.25 18,124,985.84
应收账款 335,087.49 2.81% 385,350.62 443,153.21 509,626.19
预付账款 221,151.99 1.86% 254,324.79 292,473.51 336,344.54
应收票据 87,261.13 0.73% 100,350.30 115,402.85 132,713.27
存货 1,012,677.72 8.50% 1,164,579.37 1,339,266.28 1,540,1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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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日/2023年度 日/2024年度
占营业收 /2025年度(E)
金额 (E) (E)
入的比例
经营性资产
合计
应付账款 661,806.26 5.55% 761,077.20 875,238.78 1,006,524.60
预收账款 85,565.27 0.72% 98,400.06 113,160.07 130,134.08
应付票据 97,631.59 0.82% 112,276.33 129,117.78 148,485.45
经营性负债
合计
营运资金规
模
新增营运资金规模 121,676.28 139,927.72 160,916.88
营运资金缺口 422,520.89
根据公司业务及财务指标特点,未来三年公司新增营运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缺口=2023 年新增营运资金规模+2024 年新增营运资金规模+2025 年新
增营运资金规模
其中:新增营运资金规模=本年营运资金规模-上一年营运资金规模;
营运资金规模=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
经营性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存货;
经营性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
根据前述测算,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的营运资金缺口为 42.25 亿元,通过本次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提升贸易额,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4)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使用银行授信金额为 434 亿元,基于公司银行借款合计数
为 185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37.28%,占比较高。较高的银行借款使公司的利息支
出偏高,公司 2022 年 1-6 月的利息支出为 16,511.57 万元。同时,公司目前资产负债
率为 71.09%,若公司继续使用银行授信范围内的融资方式,则会进一步增加公司负债
水平,相应财务费用将继续增加,公司将面临新增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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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获得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相应减少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公司资产总
额和资产净额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优
化资本结构。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具有合理性。
三、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成为有影响力的世界一流大宗商品贸易商”为发展愿景,积极践行国家
“碳达峰、碳中和”、“贸易强国”和“一带一路”等战略要求,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
聚焦铌、铁、铜产品、铝等国家战略资源和特种原材料品种,大力发展金属矿产类大宗
商品贸易,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依托上游资源投资优势,充分发挥铌矿、铜矿投
资对大宗商品贸易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资本运作能力和资源获取能力,打造矿产资源
国家队,为国家金属矿产资源的长期安全稳定供应作出积极贡献。
(二)已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效果
贸易商地位稳固
公司积极践行国家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托贸易加投资优质矿山的模式,形成了市场
领先的经营理念和贸易管理体系,深耕渠道,业务规模增长迅速。
公司铌产品业务在“技术引领销售”理念指引下,行业领导地位持续稳固;铁矿石
业务依托人才和渠道优势,形成“虚拟矿山+供应链整合”业务战略,各项经营指标稳
居行业前列,巩固了一流贸易商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大力拓展铜产品、铝产品等品种,
成为行业有重要影响的贸易商,并在新加坡设立海外贸易平台,积极探索开展国际贸易。
业地位显著提升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机制,
加大境外矿业布局。2018 至 2019 年两次出资收购加拿大上市公司艾芬豪矿业公司股
权,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该项目的收购对我国国民经济建设所需铜原料的稳定供应起
到良好的保障作用,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并有力促进了铜产品贸易业务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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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持续稳固与巴西矿冶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着力做大中国铌产品市场蛋糕,
加强投资与贸易业务联动,推动铌产品经营业绩稳步提升。通过投资境外优质矿山,极
大地提升了公司在矿业领域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
(三)未来规划措施
公司将坚持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存量和增量双向发力,强优势、补短板,完
善业务布局,增强核心能力,拓展增长方式,打造和构建世界一流的贸易人才团队;持
续做强铌产品、铁矿石等核心业务,做大铜产品、铝产品和钢铁产品等成长业务,积极
培育新业务;到“十四五”末形成 6-7 个规模稳定超过 100 亿元的贸易品种,其中有
公司现有的贸易品种主要为铌产品、铁矿石、铜产品、铝产品和钢铁产品等,与世
界一流的大宗贸易商相比,贸易品种不够丰富,不利于分散市场风险。未来五年内,公
司将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下,加强市场调研,把握转型机遇,努力
开发更多的优质贸易品种。
借鉴行业标杆的成功经验,从平台布局上,公司将加快做实香港、新加坡、上海等
业务平台,打造多渠道的跨国贸易网络。从产业链布局上,在上游将积极依托资源投资
优势,增强货源获取能力。在下游积极扩宽销售渠道、提升竞争优势。同时,要积极参
与整个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并加强控制包括参股优质矿山、资源开采、仓储物流等关键
节点,加强中间环节的增值服务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拓宽业务盈利点。
公司将在重点在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核心能力建设,增强国内外仓储
物流市场资源的利用能力,逐步构建贸易+物流的综合竞争能力;持续完善信息化建设,
加强风险控制措施,提升管理水平,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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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概述
本公司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
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
相互制衡机制。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
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高效化。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治理情况良好,不存在公司治理缺陷。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和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依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能够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
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定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
效地实施。随着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内控制度还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将在实际
中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安永会计师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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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298865_A05 号),鉴证
结论为: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信金属在上述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中所述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
[2008]7 号)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四、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相关
制度。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
处罚的情形。
五、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报告期内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部分关联方的部分员工需在北京缴纳社保公积金,因此其相关费
用由公司代为缴纳并由相关关联方最终承担。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代缴社保公积金
的金额为 69.08 万元、442.93 万元、415.31 万元和 184.61 万元。自 2021 年起相关代
缴费用由关联方预付给发行人再由发行人支付,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关联方已与公司结清全部代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八、关联方及关联
交易”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之“(2)
关联方资金拆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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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之“3、关联担保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
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
担保的情形。
六、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一)资产完整
本公司为非生产型企业,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合法拥有或
使用与经营有关的房产以及商标的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与控股股东中
信金属集团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资产独立于中信金属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以资产或权益违规为中信金属集团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中信金属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违规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本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
在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
在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中信金属集
团、中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薪。
(三)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和审计人
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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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
本公司已依法独立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存在与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独立纳税,不存在与中
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合并纳税的情况。
本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及自身情况作出财务决策,完全自主决定资金使用,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机构,明确了各机
构的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
的组织结构,拥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
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公司的经营、办公机构与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分开且独立运作,拥有机构设
置自主权,不存在与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混合经营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金属及矿产品贸易,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公司从
事的经营业务独立于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管理实行独立
核算。公司与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科学健全的职能组织架构和独立的经营体系,拥有独立的业务运营网
络,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3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
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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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
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
七、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下属企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发行
重大关联交易或与发行人从事、相似业务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曾与发行人从事相
关业务的企业包括中信澳大利亚钢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澳钢”)、江阴利港发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港电厂”),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七、同业竞争”之
“(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与发行人发生重要
关联交易的企业包括中信特钢、中信银行、中信财务及其下属企业,具体情况请参见本
节“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业务关系
无实际经营业务,报告期内曾从事
曾从事销往境外市场的钢材贸易业务;发行
人存在境内钢材贸易业务
品并销售至澳大利亚等地的业务
下属企业存在境内煤炭贸易业务;发行人报
已停止并不再从事该等业务)
为发行人提供金融服务业务,与发行人不存
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 为发行人提供期货套保业务,与发行人不存
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为发行人提供金融服务业务,与发行人不存
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黑色金属产品的业
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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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企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公司名称
号 是否 是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审计 审计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不存在
从事相同或相近似业务的情况。报告期内,中信集团下属个别企业曾存在与发行人从事
相关业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中信澳钢系中信集团下属港股上市公司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205,
以下简称“中信资源”)之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澳大利亚,其部分业务
涉及钢材产品贸易,即主要从中国台湾地区等地采购钢材产品并销售至澳大利亚等地。
中信澳钢与中信金属在主要采购及销售市场不存在重叠情形。
基于中信集团内部对资源能源业务进行调整等原因,中信澳钢已于 2022 年 8 月终
止其钢材贸易业务,且计划在完成已售订单回款后注销。
利港电厂是中信集团下属企业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泰富”)的控股
子公司,主要经营火电发电业务。为了控制动力煤采购成本,利港电厂在采购动力煤后,
往往根据利港电厂发电计划及动力煤价格波动进行库存管理,形成动力煤的对外销售,
从而衍生出境内煤炭贸易业务,前述内贸业务 2018 年以来由利港电厂通过其下属公司
江阴利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利源煤炭有限公司开展。
报告期内,中信金属曾从事少量煤炭贸易业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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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已停止所有煤炭贸易业务,因此利港电厂的境内煤炭贸易业务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双方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竞争关系或同业竞争情形。且利港
电厂与发行人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各方面均保持独立,且报告期内不存在交易或
资金往来。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中信集团、中信金属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
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近似业务的情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述与发行人从事
相关业务的情形均已消除,中信集团、中信金属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报告期内
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近似业务的情形已经消除,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进一步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提高本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除前述承诺外,本公司还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不会
从事与中信金属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中信金属的生产经营
构成同业竞争。
(二)如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与中信金属
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似,可能与中信金属产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在符
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中信金属进行选
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中信金属的条件。
(三)如果中信金属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可以自行
经营有关的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中信金属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
业务及其权益;
选择以委(受)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司控制的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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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中信金属实际控制人期间有效。”
为进一步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提高本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不会从事与中信金属主
营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中信金属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
(二)如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
中信金属产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
条件下,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中信金属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
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中信金属的条件。
(三)如果中信金属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可以自行
经营有关的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中信金属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
业务及其权益;
选择以委(受)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司控制的下属
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中信金属控股股东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
法承担给中信金属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信金属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99.93%股份,为公司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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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中信集团通过中信金属集团和中信裕联合计控制公司的 100%股权,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
团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
本情况”之“(一)中信金属集团”和“(三)中信集团”。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其中 MMG SAM 为公司联营企业,系为收购 Las Bambas 铜矿项目而设立的项目
投资管理运营平台,实际经营主体为 Las Bambas,因此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
Las Bambas 认定于发行人关联方,公司与 Las Bambas 之间的交易往来情况请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报
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公司控股股东
中信金属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情况简介”。
影响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可
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具体情况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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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情况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为本公司
的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的关联方外,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注1
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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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注 1:中信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 2:中信泰富特钢经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现已更名为泰富科创特钢(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与《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关联方对比,发行人披露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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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注 注 是否披露
理办法 1 上市规则 1
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 不涉及(发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 人 实 际 控 制
际控制人 者个人
然人 然人 人为法人)
董事、监事、高级 该企业的关键管理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是
管理人员 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 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
母公司的关键管理 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 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
- 是
人员 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组织)的董事、监事和
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
者个人、该企业的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 然人及上市公司董事、
关键管理人员、母
- 然人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公司的关键管理人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不 含 兼 任 独 立 董
员关系密切的家庭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事),以及上述人士的
成员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
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 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
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 - 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 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 不涉及
