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5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第 52 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上述提案 1 至 4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50 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1 至 3 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中国有色金
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国有色金属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中国有色金属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案 4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上述提案 5 和 6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52 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5 和 6 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与有
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上述提
案 1 至 4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上述提案 5 和 6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
司、自然人股东-秦军满先生回避表决。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
征集表决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孙浩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被征
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
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
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
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高虎威
电子邮箱:gaohuwei@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222
传 真:010-8442722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
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
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