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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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3 年 3 月 2 日
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根据《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证
监许可﹝2022﹞2806 号)有效期届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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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根据《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6 号)有效期届满日,授权内
容及范围不变。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 15 时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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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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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