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 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
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 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关联法人
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
公司控股股东、实
该企业的母公司 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 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 是
际控制人
组织) 他组织)
由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由直接或间接控制上
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
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
与该企业受同一母 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
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
-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是
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
业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其他法人主体以外的
(或其他组织)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该企业主要投资者 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直 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
董事、监事、高级 个人、关键管理人 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 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管理人员与其直接 员或与其关系密切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
是
或者间接控制的企 的家庭成员控制、 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 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业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方的独立董事)、高级
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人(或者其他组织) 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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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注 注 是否披露
理办法 1 上市规则 1
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
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不涉及(除控
对该企业实施共同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股东外,发
-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 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 行 人 不 存 在
响的投资方 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组织) 持股 5%以上
股东)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
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 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
可能导致公司利益 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 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
- 不涉及
转移的其他关系 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 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
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 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
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其倾斜的法人(或者其
(或者其他组织) 他组织)
发行人的子公司、
- 合营企业、联营企 - - 是
业
发行人与其所属企
业集团的其他成员
- 单位(包括母公司 - - 是
和子公司)的合营
企业或联营企业
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过去 12 个月内
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存在其规定所述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综上,发行人已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完整、准确地披
露关联方关系。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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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采购商品 861,017.33 99.97% 1,330,115.16 99.94% 908,365.70 99.97% 896,912.08 99.96%
接受劳务 227.76 0.03% 781.04 0.06% 294.53 0.03% 319.89 0.04%
合计 861,245.09 100.00% 1,330,896.20 100.00% 908,660.23 100.00% 897,231.98 100.00%
销售商品 230,380.90 100.00% 360,791.79 100.00% 237,173.91 98.98% 144,297.49 98.58%
提供劳务 - - - - 2,446.69 1.02% 2,076.62 1.42%
合计 230,380.90 100.00% 360,791.79 100.00% 239,620.60 100.00% 146,374.1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采购类关联交易规模分别为 897,231.98 万元、908,660.23
万元、1,330,115.16 万元和 861,017.33 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4.57%、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销售类关联交易规模分别为 146,374.11 万元、239,620.60
万元、360,791.79 万元和 230,380.90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1%、
(1)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主要采 与主营业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购产品 务的关系 1-6 月
有色金
CBMM 主营业务 280,995.80 488,016.32 422,035.53 498,625.36
属产品
有色金
Las Bambas 主营业务 146,380.22 436,358.34 380,469.11 345,232.51
属产品
有色金
KK 公司 主营业务 334,303.78 271,924.99 - -
属产品
中信泰富钢
黑色金
铁贸易有限 主营业务 31,288.19 86,322.73 29,590.48 34,149.88
属产品
公司
扬州泰富特
黑色金
中信集 种 材 料 有 限 主营业务 - - 2,521.78 -
属产品
团下属 公司
企业 中 信 泰 富 特
黑色金
钢国际贸易 主营业务 33,730.68 26,128.45 31,271.22 8,119.15
属产品
有限公司
江 阴 泰 富 兴 黑色金
主营业务 4,927.20 5,682.01 31,173.38 6,001.41
澄 特 种 材 料 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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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 与主营业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购产品 务的关系 1-6 月
有限公司
青 岛 特 殊 钢 黑色金
主营业务 - 2,644.08 7,779.63 2,947.52
铁有限公司 属产品
江阴兴澄特
黑色金
种钢铁有限 主营业务 - 10,281.24 2,547.58 543.77
属产品
公司
湖北新冶钢
黑色金
特种材料有 主营业务 - 39.68 976.99 -
属产品
限公司
大 冶 特 殊 钢 黑色金
主营业务 - - - 1,292.48
有限公司 属产品
有色金
中信期货 主营业务 25,483.58 2,717.32 - -
属产品
南方锰业集团(上海) 有色金
主营业务 3,907.89 - - -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属产品
合计 861,017.33 1,330,115.16 908,365.70 896,912.08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14.15% 11.90% 12.09% 14.56%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金额合计分别为 896,912.08 万元、908,365.70
万元、1,330,115.16 万元和 861,017.33 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4.56%、
别为 53,054.21 万元、105,861.06 万元、133,815.51 万元和 95,429.65 万元,占各期
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86%、1.41%、1.20%和 1.57%。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商品关
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向 Las Bambas 采购的有色金属产品为其生产的铜产品,主要为铜
精矿产品。Las Bambas 是全球前十大铜矿山,公司通过参股投资的方式获得其铜产品
的 offtake,有力保障了公司重点战略贸易品种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保有量和行业地位,
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上述关联采购价格按照行业惯例基于 LME 铜期货合约价格和
TC/RC 费用确定,LME 铜期货合约价格和 TC/RC 费用两项指标均为公开市场数据,
定价过程公开透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 Las Bambas 采购的铜精矿产品金额分别为 345,232.5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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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 Las Bambas 采购铜精矿产品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公司向 Las Bambas 采购 Las Bambas 对外销售
项目 差异率
平均价格 平均价格
注:同期 Las Bambas 对外销售平均价格根据五矿资源有限公司(01208.HK)年报、半年报、及
生产报告数据,并参考当年美元对人民币平均汇率以及 Las Bambas 对外销售铜精矿销量进行计算
得出
公司与 Las Bambas 采购铜精矿产品的价格主要受装船时间、货物批次不同导致存
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向 Las Bambas 采购铜精矿产品价格与 Las Bambas 对外销
售铜精矿产品均价不存在明显差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 MMG SAM 间接持有 Las Bambas 的 15%股权,根据 MMG
SAM 各股东签订的《股份认购及股东协议》,MMG SAM 各股东有权按照持股比例,
以商业公平条款购买 Las Bambas 铜矿项目产品。公司不具备对 Las Bambas 对外销
售的铜精矿产品价格产生影响的能力,不存在 Las Bambas 为发行人调节成本、利润或
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司参股投资的艾芬豪穿透持有 KK 公司 39.60%股份,该项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
段分别于 2021 年 5 月和 2022 年 3 月投产(共五个阶段),中信金属与紫金矿业各自
获得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50%产量(去除特定数量)的 offtake 权益。KK 公司与发
行人、紫金矿业签署的 offtake 协议的主要内容(定价条款、付款条件、产品种类等)
一致。
自 2021 年下半年起,公司开始向 KK 公司采购其生产的铜产品,主要为铜精矿和
粗铜产品。2021 年度、2022 年上半年发行人向 KK 公司采购铜产品的金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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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合约价格和 TC/RC 费用确定,LME 铜期货合约价格和 TC/RC 费用两项指标均为公
开市场数据,定价过程公开透明。
发行人向 KK 公司采购的铜精矿与艾芬豪对外公告的 KK 公司铜精矿销售均价情况
如下:
单位:元/吨
公司向 KK 公司采购 KK 公司对外销售
项目 差异率
平均价格 平均价格
注:同期 KK 公司对外销售平均价格根据艾芬豪(IVN.TO)季度报告数据,并参考当年美元对
人民币平均汇率以及 KK 公司对外销售铜金属量进行计算得出
发行人向 KK 公司采购的粗铜与艾芬豪对外公告的 KK 公司粗铜销售均价情况如
下:
公司向 KK 公司采购 KK 公司对外销售
项目 差异率
平均价格(元/吨) 平均价格(元/吨)
注:同期 KK 公司对外销售平均价格根据艾芬豪(IVN.TO)季度报告数据,并参考当年美元对
人民币平均汇率以及 KK 公司对外销售铜金属量进行计算得出
发行人与 KK 公司的交易的定价模式基于 LME 铜期货合约价格和 TC/RC 确定,与
艾芬豪所披露的 KK 公司对外销售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
过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公司利益输送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 CBMM 及下属企业 CBMM(新加坡)、CBMM(欧洲)和 CBMM
(北美)采购的有色金属产品为其生产的铌产品,金额分别为 498,625.36 万元、
CBMM 是全球最大的铌产品供应商,公司是其铌产品在中国市场的独家分销商。
中信金属向 CBMM 采购铌产品构成关联采购,该等关联采购定价由 CBMM 根据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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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国铌产品市场需求及不同铌产品价差情况决定。报告期内,公司向 CBMM 采购铌
铁均价与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的铌铁进口均价公开数据以及其他同行业公司进
口采购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中国铌业间接持有 CBMM 的 5%股权,不存在 CBMM 为发行
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中信特钢系中信集团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信特钢下属的中信特钢相关子
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中信泰富特钢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
铁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和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采购黑色金属产品中
的铁矿石产品。
宝武集团、河钢集团、山钢集团以及中信集团下属中信特钢等国内主要钢铁企业均
与全球主要铁矿石产品供应商签有长期采购协议,除满足其生产所需外亦会基于库存管
理和市场需求的原因将铁矿石产品存货对外销售,是我国铁矿石市场供应的主要参与者
之一。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铁矿石产品贸易商,由于向境外大型矿山和贸易商采购需要
一定货运时长,因此存在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向中信特钢等国内大型钢厂采购铁矿石产
品补充库存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上述中信特钢下属企业采购金额分别为 53,054.2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采购的铁矿石产品主要为球团矿产品及粉矿产
品,公司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和非关联方采购粉矿产品的平均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公司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 公司向非关联方供应商采
项目 差异率
采购平均价格 购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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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 公司向非关联方供应商采
项目 差异率
采购平均价格 购平均价格
公司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和非关联方采购球团矿产品的平均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公司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采购 公司向非关联方供应商采
项目 差异率
平均价格 购平均价格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采购球团矿及粉矿产品的定价方式按照行
业惯例主要基于市场指数价格确定,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发行人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采
购的平均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平均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报告期内铁矿石价格涨
跌幅度较大及内贸及进口采购的汇率差异所致,向关联采购均价与向非关联方采购均价
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
用、对公司利益输送的情形。
发行人 2022 年 1-6 月及 2021 年向中信期货采购的有色金属产品为铝产品及铜产
品,铝产品及铜产品为中信集团下属的中信期货经营期货业务的主要标的产品,公司与
中信期货签订铝产品及铜产品期货合同以对冲部分贸易业务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向中
信期货采购的铝产品及铜产品系期货合约到期时的实物交割,交易价格为期货合约价
格,定价过程公开透明,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公司利益输
送的情形。
(2)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与主营业 2022 年 2021 2020 2019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务的关系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中信科技发展
网络信息服务 配套服务 - 296.62 77.53 53.81
有限公司
中信京城大厦
餐费 配套服务 127.53 232.46 128.26 234.91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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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主营业 2022 年 2021 2020 2019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务的关系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中信梧桐港供 仓储服务及运
应链管理有限 输服务、网络管 配套服务 57.89 161.12 70.35 23.02
公司 理费
北铁中心 交易服务费 配套服务 2.59 64.67 - -
中企网络通信
网络信息服务 配套服务 11.53 26.17 18.39 8.16
技术有限公司
中信云网有限
网络信息服务 配套服务 21.32 - - -
公司
中信期货 仓储服务 配套服务 6.90 - - -
合计 227.76 781.04 294.53 319.89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0.00% 0.00% 0.00% 0.01%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金额合计分别为 319.89 万元、294.53 万元、
联劳务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3)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主要销 与主营业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售产品 务的关系 1-6 月
中信泰富
特钢国际 黑色金
主营业务 70,059.63 103,416.08 37,767.52 44,016.52
贸易有限 属产品
公司
海南信泰
黑色金
材料科技 主营业务 98,584.58 96,963.90 - -
属产品
有限公司
黑色金
中信泰富
属产品、
中信 钢铁贸易 主营业务 8,132.92 13,774.88 124,110.83 89,972.94
有色金
集团 有限公司
属产品
下属
中信泰富
企业 黑色金
特钢经贸 主营业务 - 77,252.30 41,954.07 -
属产品
有限公司
扬州泰富
黑色金
特种材料 主营业务 - 10,003.35 - -
属产品
有限公司
黑色金
属产品、
中信期货 主营业务 40,216.84 29,996.45 10,751.92 2,466.01
有色金
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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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销 与主营业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售产品 务的关系 1-6 月
中信锦州
其它贸
金属股份 主营业务 - - - 428.93
易产品
有限公司
有色金
白银有色 主营业务 - 14,182.20 12,873.25 -
属产品
有色金
西部超导 主营业务 7,146.39 12,536.47 9,410.97 7,395.19
属产品
黑色金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 属产品、
主营业务 843.61 1,881.93 - -
公司 有色金
属产品
有色金
南方锰业 主营业务 706.50 784.23 305.35 -
属产品
山西中设华晋铸造 有色金
主营业务 - - - 17.89
有限公司 属产品
大锰投资有限责任 黑色金
主营业务 2,841.36 - - -
公司 属产品
黄石新兴管业有限 黑色金
主营业务 1,849.07 - - -
公司 属产品
合计 230,380.90 360,791.79 237,173.91 144,297.49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3.69% 3.20% 3.08% 2.28%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金额合计分别为 144,297.49 万元、237,173.91
万元、360,791.79 万元和 230,380.90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8%、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6%、2.79%、2.94%和 3.48%。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商品关联
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特钢系中信集团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信特钢下属子公司中信泰富特
钢经贸有限公司、中信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扬州
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海南信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采购销售平台主要销售的产品为
铁矿石及铌产品。中信特钢是全球领先的专业化特殊钢制造企业,主要产品为合金钢棒
材、特种中厚板材、特种无缝钢管、特冶锻造、合金钢线材、合金钢大圆坯六大产品群
以及调质材、银亮材、汽车零部件等深加工产品系列,铁矿石及铌产品为中信特钢生产
中不可或缺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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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上述中信特钢下属企业销售金额分别为 133,989.47 万元、
别为 118,220.34 万元、190,188.13 万元、287,094.42 万元及 168,602.34 万元,占向
中信特钢下属企业销售金额比例为 88.23%、93.31%、95.25%和 95.38%。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销售的铁矿石产品主要为粉矿及块矿产品,公
司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及非关联方销售粉矿产品的平均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销售粉矿 向非关联方销售粉矿产品
项目 差异率
产品平均价格 平均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及非关联方销售块矿产品的平均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销售块矿 向非关联方销售块矿产品
项目 差异率
产品平均价格 平均价格
发行人与中信特钢下属企业销售铁矿石产品的定价方式按照行业惯例主要基于市
场指数价格确定,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发行人向中信特钢下属企业销售的平均价格与向
非关联方销售平均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报告期内铁矿石价格涨跌幅度较大及内贸
及出口销售的汇率差异所致,向关联销售均价与向非关联方销售均价存在差异具备合理
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公司利益输
送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白银有色销售的产品为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铜产品,白银有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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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为铜、铅、锌、金、银等多种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及贸易,业务覆盖有
色金属勘探、采矿、选矿、冶炼、加工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为我国大型有色金属冶炼生
产企业,白银有色向发行人采购的铜精矿用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铜冶炼产品生产。
万元和 14,182.20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17%和 0.13%。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部超导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有色金属产品中的铌产品。西部超
导的主营业务为高端钛合金材料、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超导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为钛合金棒材、丝材、异型材、高温合金棒材,铌钛(NbTi)超导线材、铌三
锡(Nb3Sn)超导线材等先进材料,以及超导磁体、热工装备、特种医疗器械等高端装
备,为我国大型特种设备生产商。西部超导向发行人采购铌产品用于其主要产品的生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部超导销售铌产品的金额分别为 7,395.19 万元、9,410.97
万元、
和 0.11%。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信期货销售的有色金属产品、黑色金属产品为铜产品、铝产品
和铁矿石产品,铜产品、铝产品、铁矿石产品为中信集团下属的中信期货经营期货业务
的主要标的产品,公司与中信期货签订铜产品、铝产品及铁矿石期货合同以对冲部分贸
易业务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向中信期货销售的铜产品、铝产品、铁矿石产品系期货合
约到期时的实物交割,交易价格为期货合约价格,定价过程公开透明。
(4)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CBMM 技术奖励 - - 2,446.69 2,076.62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 0.03% 0.03%
根据发行人与 CBMM 的协议约定,发行人与 CBMM 的技术奖励与铌铁消费强度
增幅及当年粗钢产量相关,上述数据均可通过铌产品主要生产商公开披露信息及世界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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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协会等国际统计组织公告数据等方式公开查询。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 CBMM 在中国市场的独家分销商,除进行产品销售外,同时
