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 100%。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
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
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信息披露、
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具体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
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各类管理制度为主要架构的规章体系,形成了
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
管理体系。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重大问题提交公司
党委前置研究,股东大会、董事会进行决策,总经理执行董事会
决议,实现了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的分离和制衡。同时依据
《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了上市公司层级
授权机制,实施分子公司运作模式。公司对分公司采取扁平化管
理模式;对子公司采取委派或推荐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参与经营管理模式,同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等
方式加强对分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监督。
体系建设,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本部职能部门及下属分子
公司设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完
整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围绕中林集团的“两个目标”“四个定
位”,着力构建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未来
五年,公司将聚焦生物质能源项目,深化传统林业板业经营改革,
努力将公司打造为“国内最大的碳汇经营实体和生态产品价值实
现重要运营平台”的核心企业。
(1)生物质能源领域:为增强公司持续价值创造能力,实
现高质量发展,打造绿色低碳生物能源上市公司,公司在河北省
雄安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围绕生物质资源丰富的河北、
河南等区域,在河北省涿州市、宁晋县、广平县和河南省郸城县、
获嘉县这 5 个项目条件成熟的地区投资建设生物质能项目。公
司将借助生物质能项目的运营与发展,努力将公司打造成国内一
流生物能源上市公司。
(2)森林经营领域: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
山银山”的思想理念,采取推进扩绿、增汇、降碳,着力改善林
地质量,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多种实现方式,实现经营产出显著提
升。
一是优化商品林地规划布局。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的原则,实施精准造林、科学营林,充分发挥经营区自然条件和
林地生产潜力。
二是强化森林资源培育工作。积极探索森林集约经营管理新
技术,在遵循自然植被竞争演替规律的基础上科学开展天然林保
护修复工作,实现森林资源效益的提升。
三是“产、学、研”三位一体,全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优良品种、良种壮苗。
四是实现碳汇方法学的创新突破,让天然林释放出全新的经
济价值,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五是进入生态修复领域,发挥央企和老牌林业上市公司的品
牌优势,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3)板材家居领域:紧抓各项核心指标,精简机构、提质
增效,实现板材领域效益全面提升、家居领域彻底扭亏为盈。
一是坚决破除“等、靠、要”思想,通过合理薪酬与考核制
度,激发员工的创造性、能动性,逐步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依
靠群众智慧、群策群力,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二是坚持精简高效原则,压缩管理层级,实现人岗匹配。重
构板厂、家居组织架构,推动解决多年来各类遗留问题,使老企
业展现出新面貌。
三是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提升产品品质为动力,加速
板厂、家居转型升级步伐,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根据国家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
《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考
核管理暂行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等相关制度。2022 年,为适应新时期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还补
充建立了公司《管理培训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完善了有关人
才储备的管理制度。公司通过对薪酬管理体系的改革,引导员工
将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建立
一定渠道,提升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为进一步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
司治理(ESG)工作机制,制定了《社会责任制度》,将履行社
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在传统林业发展上,深入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
态文明理念,由“砍树—种树—再砍树”向“少砍树—不砍树—
育大树”转变。在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上,公司下属
人造板厂采取:对主车间干燥风机(1500kw)增设变频器方式,
进一步降低了大型设备的能耗;推广轻质纤维板及超轻质纤维板
产品的开发,降低木质原料及综合能源消耗,有效提高资源综合
利用和节能减排。在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公司投资建设生
物质能源项目,通过对农林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打造经济与生
态双循环系统,推进公司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公司下属人造
板厂积极落实“双碳”行动,8 月份开始使用光伏发电,大大降
低了厂区范围内二氧化碳的排放量;10 月份公司人造板厂入选
省级第五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获得省级绿色工厂荣誉,标志着
公司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公司的经营宗旨:围绕 “双碳”目标,以生物质能源项目为抓手,
打造经济与生态双循环系统, 推进扩绿、增汇、降 碳,致力于成为
世界一流生物能源上市公司。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企业生
产经营大局,切实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通过
为职工补充建立医疗互助,为困难员工送去温暖和组织的关怀;
组织优秀员工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职工疗休养活动;组织员工参
加市总工会组织的员工技能工匠比赛;组织员工参加市委组织的
合唱比赛等方式,以尊重人、善用人、培养人的理念,充分挖掘
员工的潜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增强
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了公司对外投资、募
集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等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
