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9 日以
书面、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东配楼二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5 人,董事长李本斌先生、独立董事刘
民英先生、武俊安先生、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 4 名监事及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证监许可[2023]33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 亿元可转
批复》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发
行数量为 3,000,000 手(30,000,000 张)。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含最后一期利息)。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3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神马股份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神马股份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神马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
有神马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873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
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即每股配售 0.002873 手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044,175,874 股,剔除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
存股 0 股后,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 1,044,175,874 股。按本次发
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000,000 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
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
要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及与保荐机构、拟开户银行等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13)
公司决定对帘子布发展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 20,000 万元和在中信银行平顶山分行信用证融资敞口 6,000
万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两项担保额合计为 26,000 万元。此议案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
时公告:2023-014)
公司定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