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3-02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控股股东季俊虬先生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提议函》,书面提请将《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述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
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季俊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7.12%的股份,具有提出临
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
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同时,鉴于公司对《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取消原提交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3 月 31 日 9:15—9:2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3 月 31 日 9:15-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作为投票对象
《关于子公司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
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11)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
案》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安徽立方药业有
限公司的增资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
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审计、评
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继续为标的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 已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3 日、2023 年 3 月 18 日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1)等公告
及文件。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
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
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3 年 3 月 27 日 17: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
件至 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 126 号立方营销大楼 6 层,联系人:张园
园,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下午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关于子公司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扩
股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数:(11)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
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 √
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 √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重组上市的 √
议案》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安徽立方药 √
业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 √
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
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
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审 √
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不存在异常波动的议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
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继续为标的公司 √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形成对外提供财 √
务资助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愿进行表决。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法人股东统
表人姓名
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是否委托
姓名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如适用) 码(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