聘请相关研发技术人员通过组织研究、联合研发、组织行业研讨会等形式进行铌产品业
务技术推广,从而带动中国市场铌铁消费强度增长。上述提供劳务收到的铌产品业务技
术奖励主要由 CBMM 根据公司铌产品技术推广工作带动中国市场铌铁消费强度增加量
确定。
发行人无技术奖励收入。
(5)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879.74 2,530.01 2,652.88 2,288.65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与同行业水
平不存在明显差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向关键管理人员输送利益的情况。
(6)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出租方 承租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中信京城大厦有限
中信金属 422.17 738.08 691.68 670.65
责任公司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
上海实业 - - - 46.69
有限公司
京年有限公司 宁波铂业 - - 5.11 6.81
合计 422.17 738.08 696.79 724.15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0.00% 0.01% 0.0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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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中信京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北京京城大厦的部分房屋。
上海实业向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上海市四川北路 859 号中信广场的部
分房屋。2019 年 6 月,上海实业搬迁后,不再租赁关联方房产。宁波铂业向京年有限
公司租赁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信兴广场主楼 65 层 11 号部分房屋。宁波铂业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搬迁至宁波,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起不再租赁关联方房产。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承租价格与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基本
一致,关联租赁价格公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中信财务 利息收入 644.69 1,011.57 5,761.67 2,980.95
中信银行 利息收入 316.58 714.29 25.03 16.89
中信银行(国际) 利息收入 0.00 0.00 0.03 95.62
合计 961.27 1,725.86 5,786.73 3,093.46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0.02% 0.02% 0.08% 0.05%
中信财务 利息支出 4,652.25 6,622.14 9,765.75 12,147.26
中信银行 利息支出 2,462.81 782.03 - -
中信银行(国际) 利息支出 366.06 578.88 821.52 759.62
合计 7,481.12 7,983.05 10,587.27 12,906.88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0.12% 0.07% 0.14% 0.25%
中信银行 手续费支出 77.56 66.73 20.11 27.05
中信银行(国际) 手续费支出 1.10 0.48 1.35 0.21
中信财务 手续费支出 - - 6.21 0.07
合计 78.67 67.20 27.67 27.33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0.00% 0.00% 0.00% 0.00%
报告期内,公司收取关联方利息的金额分别为 3,093.46 万元、5,786.73 万元、
和 0.02%,占比较小;公司支付关联方利息的金额分别为 12,906.88 万元、10,587.27
万元、7,983.05 万元和 7,481.12 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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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67.20 万元和 78.67 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极低。
报告期内,公司收取和支付关联方利息主要为公司在关联方银行和财务公司的存款
和借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和利息及手续费支出,相关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派人员任发行人联营企业艾芬豪董事,上述联营企业董事在报
告期内各年度自艾芬豪取得董事报酬及股权激励分别为 105.94 万元、217.69 万元、
发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上述兼职董事的报酬及股权激励
上交至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金属非洲投资,由此构成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关联方中信保诚处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报告期各年度在
关联方处缴纳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为 277.34 万元、207.07 万元、342.28 万元及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存在外币兑换的情况。为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外
汇合约套期保值,主要通过购买外汇期权合约及远期外汇合约锁定外汇汇率。报告期各
期,公司在关联方中信银行和中信银行(国际)买入的远期外汇合约名义本金金额分别
为 4,370.71 万美元及 61,220.89 万加元、1,820.20 万美元、18,323.20 万美元和
报告期内,中信集团无偿许可中信金属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中信”、“CITIC”、“ ”
商标以及“中信金属”(商标注册号:6638310、6638296)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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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偶发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KK 公司 利息收入 - 3,046.32 - -
中信银行 理财收益 20.34 253.42 - -
中信财务 理财收益 - 247.29 1,758.44 1,576.75
中信证券 理财收益 - 4.26 - 157.75
中信财务国际 利息收入 - 0.00 17.79 34.58
中信(北京)铂业科技
提供运营支持服务 - - - 331.96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裕联 提供运营支持服务 - - - 331.96
中信轮船(宁波)有限
其他服务 - - 1.02 -
公司
合计 20.34 3,551.29 1,777.25 2,433.00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0.00% 0.03% 0.02% 0.04%
中信证券 财务顾问费及托管费 - 77.87 - 15.87
中信有限 担保费用 - 36.64 123.67 145.77
中信期货 市场服务 - 14.15 - -
中信财务国际 利息及手续费支出 - - 1,548.66 930.79
中信裕联 利息支出 - - 598.67 1,277.10
中信金属集团 利息支出 - - 26.08 -
合计 - 128.66 2,297.08 2,369.53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 0.00% 0.03% 0.04%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从中信财务、中信证券取得的理财收益和在
中信财务国际处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以及公司向中信财务国际、中信裕联和中信金属
集团借款产生的利息及手续费支出,截至 2020 年末相关借款均已全部偿还。
矿业在 KK 公司投产前按比例支付采购铜产品的预付款,并按照行业惯例向 KK 公司收
取相应利息。发行人向 KK 公司支付预付款的比例及收取的利息计算方式与紫金矿业完
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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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均为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偶发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且相关定价均依据市场价
格,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务国际短期拆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0 年末,上述资金拆借款已全
部偿还。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金额
项目 拆入方 拆出方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万元)
- - - - - -
中信金属 中信裕联 25,000.00 2020.01.02 2020.06.24 2.10%
libor+1.30%
金属香港
中信金属集团
合计 84,392.80 - - -
中信金属 中信裕联
月 13 日,
LIBOR+1.15%
年 11 月 27
日提前还款
中信财务 6,716.50 2019.10.17 2019.11.26
金属香港 LIBOR+0.45%
(国际)
LIBOR+0.45%
LIBOR+0.45%
LIBOR+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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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项目 拆入方 拆出方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万元)
LIBOR+0.45%
LIBOR+0.45%
LIBOR+0.45%
LIBOR+0.45%
LIBOR+0.45%
LIBOR+0.45%
合计 234,433.70 - - -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资金拆借系向股东单位及关联方中信财务(国际)短期拆借
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末,上述资金拆借已全部偿还。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资金拆借包括中信金属向境内股东中信裕联借款和发行人
境外子公司金属香港向境外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和境外关联方中信财务(国际)借款,相
关拆借行为的合规性分析具体如下:
根据《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
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
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中信裕联的主营业务为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与信息技术
服务,未专门开展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报告期内向发行人借款系为相关方开展
业务提供过桥资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年
第二次修正)第十条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
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
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
应予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就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
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举行的答记者问,“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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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作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形式,应当坚持自愿原则,即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均已解除。根据前述规
定,中信金属与境内股东中信裕联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不违反《贷款通则》,相关借
款合同有效,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该等借款的拆入拆出方均为依据香港法律法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不适用于
《贷款通则》,不存在违反《贷款通则》的情况。根据境外律师的说明:
是借款,香港对于主要业务不是贷款公司间的贷款没有特别限制。
中信财务(国际)向中信集团下属子公司放债可豁免牌照。
综上所述,上述香港企业之间的拆借资金不违反香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且发行
人报告期内拆借资金已于 2020 年末全部偿还,相关资金拆借行为不存在违反《贷款通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3)关联方代缴社保公积金
报告期内,因公司部分关联方的部分员工需在北京缴纳社保公积金,因此其相关费
用由公司代为缴纳并由相关关联方最终承担。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代缴社保公积金
的金额为 69.08 万元、442.93 万元、415.31 万元和 184.61 万元。自 2021 年起相关代
缴费用由关联方预付给发行人再由发行人支付,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关联方已与公司结清全部代缴费用。
(1)公司作为担保方
报告期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Las Bambas 系公司参股公司 MMG SAM 拥有并运营的核心矿山资产。关于 MMG
SAM 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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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2、长期股权投资”。关于 Las Bambas
的具体情况如下:
Las Bambas 成立于 2014 年 4 月。注册资本为 28.90 亿秘鲁索尔,注册地为秘鲁,
住所为 Av.El Derby No.055, Torre3, Piso 9, Santiago de Surco, Lima,其经营范围包
括勘探、开采、选矿、矿石运输、矿石贸易等。Las Bambas 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项目 2021 年度/2021.12.31
总资产 10,603.17 10,128.1
净资产 1,704.13 1,698.6
净利润 -62.20 492.1
注:Las Bambas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作为收购 Las Bambas 交易的一部分,2014 年 7 月 14 日,中信有限、五矿集团
和国新集团的相关主体参照国际矿业收购惯例,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 Las Bambas 从以
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行的银团借入的 598,800.00 万美
元项目贷款、96,900.00 万美元并购贷款和 38,000.00 万美元的银行保函授信共计
主体作为押记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悉尼分行”)
作为受益人和共同离岸担保代理人签署了股份质押协议,约定发行人、五矿集团和国新
集团的相关主体将其所持 MMG SAM 的股权向中国银行悉尼分行质押,为 Las Bambas
在上述 3 笔贷款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义务至所有担保债务已不可撤销地得到全部
清偿时方可解除。中信有限、五矿集团和国新集团的相关主体对上述项目贷款的担保已
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解除;上述 38,000.00 万美元的银行保函授信已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结束;Las Bambas 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96,900.00 万美元并购贷
款已于 2021 年 7 月终止,担保相应终止。
例,作为保证人共同与中国银行悉尼分行签署了 Las Bambas 项目循环贷款协议之《保
证合同》,约定各保证人按照各自子公司在 MMG SAM(MMG SAM 直接及间接持有
Las Bambas100%股权)的持股比例为 Las Bambas(作为借款人)与中国银行悉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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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作为贷款人)签署的《循环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授信金额为 35,000 万美元)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上述约定,为上述担保债务的 15%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
保,担保期限为循环贷款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上述贷款已于 2017 年
银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 Las Bambas 的 ISDA 衍生交易主协议之《保证合
同》,约定各保证人按照各自子公司在 MMG SAM(MMG SAM 直接及间接持有 Las
Bambas100%股权)的持股比例为 Las Bambas 与工银标准银行就衍生产品交易签订
的主协议项下 Las Bambas 对工银标准银行所负有的债务(最高金额为 5,000 万美元)
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上述约定,为上述担保债务(最高金额为 5,000 万
美元)的 15%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或提
前终止之日起两年。本协议已于 2019 年 6 月 23 日履行完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 Las Bambas 的 ISDA 衍生交易主协议之《保证合
同》,约定各保证人按照各自子公司在 MMG SAM(MMG SAM 直接及间接持有 Las
Bambas100%股权)的持股比例为 Las Bambas 与中国银行就衍生产品交易签订的主
协议项下 Las Bambas 对中国银行所负有的债务(最高金额为 5,000 万美元)提供连带
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上述约定,发行人为上述担保债务(最高金额为 5,000 万美
元)的 15%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或提前
终止之日起两年,担保债务期限为自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5 日。
惯例,作为保证人共同与中国银行悉尼分行签署了 Las Bambas 项目循环贷款协议之
《保证合同》,约定各保证人按照各自子公司在 MMG SAM(MMG SAM 直接及间接
持有 Las Bambas 100%股权)的持股比例为 Las Bambas(作为借款人)与中国银行
悉尼分行(作为贷款人)签署的《循环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授信金额为 80,000 万
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上述约定,中信金属为上述担保债务的 15%提供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循环贷款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本协议
已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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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铌业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
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二)参股公司”之“2、中国铌业”与“第
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结
构分析”之“2、长期股权投资”。
金额 111,100.00 万美元。发行人参照国际矿业收购惯例作为保证人与担保代理行中国
进出口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按照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总
额的 33.33%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
日起两年。2015 年 11 月 2 日,发行人和四家钢铁企业的相关主体作为押记人与担保代
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牵头的财团及借款人中国铌业共同签署《股权质押协议》,约定发
行人和四家钢铁企业的相关主体将其各自所持中国铌业的股权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质押,
为中国铌业在上述贷款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义务至所有担保债务已不可撤销地得
到全部清偿时方可解除。
港”)牵头的银团签署《贷款协议》,贷款金额 71,000.00 万美元,以置换原对中国进
出口银行(作为牵头行、贷款代理行和担保代理行)贷款。前述贷款置换完成后,中国
铌业对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已经全部清偿,发行人对该笔贷款的保证担保责任及发行
人子公司金属香港投资对该笔贷款的股权质押担保已经担保权人签署解押协议终止。
香港牵头的财团及借款人中国铌业共同签署《股权质押协议》,约定发行人和四家钢铁
企业的相关主体将其各自所持中国铌业的股权向中银香港质押,为中国铌业在上述贷款
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义务至所有担保债务已不可撤销地得到全部清偿时方可解
除,担保债务期限为 2022 年 9 月 2 日至 2027 年 9 月 2 日。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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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贷款余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美元) (万美元) 经履行完毕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
之日起 25 个月
中信金属 金属非洲
集团 投资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
之日
合计 31,600.00 17,000.00 - - -
作为借款人定期贷款额度不超过 21,600.00 万美元的一般银行授信。中信金属集团为该
授信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日为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 25 个月。截至
额为 10,000 万美元。中信金属集团为该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担保
期日为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金属非洲投资在该授信项下
的贷款余额为 6,000.00 万美元。
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信集团控制企业间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成本费用及毛利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中信集团控制企业关联销售
注 3.48% 2.94% 2.80% 2.18%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
与中信集团控制企业关联采购
注 1.57% 1.20% 1.41% 0.87%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2
与中信集团控制企业关联销售取得
的毛利 7.12% 6.04% 4.17% 1.97%
注
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比例 3
注 1: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关联销售/主营业务收入
注 2: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关联采购/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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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占毛利比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关联销售毛利/毛利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的金额及占发行人的相关收入、成本费用、毛利等占发行
人相应指标的比例均较小,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的依
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公司利益输送或者对关联方利益
输送的情形。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管理规章,对关联交易
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关联方的回避措施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在公司运作过程中严
格执行该等制度,有效杜绝了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
海南信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636.52 1,213.17 - -
西部超导 3,626.03 1,934.78 1,936.88 2,975.66
中信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59.95 1,104.21 - -
中信泰富特钢经贸有限公司 - - 13,711.29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 - 5,430.72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12,177.66 -
南方锰业 - - 127.23 -
小计 9,522.50 4,252.16 27,953.06 8,406.38
预付账款: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5,447.63 2,465.95 848.06 3,116.59
中信梧桐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00 6.00 - -
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646.30 - 124.57 -
湖北新冶钢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127.01 -
中信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740.35 - - 28.86
小计 8,840.28 2,471.95 1,099.64 3,145.44
其他应收款:
其中: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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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3,180.00 - - -
西部超导 5,759.66 - - -
应收股利小计 8,939.66
其他应收款
中信期货 13,534.81 5,111.75 4,339.50 4,269.68
中信期货国际有限公司 12,819.25 - - -
中信财务国际 - - 0.90 27,336.25
CBMM - - - 883.36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 66.70
其他应收款小计 26,354.06 5,111.75 4,340.40 32,555.99
小计 35,293.72 5,111.75 4,340.40 32,555.99
长期应收款:
中国铌业 25,393.88 23,315.64 22,314.55 22,310.69
小计 25,393.88 23,315.64 22,314.55 22,310.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中信证券 - - 514.15 504.43
中信财务 - - 1,296.51 49,976.58
小计 - - 1,810.66 50,481.02
其他流动资产:
京城大厦 - 222.35 188.60 -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13 - - -
小计 1.13 222.35 188.60 -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公司应收黑色金属产品中的铁矿石产品
货款,系公司正常销售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余额呈上升趋势与营
