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3-01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收购公司控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
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
监督规〔2019〕101 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国资财管字〔2020〕1 号)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五部委
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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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投资者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8 号》
)、《内蒙古自治区区属企业融资担保
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修订《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资金出借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为加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出借管理,规范资金出借流程,防
控资金出借风险,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
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资金出借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通过《关于投资实施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投资实施绿色冶炼
升级改造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通过《关于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机制暨 2022 年度
执行及 2023 年度预计的议案》
;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项日常关联
交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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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章智强、邢立广、瞿业栋、李雪峰、白华裔、
王占成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