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3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李慈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马宏达、唐松莲、阮永平、牟炼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
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2 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 年年度
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的经营能
力,2023 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1)营业收入 130,000 万元;
(2)营业成本 90,800 万元;
(3)营业利润 4,000 万元;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00 万元;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00 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预算指标为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该等预
算指标不能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
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因此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母
公司报表)-7,762.27 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7,663.43 万元,2022 年末实际
可供分配股东的利润累计为 9,901.16 万元。因合并报表公司累计亏损额较大,公司本
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会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会计报
表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
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同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2023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融资额度,具体如下:
(1)2023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和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和融资租赁总额控制在人
民币 110,000 万元(含本外币)以内;
(3)以上融资额度不包含集合票据、股东借款等融资业务。
(4)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范围内具体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融资文件。
上述融资如涉及以自有房产作抵押,或由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作质押的(控股
股东质押行为需另行经控股股东权力机构审批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并授权公
司总裁具体负责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
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全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本外币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以
内,全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具体负责与融资
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
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0)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
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会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
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
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
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范围内具体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理财文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短期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向 CIMIC INDUSTRIAL INC.(中
文名称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米克工业”)、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装饰材料”)、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斯米克”)等三家关
联公司申请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
额度可循环使用,即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借款利率均按
实际借款期限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借款事项,授权公司总
裁具体负责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鉴于斯米克工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装饰材料、上海斯米克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李慈雄、宋源诚、王文斌因在交易对方或在控制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担任董事
职务而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关于 2023 年度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2)
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执行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
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3 年公司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金额为 248 万元,向关联人采购产品、租用会务活动场地金额为 40 万元,向关联人提
供租赁金额为 186.75 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金额为 290.92 万元。以上交易合计金
额为 765.67 万元。
公司董事李慈雄、宋源诚、王文斌因在交易对方或在控制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担任
董事职务而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票回避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3)同日披露于《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瓷砖销售的日常经营业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
瓷有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连带
保证担保责任。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具体内容以被担保
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
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
行履行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14)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推动公司建材渠道销售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经销商及代理商的共赢,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和上海斯米克
建材有限公司(不含隶属于这两家公司的分支机构及其投资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履行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
及其质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 2,000 万元,单一项目担保上限为 500 万
元。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具体内容以被担保
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
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
行履行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经销商及代理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结构进行
调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条例》进行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过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股东
建议等方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提名李慈雄、余璟、
陈前、陈超、宋源诚、朱彦忠、阮永平、牟炼、洪亮等九人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阮永平、牟炼、洪亮等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阮永平、
牟炼、洪亮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
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他董事候选人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相
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国内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董事津贴
水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制定标准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在公司或关联方任职并领取薪酬,因此公司非独立
董事不领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捌仟元(税前),津贴按月发放,由公司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差旅费以及《公司章程》约定应由公司
承担的其他费用,均在公司据实报销。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下午 14:00 在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 2121 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时,还将审议监
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等。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16)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慈雄:男,中国台湾籍,1956 年 10 月生,台湾大学电机系毕业,美国斯坦福大
学博士。1982 年在世界银行任职,1984 年至 1987 年在 AT&T 公司任职,1987 年至 1989
年在波士顿咨询公司任职,任职期间于 1988 年由波士顿咨询公司派驻中国,担任世界
银行委托贷款项目的国营企业工业改造项目经理;1989 年创办斯米克有限公司,1990
年 5 月起开始中国的企业投资,于 1993 年设立了公司的前身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
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至今,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2 月期间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李慈雄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49.2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璟:男,中国国籍,1976 年 5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国际工商管理硕士,中国
注册会计师。1998 年 8 月至 2012 年 8 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交
易员、科长、副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22 年 7 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
二营业部副总经理、青浦支行行长、卢湾支行行长等职。2022 年 11 月起加入公司,2023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余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前:男,中国国籍,1967 年 1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89 年参加工作,
任上海东明电子陶瓷厂工程师,1995 年加入公司,历任生产技术部工程师、制造一部
部长、制造二部部长、生产技术部副部长、玻化石厂副厂长、市场部副总监、产品中心
副总监、市场中心产销总监。2012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
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5,000 股,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超:女,中国国籍,1970 年 8 月生,研究生学历,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
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及传播学文学硕士。历任上海盛大家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
经理、馨月汇母婴专护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总裁、上海新东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兼养老事业部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悦心健
康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0 年 1 月起任公司执行副总裁,2020 年 4 月
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源诚:男,中国台湾籍,1962 年 8 月生,台湾政治大学会计系毕业,中国注册
会计师及台湾注册会计师。1988 年起在台湾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1993 年起
在上海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1995 年起在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历任审计经理、
财务经理。2002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以及 2014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4 年 1 月
至 2014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以及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 年 12 月至 2021 年 9 月以及 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裁,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宋源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间接持有公司 0.28%的
股份,并任公司控股股东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第三
大股东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以及间接控股股东斯米克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聘
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彦忠:男,中国台湾籍,1971 年 8 月生,硕士学历,美国特许财务分析师,曾
任职台湾证券期货管理委员会、德商德盛安联投顾投资研究部主管、德盛安联投信海外
基金经理人、美国普信基金台湾总代理负责人、斯米克集团投资管理执行董事、上海悦
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现任杭州之加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鑫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彦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阮永平:男,中国国籍,1973 年 9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1995 年至 1998 年,暨南大学金融学专业就读,获经
济学硕士学位,1998 年至 2001 年任职于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先后从事证
券发行、研发与营业部管理工作,并任分支机构负责人;2001 年至 2005 年于上海交通
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公司财务方向)就读,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5 年至今
在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任财务研究所所长。2020 年 4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阮永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牟炼:女,中国国籍,1970 年 3 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法律专业人士。1992
年至 1994 年任上海浦东涉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4 年至今任上海瑾之润申达律师
事务所专职律师。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牟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洪亮: 男,中国国籍,1975 年 12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伊利诺理工大学国
际比较法专业和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学专业。曾任职于上海市人民政府、香
港证券交易所。1999 年 7 月任职于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历任高级合伙人,2019 年
截至本公告日,洪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