(1)资金管理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制,
规范内部财务关系,加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保证资
产安全和保值 增值。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资金收支及保管业务,
资金业务经办人员及有关审批人员均须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办理货币资金业务。通过建立完善
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
了货币资金的安全,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2)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以及管理
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
储、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
管理机构与职责、决策机构与权限、投资决策程序等,并对投资
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及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使公司对
外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公司制
定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合同管理办
法》等制度,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的采购须遵循管理制度,并
在此基础上补充建立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暂行办
法》对采购方式、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临时及紧急
采购等内容进行规范;《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对招标方式、招标
文件、资格审查等一系列招标行为进行了规范;
《合同管理办法》
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以及合同管理等进行了
规范。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资产交易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对资
产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1)固定资产
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固定资产的计划配置、调拨、更新、报废、
清理等权限集中在公司资产管理小组,子公司则结合单位自身情
况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采购、调拨、报
废清理。财务部门统一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成本核
算、折旧计提办法等。公司每年进行财产的投保,年终进行固定
资产盘点及核对,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
(2)存货管理
规范存货管理流程,明确存货取得、验收入库、原料加工、
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充分利用
U8 信息系统,强化会计、出入库等相关记录,确保存货管理全
过程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对木质原料的采购、入库采取一定监
控措施,永安人造板厂在木质原料采购源头上,与第三方合作开
发了“永林大宗原材料采购管控系统”APP;创立企业公众号“永
林供应”,用户在微信中登入公众号后,可进行相应的业务操作,
包括预报单下单、企业审批、车辆运输到厂称重验收等各个环节
进行跟踪管理,并以平台的方式进行信息管理,实时将各节点信
息上传至监管平台;再如木片采购入库的测量上,以车载电子自
动量方系统代替了人工测量,降低了人为因素上的渎职风险等
等。
(3)林木资产
在林木资产培育管理方面,采取加强作业山场现场监督,组
织阶段性工作监督检查与制定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的方式。
充分利用数字化管理等手段,如:引进了对讲可视化调度平台,
依托中国电信 CDMA 移动通信网络,对森林培育全过程进行有
效的、动态的跟踪控制;引进无人机正射影像航拍作为森林培育
成效考核和伐区调查设计工作的重要辅助工具,加强造林成效的
管理力度以及杜绝样地布点人为调整和比例成数设置不合理的
现象。在资产管护方面,为强化木材运输防流失监督管理,采取
在堆头、各伐区主要交通线上安装摄像监控记录仪,对到材车辆、
检验码单与影像记录进行实时管理;与永安市金盾森林资源管护
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永安市金盾森林资源管护有限公司及市
森林资源巡防大队负责公司平日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公司开展
日常的护林成效监督与检查工作,有力的保障了公司林木资产的
安全。
公司各分子公司的销售业务在遵循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合
同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内部控制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
实际情况制定具体销售管理制度。销售部门定期维护客户的档案
及其信用情况,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
并将应收账款考核纳入业务员绩效考核中,严控产生新的应收账
款。木材生产及销售上,引进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网络电子竞价平
台,实现了木材生产招标透明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电子化操作,
扩大了招标信息发布范围,并进一步降低了木材销售款项的管理
风险。
公司积极贯彻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持续推进健康、绿色、
环保新产品研发,通过与优秀科研院校合作,加强产品研发和技
术创新。公司下属永安人造板厂在高强度轻质纤维板产业化开发
项目的基础上持续推进超轻质纤维板的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并自主开展防潮、防霉、抗菌等功能型纤维板系列产品的开发;
与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合作开发一种不含卤族元素和氮
元素的新型多元复合磷系阻燃剂并应用于阻燃纤维板的制备。在
种苗培育上,积极与科研院校合作,切实做好新树种的良种选育、
种苗繁育及良种推广工作。公司下属种苗中心参与研发的项目主
要有:与省农林大学合作“福建省林木种苗科技攻关第七期楠木
良种选育项目”;与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合作“福建省林木种苗科
技攻关第七期红锥良种选育项目”;与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研究
所合作开展“米老排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高效培育项目”;并自主
开展《桉树优树选育与快繁技术攻关》项目研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的界定、交易
范围、交易的程序和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在《公司
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权限,公
司及分子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遵循章程及制度的相关规定,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和合理性,保障公司与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通过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及有关内部控制管理要求,
对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采取对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或执行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经营管理,并通过内部审计等方
