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149093.SZ 149488.SZ 149994.SZ 148109.SZ
债券简称: 20 山路 01 21 山路 01 22 山路 01 22 山路 02
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4677 号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山东高速路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东
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21 号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
发行人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山路 01”,债券代码“112994.SZ”),发行规
模 5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发行人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
称“20 山路 01”,债券代码“149093.SZ”),发行规模 5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19 山路 01”
已兑付,“20 山路 01”尚在存续期内。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9 号文同意注册,山东高速
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
公司债券。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
称“21 山路 01”,债券代码“149488.SZ”),发行规模 3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山路 01”,债券代码
“149994.SZ”),发行规模 5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发
行人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2 山路 02”,债券代码“148109.SZ”),发行规
模 5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截至目前,“21 山路 01”、
“22 山路 01”和“22 山路 02”均尚在存续期
内。
二、事项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
于2023年2月3日期限届满、预留授予部分于2023年1月13日期限届满。因激励对
象行权导致发行人股本增加,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对发行人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
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发行人于2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发行人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类别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人民币1,556,959,203元 人民币1,560,987,803元
股份总数 1,556,959,203股 1,560,987,803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发行人上述变更情况,发行人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股1,556,959,203股。 股1,560,987,803股。
三、影响分析
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均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的偿
债能力及到期兑付能力。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作为“20
山路 01”、
“21 山路 01”、
“22 山路 01”和“22 山路 02”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
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相关可能影响债券偿付能力的各类重大事
项,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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