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3-临 020 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15至2023年3月10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上午
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
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周原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人 数 共 35 人 , 代 表 股 份
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3-临 020 号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4 人,代表股份 283,042,24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9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14 人,代表股份 779,859,7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063%。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283,034,04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90%。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30,88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32,00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11%;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51,037,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8.6927%;
反对:32,00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3073%;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030,88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3-临 020 号
反对:32,00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11%;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51,037,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8.6927%;
反对:32,00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3073%;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
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30,88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32,00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11%;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51,037,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8.6927%;
反对:32,00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3073%;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李成杨律师、陈睿律师出席会议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3-临 020 号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