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
(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与债权人江苏银行杭州分行办理
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75,000 万元人
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不超过 225,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
超过 15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
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孙)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
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
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孙)公司
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 月 1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75,000 万元人民
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322,800 万元,公
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70,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39,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红十五路 11100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
酯切片、POY 丝、FDY 丝、DTY 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
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
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
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东南新材料 3%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4,168.22 311,753.64
利润总额 -7,921.65 4,208.61
净利润 -7,928.21 4,179.42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1,800.01 165,303.13
负债总额 141,507.08 127,081.9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100 15,6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37,745.50 122,890.64
净资产 30,292.93 38,221.14
资产负债率 82.37% 76.8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
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
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
送达费、鉴定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
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2.22%,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
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