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26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香
农芯创”、 本公司”、 公司”或 发行人”)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安证券”或( 保荐机构( 主
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23 年 2 月 3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
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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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
公司名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日期 1998-09-16
上市日期 2015-06-10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300475.SZ
股票简称 香农芯创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420,000,000 元 发行前)
,457,565,767 元 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 李小红
董事会秘书 曾柏林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153442926M
联系电话 0563-4186119
传真 0563-4186119
公司网站 www.shannonxsemi.com
电子邮箱 ir@shannonxsemi.com
邮政编码 242300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创业投资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
经营范围
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此前主要从事新型、高效节能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的研发、生产、销售,
先后配套海尔、美的以及海信等洗衣机整机厂商。随着公司完成对联合创泰科技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联合创泰”)的收购,公司主营业务由洗衣机减速离合器
的生产、研发、销售变更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
公司子公司联合创泰系专业的电子元器件产品授权分销商,拥有优质的原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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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资质和客户资源,同时拥有良好的分销渠道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
联合创泰拥有全球前三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一的 SK 海力士、全球著名主控
芯片品牌 MTK、国内存储控制芯片领域领头厂商兆易创新( GigaDevice)的授权
代理权,以及立讯、开元通信等多品牌代理资格。依托于上游的原厂资源,联合
创泰结合原厂产品的性能以及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功能需求,在各大下游细分领
域深入发展,目前客户涵盖互联网云服务行业、移动通讯行业、物联网智能行业、
ODM 制造业等多个行业的头部客户,包括阿里巴巴、中霸集团、字节跳动、华
勤通讯等,是 IC 产业链中连接上下游的重要纽带。
三、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配股)的方式进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
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配股摊
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司 2021 年度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等前述议案。
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度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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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度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经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配股申请。
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148 号),同意香农芯创向原
股东配售股份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的时间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股票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
R-2 日 2023 年 2 月 3 日
告、发行公告等
正常交易
R-1 日 2023 年 2 月 6 日 网上路演
R日 2023 年 2 月 7 日 股权登记日
R+1 日至 R+5 日
R+6 日 2023 年 2 月 15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的
R+7 日 2023 年 2 月 16 日 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 正常交易
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公司以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2 月 7 日 R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总股本
A 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42,000,00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配股代码( 380475”,配股简称( 香农 A1 配”,配股价格为 10.07 元/股。
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
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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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8 日 R+1 日)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
R+5 日)。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 2023 年 2 月 14 日,R+5 日),公司配股有效
认购数量为 37,565,767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42,000,000 股的 89.442302%,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378,287,273.69 元。
(三)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2 月 7 日( R 日),配股缴款时间为 2023
年2月8日 R+1 日)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 R+5 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2 月 7 日 R 日)收市后发行人总股本
配售股份数量为 42,000,000 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 37,565,767 股,占本次可配售
股 份 总 数 42,000,000 股 的 89.442302% , 其 中 本 次 配 股 上 市 可 流 通 股 数 为
(六)发行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 10.07 元/股。
(七)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2 月 7 日 R 日)当日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香农芯创全体
股东。
(八)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287,273.69 元,超募资金为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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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4,665,563.10 元( 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及保荐
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新股发行登记费等)。每股发行费用
为人民币 0.12 元 按发行费用总额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总额计算)。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621,710.59 元,未超过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 42,309.22 万元。
(十一)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对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 众环验字(2023)0100012
号)。
(十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十三)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 配股认购情况汇总表》、发行
人截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前十名股东名册等文件,公司新增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
已办理完成。
(十四)控股股东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本次配股认购缴款结束日 2023 年 2 月 14 日,R+5 日),公司控股股
东领泰基石、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弘唯基石严格遵守了股份认购承诺,全额合
计认购 14,924,200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42,000,000 股的 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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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 配股认购情况汇总表》、发行
人截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前十名股东名册等文件,公司新增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
已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证券代码:300475.SZ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配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配股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五、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
有限合伙)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
有限合伙)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
伙)
境内自然
人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石 Fz3 对冲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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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珠海横琴长乐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乐汇资本专
享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
境内自然
人
深圳市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衍盛战略精选三期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呈瑞和兴 4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85,110,156 67.8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457,565,767 股。截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
业 有限合伙)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
业 有限合伙)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
合伙)
珠海横琴长乐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乐汇资本
专享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
衍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海南)有限公司-
衍盛战略精选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石 Fz3 对冲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呈瑞和兴 4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03,560,266 66.34%
注:深圳市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 衍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海南)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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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前 发行后
增加的股份数
股本类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量 股) 股份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0,000,000 100.00% 37,565,767 457,565,767 100.00%
股份总数 420,000,000 100.00% 37,565,767 457,565,767 100.00%
注:本次发行股数37,565,767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表中无限售流通股包含高管
锁定股,其中涉及高管新增股份,公司将按照高管持股的相关规定,通过登记公司对高管认
购的股份进行管理。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增加 2,100,000 股,发
行前后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持股 本次增加的股 发行后持股数
姓名 现任职务
数量 股) 份数量 股) 量 股)
范永武 董事、董事长 - - -
黄泽伟 董事、联席董事长 21,000,000 2,100,000 23,100,000
李小红 董事、总经理 - -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苏泽晶 - - -
总监
徐伟 董事 - - -
杨胜君 董事 - - -
李鑫 独立董事 - - -
李朝阳 独立董事 - - -
郭澳 独立董事 - - -
宋建彪 监事、监事会主席 - - -
汪东 监事 - - -
邬宇进 职工代表监事 - - -
齐冰 副总经理 - - -
曾柏林 董事会秘书 - - -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股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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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本每股收益 0.37 0.53 0.34 0.49
每股净资产 4.24 3.71 4.71 4.22
注 1:上表中本次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以及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
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9 月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小红
住所: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 16 号
经办人姓名: 曾柏林
联系电话: 0563-4186119
传真: 0563-418611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联系电话: 0551-65167771
传真: 0551-65161659
保荐代表人: 田之禾、王晨
项目协办人: 张放
项目成员: 卢金硕、刘晋华、陈怡、洪涛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刘劲容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15 层
电话: 010-6584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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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65846666
经办律师: 梁俊杰、张婷婷
(四)会计事务所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石文先、管云鸿、杨荣华
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电话: 027-85424322
传真: 027-85424322
经办会计师: 范桂铭、杨云
七、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保荐代表人:田之禾、王晨
项目协办人:张放
项目组其他成员:卢金硕、刘晋华、陈怡、洪涛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联系电话:0551-65167771
传真:0551-65161659
(二)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
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
香农芯创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股发行的新增股
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香农芯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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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发行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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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
上市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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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
上市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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