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
立判断的态度,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黑龙江和美泰富农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后,为实现相关业务的稳定过渡和顺利开展以及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
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贝洪俊、杨桦、王商利
(本页无正文,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贝洪俊 杨 桦 王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