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和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机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对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7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16.68万股。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4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6,767,9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度
年产300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度
合计 72,910.91 68,836.88
其中,“年产300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和泰链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链运”),“卸
船提升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和泰输送设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输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全资子公司进行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和泰链运增资情况
和泰链运为募投项目“年产300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的
实施主体,本次增资前和泰链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20,721,386.67元向和泰链运增资,其中50,000,000.00元
计入注册资本,其余470,721,386.67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和泰链运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增资前后,和泰链运均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名称:杭州和泰链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J28DW5Q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民围村强通科创园1室
法定代表人:童建恩
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3日
营业期限:2020年10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和泰链运100%股权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74,894,162.65 59,293,825.42
净资产 70,129,494.11 49,960,323.72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99,834.10 0.00
净利润 169,170.39 -39,676.28
经核查,和泰链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和泰输送增资情况
和泰输送为募投项目“卸船提升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增
资前和泰输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3,322,417.04元向和泰输送增资,其中50,000,000.00元
计入注册资本,其余43,322,417.04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和泰输送
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本次增资前后,和泰输送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
有其100%股权。
公司名称:杭州和泰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74303573T
住所:杭州江东工业园区青六路东
法定代表人:童建恩
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3日
营业期限:2013年7月23日至2063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圆管带式输送机、堆取料机、高效节能斗式
提升机及配件;经销:钢材、金属材料、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及机电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和泰输送100%股权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24,371,985.48 209,135,206.18
净资产 201,869,330.62 178,464,984.41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83,662,014.44 168,839,245.83
净利润 23,404,346.21 39,299,182.59
经核查,和泰输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和泰链运、和泰输送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
效益,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
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同时可增强全资子公司资本实力,改善整体财务结构,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的对象为实施公司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
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和泰链运、和泰输送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
监管,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公
司全资子公司和泰链运、和泰输送进行增资,以分别实施“年产300万节大节距
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卸船提升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泰链运、和泰输送进行增资,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和泰链运、和泰输送增资,以实施“
年产300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和“卸船提升机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
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无异议。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绍忠 钟德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