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配股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二月
目 录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
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文件所有简称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配股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概览
公司名称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Dongfe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公司曾用名 东风汽车电子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600081.SH
证券简称 东风科技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新骏环路 88 号 13 幢 203 室
注册资本 47,041.8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兴林
成立日期 1998 年 4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85386W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路 2000 号 22 楼
邮政编码 200063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李非
联系电话 021-62033003-52
传真号码 021-62032133
电子邮箱 postmaster@detc.com.cn
研究、开发、采购、制造、销售汽车仪表系统、饰件系统、制动
系统、供油系统产品,GPS 车载导航系统部件及车身控制器等汽
车电子系统产品;汽车、摩托车及其他领域的传感器及其他部件
经营范围 产品、塑料零件、有色金属压铸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涵盖内外饰件、汽车
制动系、压铸件、调温器系统和组合仪表、传感器及软轴等。
序号 产品名称 主要产品图示 产品用途
主要产品包括仪表板、门板。门板是一种重要的汽
车内部装饰件,除具有装饰性功能之外,还具有如
下功能作用:
(1)在车辆发生侧面碰撞时起到减轻
人员伤害的作用;(2)为玻璃升降开关、外后视镜
撑;
(3)具有装饰美化车身的作用。
仪表板是一种重要的汽车装饰件及功能件,为反映
车辆各系统工作状态的装置提供了一定安装空间
与支撑。
主要产品包括 ABS、制动脚阀和手阀等,轮端产品
主要包括盘式制动器,动传部件主要包括变速箱执
汽车制动
系
商用车制动系统提供动力和控制力,转向产品主要
包括转向器,实现车辆方向控制。
主要产品包括节温器总成、凸轮轴保持架、发动机
前罩壳,主要应用于发动机冷却系统/配气系统/发
动机机体。节温器通过控制冷却液流动流动量大小
自动调节发动机工作温度,提高发动机的可靠性和
经济性;凸轮轴保持架安装在发动机机体上,固定
效准确控制发动机燃烧室空气进入和废气的排出,
其可靠性有效保证发动机正常工作;发动机前罩壳
属于发动机机体部件,是发动机的主要组件之一,
与机体一起安装后构成发动机主体,属于发动机基
础构造件,可有效提高发动机质量和可靠性。
序号 产品名称 主要产品图示 产品用途
主要产品包括单体蜡式调温器、罩体调温器(包含
罩体)。主要应用于发动机冷却系统,通过控制冷
却液流动路径的阀门,根据冷却水温度的高低自动
调温器系
统
节散热能力,达到控制各部件温度的目的,使得发
动机处于合理的温度范围内,提高发动机的可靠性
和经济性。
(三)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509,808.48 786,118.05 688,917.01 653,051.28
营业利润 23,546.56 48,046.59 34,480.69 33,350.24
利润总额 22,992.78 48,349.43 26,018.81 33,425.89
净利润 18,983.25 43,517.19 23,073.84 29,261.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7,054.35 24,066.18 9,854.68 14,780.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95.62 43,473.11 32,706.62 48,181.64
项目
资产总额 924,181.00 955,181.23 730,784.54 628,772.75
负债总额 522,342.26 550,545.26 515,255.61 418,210.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14,095.15 313,735.52 142,689.99 139,435.60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年 12 月 31 日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 1.20 1.13 1.07 1.04
速动比率 1.09 1.05 1.02 0.97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年 12 月 31 日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负债率 56.52% 57.64% 70.51% 66.51%
应收账款周转率 3.68 4.18 3.90 4.03
存货周转率 12.49 20.18 21.85 18.57
毛利率 13.47% 13.49% 16.10% 16.45%
净利率 3.72% 5.54% 3.35% 4.48%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扣非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基本每股收益(扣
非后)(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
非后)(元/股)
注:2022 年 1-9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以上各指标计算公式如
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④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⑤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
⑥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⑦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⑧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汽车行业景气度下行风险
由于汽车制造产业链的上下游结合较为紧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受下游
整车产销量波动的影响较大,因此市场对整车的需求状况将影响公司整车企业客
户的生产以及销售规模,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受汽车行业供给冲击、需求
收缩、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影响,如果未来汽车行业景气度持续下行,汽车消费
总需求持续下降导致汽车整车行业市场增速进一步下降或出现负增长,或者公司
主要整车企业客户的产销情况不及预期,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
业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整车厂商体系内的零部件生产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独立
的第三方生产企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随着国家加大对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的
投入,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竞争者加入市场份额的争夺,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
加剧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3)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制造与销售,汽车整车装配和汽车售后维
修服务。汽车工业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汽车零部件作为我国汽
车工业的基石,长期以来受到国家政策的重点支持。近年来,汽车产业发展带来
的环境、社会问题加剧,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目前,国家相关
产业政策大力支持行业低碳化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严控高排放
项目。公司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大力开拓新能源业务,但如果未来产业环境发生
变化,产业政策调整将更具不确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由于历史沿承的关系,公司与东风公司及其下属整车及发动机企业有着多年
的配套协作关系,导致关联交易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0.74%、85.19%、75.04%和 73.99%。报告期内,公司关联
采购金额分别为 175,482.23 万元、205,760.51 万元、224,585.49 万元和 133,542.50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2.16%、35.60%、33.03%和 30.27%。未来
发行人上述关联交易仍将持续,如果发行人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和
批准程序,或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交易模式、交易规模发生不利变动,会造成发行
人业绩的波动。如果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能严格按照公允的价格顺利执
行,则可能对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汽车零部件上游行业主要为钢铁、铝、铜、塑料材料及汽车芯片等产品,受
上游原材料市场供求状况以及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原材料的价格会出现一定程
度的波动,从而影响公司产品成本的变动。若未来公司上游行业价格出现波动,
而产品价格未能及时得以调整,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按照汽车零部件行业惯例,基于产品生产效率提升、工艺优化等因素,客户
通常会与供应商约定产品年度例行降价,即在产品量产后的一定年限内,产品销
售价格每年进行一定比例下调。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做好产品生命周期内成本管控,
或者出现新产品开发及量产的进度和需求量不达预期等因素,公司将面临产品平
均售价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4)内部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张、参控股子公司数量的增加,公司经营管理难度加大,
对公司内部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已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但仍存在现有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未来公司业务扩张的可
能性。如公司管理水平、内部管理结构不能适应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或未能
随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与完善,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内部管理风险,
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5)汽车零部件产品研发与技术风险
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是轻量化、新能源化以及智能化。为配合下游汽车
产业的转型升级,一些传统的制造工艺及理念将不再适用,公司已在各细分领域
加强投入,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及新业务布局。未来,如果公司无法紧跟产业
发展的大趋势并实现新技术的研发,则有可能面临技术发展跟不上产业变革速度,
进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状况的风险。
(6)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能持续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
企业享受 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东风延锋、湛江
德利和东风汤姆森等享受 15%税率的税收优惠。若优惠期限到期后,上述主体不
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国家未来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公司的所
得税费用将会上升,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7)业绩下滑超过 50%甚至亏损的风险