式对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监督,以保证控股子公司经营处
于规范受控状态。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处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公平
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将公告和相
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深交所。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媒
体为《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为巨潮资讯网。董事会
秘书处有必要的场地及设施,并设置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建立了较为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
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
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用于规范公司
及分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部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
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列示当期收入、
费用和利润,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公司使用规
范的财务报告内容,对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进行有效分析,并
利用这些信息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决策需要。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
法》。公司法律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合同的日常管理,对各单位
合同及文本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
更、转让、解除及归档需遵循《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及分
子公司有专门人员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做好合同台账
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根据内部控制要求,结
合组织架构、业务范围、地域分布、技术能力等因素,制定信息
系统建设整体规划。利用 ERP 信息系统在财务、业务上的实施,
实现采购到付款、销售到收款、生产制造到成本核算、各分子公
司财务到集团凭证传递的一体化。通过有序组织信息系统开发、
运行与维护,优化管理流程,防范经营风险,全面提升公司信息
化管理水平。
在内部信息沟通方面,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并建立了企业微信与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信息平台的便
捷,保证公司与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信息沟通渠道畅通。通
过半年度和年度经营分析会、部门周报、周例会、举报信箱、举
报邮箱、举报电话等方式,使公司能够及时地收集内部信息,确
保信息及时沟通、共享,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重点关注的
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风险、采购风险、销售管理风险、
资产管理风险、子公司管理风险、信息披露风险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
陷认定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
缺陷的组合。
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
但足以引起负责监督财务报告的人员(如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
构)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
的控制缺陷。
根据以上原则,公司对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控
缺陷采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定性标准包括若存在以下情形,则认定为重大缺陷: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舞弊;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
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
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
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信息应用控制重大缺陷与信
息系统一般控制缺陷相关或由一般控制缺陷所引致;针对同一重
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或内部控制要素存在多项缺陷;发生
重大损失,能够合理证明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
致。
定量标准采用缺陷导致的潜在或现实的损失占合并报表层
面的税前净利润 10%。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对缺陷认定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的
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末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或者重要缺陷及其他缺陷情况。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对缺陷认定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的
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末存在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者重要缺陷的情况,但一般缺陷存在以下问
题,主要问题归纳描述:
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管理未按规定进行半年盘点。下属森林资
源板块分公司木材销售业务流程变更销售方式未及时修订内控
手册。下属人造板分公司及家居子公司存货未按规定进行半年盘
点;家居子公司采购未与供应商对账确认;下属人造板分公司制
定的销售计划未按规定进行审批,个别合同审批日期迟于签订日
期;下属人造板分公司及家居子公司存在销售发货单未履行岗位
不相容原则的情形。
整改情况:公司根据内控缺陷的认定结果,已于报告期内向
公司有关部门及涉及缺陷问题的分子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
有关部门及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公司内审部门对缺陷问题建立清
单台账,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未整改到位的部门或单位进行督
促并跟踪落实。
修订及完善工作,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 28 个管理
制度修订,另补充建立了 39 个管理制度(含 9 个党建制度)。
点,全面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内控管理制度、内控
手册的修订与完善工作,同时,通过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工作的开展,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公司签章〕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