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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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3-029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陈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3-8901666
  传真:0593-8901999
  电子邮箱:CATL-IR@catl.com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陈津先生简历
  陈津,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硕士,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 年 6 月-2018 年 6 月,
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2018 年 7 月-2019 年 12 月,任职于中信建投证券;自 2020
年 1 月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期权数量 11,874 份,持有已解除
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9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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