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杨江红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会议时间: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月 3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3 月 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电话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二)
    (九)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4人,代表4家股东,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676,040,5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99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3,799,397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6.682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8,814,206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6.4908%。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
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6,956,6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073%;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930,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447%;
反对 22,883,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553%;弃权
的 0.0000%。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新
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97,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96%;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97,1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96%;
反对 3,917,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97,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96%;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97,1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96%;
反对 3,917,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95,7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88%;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95,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88%;
反对 3,918,4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907,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56%;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907,1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56%;
反对 3,907,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参股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932,8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03%;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907,1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56%;
反对 3,907,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932,8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03%;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907,1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56%;
反对 3,907,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931,4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01%;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905,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47%;
反对 3,908,4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中泰纺
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954,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3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954,1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34%;
反对 3,551,7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39%;弃权
份总数的 0.1827%。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
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
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045,6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0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045,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00%;
反对 2,7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6%;弃权
总数的 0.015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吴丹惠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
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五、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中泰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