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3-014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已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
计16,8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日公司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如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公司2023年3月1日收市后的总股本318,433,570
股 为 计算基数,将导致公司有 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16,800股,公司总股本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
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栋 24 层董秘办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