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
根据《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5 日前通知全体监事。但是,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鉴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
安排,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
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
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连玉先生召集并
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明阳智慧能源
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方式符合
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
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
超过 2,820,0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向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业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 11,572,062.00 万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 6,045,000.00 万元,项
目类授信 5,527,062.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规定,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和预
留授予部分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按回购价
格进行回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
上述 6 人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 102,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办理回购注销的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