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6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
份的数量为不低于 6,000 万股(含)且不超过 8,000 万股(含),回购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股,成交最低价为人民币 2.23 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67,884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
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十八条、
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申报;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后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
股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汇汽车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