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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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3-00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3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50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
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因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公司在授信期限内按照授权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
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的正常开展,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中维业达及其全资子公司维业达江苏因少
数股权较为分散,且外部股东均为溢价投资进入,已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加
之资金实力限制,不具备同比例提供担保的条件与实力,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
当前阶段,维业达及其子公司业务处于快速增长期,发展前景明朗,资金需求
较为强烈,因此公司根据其 2023 年度资金需求情况,审慎决定为其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本次提
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
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因被担保方控股子公司维业达少数股东中苏州工业园区维舟光显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舟光显”)、蒋林系公司关联方,且维业达及其
全资子公司维业达江苏因少数股权较为分散且部分少数股东资金实力有限等因
素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陈林森、朱志坚、蒋林回避
表决。
  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下属子公司在该期限内按照授权签订的合同或
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批
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
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联董事虞樟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
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14:00 在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 68 号公司三楼多
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
各项议案。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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