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3 月 12 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由董
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 意 公司 使用 募 集资 金置 换预 先 投入 募集 资金 投 资项 目的 自筹 资 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
查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华兴专
字[2023]23000740045 号)。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
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
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
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工商登记的议案》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同意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议案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股票公开发行的实
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有关工商
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因此,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审议前述议案中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星
期五)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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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