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王宗星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公司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期间的描述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进行调整。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
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3 日,授予价格为 42.16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8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3.1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