业收入规模上升趋势匹配。
属集采平台子公司采购黑色金属产品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对其他关联方的预付款项整
体规模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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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其销售铜精矿,期末时点上述货品正在途运输,并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系公司正
常销售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公司在中信财务国际存款、在中信期
货的交易保证金以及 CBMM 支付给发行人的技术奖励款。中信财务国际是中信集团
年末,公司技术奖励款主要系 CBMM 对公司铌产品业务技术推广工作带动中国市场吨
钢铌产品消费增加量所给予的相应奖励款。公司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之“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长期应收款主要为公司对中国铌业的股东借款。2011
年,中信集团与宝武集团、鞍钢集团、首钢集团、太钢集团组成投资联合体,通过相关
主体出资设立中国铌业收购 CBMM 的 15%股权。根据国际矿业收购惯例,相关收购款
项来自于股东出资款及各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的长期借款,由此形成公司对中国
铌业的长期应收款。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
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1)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公司向中信财务和中
信证券购买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之“5、关联方理财产
品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账款:
CBMM 263,455.94 238,099.73 188,124.62 215,175.07
Las Bambas 17,376.84 3,604.48 73,172.50 35,155.96
CBMM(新加坡) 14,078.03 4,240.36 15,567.77 -
CBMM(欧洲) 600.89 703.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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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中信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1,925.50 -
KK 公司 66,128.41 41,402.23 - -
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3,621.24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 1,292.48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23.92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 0.58
小计 361,640.11 288,050.69 278,790.39 255,269.25
合同负债/预收款项:
南方锰业集团(上海)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大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77.88
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30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3.74 2.22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 2,896.64 -
中信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205.17 -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2.85 2.85
小计 414.36 102.52 3,104.66 2.85
其它应付款
其中:应付股利
中信金属集团 56,960.10 47,466.75 - -
中信裕联 42.00 35.00 - -
小计 57,002.10 47,501.75 - -
其他应付款
CBMM 1,243.81 1,194.81 1,905.55 1,617.22
京年有限公司 - - - 446.67
中信财务国际 - - - 71,683.35
中信银行 - - 291.81 3,056.66
小计 1,243.81 1,194.81 2,197.36 76,803.90
其他应付款小计 58,245.91 48,696.56 2,197.36 76,803.90
其他流动负债:
南方锰业集团(上海)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大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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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 376.56 -
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04 -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0.49 0.29 - -
小计 53.87 13.33 376.5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中信财务国际 - - - 69,762.00
小计 - - - 69,762.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公司向 CBMM、Las Bambas 及
KK 公司采购有色金属产品和向其他关联方采购黑色金属产品的应付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负债和预收款项主要为中信集团下属企业向公司采购有色金属
产品和黑色金属产品的预付货款。2019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对关联方的预收款项
整体规模较小,2020 年末,公司合同负债规模增加主要为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向公司采购黑色金属产品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公司用于开拓中国铌产品市场、开展
技术推广活动所向 CBMM 支付的技术研发费,其中用于技术研发的费用全部由 CBMM
提供,而公司支付公司员工薪酬和相应的差旅费。2019 年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应
付款主要为公司在中信财务国际的借款;截至 2022 年 6 月,公司对关联方其他应付款
主要为经股东大会决议向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和中信裕联咨询宣告分红应付股利,具体情
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
之“(五)流动负债结构分析”之“7、其他应付款”。
际是中信集团 2018 年在香港设立的财资中心,主要业务为收取和持有中信集团旗下成
员的现金、集团内部贷款等。中信财务国际拥有香港放债人牌照(Money Lenders
License)。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该款项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核算。截至本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上述中信财务国际借款已全部偿还。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六)非流动负债结构
分析”之“6、其他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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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中信银行(国际) 335,837.42 422,820.44 427,233.82 423,502.17
中信财务 265,306.19 38,254.20 39,149.40 41,857.20
中信银行 58,254.26 208,011.06 - -
合计 659,397.87 669,085.70 466,383.22 465,359.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向关联方贷款主要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其中短期借款主要
为贸易业务押汇借款本金和借款利息,长期借款为投资项目的信用借款。中信财务具体
情况如下:
中信财务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
司及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成立,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
立,根据中国银监会令 2006 年第 8 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合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现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 2012 年 10 月 16 日取得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中国财务公司协会每年度对成员财务公司进行行业评级,评级
内容包括资金集中度、账户集中比例、结算存款比、结算手收支比、贷款比例、财务贡
献度、人均资产、资本充足率、资本补充能力、不良资产率、贷款拨备率、资产收益率、
成本收入比等方面。根据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公布的财务公司行业评级结果,中信财务
行政处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发行人与中信财务之间关于存贷款业
务的往来,公司已与中信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关于合作原则、存款服务和综合
授信服务的相关约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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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合作原则
发行人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
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相关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
相关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②存款服务
发行人的存款遵循存取自由原则,存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
准利率进行浮动,外币存款参考同期限国际市场同业拆借利率进行浮动,实际执行利率
原则上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发行人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③综合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发行人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发行人提供综
合授信服务。综合授信服务提供的人民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
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外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
考国际市场同业拆借利率,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发行人提供
的同期同档次同币种贷款利率。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中信银行 77,065.74 113,964.31 170,316.73 59,542.93
中信财务 52,335.10 88,244.38 13,204.93 1,739.12
中信银行(国际) 867.41 88.58 30.11 1,109.25
合计 130,268.24 202,297.27 183,551.77 62,391.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关联方存款主要为公司在中信财务、中信银行、中信银行(国
际)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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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中信财务 - - 1,296.51 49,976.59
中信证券 - - 514.15 504.43
合计 - - 1,810.66 50,481.02
报告期内,公司在关联方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公司向中信财务和中信证券购买的理财
产品。公司根据主营业务经营计划及战略规划,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对暂时性闲置资
金进行风险较低的金融工具投资。
(四)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股东变化导致关联方变化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的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发行人 2018 年的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并预计 2019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发行人 2019 年的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并预计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七次会议、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与中信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该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及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董
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未发表不同意见;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2020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信财
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
如回避表决将无法形成有效表决,故未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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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确认发行人 2020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预计 2021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
易。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未发表不同意见;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2021
年 5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关联交
易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如回
避表决将无法形成有效表决,故未回避表决。
二次会议,审阅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关联交易情况
的议案》,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经董事会审阅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发表不同意见;监事
会审议该议案时,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关
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因公司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如回避表决将无法形成有效表决,
故未回避表决。
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董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
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况。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为关联股东,如回避表决将无法形成有效表决,故未回避表决。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卡莫阿铜业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金属香港与卡莫阿铜业有限公司签署 offtake 协议。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未发表不同意见;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2022 年 4 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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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卡莫阿铜
业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因公司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如回避表决
将无法形成有效表决,故未回避表决。
公司已发生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关联
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未发表不同意见;监事会审议时,
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股东大会审议时,因公司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如回避
表决将无法形成有效表决,故未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
易进行了确认,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品和服务的销售均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大会等审议程序。本公司将继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策程序均作了更严格细致的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公司未来的关联交易行为。
度》中规定了回避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包括中信金属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下
同)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中信金属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金属内部制度
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
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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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中信金属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优于第三方的条件和利益。
三、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从中信金属违规
借用资金,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违规占用中信金属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中信金属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
四、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中信金属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
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信金属造成的实际经济
损失。
五、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为中信金属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包括中信金属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下
同)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中信金属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金属内部制度
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
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
二、本公司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中信金属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优于第三方的条件和利益。
三、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从中信金属违规
借用资金,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违规占用中信金属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中信金属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
四、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中信金属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
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信金属造成的实际经济
损失。
五、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中信金属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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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关于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计划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中信金属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识,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
公司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回报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制定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负责信息披露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
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赖豪生
联系电话:010-59662188
传真:010-84865089
电子邮箱:citicmetal@citic.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1903 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1903 室
(三)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该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涉及的相关职责、审批程序等,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
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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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并逐步完
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组织机构运行良好,经营管理规范,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决策参与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措施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等规定,明确
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及履行权利的程序。其中,股东的权利包括: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
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
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
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完善股东投票机制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司章程(草案)》等规定了累积投票制、
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等相关安排,上述安排充分保证股东权利。
二、股利分配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1)公司整体变更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中信金属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整体变更前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如下:
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
金。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和中国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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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公司整体变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整体变更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
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
亏损。
提取任意公积金。
每年所分配利润额约为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若遇公司有重要投资项目或其他
重大资金需求需要减少利润分配比例的,则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股东大会违反前
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
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
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方案时,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约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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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情况。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其他合法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
现金方式;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且
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可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当年实
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存在下列情形,公司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① 现金分红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②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现金
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上;
③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④ 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
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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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若公司因特殊原因无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及最低现金分红
