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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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及相关文件,对聘任人选的任职资格、经营管理经验、专业业务
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司章程》等规定,聘任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任前培训证明》,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阳贤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审
核。
会秘书,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 谭 学 蔡镇疆
                       甄卫军 高 丽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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