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 宏昌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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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宏昌电子                   股票代码:603002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二)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
守。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三、为保证本次现场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
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
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
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参加本次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在秘书处登记;登
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
次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在发言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身份、所代表的股份数额
等情况,然后发表自己的观点。发言时间一股不超过五分钟,股东不得无故中
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
扼要。
     六、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
询的,须举手向大会申请,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提问内容与
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议案表决
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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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方式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股东对表决票中各项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
或“弃权”。现场会议中,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
“弃权”。网络投票的记票方式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八、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表决后,请将表决票及时投入投票箱
或交现场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大会秘书处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由股东代表、监事及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
合并统计后作出本次大会决议并公告。
  九、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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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第一次临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2023 年 3 月 14 日(星期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9:30;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728 号保利中创孵化器 3 号楼 212 室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参会人员: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瑞荣先生。
  六、会议主要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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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议案内容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合并统计,并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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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案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宏昌电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以下简称
“《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
昌电子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已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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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与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发行议案及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含定价方式或价
格区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以其他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 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制定、
修改、批准、授权、签署、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的所有必要的协议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上市协议、聘用中
介机构的协议等;
 (3) 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申报材料,回复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问询问题,并
根据审核问询问题修改和调整并签署相关申报材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
议等法律文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
事宜;
 (4) 如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政策的要求、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问题以及市场条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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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
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
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延期实施,并在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形下履行与此
相关的文件准备、申报、反馈、备案等手续;
 (6) 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予
以注册决定后,全权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实施;
 (7)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验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8)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结果,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上
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有关事宜;
 (9) 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重大合
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0)在前述授权基础上,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董事长处理上
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12)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已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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