比例确定分红方案,或者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变更的,
应当经过详细论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分红资金主要来源于重要子公司的情形。
(二)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 2020 年第 8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
配方式、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差异化的分红政策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
序和机制,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情况;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原则上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也可以进行中期分
红。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其他合法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
现金方式;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且
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可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
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
金方式进行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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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利润的 30%。
存在下列情形,公司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1)现金分红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现
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4)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关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所有滚存未分配
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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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诺事项
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均已经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作出了相应的符合该等要求的承诺,承诺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附件二:与投资者
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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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一)采购合同
序号 采购方 销售方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签订日期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铝锭长期买卖合
同
CONTRACT
NOTE FOR THE
SALE AND
MINERA ESCONDIDA
LIMITADA
COPPER
CONCENTRATE
S
(二)销售合同
序号 销售方 采购方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签订日期
Copper Concentrate
Sales Agreement
Copper
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
限公司
Contract
Copper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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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销售方 采购方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签订日期
中基宁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Copper
国投金城冶金有限
责任公司
Contract
Copper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Contract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三)借款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5 亿元或 1 亿美元以上)如
下:
序号 借款人 贷款人 余额 利率 期限 担保方式
LIBOR+105bp 4.05.23
金属非洲 1 个月期限的 2020.11.27-202
投资 LIBOR+100bp 3.11.27
金属非洲 1 个月期限的 2019.08.13-202 中信金属集团提供保证担
投资 LIBOR+120bp 4.08.02 保
金属秘鲁 1 个月期限的 2019.07.18-202
投资 LIBOR+100bp 5.05.27
金属香港 1 个月期限的 2020.06.23-202
投资 LIBOR+85bp 3.05.20
(四)担保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作为担保人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发行人作为被担保人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担保方式 担保期间及主债权
金属有限、鞍钢集团、宝钢资源、首钢贸
易、太原钢铁就中国铌业与中国进出口银
金属有限、鞍钢
行签订的 11.11 亿美元贷款协议按各自对
集团、宝钢资源、 连 带 责 任 担
首钢贸易、太原 保
金属有限就被担保债务的 33.33%份额提
钢铁
供保证。
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届满之日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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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担保方式 担保期间及主债权
年,因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对融资文件项
下债务的清偿提前到期的,该提前到期日
即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
金属香港投资、
金属香港投资、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鞍钢集团香港有
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首钢国际(香
限公司、宝钢资
港)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进出口(香港)
源(国际)有限
有限公司将其各自所持中国铌业的股权向
中国进出口银行质押,为中国铌业向中国
(香港)投资有
进出口银行的 11.11 亿美元贷款进行担
限公司、太钢进
保,担保义务至所有担保债务已不可撤销
出口(香港)有
地得到全部清偿时方可解除。
限公司
金属秘鲁投资与 MMG SOUTH AMERICA
MMG SOUTH COMPANY LIMITED、伊莱控股有限公司
AMERICA 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将持有的 MMG SAM 全
COMPANY 部股权质押,为 Las Bambas 向国家开发
LIMITED、金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银团牵头行)等
秘鲁投资、伊莱 主体签署了项目贷款合同和并购贷款合同
控股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担保义务至所有担保债务已不
可撤销地得到全部清偿时方可解除。
中信金属、五矿有色和国新国际参照国际
矿业收购惯例,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
Las Bambas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五矿有色、中信 连带责任 衍生品交易可能产生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
金属、国新国际 担保 责任担保,担保债务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美元,其中中信金属负有连带担保责任
的部分为 750.00 万美元,债务期为三年,
保证期限为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或提前
终止之日起两年。
中信金属、五矿集团和国新国际按照各自
持股比例共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
尼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 Las Bambas
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澳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
五矿集团、中信 连带责任 尼分行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循环贷款代
金属、国新国际 担保 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以及
其他循环贷款协议中定义的融资方于
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循环贷款
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8 亿美元,最
终还款日为循环贷款协议签署日起届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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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担保方式 担保期间及主债权
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授予金属非洲
投资作为借款人定期贷款额度不超过美金
为 5 年,该授信项下的最晚还款时间为合
连带责任
担保
信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
至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 25 个月。截至
下的贷款余额为 11,000 万美元。
金属非洲投资作为借款人,中信金属集团
作为担保人及中信银行(国际)作为贷款
人订立了贷款协议。根据该协议,贷款人
向借款人提供 10,000 万元美金的贷款,借
款人在该授信项下仅可提款一次,借款人
连带责任 将于该协议日期后起 60 个月之日偿还该
担保 贷款及其他需支付款项,中信金属集团为
借款人在该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
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至主债权清偿期届
满之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非洲投
资在该授信项下的贷款余额为 6,000 万美
元。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
与独立性”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之“3、
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
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
其下属企业存在 3 项标的金额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潜在的诉讼、仲裁案件。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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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被告 案件基本情况
因唐山凯荣未按照约定履行与中信金属签署的 7 份《铁矿石买卖
合同》,中信金属于 2021 年 9 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判决唐山凯荣赔偿中信金属因处置合同项下货物受
到的损失、逾期费用(每日万分之五标准)、诉讼费、保全费暂
合计约 29,811.70 万元。
民初 2116 号《民事调解书》,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唐山凯荣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前,分 15 期偿还中信金属
股份有限公司共计 30,335.91 万元;(2)如唐山凯荣按上述约
定按期足额偿还,则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债权债务视为结
唐山凯荣国际贸易
中信金属、 清,如唐山凯荣未按期或未足额偿还上述任意一期款项,中信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属香港 属有权取消给予唐山凯荣的全部减免优惠,要求唐山凯荣立即偿
“唐山凯荣”)
还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欠款约 34,721.70 万元以及逾期费
用,并承担中信金属执行阶段全部律师费;(3)河北美富淦冶
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荣甯贸易有限公司、胡爱东为上述
(1)、(2)项下唐山凯荣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 3
年;河北荣甯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机械设备为上述(1)、(2)项
下唐山凯荣债务提供抵押担保;(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唐
山凯荣负担;(5)调解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且各方就本案
再无其他争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唐山凯荣共计支付赔偿款项 24,500
万元。
批钢材,并签署采购协议。
唐山钢铁集团高强 因唐钢高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发行人转移部分货物所有权,发
汽车板有限公司(以 行人于 2022 年 9 月向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判
下简称“唐钢高 决唐山高强返还其中一份合同项下的货款 925.03 万元、货款资
中信金属 强”)、唐山联昌众 金占用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 28 万元,并请求唐山联昌众对唐山
金属制品销售有限 高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获法院受
公司(以下简称“唐 理。
山联昌众”)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案尚在一审审理中。针对发行人与
唐钢高强其余协议涉及的履约纠纷,发行人将根据事情进展确定
后续解决方案。
上海引领 2023 年 2 月 2 日,金属宁波收到宁波北仑法院送达的法院传票、
汽车配件 民事起诉状、原告证据等案件文件。根据前述文件,上海引领因
有限公司 对保证金的处理方式存在异议起诉金属宁波要求法院判决解除
金属宁波
(以下简 其出具的承诺函,要求金属宁波返还上海引领保证金约 2,738 万
称“上海引 元并承担诉讼费。
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
上述案件争议标的额均未达到公司净资产 5%,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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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要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本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重大诉讼、仲裁或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任何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刑事诉讼事项。
四、香港联交所关于中信股份分拆本公司于境内上市的审批情况
香港上市公司子公司分拆上市需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下的第十五项应用指引的规定
(“PN15”),根据 PN15,该香港公司需要就分拆上市本身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批准,
PN15 进一步要求,除经豁免,香港上市公司须向其股东提供一项保证,使其有权获得
拟分拆公司股份的机会(“保证配额”)。此外,该香港上市公司应于子公司递交正式
上市申请当日或之前按照 PN15 的要求刊发公告。中信股份作为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将
其子公司中信金属分拆上市,需要遵守上述 PN15 的规定。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中信股份已于 2021 年 10 月 5 日就本次分拆发行上市向
香港联交所递交分拆上市申请及保证配额的豁免申请函,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取得香
港联交所就分拆上市的批复及保证配额的豁免同意函,并于当日按照 PN15 的要求刊发
了公告。前述批复及同意函批准了中信股份按照分拆上市申请中所述的情形,可以分拆
发行人上市,同时豁免了中信股份在 PN15 下的保证配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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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吴献文 刘宴龙 马满福
李 仪 郭爱民 王 猛
毛景文 孙广亮 陈运森
全体监事签名:
李屹东 马建生 李士媛
除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赖豪生 姜 山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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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孙玉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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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朱鹤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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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王晓雯
保荐代表人:
孙鹏飞 张 欢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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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洪一航
保荐代表人:
余见孝 杨 滔
法定代表人:
丛 中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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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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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
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
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陶志军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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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
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丛 中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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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赖 熠 吴 桐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颜 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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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审阅报告(如有)、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
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如有)、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
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毅智 赵建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毛鞍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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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陈彦君 段淑芬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权忠光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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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毅智 巩 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毛鞍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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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附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
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
事项;
(九)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审
阅报告;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三)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四)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五)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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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
(一)查阅地点
备查文件将陈放在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投资者在公司
股票发行的承销期内可到下述地点查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1903 室
联系人:赖豪生
电话:010-59662188
传真:010-84865089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孙鹏飞、张欢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96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 3168 号中海油大厦 B 座 42 层
联系人:余见孝、杨滔
电话:0755-83688206
传真:0755-83688206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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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中信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识,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回报投资者
的企业文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
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赖豪生
联系电话:010-59662188
传真:010-84865089
电子邮箱:citicmetal@citic.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1903 室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约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
策如下: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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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情况。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其他合法方式分配股利,优
先采用现金方式;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且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可采用股票
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
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
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分
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
存在下列情形,公司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1)现金分红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4)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
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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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若公司因特殊原因无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及
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分红方案,或者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当经过详细论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司章程(草案)》等规定了累积投
票制、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等相关安排,上述安排充分保
证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五条、第八十条规定: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如有需要,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
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如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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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的承诺
“一、自中信金属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信金属回购该等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
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新增的股份),但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公司所持中信金属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中信金属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则本公司所持中信金属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承诺期限
中信金属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收盘
价、减持价格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
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
归中信金属所有,本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中信金属指定账
