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李辉先生、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
赵德军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
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
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
(以下简称“AKG”)签署商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 27,871.0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20 万元;此外,公司和 AKG 于 2023 年 1-2 月份已累计完成
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302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0.51%。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 6 票。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