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弘信电子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 披露日期
交易 关联人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内容 金额 金额 及索引
类别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公司 19 日披露于
厦门弘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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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人 租赁厂房 61.00 61.00 100% 0 上的《关于厂
术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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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联交易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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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提 工场投资 为公司提
供担 集团股份 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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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 披露日期
交易 关联人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内容 金额 金额 及索引
类别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因: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
进一步延期;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采购油墨;
大差异的说明(如
适用)
资额度及时性的需求。
以上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金额有一定差异,均属
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
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进一步延期;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采购油墨;
较大差异的说明
(如适用)
资额度及时性的需求。
以上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金额有一定差异,均属
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注: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实际
的关联交易金额经审计后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2023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
序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3 年预 上年度
关联人 日已发生
号 易类型 内容 定价原则 计交易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
公司向关
厂房 厦门弘益进精密 参照市场价
租赁 技术有限公司 格公允定价
厂房
弘信创业工场投
公司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单位:万元
项目/统计区间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2,264.38
净资产 49,208.57
项目/统计区间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7.00
净利润 -1,783.48
财务状况正常,具有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能力。
(二)厦门弘益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件及附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与代理(不
含拍卖);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
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单位:万元
项目/统计区间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629.81
净资产 5,117.87
项目/统计区间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5.51
净利润 -71.78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厦门弘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厦门弘益进精
密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份,厦门弘益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弘信
创业 100%控制的企业。
公司董事李震任厦门弘益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况正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2023 年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会,公司制定了车载和消费电子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车载战略作为公司最重点
发展战略,公司正围绕新能源动力电池及车载智能化两个维度发力,公司主力工
厂翔海厂正逐步转型为车载动力电池软板配套专业工厂。为贴近服务客户,进一
步延伸产业链,提升车载业务深度和广度,增强盈利能力,因此公司拟向与客户
距离近的弘益进租赁厂房以满足生产需求。
了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带来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强先生、李震先
生、陈素真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
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非关联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协
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公司非关联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议案表决合法。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非关联独立董
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国信证券对于公司审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 运 郭振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