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
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议,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6,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6,1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宜的董事会召开
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有关事宜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满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具体授
权内容及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李扬 叶欣 卢锐 陶锋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