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
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就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对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四川航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
都海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河南浩天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抚顺独凤轩骨
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墨比品牌优创科
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关联
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
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
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吕先锫 陈祥贵 李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