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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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光伏、锂电和半导体等领域设备
的生产与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光伏组件设备串焊机相关业务。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计划融资 11.40 亿元,其中 10.40 亿元募集
资金实施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以下简称智慧工厂项
目),建筑面积 167,038 平方米,相当于现有面积的 93.97%,主
要产品为光伏设备丝网印刷整线、储能模组 PACK 线、锂电设备
叠片机和半导体设备装片机,其中叠片机和装片机系公司在研产
品和前次再融资研发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完全投产后,丝网印刷
整线、储能模组 PACK 线、叠片机、装片机产能分别为 200 套/
年、70 套/年、60 台/年和 200 台/年。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项
目的实施主体,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项目用地取得进展。
请发行人说明:
(1)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业务、
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并结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报告期内
的主要收入构成情况以及潜在影响、前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等情
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及产品选择的主要考虑;(2)发行人
在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人员、技术准备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的可
行性;(3)本次募集资金所投入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方向与
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重复投入的情形,并结合
上述情况说明短期内再次融资的必要性;(4)结合公司相关产
品的当前产能、已规划项目产能情况以表格列示本次募投项目实
施后公司的产能变化情况,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下游主要客户需求
变化情况、发行人竞争优劣势、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以及在手订
单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产能消
化风险。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 1)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智能装备智慧工厂、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半导
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2)对于半导体先进
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发行人拟研发样机 4 台中
预计可能最终实现销售的 2 台样机所发生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
进行资本化,相关支出共 938.75 万元;(3)本次募投智慧工厂
项目将建设丝网印刷产线、储能模组 pack 线、叠片机、装片机
等,其中叠片机、装片机属于公司在研产品、丝网印刷线和储能
模组已取得在手订单 15,656.64 万元、5,403.19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
(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2)发行人将部分研发样机
相关料工费进行资本化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说明本次募投非资本支出占融资规模的比例,并结合上述情
况以及报告期内现有货币资金及安排情况,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
合理性;(3)发行人在叠片机、装片机领域的技术、人员积累,
相关设备所处的研发阶段,丝网印刷产线、储能模组 pack 线的
预计销售情况,说明本次效益测算的主要依据及谨慎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存货余额报告期内大幅上涨,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余额为 32.6 亿元,其中发出商品 23.7 亿元;
(2)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隆基绿能、晶澳太阳能等,报
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7,434.34 万元、46,089.01 万元、
其中逾期金额占比分别为 53.80%、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验收周期
及报告期内相关周期的波动情况,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余额,
尤其是发出商品余额大幅上涨的原因,并结合相关发出产品的库
龄、期后结转情况、在手订单覆盖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的充分性;(2)结合发行人对于逾期应收账款的认定标准,
逾期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产品类型,说明 2020 年起发行人逾期
占比上升较快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1)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
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 6,772.68 万元,其中公司投资富海新材三期
认缴出资 2,000 万元,
发行人将该笔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2)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 37,071.89 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 13,590.54 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772.68 万
元。
请发行人说明:(1)富海新材三期的设立时间、股权架构、
主要投资方向,发行人对于富海新材三期的投资进展,发行人是
否存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
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2)结合报告期内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
的主要科目情况,说明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持有金额
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按《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2)光伏设备 2021 年营业收入 172,517.08 万元,较 2020 年的
(3)
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0.95%、36.06%、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主要区域、单
价及主要客户情况,说明外销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发行
人报告期内光伏设备收入增长的原因及主要客户来源,其他业务
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及增长原因;
(3)结合单价和成本情况等,
说明报告期不同设备毛利率变动情况及波动原因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
发行人 2020 年首发募集资金 51,277.33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已使用 47,207.77 万元;2021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2,447.17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已
使用 2,458.79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前次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使用进度情况,项
目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唯因特主要从事 MES 软件开发业务;(2)公司子公司旭睿科技
负责特定电池片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实收资本 2640 万元。2022 年 2 月,公司将旭睿科技 6%
的股权以 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实际控制人和高管持股的公司无
锡璟同。
请发行人说明:(1)无锡唯因公司的设立背景以及经营计
划,目标客户类型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叠或协同,上市公司是
否掌握相关产品或核心技术,无锡唯因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
交易或者潜在关联交易的情形;(2)旭睿科技在报告期内的主
要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上市公司与实际控
制人和高管共同投资的原因与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是
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发行人是
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发表明确意见。
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
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要求,说明
累计债券余额的计算口径,本次完成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是否超
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50%。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按《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
外,应增加至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
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以楷
体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机
构对公司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公司回复之后
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03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