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新时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时空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637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772.70 万股。发行价格 64.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年 8 月 17 日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462 号”《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
各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
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目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项目名称
号 额 集资金额 集资金额
合计 119,390.31 102,448.21 102,448.2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理财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
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计划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依旧
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
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
任等。
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2.17%,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
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2,165.44
负债总额 51,460.45
净资产 180,704.99
货币资金 33,723.19
财务指标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97.9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33,723.19 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占比为 23.72%。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
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
润表中的“财务费用”与“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项、内容及
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务管理办法》、
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