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文件的要求,
对南大光电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
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
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信
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授信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金融机构,具体业务品
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上述融资可以公司及子公司
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微电子”)、
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半导体”)、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飞源气体”)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
币 5.50 亿元的担保额度,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
授予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
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
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2023 年预 担保额度占
担保方 是否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计额度 上市公司最
被担保方 持股比 关联
资产负债 (万元) (万元) (万元) 近一期净资
例 担保
率 ① ② ③=①+② 产比例
乌兰察布南大微电
子材料有限公司
南大光电半导体材
料有限公司
山东飞源气体有限
公司
合计 38,000 17,000 55,000 25.97%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02MA13U4JK0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巴音一路以东、佳辉化工以北
法定代表人:冯剑松
注册资本:叁亿(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02 月 09 日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本结构:
认缴注册资本 认缴出资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
额(万元) 比例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0 70.00%
天津南晟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50.00 15.50%
天津南晟肆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0.00 2.83%
天津南晟伍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0 10.00%
上海澳特雷贸易有限公司 500.00 1.67%
合计 30,000.00 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553.02 72,967.76
负债总额 10,180.97 39,016.94
所有者权益 29,372.05 33,950.82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43 25,591.48
利润总额 -627.95 5,166.78
净利润 -627.95 4,578.77
其他:南大微电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4MA2TDMBWXN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字镇十谭产业园新城大道 117 号
法定代表人:茅炳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1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
电气设备修理;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贸易代理;创业空间服务;
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
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584.93 40,687.59
负债总额 3,407.98 22,772.22
所有者权益 21,176.95 17,915.37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82.87 7,394.04
利润总额 -2,432.87 -3,496.91
净利润 -1,300.80 -3,261.56
其他:南大半导体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2MA3Q66TG0H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柒佰壹拾壹万零叁佰陆拾柒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陈锦军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高青化工产业园 4 号路 5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
认缴注册资本额(万 认缴出资比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
元) 例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257.0367 72.83%
宋学章 1,980.0000 15.58%
青岛飞源化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74.0000 11.59%
合计 12,711.0367 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882.49 90,448.64
负债总额 43,831.22 39,533.22
所有者权益 36,746.95 50,915.42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4,973.24 89,943.69
利润总额 10,552.70 15,906.93
净利润 9,447.16 14,193.51
其他:飞源气体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方式和类型
押担保等。
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
承兑汇票等。
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授权事项和期限
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
办理授信和对外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43,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30%,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南大光电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
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
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
目前处于业务规模扩张时期,对项目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申请
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业务
扩展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其中,被担保公司南大微
电子、飞源气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如其少数股东未按出资
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主要系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较高,能
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健,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负债
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对外担保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安 源 周 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安 源 秦 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