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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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3-02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在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进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
司《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及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性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2 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章
程》中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
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
资产进行减值和核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
关政策规定,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产事项。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临
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及
子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
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6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不超过 50 亿元的低风险资产池融
资额度(均包含新增和续签)。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支持子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申请
的顺利落实,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等各类融资业务提供总余额不超过 265 亿的担保额度(含前期
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临 2023-027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保障上述综合授信融资申请的顺利落实,根据银
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的要求,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和其配偶欧春连女士
以及陈刚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相关担保,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具体方式以金融机构合同为准,有
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召
开之日止。提供担保期间,陈刚先生及其关联方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也不
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
及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也无需
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 15 亿美元(或
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编制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基于
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 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本数),
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做到专户存放、专款专用。
对募集资金实施项目的管理有效,能够按照募投项目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
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
异议。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
范日常活动中出现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
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全球报告倡议
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香港联合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
引》、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报告》等国
内、国际通行的可持续发展相关框架编制了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暨 ESG
(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3-032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临 2023-033 号)。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临 2023-034 号)以及《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暨减资的公告》(临 2023-035 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会议研究决定,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4 月中旬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
向投资者开放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1、3、4、6、8、9、14 项议案已由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拟将本次
会议审议的第 2、13 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安
排适时发出《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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