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0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650,195,179.27(合并报表归属于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54,872,860.71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的
未分配利润为 2,828,885,783.40 元。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期初经审计未分配利润 5,840,104,798.73 2,543,375,884.70
减:利润分配 2,999,665,762.64 2,999,665,762.64
加:本期净利润 5,654,872,860.71 3,650,195,179.27
减:提取盈余公积 365,019,517.93 365,019,517.93
期末未分配利润 8,130,292,378.87 2,828,885,783.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
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
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
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
长肖宁先生提议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580,435,073 股,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
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920,991 股,回购股
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 1,580,435,073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 9,920,991 股后的股本,即 1,570,514,082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507,693,518.72 元(含税)。如在本方案披露
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8.9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以 2022 年 8 月 18 日为 2022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向
全体股东合计实际派发现金股利 2,999,665,762.64 元(含税)
。
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
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
计算。”2022 年度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9,920,991 股,
回购总金额为 299,957,563.02 元(不含交易费用)
。
综合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中期分红和回购股份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4,807,316,844.38 元。
截至目前,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 2022 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
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状和当前运
作的实际,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保证公司有效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
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