商用车产销量出现较为严重的下跌。叠加芯片短缺、原材料涨价以及 4 月以来的
国内疫情反复等因素,对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链造成严重冲击,公司 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50.98 亿元,同比下降 10.52%;实现营业利润 2.35 亿元,同比
下降 1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约 39.46%,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约 43.87%。如未来下游商用车市
场继续低迷、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趋势等不利因素未能得到有效消除,且疫情、
地缘冲突及全球通胀影响加剧,公司可能将面临 2022 年全年业绩持续下滑并出
现营业利润下滑超过 50%甚至亏损的风险。
(8)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企业停工停产情况。虽然我国总体疫情可控,但仍出现局部城市新冠疫情反复情
况。2022 年 3 月以来在上海等地迅速发展的疫情也对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带来一
定影响。如果未来国内新冠疫情形势无法得到及时控制,或海外疫情无法得到有
效控制,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导致发行人业绩下滑。
(9)前次重组标的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了包括东风马
勒、上海弗列加、东风汤姆森等 9 家公司的股权,并与交易对方零部件集团就标
的资产未来三年盈利情况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的业绩承诺分别为 15,493.98 万元、16,323.93 万元、17,476.55 万元。2021 年
标的资产已完成业绩承诺,但 2022 年以来,受商用车销量继续下滑、原材料价
格持续上升,以及上海等城市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预计 2022 年标的资产无法
实现业绩承诺。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内截至 2022 年累计实现净利润预计将小于
截至 2022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零部件集
团需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零部件集团已出具《关于履行业绩承诺补偿的承诺函》。
虽然业绩承诺补偿措施能够较大程度地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但
如宏观环境、国家产业政策、下游汽车行业景气度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标的资
产业绩未能达到预期,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能面临进一步减值风险,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且存在公司或相关责任人员被采取监管措施的风险。
(10)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5.46%、15.39%、12.06%和 12.03%,
总体呈下降趋势。公司产品系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研发和生产,产品价格主要取
决于项目技术要求、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产品成本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人工成
本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如果出现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原材料、人
工成本大幅上升或者不能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一定领先优势等情形,可
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11)应收账款逾期或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70,082.19 万元、183,030.45
万元、
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管理,则可能存在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导致坏账增加
或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7,890.73 万元、25,022.95 万元、
次和 12.49 次。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不能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存
货管理,在存货价格出现较大下滑、生产备货不能及时销售情形时,公司将面临
较大的存货跌价风险。
三、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
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量
产达标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同时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和
机构规模等将进一步扩张,在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
的挑战,如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或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3in1 和 5in1 压铸件技
术改造项目”和“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等项目,对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达产后公司的有色金属
铸件及集成电驱系统的生产能力将大幅提升,该等产能扩张系公司根据当前行业
发展状况及实际需求规划,但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动荡导致下游整车需求低迷、
或行业内技术迭代导致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的核心部件产品适用性降低,或出现产
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行业竞争态势等方面的其他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新增
产能无法及时消化,或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完成后,预计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较大,同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
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尚未产生效益或因市场发生不利变化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
按期完成时,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4)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根据《证券法》规定,配股采用代销方式发行。本次配股发行对象为截至配
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有权选择是否参与本次配股。如
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 70%,则本次配股
发行失败,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认购款返还已经认购的
股东。因此,本次配股存在因原股东认配数量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5)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但公司的净资产、总股本将出现大幅上升,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出现被
摊薄的风险。另外,公司募投项目从投产到产生收益需要一定周期,在此期间,
公司的利润增长率将面临低于净资产增长率的风险,可能导致短期内净资产收益
率出现下降趋势。
(6)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的交易
价格还受到全球及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监管政策或环境、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
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配股的价格不代表公司股票的
价值,投资者在选择认购公司股票时,应充分考虑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
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7)审批风险
本次配股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后方可实施,能否经审核通过、注册及获得注册批复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东风科技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470,418,905 股为基数测算,
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 141,125,671 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
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参考上市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
并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遵循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
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市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
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另行确定。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上市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
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在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建设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
额(万元) 金(万元)
合计 141,803.79 140,000.00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十一)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十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
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宋富良、廖旭作为东风科技本次配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指定
吴昊天作为东风科技本次配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指定宋永新、柳小杰、唐楠楠、
周昱成、盛钰淋作为本次配股发行的项目组成员。上述成员的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一)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宋富良,男,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
参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主
板)非公开发行、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非公开发行、东
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河南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主板)
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北京利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天泽信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沙隆达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升达林业重大资产出售、东风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菲达环保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宋富良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廖旭: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作
