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
由董事长邵建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
聘任梁君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鑫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辞
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
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以
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
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
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授权管理
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