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金桥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了
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终止本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本次持
股计划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关东捷
李 健
王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