为项目主要成员负责或参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板)A 股 IPO、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A 股 IPO 项目、广州创尔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A 股 IPO 项目、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板)A 股 IPO
项目、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A 股 IPO 项目、中信泰富特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项目、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盈峰集团收购上市公司华录百纳、宏
泰集团收购万润科技、中广核集团公司债等项目。廖旭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
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吴昊天,男,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作为项目主要
成员参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东风汽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A 股 IPO 项目、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主板)重组借壳上市项目、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重大资产重
组项目、汉商集团无偿划转财务顾问、东风畅行混改项目及东风汽车集团欧元债
项目、湖北省联投集团公司债项目、湖北消费金融 ABS 项目。吴昊天先生在保
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
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宋永新、柳小杰、唐楠楠、周昱成、盛钰淋。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否存
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保荐机构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东风科技股票
本保荐机构重要子公司持仓(包括华夏基金、中信期货、金石投资、中信证
券投资、中信里昂、中信证券华南)合计持仓 8,916 股。
本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上述情形不会影响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除以上情况外,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
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
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
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保荐机构不存在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
(一)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
汽车工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发行
人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基础,在汽车工业的带动下,汽车零部件
市场发展总体情况良好,呈现持续发展态势,发行人业务模式成熟稳定。
发行人与下游整车厂客户建立了较为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
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近年来,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优良的产品质量,发行
人已发展成为行业内较为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653,051.28 万元、688,917.01 万元、
动等因素影响,导致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低外,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较为稳定。因此,发行人经营业绩稳定且规模较大。
综上,发行人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且规模较大,符合主板突出“大
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
表性的优质企业的定位要求。
(二)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我国为汽车和汽车零部件行业出台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
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指导方针和产业政策,为汽车
和汽车零部件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涵盖内外饰件、汽
车制动系、压铸件、调温器系统和组合仪表、传感器及软轴等,符合产业政策和
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三)保荐机构核查内容及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采取访谈发行人主要管理层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模式、经营业绩情况、
行业地位、未来发展政策等信息;收集行业相关政策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信息,了
解行业发展情况及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判断发行人业务是否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获取发行人财务报表,分析发行人的经营状况等方式对发行人板块定位、
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进行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业务模式成熟,
经营业绩稳定且规模较大,符合主板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定。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
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
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遵循行业公认的勤勉尽责精神和业务标准,履
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程序,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做出如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九)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一、推荐结论
中信证券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等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调查,充分了解
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后,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公司
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向不特定对
象配股并在主板上市的条件,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其向不特定对象配股并在主
板上市。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配
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
议案》等与本次配股相关的议案。
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事项的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配股方案及相关
事项。
于公司符合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
证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等与
本次配股相关的议案。
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 2022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比例和数量的议案》。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证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等与本次配股相关的议案。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配股并在主板上市已获得了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第四节 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工作安排
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
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各项义务;
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 3、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
度 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红回报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关注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关注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
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 者核心技术许可情况;关注主要产品研发进展;关注核心竞争
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力的保持情况及其他竞争者的竞争情况;
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 3、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
见 股权被质押、冻结情况;
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
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
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履
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上市公司按照交易所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 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公司利益; (五)资金
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 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
告 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场核查结论等事项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披露。
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的 10
保荐总结报告书并披露。
在本次配股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
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配股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富良
廖 旭
项目协办人:
吴昊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配股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配股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业务负责人:
马 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配股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