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3-02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现场会议:2023 年 3 月 31 日 15:00 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3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任
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 2022 年 9 月 8 日、2023 年 1 月 30 日及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 12、16、17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
上述议案 4、议案 6-10、议案 12-15 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薛祖云、洪波、蔡秀玲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做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话登记。
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3 月 28 日 16:00 之前送达、发
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待岗。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
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
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
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
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
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 0593-8901999,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
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
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真件
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
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
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
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93-8901666
联系传真:0593-8901999
邮箱地址:CATL-IR@catl.com
联系人:陈津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科技大楼。(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352100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意时间。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码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及拟定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及拟定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
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制定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