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六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依据公司任命文件,结合其各
自分管工作内容制定,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
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审议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有关调整部
分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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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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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署:
毛美英
周岳江
胡 凌
二○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