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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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布局全球供应链、缓解粉剂产能紧张问题,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通过全
资子公司嘉必优亚洲太平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亚太”)对澳大利亚法
玛科营养有限公司(英文名 Pharmamark Nutrition Pty Ltd,以下简称“法玛科”)
进行首次投资,投资完成后持有法玛科 14.46%的股份。2021 年 9 月,基于公
司的战略布局及法玛科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对法玛科进
行增资,合计认购法玛科 274,074 股股份,增资总金额为 370 万美元(2,348.43
万元人民币),认购价格为 13.50 美元/股;本次认购款项已分批支付完毕,公
司目前合计持有法玛科 27.20%的股份。
  因首次投资完成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涛先生系法玛科董事,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及之后的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
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比例已达 1%以上,但未超过 3,000 万元,故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补充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法玛科的股权,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对外投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法玛科成立于 2010 年,注册地为澳大利亚悉尼市,经营范围为生产混合植
物油粉、长链不饱和脂肪酸粉以及进行新型食品相关技术的研发,主要从事多不
饱和脂肪酸的微胶囊包埋和油脂粉末化加工产品生产销售,基本情况如下:
股 27.20%,Bio Science Management Partnership LP(以下简称“BSM”)持
股 15.53%,Nutra Gen Pty Ltd 持股 15.21%,Malee Pty Ltd 持股 12.17%。
NSW 2000
主要生产微胶囊粉末化产品,应用于婴儿奶粉及其他婴儿食品领域。
净资产为 234.55 万澳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874.59 万澳元,净利润为-515.20
万澳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与法玛科的业务往来主要包括销售采购商品以及采购服务和劳务,均为
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并作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每年根据预计发生金额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价格为 13.50 美元/股,该价格与公司 2018 年首次投资价格保持一
致,同时与法玛科 2019 年新增投资者 BSM 投资价格一致。
   本轮增资前,经公司了解,法玛科泰国工厂改造建设进展情况良好,粉剂产
品研发符合预期;同时,BSM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对法玛科进行投资,投资价
格亦为 13.50 美元每股;在此基础上,公司决定继续以 13.50 美元/股的价格向
法玛科增资。
   本次增资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结合法玛科历年股权认购价
格及法玛科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利用关联
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认购方:嘉必优亚洲太平洋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澳大利亚法玛科营养有限公司(Pharmamark Nutrition Pty Ltd)
   标 的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 Pharma mark Australia Pty Ltd 、 Bio Science
Management Partnership LP、Nutra Gen Pty Ltd、Malee Pty Ltd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每股股份认购价格为 13.50 美元,认购总价款为 370 万美元,认购股份总
数为 274,074 股。其中,首批认购股份数为 148,148 股;后续认购股份指首批
认购之后可以通过后续一批或多批认购股份,其总股份数不超过 125,926 股(不
包括首批认购股份)。
   (三)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在完成日,认购方必须认购首批认购股份,立即以即时可用资金向标的公司
缴付有关认购价 200 万美元,并签署及执行为实施、完成及注册认购方发行首
批认购股份所需的任何事宜。
  标的公司在完成日期或紧接完成日期之前,确保公司董事举行正式会议并通
过决议,根据协定向认购方发放首批认购股份;在首批认购股份发行后,立即按
照《章程》的规定,将认购人登记在公司会员名册内,成为首批认购股份的持有
人,并于完成后两个营业日内向认购方交付首批认购股份。
  由标的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并签署的关于召集新一轮后续增资的通知书后
的 10 个营业日内,认购方必须按照后续增资通知书确认的认购股份(该股份数
不得超过后续认购股份数的总数),立即以即时可用资金按每股 13.5 美元的价
格向标的公司缴纳认购价款,签署及执行本公司为实施、完成及注册认购方发行
后续增资通知书确认的认购股份所需的任何事宜。
  标的公司在后续认购日期或紧接该日期之前,应确保举行公司董事的正式会
议并通过决议,根据本协定向认购方签发后续增资通知书确认召集的认购股份;
在后续增资通知书确认召集的认购股份数发行后,立即按照《章程》的规定,将
认购人登记在公司会员名册内,成为后续增资通知书确认召集的认购股份的持有
人;以及于完成后两个营业日内向认购方交付后续增资通知书确认召集的认购股
份。
     (四)协议生效条件
  待以下各条件于最后截止日期(指认购方和公司以书面形式同意的协议签署
日期或 2021 年 9 月 30 日)或之前符合后,方可作实完成:
保证人就完成交易文件所预期交易须获得的任何政府主管机关或政府主管人员
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与合法发行及配发认购股份有关的同意,以及任何豁免条
件、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或出售权或回购权),包括须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必要的批准并自完成起正式取得交易文件并生效,相关关证据应已送达认购方;
应已于完成时正式取得交易文件并生效,有关证据应已交付本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分批次支付完毕本次认购价款 370 万美元。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主要市场是婴幼儿配方奶粉领域,该领域是高度全球化的市场,主要客
户系雀巢、达能、新莱特等全球知名跨国企业,并且澳洲是全球重要的奶源地,
因此全球化是公司长期以来的重要发展战略。在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加剧的背景
下,参股法玛科,开发法玛科泰国工厂,将其定位为公司粉剂海外代工厂,发挥
法玛科泰国工厂在东南亚市场的地域优势,帮助公司持续优化全球供应链与客户
服务体系,符合公司战略方向。基于法玛科泰国工厂建设符合预期的事实,本次
增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法玛科进一步改进产能、提升工艺及检测等能力,夯实其
供应链基础,存在增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同时,2022 年公司支付第二笔投资款前获悉,法玛科泰国工厂在客户开发
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已经获得全球知名客户如帝斯曼、达能等公司合格供应商认
证,并已取得部分客户采购订单。但因部分原材料供应紧张、囤货周期长等客观
因素,法玛科经营存在现金流紧张问题,故为支持其长久持续发展,根据投资协
议,公司支付了第二笔投资款。
  另外,法玛科鱼油粉业务,对于公司丰富产品线、开发Ω-3 系脂肪酸产品
等方面具有高度协同性,对公司加强客户服务具有积极作用。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日,公司获悉法玛科存在破产清算风险,经研究评估,公司需对法玛投资
事项及相关债权计提减值准备,将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业绩快报更正暨资产
减值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三)后续关联交易的管控措施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内部未能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审议和披露程序
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将在后续的关联交易管控方面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
持续加强相关人员有关关联交易法律法规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关键人员识别关
联方的能力;二是,完善公司内部关联交易识别机制,建立各级部门之间的多人
识别流程;三是,定期组织内部自查,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防
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苏小禾鉴于 2021 年 9 月
上述增资关联交易事项发生之时,尚未任职公司董事,对议案内容无法提供表决
意见并选择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投资的交易
背景、决策过程以及协议内容,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及全球化业务布局,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
则,并结合法玛科历年股权认购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利用
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经独立董事集体讨论,同意将《关于公司补
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补
充确认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
集、表决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补充确
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履行关
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方
向,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
输送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补充确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补充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对参股
公司增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加强对关
联交易及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
议和披露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
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   聪              许   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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