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自出席 16 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 次,亲自出席 3 次。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
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
做好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
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
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2 年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
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字:黄珺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珺 2022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黄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