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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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3-006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6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1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寅先生召
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154.00 万股。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相应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格力博(江苏)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8,750.9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
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总额的 29.0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
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
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
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
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
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格力博(江
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寅、
LAWRENCE LEE、庄建清、宋琼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寅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 LAWRENCE LEE 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庄建清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提名宋琼丽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格力博(江
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任海峙、
肖波、莫申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任海峙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肖波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莫申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海峙、肖波、莫申江已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
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
进行修订。
  (1)《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
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
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时间及有效
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议案》《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现为激发团队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盈利能力以
及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时间及有效期进
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占无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 LAWRENCE LEE 和崔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常州都喜天丽富都青枫苑酒店 1
号楼 1 楼贵宾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月季路 88 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意见。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永居),硕士学历。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11 月,任上海比欧西
气体有限公司产品经理;1999 年 11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上海星杰克
企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华特麦尔工具(上海)有限公司”
                          ,现名
称“戈洛宝工具(上海)有限公司”)电动工具部总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上海星杰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电动工具部总经
理、董事;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芬兰 Fiskars 集团公司亚
太采购中心总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常州格力博工
具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 年 6 月至今,任格力
博有限及格力博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寅直接持有公司 3.7503%的股份,并通过
Greenworks Holdings Limited、公司控股股东 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GHHK”)间接持有公司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年 9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 London Underground Limited 内部审计师;
内部审计师;1997 年 1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 Exel Logistics (Korea)
Ltd 财务总监;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鹰牌控股有限公司首
席财务官;2004 年 8 月至 2015 年 11 月,历任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港股上市公司简称“卡森国际”,代码:00496.HK)首席财务
官、执行董事、顾问;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 Synutra
International Inc(中文名称“圣元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董事;2015 年 3 月至今,任 Wison Engineering Services Co., Ltd.(中
文名“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 年 2 月
至 2021 年 3 月,任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 GHHK 董事;2013 年 7 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首席财
务官、顾问,格力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LAWRENCE LEE 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控股股东 GHHK 的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
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硕士学历。1989 年 7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南京化学工业公司工程师;
兼质保工程师;2001 年 2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百得(苏州)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总监;2011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浙江史密斯医
学仪器有限公司运营与研发高级总监;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
任上海逸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2017 年 3 月至今,历任
格力博及格力博有限高级运营副总裁、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庄建清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
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硕士学历。2002 年 6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海尔集团公司物流事业部
会计主管;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青岛中达燕宝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会计主管;2006 年 3 月至今,任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
岛)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任格力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宋琼丽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宋琼丽女
士受公司 5%以上股东 ZAMA CORPORATION LIMITED 委派担任公
司董事。宋琼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硕士学历。1992 年 8 月至今,历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
助教、讲师、副教授;2016 年 4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浙江天宇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今,任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常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格力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任海峙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
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硕士学历。1989 年 8 月至 1991 年 11 月,任国营沙洲棉纺织厂(现
名称“张家港市振丰棉纺织厂”
             )会计;1991 年 12 月至 1998 年 8 月,
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 年 2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
任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 年 2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上
海泽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0 年 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上海肖
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2 年 9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创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宁波福尔
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5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
苏州新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年 5 月,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7 月
至 2019 年 12 月,任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江苏荣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至 2021 年 6 月,任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合伙人;2018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肖波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
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博士学历。201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
学院经济管理系助理教授;2016 年 8 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
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 年 9 月至今,任格力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莫申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
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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