户。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中信金属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向中信金属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公司怠于承担前述责
任,则中信金属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四、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授权中
信金属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对本公司所持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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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中信裕联的承诺
“一、自中信金属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信金属回购该等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
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新增的股份),但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公司所持中信金属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中信金属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则本公司所持中信金属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承诺期限
中信金属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收盘
价、减持价格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
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
归中信金属所有,本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中信金属指定账
户。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中信金属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向中信金属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公司怠于承担前述责
任,则中信金属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四、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授权中
信金属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对本公司所持中信
金属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的承诺
“一、自中信金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间接持有的中信金属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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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股份),也不由中信金属回购该等股份,但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另有
规定的除外。
二、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
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
归中信金属所有,本公司控制的直接持有中信金属股份的企业将在 5 个工作日内
将前述收益缴纳至中信金属指定账户。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中信金
属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中信金属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如本公司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中信金属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直接持有中信金属股份的企业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三、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授权中
信金属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对本公司所持中信
金属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前,中信金属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99.93%股份,并通过中信裕联
持有发行人 0.07%股份,现就中信金属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中信
金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信裕联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拟长期、稳定持有中信金属股份。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
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二、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
被修订、废止,本公司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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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2)承诺的限售期届满;(3)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4)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发布减持股份意向公告。
向公告后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者协议转
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三、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
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中信金属,并同意归中信金属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
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中信金属,则中信金属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
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缴中信金属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中信金属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
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及公司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措施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和停止条件
自中信金属上市之日起 3 年内,若中信金属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若因公司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则上述股票收盘价或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每
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启动《预案》中的股价稳
定措施。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若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点至股价稳定措施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措施
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则停止实施本阶段股价稳定措施,直至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
件。
二、公司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及程序
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并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意见,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稳定股价措施,制定并公告具体的股价稳定方案,
披露拟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回购或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
息。
(1)公司回购股份
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中选择公司回购方式,则公司应自
公告之日起 1 个月之内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应自前述决策程序履行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全部回购(若该股份回购计
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
报表口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 10%;若公司根据本预案在同一个会计年度需
多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则在同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
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 30%。
公司承诺在触发稳定股价方案的启动条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完毕内外部批准程序后,履行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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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中选择控股股东增持方式,则公司
控股股东应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
全部增持计划(如该期间存在限制其买卖股票的情形或该股份增持计划需经相关
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
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
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10%;若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预案》在同一个
会计年度需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则在同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
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30%。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中选择由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及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式,则中信金属届时在任
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全部增持计划(如该期间存在限制其买卖股票的情
形或该股份增持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
上市条件。
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单次计划用于
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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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
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30%。
其他股价稳定方案。若前一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 6 个月后,在本预案有效期
内中信金属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则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再次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方案。
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在聘任该等新聘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其签署相关承诺。若拟新聘任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拒绝签订相关承诺函,本公司将不予聘任。
三、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保障措施
公告股价稳定方案,则公司将延期发放全部董事的 50%薪酬,直至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公告股价稳定方案之日止。
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回购义务的,
公司将公开说明未按期履行该等回购义务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将自愿申请冻结与履行本次回购义务相等金额的自有资
金,为公司履行上述回购义务提供保障,直至公司履行完毕上述回购义务或实施
其他替代措施。
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未能按期履
行增持义务,则中信金属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
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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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方式,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届时在任
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按期履行增持义务,则中信金属应
将与该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薪酬予以截留,直
至其实施完毕股份增持计划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中信金属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
无法履行回购或增持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
他措施稳定股价。”
(三)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投资者的
承诺
相关承诺内容详见本附件之“(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
承诺”。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相关承诺内容详见本附件之“(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
承诺”、“(十六)关于招股意向书的声明与承诺”。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以下简称“欺诈发行”)
相关事宜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发行的全
部新股及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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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就本次发行不存在欺诈发行相关事宜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公司保证中信金属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中信金属本
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就本次发行不存在欺诈发行相关事宜作出如下
声明与承诺:
“1、本公司保证中信金属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
回中信金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督促本公司控制的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购
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有效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填补因本次发行被
摊薄的股东回报:
(1)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升投资回报
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若募投项目顺
利实施,将稳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投资回报,
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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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
于董事会指定的专用账户进行存储,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加快募投
项目建设,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3)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并
制定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
产的安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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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损害中信金属利益。
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中信金属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中
信金属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促使中信金属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中信金属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并对中信金属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中信金属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中信金属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为进一步保护公司上市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要求,发行人
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信裕联做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金属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
相关权利,不越权干预中信金属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信金属利益。若违反上
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将严格执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中信金属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后三年股东分红汇报规划》中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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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
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公司将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
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相关承诺内容详见本附件之“(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
承诺”、“(十六)关于招股意向书的声明与承诺”。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信金属的定位
本公司将中信金属作为本公司控制的、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相关贸易业务
的专业平台,鼓励中信金属在该领域长期发展、做强做大,支持中信金属上市及
不断提升竞争优势,并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其产生同业竞争。
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涉及与中信金属构成同业竞争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中信金属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
除外,下同)没有从事与中信金属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或
活动。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作为中信金属的控股股东,现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不会从事与中信金
属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中信金属的生产经营构成同
业竞争。
(二)如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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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与中信金属产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
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中信金属进行选择,
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中信金属的条件。
(三)如果中信金属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可
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中信金属在适用的法律
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
资产、业务及其权益;
亦可以选择以委(受)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
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中信金属控股股东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
司将依法承担给中信金属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声明与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信金属的定位
本公司将中信金属作为本公司控制的、专业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相关贸易业务
的专业平台,鼓励中信金属在该领域长期发展、做强做大,支持中信金属上市及
不断提升竞争优势,并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其产生同业竞争。
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涉及与中信金属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
(一)中信澳大利亚钢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澳钢”)
中信澳钢系本公司下属港股上市公司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亚,其部分业务涉及钢材产品贸易,即主要从中国台湾地区等地采购钢材产品并
销售至澳大利亚等地。中信澳钢与中信金属在主要采购及销售市场不存在重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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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基于中信集团内部对资源能源业务进行调整等原因,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中信
资源及其子公司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通过停止开展或向中信金属或其他无关
联第三方转让相关业务等方式不再开展钢材贸易业务。
(二)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港电厂”)
利港电厂是本公司下属企业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泰富”)的
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火电发电业务。为了控制动力煤采购成本,利港电厂在采
购动力煤后,往往根据利港电厂发电计划及动力煤价格波动进行库存管理,形成
动力煤的对外销售,从而衍生出境内煤炭贸易业务,前述内贸业务 2018 年以来
由利港电厂通过其下属公司江阴利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利源煤炭有限公
司开展。中信金属目前的煤炭贸易业务已由境内贸易向境外转口贸易调整,中信
金属境外转口煤炭贸易的品种为冶金煤等,主要用于钢铁冶炼。利港电厂目前与
中信金属的煤炭贸易在产品来源、产品定位和用途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基于中信集团对资源能源业务进行调整等原因,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中信泰富
及其子公司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通过停止开展相关业务或向中信金属或其他
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相关业务等方式,确保其不再开展除为利港电厂发电而采购、
处置煤炭原材料之目的以外的煤炭贸易业务。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与中
信金属从事相同或相近似业务的情况。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
本公司作为中信金属的实际控制人,现进一步承诺如下:
(一)除前述承诺外,本公司还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
不会从事与中信金属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中信金属
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
(二)如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
与中信金属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似,可能与中信金属产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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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优先将上述新业务
的商业机会提供给中信金属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
具备转移给中信金属的条件。
(三)如果中信金属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可
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中信金属在适用的法律
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
资产、业务及其权益;
亦可以选择以委(受)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
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中信金属实际控制人期间有效。”
(十)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为规范其与中信金属之
间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承诺和保证如下: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包括中信金属及其控制的下属企
业,下同)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中信金属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
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中信金属内部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
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
