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经讨论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坚戈油田提供钻井工程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履行了公司投标管理规定程序,如果以投
标价格中标,不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对投标项目调研分析及价格
测算,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关于为坚戈油田提供钻井工程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左文岐、杜君、谢晓霞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