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 第二届监事第二十九次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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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2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
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的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各
项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
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按有关规
定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
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含)的特定投资对象。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最终具体的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文
件后,由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
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采取询价方式。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的 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注册批复文件后,由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9,051,529.0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监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规定的发行数量
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监事会
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
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为: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股
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同意注册批
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
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有关股票在限售期满后,
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51,539.68       150,000.00
     注:募投项目备案程序尚未完成,具体项目名称以后续备案为准。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监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
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照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
  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公告》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制定的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可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的《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可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分析,以及公司提出的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认
可公司制定的《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
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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