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药业: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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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7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
因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事项,被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涧龙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三七科技灯盏花种
植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涧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三七
科技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被列为诉讼第三人。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收到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云 0102 民初 1364 号、(2020)云 0102
民初 1505 号《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诉讼事项基本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南涧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于
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9)。
云 01 民终 8182 号、(2021)云 01 民终 8224 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的上诉请
求获支持,裁定该诉讼事项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一审重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云 0102 民初 25182 号、(2021)云 0102 民初 25184 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二审法院撤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1)云 0102 民初 25182 号、(2021)
云 0102 民初 25184 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关
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终 11444 号、(2022)云 01 民终 11445 号《民事裁定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终 11444 号之一、(2022)云 01 民终 1144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照《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
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
二十八条规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1)云
技有限公司的起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有关本次诉讼对公司的业绩影响及会计处理方式,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公告编号:2020-009)、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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