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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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
决权委托协议》,同日古少明先生、航空城集团与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
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航空城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95,085,323 股股份(占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9.46% ) 协 议 转 让 给 大 横 琴 集 团 , 同 时 航 空 城 集 团 将 所 持 公 司
集团,将古少明先生委托给航空城集团的公司 61,333,65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过协议受让公司股份和接受表决权委托,大横琴集团合计拥有公司 531,370,753 股股
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5%),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航空城集团变更为
大横琴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变,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航空城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
持有的公司 295,085,32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6%)转让给大横琴集团已办
理完成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2 月 20 日、2023 年 2 月
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自 2023
年 2 月 17 日起,大横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子公司与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
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合
同额)约为 3.5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4.05%,公司将其补充确认为
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大横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4
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1 名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质证经营);污水处理等。
政厅持股 9.79%。
万元,净资产 4,539,936.62 万元,2021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821,901.95 万元,
净利润-75,696.44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大横琴集团总资产 11,142,579.55 万元,净资产
-124,443.3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司 15.59%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35.05%,系公司控股股东,
大横琴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开发、租赁、销售、管理运营(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投资的项目)与相关项目
咨询;股权投资、企业孵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推广
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租赁及管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
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会展和会议服务;饮食服务;对中西餐、咖啡馆快
餐、自助餐、外卖、饮料及冷热饮、小吃、酒吧的经营;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
品)、糕点面包加工以及销售;住宿业;其他生活服务;桑拿浴洗浴、游泳、健身水
疗、洗衣服务、棋牌桌球服务;工艺品、旅游产品、日用百货、各类预包装食品的零
售;劳务派遣服务;代理票务、汽车出租、商务服务;复印、影印、打印服务;旅游
咨询服务。
下简称“大横琴创新发展”)总资产 1,082,423.00 万元,净资产 445,066.79 万元,
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大横琴创新发展总资产 1,125,550.13 万元,净资产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为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创新发展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 12 个月内累计发
生关联交易金额(合同额)为 3.56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同意公
司向大横琴集团申请总金额人民币 3 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为 2 年,借款年
利率为 5%,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
可循环使用;
   (2)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鹰建设”)与大横琴创新发展签订《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价款
为人民币 1,451.34 万元(含税);
   (3)2022 年 9 月 4 日,宝鹰建设与大横琴创新发展签订《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
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1,101.99 万元(含税)。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利的原则,借款利率依据公司当前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报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
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开、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的项目,以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签署书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
务,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大横琴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支持公司
的发展,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与稳定;宝鹰建设与大
横琴创新发展签署的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发生的正常交
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定健康发展。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总金额为 3.3 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
董事已针对公司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补充确认关联方及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根据相关股东转让公司股份
的进展做出的合理安排,相关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行为,交易双方遵循
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补充确
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
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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