二、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中信金属在业务经
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优于第三方的条件和利益。
三、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从中信金
属违规借用资金,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违规占用中信金属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
中信金属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中信金属或其他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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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信金属造
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五、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为中信金属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十一)关于保证发行人独立性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为保证中信金属的独立
运作,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依法行使权利外,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中信金属人员、资产、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
“一、保证中信金属人员独立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含中信金属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下同)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领薪。
兼职。
根据其制定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选聘、任免、考核、奖罚员工。本公司保证中信
金属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独立。
二、保证中信金属资产独立完整
法违规占用中信金属的资金、资产。
三、保证中信金属财务独立
有独立的财务人员,能够独立地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拥
有独立的财务会计账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目前不存在、未来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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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干预中信金属资金或资产使用的情况。
下属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也不会违规将资金存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
的账户。
司承诺不干涉中信金属独立纳税。
四、保证中信金属机构独立
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开,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与中信金属之间发生机构混
同的情形,本公司不会违规干预中信金属独立运作的情形。
五、保证中信金属业务独立
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中信金属的业务均按照市场化的方式独
立运作,不存在需要依赖本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
信金属的业务活动进行违规干预。
本承诺在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作为中信金属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持续有效。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愿意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
发行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
人及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发行人律师、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以上主体在本小节合称“承诺人”)已知悉《承诺人廉
洁自律规范须知》相关要求,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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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忠实勤勉、廉洁自律,不以任
何方式影响和干扰审核工作,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发行上市审核有关沟通、接待接触、回避等相关规定,不私下
与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
委员、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重组委)委员、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以
下简称咨询委)委员等进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接触;认为可能存在利益冲
突的关系或者情形时,及时按相关规定和流程提出回避申请。
(二)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以下列方式向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委委员、重组委委员、咨询委委员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
益:
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入学、承担差旅费等便利;
或者暗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三)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打探审核未公开信息,不请托说情、干扰审核
工作。
(四)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保密
的规定,不泄露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
不利用上述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其业务规则采取的终
止审核、一定期限内不接受申请文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等措施。承
诺人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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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承诺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承诺已在招股意向书中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任何股权代持、委
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且本公司穿透至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不存在:
(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四)关于证券发行文件的确认意见
发行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发
行人证券发行文件确认如下:
“本次发行的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情形,本公司承诺对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人承诺如下:
“对于本次申报的电子版申请文件,与预留文件完全一致,其中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十六)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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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人中信集团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如有)、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
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如有)、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
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评估机构承诺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
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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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验资机构承诺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 明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
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
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
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
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司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一、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
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
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
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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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
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
获收益支付给中信金属指定账户。
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制人中信集团的承诺
“一、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
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
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
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将在中信金属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
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有。本公司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
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中信金属指定账户。
司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十八)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中信证券、中航证券、嘉源律师、安永会计师
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航证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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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为中信金属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发行人律师嘉源律师承诺:
“本所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所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发行人会计师安永会计师承诺:
“本所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以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
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以下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标准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2)
审字第 61298865_A05 号)。
(2)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标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报告编号:安永
华明(2022)专字第 61298865_A05 号)。
(3)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标准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298865_A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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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标准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
编号: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298865_A07 号)。
(5)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标准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的差异
比较表的专项说明(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298865_A08 号)。
(6)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出具的审阅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3)
专字第 61298865_A01 号)。
上述承诺为本所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发行人验资机构安永会计师承诺:
“本所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以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
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以下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8)
验字第 61298865_A01 号)。
(2)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8)
验字第 61298865_A02 号)。
(3)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出具验资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8)
验字第 61298865_A03 号)。
上述承诺为本所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发行人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本所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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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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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审议修订了《公司章程》,相应制定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等各自的议事规则,并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
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制度,各机构运行规范。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公司自整体
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并逐步予以完善。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35 次股东大会。本公司历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均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其
他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董事会制度并逐步予以完善。为促进规范运
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公司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设董事会作为发行人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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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先后召开 49 次会议,对需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
审议并作出决议。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选聘、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
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确保了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2)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2021 年 7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了各
委员会委员。目前,各个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名称 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吴献文 吴献文、毛景文、刘宴龙、马满福、郭爱民
审计委员会 陈运森 陈运森、李仪、孙广亮
提名委员会 孙广亮 孙广亮、吴献文、毛景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运森 陈运森、刘宴龙、孙广亮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公司本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为吴献文、毛景文、刘宴龙、马满福、郭爱民,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产生,其中吴献文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
事陈运森为专业会计人士。公司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陈运森、李仪、孙广亮,
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其中陈运森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公司本届提名委员会委员
为孙广亮、吴献文、毛景文,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其中孙广亮担
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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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公司本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为陈运森、刘宴龙、孙广亮,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由陈运森担任召集人。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为发行人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对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5 次会议,对需监事会审议事项进行审
议,并作出决议。公司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
对公司董事会工作的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的
执行、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公司监事按照相关规定出席监
事会会议并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存在管理层、监事会违反《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陈运森为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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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均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规范公司运作,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
保障中小股东利益,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相关制度
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用与解聘、职责权限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等作了明确规定,
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推荐,经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该次会议聘任赖豪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赖豪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任职以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亲自出席了公
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历次会议记录。董事会、
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提
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认真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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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公司 2020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不超过 50,115.3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10%。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
额将根据实际市场情况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的新股股数确定。经公司 2021 年
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采购销
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计 399,993.00 399,993.00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为 399,993.00 万元,其中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 399,993.00 万元。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以上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存在的资
金缺口,公司将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
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批复及环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批复 环评批复 土地情况
规和规章的规定
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均已取得了发展改革部门关于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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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的批复文件及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项目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0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指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要。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商务部发布的《对外贸易“十三五规划”》,其主要目标旨在进一步优化外贸结构,
加快转换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巩固贸易大国地位,贸易强国
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4 年发布了《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该意见从推动优势流通和推进内外贸易融合发展等方面对推动内贸流动健康发展
的具体任务、政策措施做出了全面部署。公司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对于贸易行业的指导规
划。
(2)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随着市场化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公司机遇和威胁并存,
必须利用公司自身现有优势,由内而外增强公司的实力,保持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从公司的长远发展来看,通过建设采购销售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源归集能力、
客户响应能力。项目选址优先考虑靠近资源地、交通便利、优质客户集中地以及主要消
费资源地;同时通过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将会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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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为促进公司长
期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
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简介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中信金属,拟通过购置或租赁办公用房、配备智能仓储设施及
运输车辆、租赁或者购置普通仓库用房的方式,在境内城市(区)设立或者升级采购销
售网点或仓储网点共计 16 个,包括北京(总部)、上海、湛江、宁波、大连、深圳、
天津、广州、武汉、重庆、成都、沈阳、西安、郑州、乌鲁木齐、昆明等,购置或租赁
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合计为 7,400m2,新增购置仓库(含智能仓库、普通仓库)建筑面
积合计为 24,000m2,新增租赁仓库面积合计为 1,500m2。
(2)项目必要性
本项目积极构建境内采购销售服务网络,有利于推动国内能源、资源贸易的高效配
置,促进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向多元化发展,有利于我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带来的市场波
动,保持国内经济稳定向好发展。
本项目拟建设境内营销网点,有利于优化贸易平台布局,打造全国领先的贸易网络,
覆盖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市场,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与增长,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公司积极构建营销网络建设,有利于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做大做强贸易业务,
提高贸易服务能力。采购销售网络的建设,能有效地完成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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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接,提高了公司的行业市场信息监控能力,利用境内融资便利、税收和信息优势,
