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6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发行数量:31,329,758 股
? 发行价格:人民币 11.19 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
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对象新增股份自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
案》、《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
案》、《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 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及核准结论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
行股票的申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5 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5,900,180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
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 本次发行情况
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
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限售期相应调整。
(四)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31,329,758 股,发行价格为 11.19 元/股。截至
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截至 2023 年 3 月 2 日,海通证券已收到本次发行
的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350,579,992.02 元。
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56 号)验证,截至 2023 年 3 月 8 日,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0,579,992.0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6,086,160.1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4,493,831.86 元,其中增加股
本人民币 31,329,758.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13,164,073.86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新增股份 31,329,758 股,登记后股份总数为
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五)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六) 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
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及发行
对象的选择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
核发《关于核准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2]2135 号)、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
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
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中的
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
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4)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实际控
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本次发行的认
购对象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
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来
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方案
的要求。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5 号)、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
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
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
行的询价、申购和配售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与
发行对象签署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
议》及本次发行的认购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11.19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31,329,758 股,募集
资金总额 350,579,992.02 元,发行对象总数 10 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限售期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铜陵和生产业发展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中珏私募基金管理有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君翼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君翼量化 2 号基金
北京鑫乐达投资管理有限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1,329,758 350,579,992.02
(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31,329,758 股,发行对象共 10 名,具体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铜陵和生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WWNK712
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03-31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翠湖三路西段 399 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上海中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888849500
法定代表人:秦坤
成立时间:2012-01-06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四平公路 468
弄 14 幢 1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上海君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666068132A
法定代表人:郭芃
成立时间:2007-09-11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 206 弄 8 号 1 幢 3 楼 C19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成立时间:2006-06-08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5052419**********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成立时间:1998-04-09
注册资本:23,800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1010419**********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62219**********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
企业名称:UBS A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企业名称:北京鑫乐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357943861J
法定代表人:侯继雄
成立时间:2021-03-31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信息大厦 802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的全部投资者均非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且上述机构和人员亦不存在通过资产管理产品计划等方
式间接参与认购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
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君翼量化2号基金
合计 85,760,372 56.0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
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铜陵
合伙)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计划
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99,105,744 53.78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 变动数/发行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合计 152,930,100 100% 31,329,758 184,259,858 1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1,329,758 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
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
力及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
主营业务开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主营业务,推动公司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
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完
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
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
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保荐代表人:黄蕾、周漾
项目协办人:刘畅
项目组其他成员:周永鹏、于垂雄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负责人:徐晨
签字律师:邵禛、王珍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签字会计师:鲍光荣、姚捷、陈思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签字会计师:鲍光荣、姚捷、陈思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