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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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3-01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
              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
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
所有 17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56.69 万份均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名单进行了审核。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授予 28 名激励对象 190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30.50 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69.5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激励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自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比例为50%,对应可行权数
量为934.75万份,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项表示
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2月2日办理完毕。
期限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2年2月23日止,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1名,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934.75万份,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 1 名激励对象离
职以及 1 名激励对象当选为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该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5 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19 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22.2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名激励对象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比例为
股票期权行权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办理完毕。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
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因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 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2 月
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办理完毕。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
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
意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4.19 元/股调整为 10.14 元/股,
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数量由 922.25 万份调整为 1,291.1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
股票期权的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 名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7.7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
意对 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在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 68.6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鉴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同意
公司对 17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56.69 万份进行注
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注销股票期权依据、原因及数量
  根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的第三个
可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10%。行权时间安排及可行
权数量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可行权期                                  5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可行权期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可行权期                                  1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0 年、2021 年和
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可行权期      2020年公司收购或新设医院家数不少于2家
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可行权期    2020-2021年公司收购或新设医院家数累计不少于4家
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可行权期    2020-2022年公司收购或新设医院家数累计不少于7家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期权
份额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根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公司第三个行权达成条件为在 2020-2022 年度收购
或新设医院家数累计不少于 7 家。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购或新
设医院累计家数 4 家,分别为: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昆明医科肿瘤医院
有限公司、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西安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公司未完
成累计不少于 7 家的业绩考核目标。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未能完全达到股票期权在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所有 17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56.69 万份均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剩余已授予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0 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
公司拟注销本期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2020年-2022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
而拟注销1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的256.69万份股票期权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股票期权的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就本次注销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
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本次注销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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