拓展公司业务品种,提升公司业务规模。本项目建设境内采购销售网络,能够在一定程
度上转化境内竞争对手的威胁为有利因素,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是实现公司
发展规划的需要。
公司已在国内外建立了部分网点,但是业务范围覆盖不够全面。而本项目是秉着优
化网点布局结构的原则进行网点建设,是公司拓展业务的必然产物。网点,是公司各项
贸易业务销售、流通的主要场所,本项目选址优先考虑靠近资源地、交通便利、优质客
户集中地以及主要消费资源地等因素,拟建设覆盖境内采销一体化的营销网络体系,积
极打造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业务完成的效率,巩固行业
品牌知名度。与此同时,发挥公司自身的优势,迎接外部机遇挑战,不断的拓展公司各
项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3)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70,536.14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55,401.7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序号 总投资构成 投资额(万元) 比例
合计 70,536.14 100%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 55,401.76 万元,其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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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建设投资合计 55,401.76 100.00%
(4)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在境内 16 个城市设立 16 个网点,城市具体为北京(总部)、上海、湛
江、宁波、大连、深圳、天津、广州、武汉、重庆、成都、沈阳、西安、郑州、乌鲁木
齐、昆明。
(5)环境保护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相对较少,主要包括废水、固废、噪声等,公司将
采用雨污分流、定期对垃圾进行分类、集中收集、设置隔音屏障等方式最大程度地降低
废水、固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主要为境内网点建设,暂定建设期 3 年。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建设期第 1、
进度(月)
序号 内容
(7)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8.47 年(含建设期 3 年),财务内部收益率(税
后)为 17.78%。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与投资回收期均处于正常水平,各项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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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合理,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具有经济上的可行性。
(1)项目简介
本项目实施方为中信金属。中信金属将在现有信息化的基础上建设一个覆盖全公
司,并涵盖上游货源地、下游客户的高性能网络信息化系统,尤其是 ERP 系统的升级
改造以及 CTRM 系统的建设,项目拟利用中信金属原有的信息化机房和会议室进行适
用性的装修改造,购置硬件包括机房配套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网络系统设备、网
络安全系统设备以及会议室设备等,总计约 167 套(台),系统软件及工具 611 套,
应用系统开发软件 20 套。
(2)项目必要性
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可以利用它得到行业信息、竞争对手信息、产品信息、技术
信息以及销售信息等,同时也可以及时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做出积极的市场反应,达
到了企业迅速发展的效果。目前国外一些同行业大型公司实施信息化建设后均取得了较
好的效果。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大宗商品贸易商之一,迫切需要实现完备的信息化管理
来保障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通过实施一套符合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特点,与公司特点相
结合的信息化技术、ERP 系统以及 CTRM 系统,使公司能够站在一个更高水平上参与
国际业务。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业务结构的不断优化提升,目前
公司的信息化系统无法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无论信息化系统的架构,还是硬件设
施,与企业的信息化管理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建设企业信息化系统,提高企业管理
水平和管理效率,已成为企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的传
递与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有利于促进传统经营
模式的转变。
(3)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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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 21,498.2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21,498.27 万元,无流动资金,建
设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比例
建设投资合计 21,498.27 100.00%
(4)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拟在中信金属现有办公区域内进
行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该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配套条件良好。
(5)环境保护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中信金属总部的信息化机房、会议室的装饰装修以及软硬件设备
的采购及安装,建设期间对周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污染的环节主要是机电设备产生的噪声及电磁辐射。
针对源于机电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较大的设备基座及管道
设减震装置,建筑内空调风道采用吸声超级风管、室外机组安装通风隔声板,增强设备
用房密闭性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针对电磁辐射,公司通过在设备选型时选取低辐射设备,尽可能减少电磁辐射的产
生。
(6)项目实施进度
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3 年,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进度
序号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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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进度
序号 建设内容
(7)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管理成本,具
有经济上的可行性。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07,958.59 万元用于补充一般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不断扩张的业务需求
中信金属的贸易类业务如黑色金属产品贸易、有色金属产品贸易等,皆需要一定规
模的预付资金,目前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公司的贸易金额逐年上升,需要充足的资金
实力作为支持。根据测算,公司 2022 年至 2025 年的营运资金缺口为 42.25 亿元,通
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提升贸易额,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2)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年度的利息支出为 17,934.28 万元。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一定程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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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随着
各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要产品的贸易量和贸易金额,降低营运成本,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预计营业收入与利润
总额也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均大幅度增长,短期内公司的净资
产收益率将因净资产增加而有所下降,但随着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渐显现,公司的营业收
入和利润水平将会逐渐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也将得到提升。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会随之下降,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债权融资能力,增强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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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 111 号西楼 A1731-7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铌、铝产品的贸易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从事贸易业务,系发行人开展主营业务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ITIC Metal (HK)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港币
实收资本 30,000.00 万港币
Suites 2301-04,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Kong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铁矿石及有色金属的贸易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从事贸易业务,系发行人开展主营业务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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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国际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ITIC Commodities Pte. Ltd.
注册资本 5,000 万新加坡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新加坡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29 日
注册地 79 Robinson Road, #16-03, Singapore 068897
主要生产经营地 新加坡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锰矿及其合金的贸易业务、船运业务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从事贸易等相关业务,系发行人开展主营业务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ITIC Metal 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
注册资本 5,00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9 日
Suites 2301-04,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Kong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管理,目前主要投资并管理中国铌业的股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系发行人主要的对外投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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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秘鲁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ITIC Metal Peru Investment Limited
注册资本 46,00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45,02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15 日
Suites 2301-04,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Kong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管理,目前主要投资并管理 MMG SAM 的股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系发行人主要的对外投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中信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2 日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03 号 3 层 D1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
主营业务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转口贸易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系发行人在上海地区的营运平台,较少开展贸易经营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非洲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ITIC Metal Africa Investments Limited
注册资本 68,40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68,40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10 日
Suites 2301-04,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Kong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管理,目前主要投资并管理艾芬豪的股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系发行人主要的对外投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名称 宁波信金铂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 111 号西楼 A1731-8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管理,主要投资并管理中博世金的股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信金属持有 100%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系发行人对外投资平台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纳入经安永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二)参股公司
公司名称 艾芬豪矿业公司
英文名称 Ivanhoe Mines Ltd.
注册资本 231,629.3 万美元
实收资本 231,629.3 万美元
成立日期 1993 年 4 月 29 日
Suite 654-999 Canada Place, Vancouver, British Columbia,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Canada V6C 3E1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下属矿山 KK 项目采购铜产品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金属非洲投资 25.97%
Gold Mountains (H.K.)
International Mining Company 13.65%
Limited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Robert Friedland 13.42%
Fidelity 9.57%
其他公众股东 37.39%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1、艾芬豪为加拿大上市公司,上述股东构成情况系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情况。各股东持
股数的数据来源为 bloomberg。根据艾芬豪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艾
芬豪已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为 1,211,845,672 股。
外管局和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程序,中信金属通过金属非洲投资分别以 3.68 加元/
股和 3.98 加元/股的价格认购艾芬豪增发的 196,602,037 股普通股和 153,821,507 股普
通股股份,完成后持股比例分别达到约 19.50%和 29.40%。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矿业(601899.SH)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按照 3.98 加
元 / 股与股权转让交易当日艾芬豪股票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市场价格的孰高值出售
约 26.4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艾芬豪已发行 1,211,845,672 股普通股股票,金属非洲
投资持有艾芬豪 314,671,533 股普通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5.97%。
公司名称 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Niobium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注册资本 5,85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5,85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5 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Kong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管理,目前主要投资管理 CBMM 15%的股权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该主体参股的 CBMM 采购铌产品
股东名称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金属香港投资 33.33%
首钢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16.67%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16.67%
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 16.67%
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 16.67%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中国铌业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安永会计师审计,2022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名称 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 2,804,625.00 万港币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收资本 2,804,625.00 万港币
成立日期 2014 年 2 月 11 日
Unit 1208, 12/F, China Minmetals Tower, 79 Chatham Road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South, Tsim Sha Tsui, Kowloon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管理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下属 Las Bambas 铜矿采购铜产品
股东名称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MMG South America Co., Ltd. 62.50%
Elion Holdings Corporation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22.50%
Limited
金属秘鲁投资 15.00%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百万美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MMG SAM 2021 年、2022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已经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会计师审计。
公司名称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6,404.61 万元
实收资本 46,404.61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2 月 28 日
注册地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12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陕西省西安市
低温超导材料、高温超导材料、钛及钛合金材料、高温合金材料、
铪材料、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及部件的生产、开发、销售和技
主营业务
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
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报告期内其向发行人采购铌产品,用于其超导材料等主要产品的生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产
股东名称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21.56%
中信金属 12.41%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17%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7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3.08%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公众股东 52.05%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1、西部超导为国内 A 股上市公司,上述股东构成情况系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情况。根据
西部超导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该公告日,中信金属于西
部超导的持股比例为 11.89%。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名称 西安西部新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6,556.03 万元
实收资本 36,556.03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1 日
注册地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高北路东段 19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陕西省西安市
金属材料、复合材料、功能材料及其制品、普通机械设备、仪器、
主营业务
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检测、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报告期内未与发行人发生主营业务往来
股东名称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36.66%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25.44%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04%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48%
中信金属 3.90%
其他股东 12.48%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西部新锆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上半年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名称 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5 月 28 日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世纪金源大饭店写字楼 15F-A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铂金、金属材料、矿产品、贵金属;生产(制
造)贵金属(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贵金属租赁(不含行政许
主营业务 可的项目);项目投资管理;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报告期内未与发行人发生主营业务往来
股东名称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 54.00%
宁波铂业 20.00%
中国华轻实业有限公司 15.00%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国工艺美术集团有限公司 5.00%
北京泓金投资有限公司 3.00%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3.00%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中博世金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上半年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深圳康华已决定解散并停止营业,目前仍在清算过程中,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深圳康华商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地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港莲路 4 号 1 楼、4 楼、5 楼、6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深圳市
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
主营业务 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7.00%
北京绿都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50%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6.50%
中信金属 20.00%
合计 100.00%
(三)报告期内已注销或转让的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持有北京吉信 32.67%股权,并于 2019 年将该部分股权对外
转让。北京吉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吉信气弹簧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5 年 7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3,519.9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89 号恒兴大厦 11C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河北省
开发、生产气弹簧、减震器、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机电一体化产品(生
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持有天津津信 30.00%股权,并于 2019 年末完成解散清算注
销工作。天津津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天津津信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3 年 8 月 27 日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霞路 93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天津市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汽车塑料配件、研制开发其它塑料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